房地產合同[匯總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房地產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房地產合同[匯總15篇]](/pic/00/l/b7bfb5d8b2fa005_5f431d07801a3.jpg)
房地產合同1
簽署購房合同須知
一、產權證要齊全。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此三證是辦理產權證的必要條件。銷售許可證的證件原件應該在售樓現場懸掛,可以在售樓現場看到證件的原件,再有就是土地證是否抵押了,土地使用證有一個備注頁,如果開發商向銀行進行了開發貸款,在土地使用權證上會有注明。還有開發商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里是不是有房地產開發商的土地經營許可。
二、簽合同時要寫明交房日期、通水、通電、通氣等條件,要明確雙方違約責任。按規定入住70%以上才能開通燃氣,之前開發商要免費提供液化氣灌。
三、延期交房:開發商《補充協議》規定,“若開發商延期交樓,則按業主已交房價每日千分之一支付違約金,且違約金賠償總額以房款5%為限,如發展商仍不能交樓,業主只退回已交的本金。”這種約定非常不合理。
四、購買合同的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在審核這一條條款內容時,需要注意在合同中填寫相關的內容,與開發商提供的相關證件是否一致,比如說編號和經營范圍。第二條,是商品房的銷售依據,您需要做的跟第一條基本相同,需要核對銷售許可證的號碼,批準的機構,以及銷售的方式,與開發商在售樓處懸掛的售樓許可證是否一致。
五、公攤面積:不應該計入的包括倉庫、機動車車庫、非機動車車庫,作為人房的地下室,以及可以單獨使用的空間。還有售房單位自管自用的房屋,比如說開發商在大堂里做的銷售中心等。為多棟房屋服務的管理用房,通俗來說,就是與這棟樓不相連的部分,比如說小區的物業管理用房等。在商品房買賣附件里應該有一個明確的說明,在主合同的第三條里,只是說分攤了多少,分攤的面積的數額,但是在合同的附件二,應該有一個房屋面積分攤的說明表,分攤了哪一部分,是經過哪一個地方批準的。
六、面積確認和差異的確定。建議購房人選擇在合同里已經規定的第二種處理方式,即確定雙方可以接受的一個誤差比例,也就是說正負3%,超過此比例的購房人可以選擇退房,開發商應退還房款以及利息,你也可以接受。
七、付款方式與期限。一次性付款可以跟開發商協商,是不是可以留5%左右的房款,在正式交房之后給予付款,銀行貸款應該在約定的時間里款沒有到開發商的帳上,按照合同,你要支付相應數量的違約金,所以應該把時間約定的更加充裕一些。在簽訂正式購房合同之前,建議你向開發商指定的銀行,或者向律師咨詢一下你的資信條件,看你是否能夠得到資信貸款,避免出現其他的麻煩。
八、賣售人預期付款的違約責任。也就是說開發商約定你超過30天未付清房款可以解約的,對預期交房的解約期限也只能定30天,這兩條應該對應,應該是平等的。
九、有關規劃設計變更條款,這一方面,因為我們購買的是期房,在商品房施工的過程中,有可能某些方面,開發商認為需要做規劃的變更,設計的變更,應該在收到有關部門批準變更1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購房人,購房人有權選擇退房。
十、房屋的交接:開發商應該請房地產的管理部門認可的有資質的機構對房屋的面積進行實測,在交樓的時候,應該提供實測面積的數據,以及我們所說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以及住宅使用說明書,如果開發商提供證明原件不全的,可以拒絕收樓,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開發商承擔。
十一、開發商關于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的承諾,一般來說,標準合同中有五項,首先是通水通電通電梯,保證你售樓之后,這是最基本的保障。再有就是有關于天然氣以及燃氣管道的開通,一般來說,開發商會跟你說等到入住之后,比如說入住率是多少,但是目前北京市并沒有明確的規定,說入住率達到多少才可以開通天然氣,實際上跟開發商跟燃氣公司的工作協調都是有關系的,應該跟開發商進行約定,以免影響您的正常生活。對于您購買園區項目內,在樓書中開發商承諾過的,比如說象會所、園區的綠化,以及地上地下的停車位,建議在這一條中,要求開發商承諾竣工時間。在本條款中還包括如果規定日期內未達到開發商承諾的使用條件,雙方約定的處理方式,應該按照對您比較有利的,在這一條上簽上,未達到使用條件,應該視為開發商逾期交房,應該承擔逾期交房的相關責任。
十二、關于產權登記的相關規定,約定了辦理產權證的時限,以及違約的條款,購房人可以根據實際的情況,可以選擇退房或者違約金。按照現行商品房銷售規定,在60天內,開發商應將登記資料提供給產權辦理部門備案。如果因為開發商的責任,沒有及時把所有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使購買人不能及時辦理產權證的,可以約定一個處理方式,可以退房,對于違約金,一般是合同金額的1%-5%之間,也是根據實際的情況來進行選擇。也可以選擇不退房,如果選擇退房,操作起來有一定困難,比如說你已經入住了,因為辦理產權,是在入住之后的二三個月進行,如果這時你因為產權證的原因要退房,可能會不太利,建議大家在確認這個項目是一個合法的項目之后,那么辦理產權只是開發商工作的一個程序問題,以及和相關部門的協調問題,并不是說沒有辦理產權證,是因為這個項目的本身合法性有問題,在這個情況下建議你選擇不退房,讓開發商按照一定的比例來支付違約金。
其它:比如說這個合同有多少頁、有多少份等,商品房買賣標準合同應該有四份,其中二份是正本,二份是副本。現在房管局在做備案的時候,房管局會備一份,購房人應該有一個合同的正本,如果是申請銀行按揭的話,合同正本應該交銀行來收押。在整個的合同最后一條,是做預售登記備案的一個條款,一般情況下在合同簽訂30日之內,開發商應該向房產所在區的房產管理局和房管局做登記。附件一是房屋的平面圖,在簽合同的時候應該注意這個圖紙要用坐標來確認這個房屋的朝向;第二要標注面積,或者是面積的'標尺。
簽訂購房合同需要注意啥
第一,在合約書中,應注明與發展商談定的付款方式與價位,是按揭付款還是工程期分期付款。如是分期付款,每期款的繳款時間應注明。
第二,發展商交付房屋的日期一定要寫明確,應明確到某年某月某日交房,而不應用模棱兩可的措詞來表達,因為這里涉及到逾期交房的違約問題。
第三,對于購置房屋的面積要明確銷售面積(含分攤的公用面積)是多少。如面積誤碼率差超過約定范圍,客戶有權要求退房或追繳利息損失。目前,有些城市如上海,甚至規定發展商實測面積大于客戶購置面積時客戶將不必追補面積款,而實測面積小于購置面積,發展商還要退款。
第四,應提出天然氣或煤氣的準確通氣時間。因煤氣公司有規定,必須等到樓宅入住率達70%時才通氣源。因此,雖然煤氣管道已通,但客戶尚有可能用不上煤氣,給生活帶來諸多不便。所以,在合約上應注明氣源通氣的準確時間或注明如入住率不夠不能按時通氣時發展商采取的應急辦法。
第五,應在合同中明確提出產權證發放到手中的準確時間。目前由于各方面的因素,產權證發放比較慢,但也應有合適的日期,發展商不能無限制地拖發產權證。
第六,發展商在與客戶簽約時,除簽署正式合同外,為了更清晰地闡述協議內容,往往還會讓客戶再簽署一份補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賠責任,以及面積丈量誤碼率差,若差異過大時在哪些情況下的免賠責任。一般情況下,發展商簽此合同,主要是為了保護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況下造成違約的規避風險的一種方式。但客戶也應多加注意,仔細研讀補充條款,以免落入某些不法發展商的文字陷阱。一般而言,簽約時最重要的就是上述幾個問題,但對其他條款也應在發展商處拿到影印件,回家仔細研究,一定要做一個明明白白的購房人。
識別對購房人不利的合同條款
一、合同約定: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允許誤差在5%,如誤差超過5%,按實際情況多退少補。從目前了解的情況看,購房者所得到的面積一般比合同約定的面積少,如果互不結算,吃虧的肯定是購房者,由此可見,上述條款對張先生的不利是十分明顯的。
二、合同約定:購房者不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則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及繳納滯納金等,而發展商若沒有按時交房,卻什么懲罰措施也沒有。
律師說法:這是一條明顯不公平的內容,許多購房者卻忽略了。現實中出現的發展商延期交房卻理直氣壯,購房者卻無可奈何的情況,就是因為在合同中沒有規定相應的懲罰措施,比如應參照購房者不按時付款的懲罰標準追究或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等。這樣,出現問題購房者才有計可施,有權可維護。
三、合同約定:若因施工問題造成延期交房,屬不可抗力,與開發商無關,開發商不負違約責任。
律師說法:這是強詞奪理,法律沒有規定施工問題屬不可抗力,若真的因施工問題延期交房,開發商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所以,這一條應當從合同中刪去。
四、合同約定:發展商交房后三個月內負責辦理產權證。
律師說法:這里面有兩個問題,交房以什么為標準,很多人沒有意識到。甚至出現這樣的事:發展商交房時通知購房者到物業管理公司處領取鑰匙,而物業管理公司卻要求先交一筆錢才能給鑰匙,否則不給。到頭來購房者還是住不進新房。因此,律師建議購房者應將交房的含義具體化,即規定為:交房屋鑰匙。否則,應為發展商違約。還有一個問題就是發展商在規定的時限內辦不下產權證該怎么辦,很多合同里卻沒有規定,以至于問題發生時不知所措。同樣建議應明確為:若不能按時辦理,則可約定違約金或可解除合同,要求退房。這樣,購房者的權益才能得到充分保障。
五、合同附件中對房屋的配套設備約定不清。在張先生的合同附件里,只約定“預留電話線、有線電視插座、管道煤氣入戶、24小時熱水……”卻沒有說明這些功能在入住時是否能正常使用,不能正常使用或達不到有關標準該怎么辦。這種含糊不清的約定是不完整的,希望也能引起其他購房者的注意。
慎簽購房合同
許多購房者買房時,往往不深入了解有關開發商的情況和相關法律法規,在沒有明確房屋是否是合法銷售的情況下,就匆匆向開發商交付定金或購房款,結果到正式談判時只能被對方牽著鼻子走,違心簽訂合同。這種不慎簽購房合同從而導致落入購房陷阱的情況往往貽害無窮。山東誠功律師事務所楊志民律師提醒購房者應注意以下問題:
“五證”要嚴格審查
購房者購買期房時應查看開發商所售房屋的“五證”原件,五證指:《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建設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在“五證”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它表明所售房屋是合法項目。如果房屋已驗收還應查看是否具有質檢
站核發的《房屋質量合格證明》原件。開發商同時應出具《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認購協議要慎簽
購房者在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前,開發商往往要求購房者簽訂《認購協議》,并交納一定數額的定金。由于認購房屋到簽訂正式的購房合同有一段時間,有些購房者可能不想購買已預訂的房子,也有部分購房者由于不能與開發商達成一致,而沒有簽訂合同。這時定金能否要回就與所簽訂的《認購協議》有很大的關系。
如果《認購協議》中沒有寫明未簽訂購房合同定金是否返還的約定則定金可以返還。如果開發商在《認購協議》中規定“購房者應在簽訂認購書之日起多少日內攜帶規定的證件到開發商售樓處簽訂正式購房合同,逾期購房者所交認購金(或定金、誠意金)不予退還”等此類條款。購房者特別要注意留下有力的證據,證明你已在規定期限內與發展商談了合同但因其他原因無法達成協議。
合同附件不可缺
目前使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除主合同要件外還包括四個附件,即房屋平面圖、公共部分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構成說明、裝修設備標準、合同補充協議。合同附件是主合同組成部分,是對主合同約定不明條款做出的明確約定,是對主合同沒有約定部分的重要補充。
合同附件與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購房者在洽購房屋時開發商往往做出許多口頭承諾。購房者絕不能輕信開發商的口頭承諾和廣告宣傳,購房者在訂立合同時可以以附件的形式把開發商承諾的內容寫進書面合同中。如果開發商沒有實現這些承諾,購房者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損失。
心明眼亮避開購房陷阱--謹慎簽訂合同
看完房子以后,就要簽合同了,現在一般的做法是在簽署正式合同之前要先簽一個認購書,然后再簽正式合同。這里面的問題就更多了。
陷阱一:在認購書里沒有注明
因何種原因退房以及后果
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認購書后,就要交一定額度的定金,這是無可非議的。但有時購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種種原因得不到銀行的貸款而無法購買該房產時,發展商一般都只退購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買家沒有履行合同,所以沒收定金。
對策:律師建議買家與發展商在協議中約定,若買家得不到貸款時,定金該如何返還或是否要扣除部分作為手續費等,這樣就避免了很大的麻煩。
同時,開發商是沒有權利沒收定金的,這本身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陷阱二:合同主體認定不明
購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識,往往會犯一些比較初級的錯誤。有時代表發展商簽約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開發商并不是該房產土地擁有者,這些都有可能產生問題。
另外,也有可能該項目是A公司開發的,實際上卻是由B公司投資,作為買家還是應與A公司簽約,否則也會帶來一系列的麻煩,以后辦理各種手續會很麻煩。
對策:在簽約前您查明代表發展商簽字的人是否是法人代表,如果不是,則是否持有“授權委托書”。否則,這個人的簽字是無效的,同時要注意合同上的公章,這樣可以避免發展商推卸責任。
陷阱三:不要輕易在開發商提供的補充協議上簽字
簽補充協議在購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購房者的是,開發商提供的補充協議一定要看清楚。現在有的發展商在與客戶簽約時,會主動向客戶出示一份補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賠責任以及面積丈量誤差率差異過大在哪些情況下能免賠。這是發展商為了保護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況下造成違約規避風險的一種方式。
善良的購房者不要僅僅把開發商的免責條款都簽了,而忘記保護自己的利益。
對策:看清楚補充協議的條款,的辦法是找一個律師來幫你的忙。
陷阱四:“最短時間”與“”
合同是雙方意思一致的表達。但是,實踐中開發商往往會給購房者很多諸如“如果發生問題,在最短時間內解決”,“在裝修材料上,選擇的國外進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誘人但沒有實際意義的承諾。最短是多長時間,什么樣的才算的?不知道。
合同里出現這種模糊的概念時,法律也沒有辦法,因此產生的糾紛購房者根本打不贏官司。
對策:購房者一定要把每一個具體的時間、具體的地點、具體的材料以及開發商的口頭承諾落實在合同里。
陷阱五:約定提前交納部分費用
開發商是做商人的,而房地產開發又是一件對資金要求很高的行業。開發商面臨資金壓力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以此為理由要求購房者提前交納不該交的錢。而在合同或是補充協議中,開發商常會將一些不該預先交納的費用寫進去,要求購房者提前交納,這是顯失公平的。
比如有些發展商在尚未確定物業管理公司及服務標準、收費情況的前提下,就要求買家在預售契約中承諾接受物業管理服務,并接受相關約束,這就是對消費者的侵害。
對策——購房者應該將物業管理條款與預售契約分開簽署,或另外設置條款確定物業管理的費用標準。
陷阱六:賣方解除合同
在一些發展商制定的售樓契約或契約附件中,往往有這樣的條款:“買方無故逾期付款,經賣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賣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沒收買方全部已付價款。”
這顯然是不公平條款,假如買家已經支付95%的價款,只剩5%的價款逾期未付,如果發展商以此為由,沒收其已付95%的價款,豈非很不公平。況且,沒收實際上是個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行為,作為當事人一方的發展商并沒有權利來沒收他人的財物。
對策:依據《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本合同條款是無效條款。當然,還有其他一些類似的合同條款存在著這樣的問題,購房者可以依據法律的規定來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陷阱七:處理結果不明確
很多合同中常可以看到這樣的條款,“應于××日前如何如何”,但是并沒有約定如果沒有在“××日前如何如何”后該怎樣處理。這樣,即使最后認定是開發商的過錯,你也很難制裁他,最多是調解了事。
對策:購房者與發展商簽署的合同中要明確對開發商如果沒有履行承諾、不按設計圖紙施工和達不到質量等級等等的處理辦法,做到越詳細越好。
陷阱八:以偏蓋全
這里所說的以偏蓋全是個泛指的概念。有時會出現這樣令人哭笑不得的問題,開發商承諾臥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時發現臥室窗戶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卻是普通玻璃等等。
對策:對于這類問題沒有更好的解決辦法,就是要把合同寫得越細越好。不給開發商一點空隙。當然也需要購房者有非常廣泛的建筑、建材方面的知識。
陷阱九:拒簽補充協議
前面說了,開發商在簽約時會主動出具一份對自己有利的補充協議,購房者同樣也可以出具一份對自己有利的補充協議。將開發商在其廣告宣傳中的條款和樓書里關于裝修、物業管理中的承諾都簽進補充協議中,不要怕麻煩。舉個簡單的例子,你買的塔樓(或板樓)里有幾部電梯,是否會全部同時開通,如果有不開的怎么辦?不要小看這個問題,為了出面積、增利潤,現在的高層住宅只安裝幾部電梯,而且平時還不全開,在上下班高峰時間極為不便,這種情況業主是否有權拒付部分電梯費呢?
但是,就像你可以拒簽開發商的補充協議一樣,開發商也同樣可以拒簽購房者的補充協議。這種現象在北京是很普遍的,特別是一些賣得很好的樓盤都是如此。
對策:不管開發商態度如何,購房者還是要爭取這個權益。實在不行,又覺得沒有把握,那就只好放棄了購房.
合同附件“文章”多
1、附件一是房屋平面圖。一般情況下,開發商提供的平面圖非常簡單,既無尺寸也無比例,一旦發生爭議,購房人明顯處于劣勢地位。對此,購房人可以要求開發商在房屋平面圖中標明長、寬等基本數據,并盡可能要求開發商同時提供電氣、供水、供暖以及其他線路和裝修的平面圖。這既是購房人的一個基本知情權,也是今后解決爭議的主要依據。
2、附件二是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的構成說明。這里購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凡不是為所購房屋所在的樓宇單獨服務的建筑設施,均不應計入該構成面積。分攤面積的計算應按京國土房管權字(20xx)第369號文件執行。雙方應約定,出賣人違背該分攤原則的,應退還不應計入分攤面積部分的相應價款,并按該價款的10%支付違約金。
3、附件三是關于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的約定。對于購房人而言,此約定的關鍵是要把裝修標準具體化。要避免采用諸如“高級面磚”、“高級外墻涂料”、“高級木地板”之類的模糊性標準。應當盡量寫清裝飾材料和設備的商品品牌及其質量標準。
4、附件四是雙方自由約定的補充協議。有些開發商事先擬好了補充協議,對此,購房人要仔細閱讀、審查,防止有的開發商利用補充協議擅自變更主合同的條款而單方加重購房人的義務。其次,購房人還要充分利用該補充協議把自己關注和擔心的一些事項在補充協議中做出詳細約定。例如,在前期物業管理中,由于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此階段的物業管理公司是由開發商自行組建或單方選聘的,為了保證前期物業管理的質量及合適的收費標準,購〈BR〉房人應當與開發商就前期物業管理的期限、收費標準和服務范圍與標準等事項做出具體約定。
5、附件五是關于計價方式與價款的約定。目前許多購房人采取向銀行按揭貸款的辦法支付房款。一般來說,因為開發商與銀行事先都簽訂了合作協議,因而絕大多數的購房人都能如期取得貸款。但這并不排除由于種種原因,銀行沒有批準購房人貸款的情況出現。一旦這種情況出現,購房人將有巨大的付款壓力,難以繼續履行購房合同,面臨違約風險。有鑒于此,建議購房人在附件五中,除了約定好付款方式及期限外,還要明確約定:“如果購房人的貸款申請未獲銀行批準,則購房人有權與出賣人協商,采取買受人可承受的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房款或者選擇退房。買受人因此退房時,出賣人應將買受人已付房款全額返還給買受人。”
簽補充協議抓住八大要點
在簽訂購房合同時要增加補充協議,目前已受到越來越多的購房者的重視。但如何簽訂補充協議才更為有效呢?補充協議太少,不能充分保護購房者的利益,起不到補充協議的作用;但補充協議太多,動輒上百條,別說一般購房者,就是專業法律人員要想全部解釋清楚也非易事,其實際可操作性很小。其實只要抓住一些主要關鍵的內容來約束開發商,即使條款很少,也能起到保護購房者利益的作用,而又使開發商能夠接受,不影響交易的進行,這應是購房者明智的選擇。
從整個《商品房買賣合同》來看,開發商容易利用合法手段侵犯購房者利益的主要有八個部分,只要針對這八個部分來簽訂補充協議,就基本可以保護購房者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第一要約定套內建筑面積和公攤面積的合理誤差范圍,目的是防止交房時在合同約定范圍內套內建筑面積縮水、公攤面積增大。
第二要約定公積金和商業貸款因銀行和開發商的原因辦不下來的處理問題,應約定在這種情況下購房者可以選擇退房,開發商退還首付款和定金,目的是防止開發商應退房而扣除購房者的定金或追究違約金。
第三要約定房屋交付時開發商要提供房屋面積實測數據,應約定如果開發商提供不了,購房者可以退房或者拒收,而開發商要按日支付違約金,目的是防止購房者辦理入住后因裝修等問題而被動。
第四要約定物業費、停車費等費用的具體數額,目的是防止入住后開發商或物業公司提高收費標準,而購房者又無當初開發商承諾的依據的情況。
第五要約定精裝修房屋的具體裝修標準,不能被開發商以"進口"、"高級"、"優質"等不明確的說明誤導,要詳細約定與房屋有關的內外裝修、設施的種類、型號、顏色、位置、方向、可參考的價格等因素,目的是防止對裝修提出異議而無依據的情況。
第六要約定開發商給購房者辦理產權證的具體時間,合同里約定的只是開發商提交材料的時間,目的是防止開發商無限期的給購房者辦理產權證,影響購房者行使所有權。
第七要約定房屋的屋面、外墻面使用權歸業主所有,開發商使用要經過業委會同意,目的是防止開發商因商業目的使用而影響購房者的正常生活。
第八要約定在合同和補充協議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可以用開發商發布的廣告、宣傳材料作為相關內容的依據。
置業指南:合同附件陷阱逐個提
合同附件本是為增加合同條款中可供買賣雙方協商的空間,更大程度地維護消費者利益。但因目前消費者的法律知識不足,附件有時就被發展商利用作為“對付”買家的工具。同時,不少買家認為正式的合同文本才具有法律效力,附件不重要,況且幾十頁的內容也懶得讀。
實際上,根據《合同法》規定,若合同正式文本與附件內容有矛盾,以附件為準。即買賣雙方在合同附件中約定的條款最終是執行依據。因此,建議買家簽合同附件時慎之又慎。下面是合同附件中常見的一些不合理條款,買家可以此為鑒。
在正式文本中有“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房屋交付使用后×日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三項處理:詳見補充協議”,但補充協議中卻沒有關于何時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的約定。
專家評點:依據《合同法》的規定,買受人有權在合同中與出賣人約定交付房地產權屬證書的時間,如果出賣人未能及時辦證的,買受人有權選擇退房,由出賣人退還房款,并按已付房款支付一定比例的違約金,或者不退房,取得違約金。
在合同附件中約定“商品房交付時,如花園等附屬項目的面積與合同記載的面積有誤差時,買受人同意接受交付時的實際面積”,或“商品房附屬花園面積經出賣人暫測為×平方米,該面積包括花園圍墻地基面積。如果商品房交付時花園面積與上述面積有誤差時以交付時的面積為準,誤差部分按每平方米×元人民幣多退少補”。
專家評點:花園面積能否出售,目前法律未有明確規定,但這部分面積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產權部分,買受者即使支付相應的價格也不能將這部分面積列入房屋的產權,這一點買受者一定要注意。“如《買賣合同》記載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積(套內面積+分攤面積)、套內面積、分攤面積與實測面積有差異時雙方按如下方式處理:1、建筑面積沒有差異但套內面積與分攤面積均有差異時商品房價款不變。2、建筑面積和分攤面積均有差異但套內面積沒有差異時商品房價款不變。3、建筑面積和套內面積均有差異時按套內面積誤差比進行調整。”
專家評點:以上條款既確定了建筑面積不變價款不變,又約定套內面積不變,價款不變,而且當建筑面積與套內面積均有差異時又按套內面積的誤差進行調整,這個約定違反了建設部2001年6月1日頒布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商品房銷售可以按套(單元)計價,也可以按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計價。廣州市2001年出臺規定,商品房應按套內面積銷售。而2001年實施的《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的售房條款,也明確規定“該商品房屬預售,按整套(整層)出售,如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幣)元,總金額(幣)元,公共部分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的建筑計入套內建筑面積銷售單價內,不再另行計價;如整幢出售,按建筑面積計算”。上述條款前后矛盾,且違反有關法律規定,應屬無效。“《買賣合同》所稱的已交房款是指買受人交付給出賣人的商品房建筑物和花園的款項,不包括稅費和買受人通過銀行按揭支付給出賣人的按揭款,銀行按揭借款的處理由出賣人按與銀行的協議執行,與買受人無關。《買賣合同》所稱的累計已付款是指買受人按照本協議附件二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時間所支付的商品房價款的總和,不包括稅費和買受人通過銀行按揭所取得的尚未償還的借款,銀行按揭的處理由出賣人按與銀行的協議執行,與買受人無關。”
專家評點:買受人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已劃入出賣人的銀行賬戶,買受人實際上已經支付房款,出賣人不把這部分房款計入買受人累計已支付房款,顯然有失公平,且與商品房預售的慣例不符。“甲方領到‘該物業’竣工驗收證明后,應由代表律師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自交付使用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一年內,甲方負責‘該物業’的結構保修期,并對‘該物業’結構建筑質量問題負責保修,但因不可抗力或乙方裝修或非甲方原因所造成的任何破損及以下情形,甲方不負保修責任。”
專家評點:根據1998年9月1日開始實施的《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對住宅各部位、部件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的保修期限均有明確規定。
住宅保修從開發企業將竣工驗收的住宅交付用戶使用之日起計算,并非從“交付使用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一年內”,且物業的風險責任轉移時間劃分亦應從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而非“甲方(發展商)代表律師向乙方發出該物業交付使用通知書30天后”。“為保障各業主及用戶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乙方無條件地同意并接受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統一管理。”
專家評點:根據《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從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之規定:“物業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積達到50%以上,或者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積達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已超過一年的,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第七條);由業主大會批準物業管理委托合同即由業主自行選聘物業管理公司。第21條規定:“建設單位須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綜合驗收合格后,方可將其管理權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未經綜合驗收的物業,建設單位不得移交,并應當繼續承擔物業管理費用。”“甲方在約定交樓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不能交樓的,才視為違約。”
專家評點:人為約定了六十天的免責期限,對乙方不公平。
購房合同如何簽之:買房警惕數字游戲
購房人要把房地產商的承諾寫進合同,首先就要盡可能在合同第三條及該條提及的附件一和附件二對購房人所購商品房基本情況描述清楚,并盡可能利用合同第三條后面的空白行,要求房地產商寫上如其表述的商品房基本情況與實際交付情況不符時,應具體承擔什么樣的賠償責任。沒有具體賠償責任的約定,第三條對商品房基本情況表述的作用將會大大降低。
8號樓變成4號樓
如果有人說他收房時找不到自己所買的房子了,您信不信?這并非是聳人聽聞,已有幾位買房人問我在這種情況下怎么辦?
現在有不少國人對數字非常重視,為了一個靚號,不惜一擲千金,有些房地產商為了迎合人們的心理,賣房時將幢(座)號、層數、門牌號避開4、13、14、24等數字,有的是跳過,有的是用3A、12A、15A、25A等數字代替。因此,購房人在約定合同第三條時首先要查驗清楚房地產商填寫的房屋坐落、層數、面積等基本情況是否符合該房屋所在項目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經過批準的設計等合法有效的證明材料,自己所買的房屋所在幢(座)號、層數、門牌號是否與所附的規劃、設計圖的標注一致。
如果不一致,對數字特別在意的人就要有心理準備,房地產商交房時幢(座)號、層數、門牌號發生變化怎么辦?現實中確實有不少簽合同時跳過去的號交房時不跳了,挑了8字的人實際收到的成了7字,甚至有的8號樓莫名其妙地變成了4號樓。因此筆者建議這些購房人事先在合同中和房地產商約定清楚如交房時出現這種問題,房子是可退還是可換,不然到時即使法官認定房地產商在這個問題上違約,但由于沒有具體賠償依據,憑法官自由裁量,購房人很難根據自己的“迷信”達到退房或換房的目的。
圖紙尺寸、用途、凈高要標明
合同第三條提及的合同附件一是房屋平面圖,房地產商通常會提供一個購房人所買房屋的平面圖,購房人不要接受不規范的草圖或沒有尺寸的示意圖,而應要求房地產商在這個平面圖上標清所有尺寸,需要文字說明的盡量詳細,平面主要尺寸、墻體厚度、門窗尺寸、管道井尺寸、空調位尺寸要全,房號和房屋在整幢樓中的確切位置及朝向也要在平面圖中標清楚,并在第三條的相關空格中填清楚房屋的用途、結構、層高。
在這里需要提醒購房人注意的有兩點:
1.有些預售許可證上的房屋用途寫的是公寓,這是一種似是而非的寫法,公寓就是住宅,不要以為公寓就可商住兩用。到目前為止,商住兩用房還僅僅是房地產商為了房屋促銷宣傳使用的一個詞,國家根本就沒有這個有關房屋用途的用語。當然我們不得不承認目前買這種商住兩用房開公司的人能得到稅低、貸款比例高等一些眼前利益,但長遠利益是否能得到保障仍是一個未知數。為了居住而買“商住兩用樓”,則是有百害而無一利。
2.層高包括樓板的厚度,購房人自己在房間內量的高度叫凈高,因此購房人要求房地產商在合同中能說明樓層凈高。
容積率和綠地率
購房人在關注自己所買房屋平面圖的同時,還應盡量爭取讓房地產商把自己購買房屋所在小區的整體平面圖附上,在圖上準確標明小區內所有建筑的位置、大小和高度及綠地面積。由此購房人可以從圖紙上算出自己所購房屋所在小區的建筑容積率、綠地率,并確定自己所購房屋采光有無遮擋。
購房人在進行這些約定前有幾個概念需要搞清:
1.建筑容積率是指小區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全部建筑面積與規劃建設用地面積之比。附屬建筑物也計算在內,但應注明不計算面積的附屬建筑物除外。房地產商不是根據小區的土地面積而是根據建筑容積率繳納土地出讓金,人防工程屬國家所有,不計算建筑容積率。房地產商為了少交土地出讓金,往往也不把地下車庫算入建筑容積率。建筑密度不同于建筑容積率,它是指小區所有建筑基底面積之和與規劃建設用地之比。規劃建設用地面積是指小區用地紅線范圍內的全部土地面積,包括建設區內的道路面積、綠地面積、建筑物(構筑物)所占面積、運動場地等等。
2.房地產商通常在廣告中使用綠化率一詞,根據園林專家介紹,這也是一個不準確、不規范的用詞。在國家關于園林綠化的用語中,準確的應為“綠地率”和“綠化覆蓋率”兩種叫法。綠地率是指小區用地范圍內各類綠地的總和與小區用地的比率。距建筑外墻1.5米和道路邊線1米以內的土地和地表覆土達不到3米深度的土地,不管它們上面是否有綠化,都不計入綠地面積。綠化覆蓋率是指綠化垂直投影面積之和與小區用地的比率。樹的影子、露天停車場可以中間種草的方磚都可算入綠化覆蓋率,所以綠化覆蓋率有時能做到60%以上。購房人要注意房地產商在銷售樓盤時宣傳的綠化率實際不少是綠化覆蓋率。
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使用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由于《示范文本》是政府機關制訂的,較好地平衡了開發商和購房人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因此,采用《示范文本》簽訂合同有利于保護購房人的合法權益。但切不可認為采用《示范文本》就萬事大吉,即使采用《示范文本》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時也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認購書問題。
在目前商品房交易過程中,許多開發商在與購房人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前,要求購房人簽訂認購書,交納認購款。開發商要求購房人簽訂認購書一般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開發商所銷售房屋倘未取得預售許可證,以向內部職工認購的名義進行銷售,俗稱內部認購;另一種情況是開發商已取得預售許可證或者銷售的是現房,開發商為購房人保留預訂的房屋,作為交換,要求購房人簽訂認購書,并交納一定數額的認購款,如果在規定的時間里,購房人不想購買該房屋,就可能無權要回所交納的認購款。
第一種情況的認購書,由于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都明確規定,在未取得預售許可證前,是不能預售商品房的,而依據我國《合同法》第52條的規定,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因此第一種情況的認購書在法律上是無效的。但人民法院于20xx年4月28日公布,于20xx年6月1日起施行的《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法院解釋》)第2條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根據該條規定,在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所簽訂的認購書,如果開發商在購房人起訴前仍未取得預售許可證,該認購書肯定是無效的;如果開發商在購房人起訴前取得預售許可證,那么該認購書的地位將和開發商已取得預售許可證或者銷售的是現房的情況一樣,即和下面要討論的第二種情況的認購書的性質相同。
第二種情況的認購書,需要看認購書是否滿足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是看合同條款是否完備。《法院解釋》第5條規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肯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實踐中大多數認購書都不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這些認購書的法律效力如何?《法院解釋》并未作明確規定,筆者認為不能從《法院解釋》第5條的規定,反推出不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主要內容的認購書,就必然沒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認購書僅規定了房號、面積和價格等條款,那么該認購書未滿足合同應具備的基本條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2、補充協議問題。
在商品房買賣過程中,開發商除和購房人根據《示范文本》所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外,還要求購房人簽訂一份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的內容很多,由開發商的專業律師事先擬訂好。這種補充協議常包含許多對購房人不利的條款,如交房時間的確定、不可抗力條款的解釋、共有面積的確定分攤、關于基礎設施和公共配套建筑的開發利用等方面,甚至包含許多針對開發商的免責條款。比如有些開發商在補充協議中規定:“政府部門有關文件批準的延遲、市政配套批準及安裝的延誤,導致開發商不能按期交付房屋,開發商有權按實際影響的時間而相應延遲交付房屋,而不用承擔延遲交付房屋的責任。”由于補充協議大多含有建筑、房地產、法律等專業術語,一般購房人很難完全搞懂。因此,購房人不要急于和開發商簽訂補充協議,先將補充協議拿回來,找專家進行咨詢,將補充協議中不合理的地方找出來,并對其進行修改。同時由于補充協議是由開發商擬定的,保護購房人的條款很少,因此,應在專家的指導下,在補充協議中增加保護購房人的條款。如果開發商不能滿足購房人以上的合理要求,那么,購房人不要和開發商簽訂補充協議。
3、售樓廣告問題。
開發商為宣傳、推銷其商品房,一般都散發售樓書,發布商品房銷售廣告,作出不少許諾。從法律角度來說,售樓書,廣告等都是開發商向不特定的對象發放的用以介紹其商品房的文字、圖片材料,主要是為了美化商品房形象、優勢,遠不具備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此類廣告法律上一般視其為要約邀請,不能直接成為合同的內容。對于開發商的虛假廣告行為,購房人雖不能依據合同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但可以追究開發商發布虛假廣告的責任。根據《廣告法》第37、38條規定,發布虛假廣告,欺騙和誤導消費者,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不僅要承擔行政違法責任,而且要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因此,購房人發現受了虛假售樓書或廣告的欺騙和誤導,就要及時向政府有關管理機關舉報,申請予以查處,或訴請人民法院要求責任方賠償損失。
同時,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的《商品房廣告發布暫行規定》也對房地產廣告所應遵循的原則、事項以及禁止出現的內容作了規定,購房人也可根據該暫行規定檢查銷售廣告問題。不過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購房人在簽訂合同時,要求開發商將廣告承諾的內容寫入雙方協議中,使其成為合同內容的一部分,以便在廣告名不副實時告開發商違約。
4、樣板房問題。
目前在商品房銷售過程中,開發商都要設置樣板房或樣板間。購房人入住后,發現房屋和樣板房有差距,當購房人要求退房時,開發商卻認為樣板房不是“樣本房”或“樣品房”,設置的目的是為了推銷商品房。在購房合同中并沒有約定商品房與樣板房不一致時,購房人有權退房,因此購房人無權要求退房。事實并不如此。《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1條明確規定,開發商設置樣板房的,應當說明實際交付的商品房質量、設備及裝修與樣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說明的,實際交付的商品房應當與樣板房一致。開發商未作說明,致使購房人因重大誤解而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購房人可以根據《合同法》關于重大誤解的規定,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購房合同(變更還是撤銷購房合同由購房人進行選擇)。
5、質量問題。
有些購房人認為,商品房竣工后已經過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的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后才允許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應當出現質量問題。而且根據有關法律規定,開發商在交付商品房時,應同時向購房人交付《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這兩書已對商品房質量的細節作了規定,是購房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也就沒有必要在合同中約定商品房的質量問題。但事實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驗收,是以抽查的方式進行驗收,因而不能保證每一套商品房的質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驗收的質量標準和購房人所希望的質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至于《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關于房屋質量的規定,都是由開發商擬訂,側重保護開發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購房合同中約定房屋的質量問題。
根據《法院解釋》第12條和第13條第1款的規定,在下列情況下,購房人因為房屋質量問題,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檢驗確屬不合格;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法院解釋》第13條第1款規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總之,你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不要著急,盡可能多咨詢一些專業人士,這樣才能簽訂一份權利、義務對等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房地產合同2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居間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守信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其要求,為其提供訂約機會及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等事項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協議。
一、甲方愿意委托乙方居間□購買□租賃下列條件的房地產。
二、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2。1物業類別:□住宅□別墅□商鋪□辦公樓□廠房□其他:;
2。2坐落(區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戶型:____________室____________廳____________衛;
2。4□總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至____________元內;□租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至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5裝修標準:附屬配套設施:____________;
2。6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1購房:□需商業貸款□需公積金貸款□需商業與公積金混合貸款□不需貸款
2。6。2租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傭金支付
3。1傭金:
3。1。1□傭金為所交易的房地產實際成交總價款的1%(最終交易的房地產可不受本合同第二條所限);
3。1。2□傭金為所租賃的房地產一個月的租金(最終交易的房地產可不受本合同第二條所限);
3。2甲方應于乙方完成本協議所約定的委托事項后,即甲方與乙方介紹的出賣方(出租方)簽訂了房地產買賣合同(房地產租賃合同)時,將傭金支付給乙方;
3。3甲方若未能按時將傭金支付給乙方,逾期每日加收滯納金為傭金的萬分之____________;
3。4甲方在看過乙方介紹的出賣方(出租方)的房地產后六個月內,與乙方介紹的出賣方(出租方)完成買賣交易(租賃交易)或者利用了乙方提供的信息、機會等條件但未通過乙方面與出賣方(出租方)完成買賣交易(租賃交易)的,都應按照本協議3。1項的約定向乙方支付租金;
3。5甲方與乙方介紹的出賣方(出租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房地產租賃合同)后,非因乙方原因導致該房地產買賣合同(房地產租賃合同)無法完全履行,乙方收取的傭金不予退還。
四、協議的.履行
4。1乙方應隨時依甲方之查詢,向甲方報告業務處理情況;
4。2乙方應積極、努力為甲方尋找房地產信息,盡快完成甲方委托事項;
4。3為了盡快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務,甲方同意乙方在需要時,由另外一方代替乙方或另外一方與乙方共同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務;
4。4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要求變更本協議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后,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協議,并注明變更事項。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文件,均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五、甲方在本協議中提供的聯系地址、電話,是乙方寄發郵件或聯系的依據,如有變更,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乙方,否則,乙方所發出的任何書面郵件均視為甲方已收悉。
六、爭議的解決: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即為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居間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合同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經過對_________(地區)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其中附屬面積_________㎡)的詳細考察,確定購買該房屋,并全權委托乙方代理購房事宜。
二、乙方代理甲方購買該房屋的單價為_________元/ ㎡,實付房款(小寫)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含傭金,不含交易稅費及按揭費用)
三、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即付認購金_________元,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來辦理按揭申請手續和交清首期房款_________元。否則按甲方棄權處理,并不得要回認購金。
四、甲方要求乙方擔保并代理向銀行申請_________(新房/二手樓宇)按揭服務,要求貸款金額為_________元,還款期限為_________年(以銀行實際批核為準)
五、甲方須如實填寫按揭申請材料交由乙方遞交按揭銀行,若銀行同意按甲方申請的按揭事項,甲方必須及時到銀行辦理按揭手續,并簽訂《房地產買賣契約》,同時繳納過戶時政府規定應由買方交納的`稅費以及按揭貸款之評估費、保險費、抵押登記費、律師費、公證費。
六、若甲方不供房款超過_________個月,乙方有權協助按揭銀行處分該房屋。
七、若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須將認購金扣除評估費和總房款的0。5%的手續費后二個工作日內退還甲方。
1、按揭銀行不同意為該房屋的交易提供按揭服務;
2、按揭銀行同意提供貸款的額度或年限,低于甲方要求的貸款額度或年限而導致該房屋實際不能成交。
八、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名或蓋章即時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房地產合同4
甲方(出租方):_____
立契約人
乙方(承租方):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地產租賃事項,訂立本契約,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自愿將坐落在_____區_____路(街)_____房屋
(房屋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積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地產的基本情況已載于本契約附件一(略)。乙方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該房地產。
第二條 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地產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租賃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租金按月(季)結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前_____日內交付給甲方。
付款方式:_____。
第三條 上述房屋承租給乙方使用時,其該建筑物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由乙方使用。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保證承租上述房屋僅為_____用房使用。
第五條 房地產租賃期間,甲方保證并承擔下列責任:
1.上述房地產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負責對房屋及其附著物的定期檢查并承擔正常的'房屋維修費用。因甲方延誤房屋維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3.如需出賣或抵押上述房地產,甲方將提前_____個月通知乙方。
第六條 房地產租賃期內,乙方保證并承擔下列責任:
1.如需對房屋進行裝修或增擴設備時,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轉租第三人使用或與第三人互換房屋使用時,必須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為原因而使房屋或設備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
4.乙方將對甲方正常的房屋檢查和維修給予協助。
5.乙方將在租賃期屆滿時把房地產交還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上述房地產,應提前_____個月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簽訂契約。
第七條 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契約規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和地方房地產租賃的有關規定,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契約,一方主張解除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額的_____‰向乙方加收違約金。
第八條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設備損壞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本契約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上述房地產在租賃期內所需要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第十一條 本契約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契約經雙方簽章并經房地產租賃管理機關審查批準后生效。
第十三條 本契約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契約副本_____份,送_____房地產交易管理所(處)。
第十四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簽章):_____ 乙方(簽章):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
聯系電話:_____ 聯系電話:_____
郵政編碼:_____ 郵政編碼: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房地產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獨家代理其開發的____小區商品房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銷售范圍
小區面積約____平方米(以政府核定的面積復審報告為準)。
二、銷售價格
小區甲方同意按保底均價 ____元/㎡委托乙方全權銷售,乙方在保底均價的基礎上提取1.5%作為銷售傭金;實際銷售均價超出保底均價后,溢價部分甲、乙雙方按照8 :2分成。
三、銷售傭金提成及結算方式
1、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銷售。乙方銷售傭金稅收由乙方以現金方式返還甲方(從銷售傭金中扣除)。
2、如乙方讓價低于均價的,乙方自行補齊讓價部分,并從當月傭金中扣除;如因甲方原因讓價低于均價的,乙方按實際銷售額底價提取1.5%的傭金,讓價部分由甲方承擔。
3、當月銷售傭金結算表由乙方在銷售當月月底提交給甲方。甲方應在次月5日前審核完畢,并將傭金提取給乙方(乙方開具收據)。
四、甲方責任和義務
1、提供商品房合法銷售文件資料,包括《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及公司營業執照、開發資質等。
2、購房協議蓋章,開具收房款收據;待售房款全部到位(含已辦完的按揭)后,按實際購房金額開具正式發票。
3、現場提供房屋作為售樓部供乙方使用。
4、保證本協議約定的商品房均由乙方獨家代理銷售,在代理銷售期間,甲方因特殊原因需要銷售房屋,應算作乙方銷售業績,并按時付給乙方的銷售提成費用和超出底價部分的分成款項。
五、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乙方定明限期(銷售周期十個月)對外銷售,必須維護甲方形象,全力做好銷售工作,完成預定銷售任務。
2、在乙方進場后,售樓部所發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自理。
3、負責項目的銷售方案的擬定、推廣、執行。
4、負責廣告宣傳等相關費用。
5、乙方不得收取客戶現金,否則甲方有權終止乙方銷售代理權。
六、本協議簽訂進場后半月內,乙方支付甲方銷售保證金人民幣____萬元。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本協議到期之前,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協議,否則甲方賠償乙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萬元整。
1、如乙方不能完成甲方給予的銷售任務乙方賠償甲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萬元整。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同具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人民法院審理。
九、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電 話: ____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 月____ 日
房地產合同6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買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 ]
地 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國籍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律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編號為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_年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第_______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_________【單元】【層】____________________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______,屬____________結構,層高為__________,建筑層數地上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_______層。
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幣)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___萬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整。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___萬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___萬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__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房地產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原則,結合北京市場的具體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代銷甲方的玉石籽料、掛件、手鐲等系列玉石、寶石產品。
二、甲方根據市場情況和乙方的需求分階段分批向乙方供應相應的玉石、寶石產品。
三、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玉石、寶石產品附有鑒定證書、防偽標簽的,乙方在銷售期間不得變動和拆卸。
四、甲方向乙方供貨時附相應的'清單,在清單中載有名稱、料質、重量、證號、價格雙方清點交接清楚,此后發生毀損或調換,自負其責。
五、乙方未銷售出去的玉石籽料、掛件、手鐲等玉石、寶石產品悉數退還給甲方。乙方向甲方退貨時,依照第四條的規定辦理。
六、乙方代銷甲方的玉石、寶石產品,向甲方回款的期限為兩個月,即在乙方收到甲方貨物后兩個月內,或甲方第二次向乙方供貨時回收第一批全額貨款。
七、若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義務,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五萬元并承擔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八、若乙方超出合同約定的期限遲延支付貨款超過20天,甲方有權拒絕繼續供貨并解除合同。
九、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至區人×××民法院。
十、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合同8
委托方(甲方):
地址:
受托方(乙方):
地址:
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 省 縣 項目的營銷顧問委托工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作內容
1. 本合同的工作內容以《項目營銷顧問服務工作》為準。
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需變更工作內容,雙方另行協商書面確認。
第二條:工作方式
乙方提供營銷策劃的策略及建議,經甲方確認后,由乙方委派一名案場常駐代表到現場協助甲方組建銷售隊伍組建培訓、管理工作及營銷策略的落實執行。
第三條:服務期限
從甲乙雙方簽定本合同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甲方義務與權利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本項目開發、銷售等各階段的相應的審批文件和資料(復印件)。
2. 甲方負責提供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及有關合法文件,保證購房人的合法權益,包括按規定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書》、開具正式發票、負責辦理銀行貸款、辦理產權。
3. 乙方常駐代表在甲方公司的身份為銷售經理,基本工資為:(注:以上工資為稅后)。乙方常駐代表的銷售傭金為總銷售金額的萬分之三,并在商品房銷售合同簽定后的次月5號前結算支付。乙方常駐代表的食宿、通訊補貼、差旅交通費用等享受甲方公司正式員工待遇支付。
4. 甲方負責乙方顧問到項目地考察、協助工作時的食宿及相關的差旅費用等。
5. 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時間及金額向乙方支付營銷顧問費。
6.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時提供營銷顧問文件及其它相關服務。
7. 甲方總經理或其指定專人負責與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內的工作聯系事宜。
第五條:乙方義務與權利
1. 乙方按附件中的工作內容要求提供相關的顧問工作。
2. 乙方確定常駐甲方案場代表為建、運營,制定詳細的營銷顧問工作計劃并安排實施。
3. 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后一周內派現場常駐代表到達項目所在地開展現場服務工作。
4. 乙方常駐代表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更換(但離職、婚假、產假等的除外,但如出現以上情況需提前15日通知甲方)。
5. 乙方常駐代表有權享受法定節假日。
6. 乙方常駐代表主持甲方項目的案場營運銷售工作,并將每階段的工作安排及成果以書面形式及電子文本的形式提交給甲方。
7. 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按時得到營銷顧問費。
8. 乙方有權建議甲方更換甲方派駐銷售隊伍工作的人員。
第六條:營銷顧問費及支付方式
1. 營銷顧問費總金額為人民幣:
2. 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定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 元)。之后每三個月(90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一次營銷顧問費,其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 元),以此類推至服務期滿。
3. 甲方支付乙方的所有款項費用均為稅后,乙方無須向甲方提供正式發票。
4. 項目所產生的一切廣告費用、推廣費用、銷售人員工資等與銷售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甲方自負與乙方無關。
第七條:保密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后的兩年內應嚴格保守對方的商業秘密。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保密信息對外發布或披露、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
1. 甲方超過合同約定時間5天未向乙方支付營銷顧問費,應向乙方支付延遲付款部分的滯納金,該滯納金以延遲部分顧問費為基數,按每日千分之三標準計算。如甲方拖欠或不支付乙方營銷顧問費用累計到15日,則視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停止本項目營銷顧問工作,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欠的'顧問費、乙方常駐代表工資及違約金,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違約金的額度為本合同營銷顧問費總金額的10%(計人民幣:柒萬伍仟元整)。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常駐代表(乙方常駐代表離職、婚假、產假、病假的除外),但離職、婚假、產假需提前15日通知甲方,如乙方更換常駐代表但未按規定時間通知甲方,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 如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未按本合同附件約定的內容提供相關服務,則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違約金的額度為本合同營銷顧問費總金額的10%(計人民幣: 元整)。
第九條:不可抗力
1. 如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的影響、遲延或阻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的7天內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關的詳細信息。
2. 對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遲履行義務,任何一方不承擔責任。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事件指無法克服、無法預見、超出一方或雙方合理控制范圍且妨礙雙方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事件。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1. 雙方就本合同的執行方面發生爭議或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
2. 如雙方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簽約地人民法院予以裁決。
3. 在發生任何爭議和任何爭議正在進行裁決時,除了所爭議的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其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十一條:附件
本合同中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服務期滿自動終止。
2. 本合同終止不影響雙方于本合同終止日之前根據本合同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其它
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由雙方協商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如與本合同發生矛盾,以補充協議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合同9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雙方達成如下協議:第一條國籍: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方在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地段(地塊編號:______________)擁有房地產;名稱: __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___,現有償轉讓,轉讓方式為(1)出售(2)交換(3)贈與(4)繼承。
第二條乙方自愿從甲方受讓上述土地使用權及其上物業。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基底分攤面積________________㎡;公用分攤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 )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有使用權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_㎡;1 物業部分為: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乙雙方對上述轉讓數量、面積核對無誤,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格為__________ 元,單價_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_元;并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全部交完。
第四條土地使用年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 月_____日止。
第五條
第六條
第七條第八條乙方繼續履行原土地使用規則的有關規定。 乙方從__________年開始,繳納土地使用費,在此以前的土地使用費全由甲方負責。房地產轉讓費由甲方負責繳納。轉讓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經市公證機關公證, 并到政府主管部門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后,乙方正式取得房地產權。
第九條乙方獲得房地產權,如再發生出租、抵押、轉讓(含出售、贈與、繼承、交換)時,應按本合同第八條之規定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第十條
第十一條如系地產商第一次售房,原房地產預售合同書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雙方、房地產權登記機關、公證處各1份。
轉讓方:____________(蓋章)
受讓方: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年月日
簽約地點
房地產合同10
甲方(出售方):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
乙方(買售方):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
丙方(居間方):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_____市相關規定,本著自愿、公平、平等、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關于房屋買賣
第一條成交房屋基本情況
房屋登記地址:
房屋權屬證號:土地使用證號:房屋用途:
登記所有人房屋抵押情況:
房屋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是□否
目前是否已出租:□是□否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是□否
房屋權屬情況:□私有產權房□使用權的公房□可以出售的經濟適用房□其他
房屋狀況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_____房型:_____;_____樓層
其他情況
1。1經協商,甲方愿將上述房屋出售給乙方,甲方對上述房屋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并保證房屋交付乙方時的狀況與乙方實地看房時的狀況保持一致,否則愿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賠償乙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損失。
1。2乙方確認,對該房屋已作了充分了解并實地查看過房屋,對房屋現狀沒有異議,愿意購買該房屋。
第二條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后確定的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
第三條付款方式
3。1現金或貸款支付
如甲方認可乙方貸款方式付款時:甲方有義務配合一方辦理貸款手續;
乙方提出終止貸款行為或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貸款機構貸款的,乙方應于_____前以現金方式補齊房款。
3。2資金監管服務
_____房地產中介有限公司可以為本次交易提供免費的資金監管服務,雙方自愿選擇該項服務,并于簽訂本協議當日簽訂《資金監管委托協議》。
雙方自愿將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全部款項暫存于指定的銀行監管帳戶中,并按本合同及《資金監管委托協議》所約定的程序及方式辦理。
盡管上述款項存于指定帳戶,但甲乙雙方同意: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實際支付。
如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不選擇資金監管服務,但由此帶來的一切風險由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稅、費的承擔
4。1甲乙雙方保證,按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交易習慣各自繳納與本次交易相關的各項稅費。
4。2盡管有上述約定,雙方同意:
甲方承擔_____;乙方承擔_____ 。
第五條權屬過戶及房屋交付
5。1雙方承諾,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后,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共同到房屋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5。2甲乙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房屋權屬過戶所需的全部真實、有效的合法手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證、契證等)交予丙方保管,丙方協助雙方辦理過戶手續。
5。3雙方同意,甲方于_____騰空房屋并將房屋鑰匙交于乙方。
5。4雙方在房屋交接前,應辦理有關物業的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水、電、煤氣、采暖、有線電視、電話、物業費、戶口等相關手續,并結清費用。房屋毀損、滅失等風險,自房屋鑰匙交于乙方時轉移至乙方。
5。5丙方應甲乙雙方的要求協助雙方辦理上述物業交接事宜,并由雙方在《房屋交接單》上簽字確認。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甲方保證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債務糾紛或其他瑕疵。甲方保證有權出售該房屋,并已得到房屋共有人或其他權利人的同意,保證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成交價格10%的違約金,并賠償因此受到的其他損失。
6。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有效。具備訂立合同的資格,并保證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成交價格10%的違約金,并賠償因此受到的其他損失。
6。3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生效、無效、被解除、被撤銷或任何一方發生違約等,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免責條款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三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任何糾紛,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
第二部分關于居間服務
第十條丙方責任
9。1依本合同約定為甲乙雙方提供房屋買賣居間服務;
9。2 免費為甲乙雙方提供房地產買賣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咨詢。
第十一條居間服務費及支付
10。1甲乙雙方確認,雙方達成本次房屋交易是基于丙方所提供的居間服務;但該交易是雙方獨立、自愿做出的決定。
10。2丙方一次性收取居間服務費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元,由_____方承擔。
10。3該服務費于本合同簽訂時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給丙方。
第十二條特別聲明
11。1甲乙雙方同意:因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導致本合同無效、交易不成功或買賣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丙方所收取的居間服務費均不予退還。
11。2如甲乙任何一方或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違約或其他爭議,雙方一致同意:在雙方就違約責任及其承擔達成協議之前或人民法院做出生效法律文書之前,丙方有權將暫存在指定帳戶中的款項予以保留,不向任何一方返還或支付。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本合同于三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丙方執一份。
甲方:_____乙方:_____丙方:_____
代理人:_____代理人:_____
簽約日期:_____
房地產合同11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見證方):
鑒于甲乙雙方就房產買賣事宜委托丙方,經公開推介視察、公平協商一致,在甲乙雙方明確房產交易的具體條款前提下,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對房產交易的聲明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x市x房屋所有權證書,房屋權屬證號為:榕房權證x字第x號,建筑面積x m2(其中附屬間/車庫面積為xm2)。甲方對該房屋現狀負全責。乙方親自實地看房,并愿意購買該房產。
第二條:成交價格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房產的轉讓價為人民幣(大寫)x元整(¥x),裝修、附屬配套設施轉讓價為人民幣(大寫)x元整(¥x),上述總轉讓價為人民幣(大寫)x元整(¥x)。
第三條:稅費承擔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上述房產交易過程中產生的稅費():
A、各自承擔
B、乙方承擔
第四條:中介傭金及服務費
甲方同意支付丙方中介傭金為人民幣(大寫)x;(¥x)。
乙方同意支付丙方一次性代辦費為人民幣(大寫)x;(¥ x)。
第五條:簽約信用
1、在簽定本合同時,乙方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大寫)x元整(¥x)。甲乙雙方同意該款項由丙方監管,丙方開收款收據。
2、甲方同意將該房產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及其它相關證件交由丙方監管,丙方開收件收據。上述證件在房產交易管理部門交易收件受理當日由丙方直接提交。
第六條:交易受理時間
甲乙雙方約定收件受理時間為:20xx年1月17日,如因甲乙雙方特殊原因可以書面形式另行約定時間。無故拖延時間達10天都視為違約。
第七條:乙方付款方式
1、待該房產繳納稅費交易生效當天,將定金外的房款計人民幣(大寫)x元整(¥x)匯入甲方賬戶。丙方向乙方收取產權代辦費。
2、待房產交易管理部門通知繳納稅費后,丙方協助甲乙雙方進行該房產配套設施的過戶和移交。甲方結清在此之前的配套設施及物業等相關費用,乙方承擔水、電、等的過戶費。
第八條:甲方收款方式
1、待該房產繳納稅費交易生效當天,甲方向乙方領取扣除定金外的房款。甲方向丙方領取該房產的定金(以乙方將該房產定金解款至丙方為前提)。
2、如需取得買賣契約書后才可辦理過戶的附屬配套設施(如管道煤氣等),甲方同意按市場價格扣留人民幣x(¥x)在丙方處監管,待過戶給乙方后由丙方將上述款項一次性交付甲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不得改變買賣意向,否則屬違約行為。
2、乙方未能按時解款至丙方,甲方未能按時進行房產交接、丙方未能及時放款給甲方,屬不正常履約行為。不正常履約方應自不正常履約之日起以上述房產價款日向另一方支付滯納金,逾期10日屬違約行為,被違約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一切經濟損失。
3、甲乙雙方一方中途不按時履約,不按時履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及丙方并征得書面同意,如未及時通知對方及丙方,丙方根據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所留地址發出書面通知后x日內仍未履行本合同一方視為違約責任方,違約責任方應在不履約之日起日內賠付給對方等同于定金數額的違約金。
4、甲乙雙方中途違約,交易過程中已產生的費用及丙方的傭金服務費在違約金中扣除。
5、丙方作為甲乙雙方授權的監管方,必須保證甲方上述房產材料和乙方上述定金及預付房款的.安全,如有遺失由丙方負全部責任。
6、該房產若因自然災害、社會政治、政府行為等非主觀因素未能正常交易的,三方互不承擔責任。丙方無條件地退件、退款。但甲乙雙方在其后一年時間內繼續發生本宗交易行為的,應如數交納中介費。否則,應賠償丙方的一切損失。
第十條:糾紛處理
甲乙丙叁方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由叁方另行簽定補充合同,補充合同經叁方簽章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地方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第十一條:其它事項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房屋現有的裝修/附屬設施轉讓給乙方的部分有:
第十二條:簽約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叁方各執壹份。叁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住址:
郵政編碼:
丙方:
地址:
郵編:
服務電話:
簽約地址:
簽約時間:
房地產合同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房屋建設的實際情況,經過協商,達成如下建筑承包合同書樣本。
一、工程概況:
1、甲方準備在xxxx新建x間x層帶尖子的房屋一棟。經與乙方接觸、洽談、協商,決定將其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從主體結構開始到粉刷完畢)承包給乙方進行施工建設,工程從xxx年月日開始動工,至xxx年月日竣工;房屋建設采用費用包干制的形式;乙方按照甲方的圖紙保質保期來進行施工。
2、采取費用包干的方式。乙方負責房屋建筑時所需的設施(比如:腳手架、跳板等),甲方負責材料的供應;工程開工,從協議簽定之日開始,歷時天內完成;房屋建筑總面積平方米,按每平方元計算,費用金額共計元整。
3、付款方式:主體結構工程完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50﹪,即(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元;待工程完工后,經甲方驗收合格,付清工程的余下款項。
二、質量要求:
1、工程驗收標準,甲方按照下面的規定執行。
2、施工中,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施工,主體結構建設時,墻體要垂直、整體平整,所有的門及門窗的安放與墻體成一條線;粉刷時墻體厚度均勻,無裂縫,內墻面達到整體水平、平整、無裂縫,門及門窗與墻接觸地方的粉刷看不到縫隙,天面要達到厚度均勻,無裂縫,所有刷白顏色均勻,大門墻體及衛生間的.瓷磚要平整完好的粘貼,達到水平;陰陽角與墻體成一條線,與墻面垂直或平行;房屋四周要進行雨水排除的處理,待工程全部結束后,甲方進行竣工驗收。
三、安全問題:
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負責,若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承擔一切責任,甲方概不負責,沒有任何法律責任。
需要說明:
五、本建筑承包合同書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20xx年__月__日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甲方(簽字蓋章)
雙方證明人(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200年月日
建筑承包合同書樣本注意事項:
1.合同:是指實施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系的協議,包括合同條件,協議條件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文件。
2.協議條款:是指結合具體工程,除合同條件外,經發包和承包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3.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甲方的具體身份、發包范圍、權限、性質均需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4.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5.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6.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7.社會監理:甲方委托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8.總監理工程師: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9.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合同工程的裝飾或二次及以上的裝飾,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10.工程:是指為使建筑物、構筑物內、外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筑物、構筑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包括對舊有建筑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12.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3.合同價款: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為中標價格。
14.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生、經甲方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5.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6.工期:協調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歷天數(包括一法法定節假日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7.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開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協議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協議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設備和設施: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方提供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設備或設施。
23.工程量清單:發包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時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時明細清單。
房地產合同13
甲方(出租人)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人)身份證號碼
經充分了解和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租賃合同:
一、房屋位置、面積、裝修、設施設備:
二、租賃期限:
也就是從(日期)到(日期),房屋租賃合同的簡單版本。
三.租金和支付時間:
乙方每月支付人民幣元,先付后住。甲方交付房屋時,乙方首次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應提前一個月支付第二次及以后的租金。
四.租賃押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定金,定金到期后結清,超出部分予以返還。
動詞(verb的縮寫)租賃期內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提供真實有效的房產證、身份證等證明。
2.甲方應提供完好的房屋、設施和設備,乙方應注意愛護,不得損壞房屋的裝飾、結構、設施和設備;否則,應按價格賠償。合同范本為《房屋租賃合同簡易版》。如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人為損壞,甲方應予以修復。
3.水、電、氣、電話、網絡、有線電視等用戶費用及物業、電梯、衛生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期:水度、電度、氣度。所有費用由乙方按時支付。
4.該房屋僅供乙方使用,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改變使用性質或非法使用。房屋出租后,乙方應立即辦理租賃登記、暫住登記等手續。如發生違法事件,后果由乙方承擔。租賃期內,甲方如確需提前收回該房屋,應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并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5.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提前終止。租賃期內,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6.甲乙雙方同意,如乙方需要開具租金發票,由此產生的稅費由乙方支付..
7.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并制定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雙方有任何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自簽字(蓋章)后生效。
9.其他商定事項:
不及物動詞違約責任:
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人民幣元的違約金。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當追加賠償。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電話:電話: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房地產合同14
甲方: 法人(授權)代表:
乙方:
甲方已經完成___小區項目(下稱“本項目”、“項目”)部分前期工作,已與該項目所在地___組民簽訂土地征用協議,并已支付訂金50萬元整。土地使用的其它手續也在順利進行中。基本上使該項目具備有建設開發的可能。具體內容見本協議后附《土地征用協議》。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共同出資成立___項目組(下稱“該項目組”),并以該項目組為主體開發建設本項目。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現就以該項目組為主體開發建設本項目及其他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項目現狀
本項目用地位于湖南省___市,面積約為150畝(其土地的四至具體位臵詳見附件規劃圖,準確四至范圍以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附圖上標注的范圍為準),土地性質為農村集體所有土地。
二、成立項目組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后,甲方應成立___項目組,該公司的經營范圍應包括房地產開發、商品房銷售、物業管理和住宅區有關的生活配套服務等。
2、1該項目80畝地總投入資金約為___萬元,共___萬元,建筑成本約為___萬元,附屬工程建造費約為400萬元)。該項目第一期開發目標為20畝,其總投入資金約為___(其中土地征用費是必須要支出的___萬元,建筑成本約為___萬元,附屬工程建造費約為___萬元)。
乙方應投入總資金為___,占股___,其中___為必須注入資本(分三期投入:第一期___在本合同簽定后___天內投入;第二期___萬元在附屬工程開工前___天左右投入;第三期___在主體工程開工前___左右投入),剩下___視項目運作情況而定。
2、2該項目組的工作人員安排(除財務外)由甲方推薦,雙方商議決定。財務由乙方自定。
2、3由甲方全權負責該項目組的所有工作。在不影響該項目正常運作的情況下,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干涉甲方對于該項目所做的任何決定。在該項目處于重大決策情況時,甲方應與乙方共同商議解決。如出現意見分歧,以甲方的建議為主。
三、各方收回投資
3、1甲、乙雙方確認,該項目組獲得銷售收入或融資后,應首先滿足項目開發建設的`需要,然后優先償還乙方按照本協議實際投入資本以外的資金。
3、2在還清前款所述全部資金、銀行借款、利息及其它各項必要的稅費后,甲、乙雙方(以及可能出現的新股東)可從項目公司中取得各自的利潤。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甲方負責資本運作,務必使得項目資金運作健康穩定;
4、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注入資金,并按出資比例取得投資收益,承擔經營風險;
4、3負責將本項目用地性質變更為住宅開發用地,取得縣、市規委審定的項目規劃意見書及全部報批報建手續;
4、4積極協調項目公司與相關職能部門的關系以及與項目用地周邊單位的關系,確保本項目的順利開發建設;
4、5負責將與湖南省某市簽訂的《土地征用協議》中所有條款的債權債務概括轉入項目組。
4、6嚴格遵守本協議其他條款約定的各方共同的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負責向該項目組分期出資200萬元(另260萬元的注入視項目運作而定),并按出資比例取得投資收益,承擔經營風險;
5、2對于該項目組在工作中遇到的各項問題,如甲方有要求,應盡力配合。
5、3嚴格遵守本協議其他條款約定的各方共同的義務。
六、違約責任
如因任何一方未及時履行本協議義務,導致其他各方或項目組遭受損失的,則違約方應負責賠償。
七、其他
7、1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的約定與本協議不一致之處,以補充協議的約定為準。
7、2如果因簽訂或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而不能協商解決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可向某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按該會現行有效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各方都具有約束力。
7、3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4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某市某臵業有限公司
法人(授權)代表:
乙方:
法人(授權)代表:
___年___月___日
房地產合同15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經紀人(乙方):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甲方提供:
1、銷售許可證;
2、權屬證件;
3、物業的具體情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5、營業執照;
6、個人身份證。乙方提供:
1、經紀機構資質證書;
2、經紀人崗位資格證;
3、經紀人身份證;
4、營業執照。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_____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_________;
2、具體要求: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
第三條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托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范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委托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________%計算支付;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年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計算支付;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________%計算支付;其他服務項目支付_________元。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由甲、乙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
第二條服務事項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乙方應將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務項目,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五條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定期將本合同
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情況及時通告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并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乙方將本合同
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轉委托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
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托他人代理的;
3、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4、_________。
第八條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
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
3、違反本合同
第三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_________。
第九條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
第二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在本合同終止后的____日內,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間接地與經紀人最初物色的客戶成交,那么經紀人有權獲得經紀合同中訂立的傭金。
第十條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簽訂后,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個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個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址注冊地址: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房地產權證編號: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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