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難幫扶方案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開展,我們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闡明具體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企劃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困難幫扶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困難幫扶方案1
一、資助計劃
1.省級資助計劃63名,資助金63萬元;
2.市級資助計劃80名,資助金40萬元(含我會與總工會聯合資助計劃20名,計10萬元)。
二、資助對象
本人患重大疾病、或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損失巨大,生活特別困難的高中等職業學校、中小學校教師。其中:省級特困教師資助助要求負債5萬元以上(含5萬元),市級特困教師資助要求負債2萬元以上(含2萬元)。資助重點為在職教師,退休教師比例原則上省級資助不超過5%,市級資助不超過10%。
三、資助標準
困難教師資助助標準,省級為每人一次性1萬元,市級為每人一次性5000元。
四、材料報送時間及要求
1.材料報送時間
省級困難教師資助材料上報時間為5月15日前,按附件4《湖南省教育基金會20xx年開展資助特困教師活動方案》的要求具體辦理,同時將匯總表抄送市教育基金會。市級困難教師資助材料包括(紙質及電子材料)6月20日前上報,逾期不報將視作自動放棄。
2.材料內容上報。省、市特困教師資料上報均包括以下內容:匯總表(花名冊),申請表,身份證、教師證,醫院診斷結果復印件,治療費用票據及公示無異議等證明材料,當地政府部門(民政局/所、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等相關證明材料。
五、活動要求
1.建設特困教師數據庫。各地要摸清情況,定期完善更新特困教師數據庫,做到精準識別,精準救助;
2.嚴格申報程序。要嚴格按要求審核特困教師材料,省級資助的教師對象為前兩年未接受過省級資助的學校專任教師。同等條件下,市級資助也應優先報送專任教師和以前未獲得過資助的教師職工。
3.建立聯系反饋機制。各地要注意跟蹤了解和掌握資助對象工作和生活情況,并及時上報(省級資助教師按規定時間通過“省教育基金會信息化平臺”反饋20xx年度受助教師情況)。
4.加強信息公開。各地要在當地教育基金會或教育局網站公示資助名單;資助后要及時公布救助特困教師情況,實行受助對象、受助情況、受助金額三公開,建立受助困難教師專項檔案。
5.強化輿論宣傳。各地要通過各類媒體大力宣傳報道受助特困教師的先進典型事跡,爭取更多的社會關注和社會資源支持。
困難幫扶方案2
為扎實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幫扶工作,體現黨和政府的關懷、關愛,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開展落實經常性的政策落實、生活照顧、精神慰藉、扶貧幫困等一系列服務;現就進一步做好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幫扶工作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多方關懷”的工作模式,綜合運用利益導向、服務關懷和宣傳倡導等手段,開展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關懷活動,為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解決實際困難,使他們生活上得到幫助、精神上獲得慰藉,提高這一特殊群體抵御風險的能力,逐步建立特殊困難家庭社會關懷機制,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幫扶對象
扶助對象應同時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雙方或一方為xx鎮戶籍;
(二)獨生子女死亡或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為三級以上殘疾。
三、組織機構
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實施,現成立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衛計辦,辦公室主任xx鳳擔任。
四、工作措施
(一)生活關懷
1、落實計劃生育特別扶助政策。對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計生辦要積極申報獎勵金,社區、村委會要做好宣傳、摸底、上報工作。春節期間優先慰問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
2、落實社會救助政策。對符合城鄉低保條件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應按程序納入城鄉低保范圍,并根據享受低保的類別發放低保金,在核算家庭收入時,特別扶助金不計入家庭收入。符合條件的年滿xx周歲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應按政策規定分別納入特困人員供養范圍。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發生重大意外事件,符合臨時救助條件的,應按政策規定給予相應救助。
3、優先解決住房困難。對居住危房的'農村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要按照有關規定優先納入農村危房改造范圍。
4、扶持就業創業。對有就業能力和就業愿望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開展就業創業培訓,并按規定落實相關補貼政策,優先幫扶其就業創業。
(二)養老關懷
1、優先安排養老照料。對xx周歲以上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符合條件的全部納入農村“五保”供養和城鎮“三無”老人保障范圍,特別是失能或部分失能的,要優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選擇居家養老的,優先享受政府購買的居家養老服務。
(三)健康關懷
1、建立完善醫療保障制度。對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由鎮政府代繳當年參保資金。將符合救助條件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納入城鄉醫療救助范圍,給予相應的醫療救助。
2、開展健康體檢。鎮衛計辦、衛生院每年組織為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開展一次健康體檢活動。
3、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鎮衛生院、村醫為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提供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為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簽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協議,并定期開展履約服務。
(四)精神關懷
1、開展走訪慰問活動。充分發揮計生協會組織、企事業單位、群眾自治組織,特別是志愿服務組織、社會工作專業服務機構的積極作用,以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導為重點,深入開展緊急慰藉、圓夢行動、平安保障、親情牽手、志愿服務等各種形式的社會關懷活動,為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提供關懷服務。
(五)生育關懷
1、積極提供技術服務。對于有生育意愿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要免費為夫妻雙方開展風險評估、優生檢測等再生育咨詢和相關技術服務,并幫助辦理再生育手續。
2、開辟收養綠色通道。對于失去生育能力、愿意收養子女的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相關科室要簡化收養手續,優先安排其收養子女。
五、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1、提高思想認識。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是一項政治性、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妥善解決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的問題,事關群眾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各村(社區)、各部門要加強思想認識,切實開展幫助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的幫扶工作。
2、統籌協調。各部門要做好相關政策、扶助對象信息和配套措施的銜接,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3、加強宣傳。各村(社區)要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關愛扶助工作,積極組織開展關懷關愛活動,使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真正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
困難幫扶方案3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部署要求,切實做好困難群眾救助幫扶工作,加快構建分層、分類救助幫扶體系,實現“兜底線、保基本、救急難、促發展”的總體目標。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幫扶對象
幫扶服務對象主要為“兜底保障對象”、“低收入對象”“其他困難對象”三類:
(一)兜底保障對象。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
(二)低收入對象。低收入對象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在低保標準1—2 倍(含)以內,家庭財產狀況符合規定的困難人員。
(三)其他困難對象。指未納入兜底保障對象、低收入對象的其他特殊困難群體,主要指遭遇重特大急難事故的特殊困難對象。
二、幫扶內容
(一)符合幫扶條件的城市困難家庭
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全面推廣城市困難家庭精準幫扶“347”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明政辦〔20xx〕36 號)和清流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全縣推廣城市困難家庭精準幫扶“347”工作機制的實施方案》(清政辦〔20xx〕74 號)要求,做好精準幫扶。
(二)除城市困難家庭外其他符合條件的困難對象
1.生活救助。通過低保、特困、孤兒保障等政策兜住困難群體生活底線,落實支出型貧困家庭低保政策,殘疾人“兩項補貼”,推進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加強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實施社會救助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在物價顯著上漲時,根據要求適時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發放臨時價格補貼。
2.急難救助。充分發揮臨時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特殊困難群體,給予臨時救助,防止出現返貧致貧。
3.醫療救助。充分發揮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和第三次精準補助各項制度作用,省定扶貧標準下的農村低保對象醫療保障按照精準扶貧醫療疊加補助政策執行。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對象給予一次性定額救助。
4.教育救助。按照《福建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試
行)》,將除城市困難家庭外其他困難對象認定劃分為特別困難和困難兩檔,落實學前教育資助、義務教育資助、普通高中資助、中職教育資助和普通高等教育資助等五大類教育資助政策。
5.住房救助。對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中無住房的,積極引導其到養老機構集中供養;對符合規定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通過保障性住房、造福工程易地扶貧搬遷和農村危房改造等方式給予住房援助。
6.就業救助。落實精準就業救助幫扶,對有就業意愿的,適時推送崗位信息;對符合條件的自主創業人員,提供創業指導服務或給予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對符合條件的自主創業或靈活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的'困難家庭勞動力,按規定給予實際繳費額30%的社保補貼;開發合適的公益性崗位,優先安置幫扶對象家庭勞動力。
7.結對幫扶。參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扶貧模式,推動建立機關黨員干部、企事業單位、文明單位、群眾團體、社會組織、慈善基金會等社會各界力量結對幫扶困難群眾,根據其致困原因和幫扶需求等因素,有針對性地制定切實可行的解難脫困方案,建立穩定長效的幫扶服務機制,幫助特殊困難群體穩定脫困。
三、幫扶步驟
(一)摸底。精準識別各類特殊困難群體,對三類幫扶服務對象逐戶逐人進行摸底排查,進行需求評估。其中現有的低保、特困、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群體直接認定為特殊困難群體。
(二)建檔。在精準識別的基礎上,將幫扶對象按需求進行分類,形成特殊困難群體基本信息及幫扶需求數據庫。
(三)審批。對符合兜底保障和低收入對象認定條件的,及時予以審批認定。
(四)幫扶。根據特殊困難群體需求,綜合運用各項救助幫扶政策,確保應助盡助、應幫盡幫。
(五)監測。建立特殊困難群體基本信息數據庫,完善監測預警機制,落實動態管理,對符合條件的對象及時納入幫扶數據庫或臺賬,對需求調整的對象及時更新信息,對穩定脫困對象及時退出。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兜底保障水平。提高保障標準,將城鄉低保標準從最低工資標準的42%提高至 45%;逐步提高殘疾人“兩項補貼”和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落實分類施保,對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群體,按低保標準給予本人全額救助;對重殘申請單人納入低保的困難群眾,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人超過70 周歲,且家庭人均金融資產不超過當地低保標準 8 倍的,可不核查、計算法定贍養、撫養、扶養人個人收入和應支付的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優化審批流程,13個鄉(鎮)全面開展低保、特困審批權限委托下放鄉鎮工作,確保困難群眾得到及時救助。建立延保漸退機制,低保對象經復核認定已達退保條件,但仍屬于低收入家庭或在醫療、教育、就業等方面仍有實際困難的,自認定次月起給予延續6—12 個月。
(二)強化急難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標準,將一個家庭全年臨時救助累計最高限額從8000 元提高至 20000 元,對基本生活陷入極度困難的,還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研究決定,適當提高救助額度。提高救助時效,將鄉鎮(街道)審批金額上限從3000 元提高至 5000 元;探索事前、事中快速救助辦法,進一步發揮臨時救助在解決“兩不愁”“三保障”方面的兜底作用。加強政策銜接,對經臨時救助一段時間后生活仍然困難的按規定納入低保范圍。
(三)開發幫扶信息平臺。依托市精準幫扶管理信息系統,
建立特殊困難群體基本信息數據庫,以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法,對政府資源和社會資源進行有效整合,健全幫扶服務需求與社會力量供給對接平臺,逐步實現困難對象數據管理精準化、幫扶信息公開化、幫扶資源集中化、困難需求及時化。
(四)擴大社會力量參與。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通過慈善捐助、志愿服務等方式開展幫扶服務活動。加大政府購買力度,向有資質的社會組織、企業、機構等社會力量購買社會救助幫扶服務,開展救助幫扶政策宣傳、對象排查活動,主動發現困難群眾并幫助申請社會救助。實施以特殊困難群體幫扶服務為重點的社會工作專業化服務項目,為其提供照料護理、醫療服務、愛心助學、精神慰藉、社會融入、能力提升、資源鏈接等服務。
五、保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強化“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政牽頭、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健全完善縣級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解決困難群眾生活保障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難和問題,以及困難群眾遭遇的急難個案。
(二)密切部門協同。強化部門協調聯動,統籌利用好各類救助幫扶資源,加強資金保障,形成政策合力,建立起以基本生活保障、專項社會救助、急難社會救助為主體,社會力量參與補充,分層分類的梯度救助幫扶體系,實現救助幫扶資源和困難群眾訴求有效對接,確保困難群眾救助幫扶“一個不漏”。加強民政、扶貧、醫保、教育、住建、殘聯、工會等部門的信息互通和數據比對,協同篩查困難群眾,常態化開展特殊困難群體巡訪排查和信息收集,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納入救助幫扶范圍。
(三)加強監督管理。建立完善社會求助公示制度,全面公開社會求助政策、申請審批程序、保障對象、資金發放等情況,切實接受社會監督。按照“應保盡保、邊緣從寬、留有緩沖、尊重事實”的原則,探索建立社會救助工作容錯免責機制,對符合政策要求、程序規范、無重大不良影響、未以權謀私或優親厚友等情況的給予容錯免責。
(四)加大輿論宣傳。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e 三明等宣傳媒體載體,廣泛宣傳幫扶服務政策,提高政策知曉率,讓好政策惠及廣大困難群眾;及時報道幫扶救助服務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以及在幫扶救助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好人好事,積極營造幫扶救助工作的良好社會氛圍,調動廣大干部群眾和社會各界參與幫扶服務的積極性。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試行一年,具體政策解釋工作由有關主管部門負責。
困難幫扶方案4
各基層工會:
為了認真落實精準幫扶、助力困難職工家庭解困脫困,切實履行校工會維護職能,體現學校大家庭的溫暖,根據《新鄉醫學院工會慰問教職工制度》(校工字〔20xx〕26號)規定,按照河南省教科衛體工會20xx年年終工作安排的要求,結合實際,校工會決定開展20xx年元旦、春節“雙節”送溫暖和困難職工幫扶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幫扶、慰問對象
(一)家庭經濟困難的教職工;
(二)因本人或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難的教職工;
(三)因家庭遭遇意外災害致使生活困難的教職工。
二、申報與審批
(一)對照條,個人申報,分別填寫如下表格(見附),基層工會審核簽署意見,加蓋單位黨組織公后報校工會,校工會按有關程序審批。
(二)申請河南省教科衛體工會和新鄉醫學院困難職工幫扶資金的,需提交個人書面申請,并同時提供看病的發票原等相關票據。
三、申報時間
各基層工會于12月18日下午6點前將申請表等紙質材料報校工會辦公室(地點:xx,電話:xx)。電子版發送至xx
四、慰問形式
校工會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人深入困難職工家中看望慰問困難教職工,困難幫扶資金的`發放按河南省教科衛體工會的要求和校工會財務規定辦理。
困難幫扶方案5
一、指導思想
切實履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竭誠服務職工群眾的基本職責。通過建立健全困難職工幫扶工作機制,精準幫扶困難職工解困脫困,不斷增強困難職工的幸福感、獲得感和安全感。
二、目標任務
全縣符合困難職工建檔標準的困難職工建檔和幫扶實行全覆蓋。20xx年完成生活救助10戶、醫療救助5戶、金秋助學40戶的目標任務。在幫扶過程中通過走訪和信息比對不斷完善精準識別精度、精準幫扶效果,健全完善常態化幫扶機制,將針對不同致困原因對困難職工分別進行生活救助、金秋助學、醫療救助,實現脫困解困,把黨和政府的'關懷送到困難職工的心坎上。
三、實施內容
(一)幫扶范圍
按照“先建檔、后幫扶、實名制”原則,及時將符合《安徽工會困難職工檔案管理實施辦法》(皖工發〔20xx〕51號)和《關于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若干問題的說明》(皖工辦發〔20xx〕75號)規定的建檔困難職工全部納入幫扶救助范圍,按照屬地原則由縣總工會建檔后給予幫扶救助。
(二)幫扶標準
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印發〈中央財政專項幫扶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總工辦發〔20xx〕13號)、《安徽省工會幫扶資金使用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皖工辦〔20xx〕13號)有關資金發放標準規定,確定幫扶標準,足額保障困難職工家庭生活水平達到低保標準以上。
1、生活救助根據困難職工家庭致困原因和收支情況,按照生活水平達到低保標準以上確定幫扶標準。深度困難職工家庭每戶每年按7900元標準發放生活救助金。相對困難職工家庭每戶每年按6300元標準發放生活救助金。生活救助金按季度發放。
2、醫療救助標準:
深度困難職工家庭:個人自付2萬元(含2萬元)以下的,按照個人承擔的合規醫療費部分100%救助(四舍五入精確至百),不超過個人自付部分。如自付醫藥費過高造成生活確實特別困難的,救助標準經市總工會報上級工會批準可適當提高。超過2萬元的報送省總工會審批,超過5萬元的報送全總審批。
相對困難職工家庭:具體幫扶標準參照深度困難職工幫扶標準的80%確定(四舍五入精確至百),只予單一項目救助,不予多重救助,最高不超過1.6萬元。
意外致困職工家庭:按照個人承擔的合規醫療費部分的15%確定幫扶標準,最高不超過1萬元。
認定標準為年度內致困費用(損失)在2.4萬元以上造成家庭生活困難。
(三)申請程序
由困難職工本人向所在單位工會或社區(街道)工會提出書面申請,如實精準填寫《困難職工檔案表》、《池州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對象授權聲明》并提供相關證明資料具體申請和認定程序按照《安徽工會困難職工檔案管理實施辦法》(皖工發〔20xx〕51號)規定執行。
四、工作要求
(一)規范資金管理。縣總工會將加大資金投入,加大對上爭取力度,按規定及時將幫扶資金撥付到困難職工手上。建立完善困難職工解困脫困經費保障機制,優化資金支出結構。縣總工會將嚴格資金使用管理,定期電話回訪幫扶情況,確保資金使用安全、管理規范。
(二)強化績效導向。堅持績效導向,以幫扶困難職工解困脫困為核心,生活救助困難職工數、大病救助困難職工數以及子女助學數均納入項目月度進展情況統計范圍。加強社情民意調查,收集社會公眾或受益對象對困難職工幫扶工程工作滿意度。
(三)動態管理檔案。各級工會組織應當按照全總和省總關于困難職工檔案動態管理要求,通過電話回訪、上門走訪、比對核查,分類定期對檔案進行復核,根據核查結果實施動態管理。困難職工脫困是指困難職工經精準幫扶后,其家庭致困因素消除,家庭人均收入連續6個月超過當地低保標準,家庭生活狀況脫離困境,在困難職工幫扶系統中列入已脫困序列。困難職工解困是難以脫困的困難職工,經納入政府救助體系和工會幫扶后,家庭生活水平達到當地低保標準,家庭困境得到有效緩解,但是尚未達到脫困程度,在困難職工幫扶系統中列入解困序列。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基層工會要加大對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的宣傳力度,大力宣傳黨和政府對困難職工的關心關愛,宣傳在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中涌現出的感人事跡和先進典型,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要面向困難職工,充分運用各種媒體特別是新媒體深入宣傳困難職工幫扶的條件和范圍、申請方式及聯系辦法,提升困難職工幫扶民生工程的知曉率、利用率。
困難幫扶方案6
為幫助企業堅定信心,渡過難關,解決企業實際困難和問題,確保我縣工業經濟平穩較快增長,根據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xx年全縣工業企業幫扶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營造良好的企業發展環境和解決企業實際困難及具體問題為重點,強化服務意識,創新服務方法,提高服務水平,務求企業幫扶工作取得實效。
二、幫扶措施
1.成立幫扶工作組
我局成立幫扶工作組,組長由企業掛點縣級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局黨委書記擔任,副局長、工作人員、3人為專職幫扶人員。幫扶工作組每月對幫扶情況進行分析,明確責任分工,形成組長親自抓、副組長具體抓、專職幫扶人員專門抓的工作機制。局幫扶主要領導每年不少于5次,專職幫扶成員每月不少于2次,與企業主開展面對面交心,堅定企業在發展的信心和決心。
2.建立幫扶調度制度。
幫扶工作組每月底將幫扶工作開展情況報局主要領導和縣新型工業化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局里召開班子會對企業反映的問題及時協調解決。對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遇到的用工、用電、資金、治安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幫扶工作組要立說立行,盡快幫助解決。
3.幫助企業開拓市場
幫助企業開足馬力生產,挖掘潛能,擴大投入并支持和鼓勵企業參加各類產品展銷活動,制定促進企業拓展產品市場的政策和措施,鼓勵企業提升產品檔次,提高產品質量,爭創國家和省級馳名商標、著名商標。加強對產品的`保護力度,嚴厲打擊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幫助和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開展電子商務。
4.幫助做好爭資立項
鼓勵企業用足、用好政府支持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幫助企業做好項目包裝、申報基礎工作,提高項目質量,加強溝通協調,積極爭取國家和省、市支持企業發展的各類項目和資金。
困難幫扶方案7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以“構建和諧部門”為目標,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整合社會資源,廣泛動員全系統力量,深入開展開發式扶貧等各項扶貧幫困工作。
二、幫扶對象
家庭經濟困難的教師、家庭突遭變故的教師
三、幫扶措施
1.由領導帶頭,黨員干部經常了解教師的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困難。
2.幫助教師解決生活實際困難。
3.扎實開展“慈善一日捐”活動。
四、具體要求
1.思想幫扶。經常關心困難職工,幫助他們樹立起工作、生活的信心。
2.經濟幫扶。給困難教師補助,幫助他們渡過難關。
困難幫扶方案8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充分發揮民政部門職能作用,切實做好受災困難群眾救助幫扶工作,有效保障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防止因災致貧返貧。
二、工作目標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落實災區鎮鄉街主體責任,聚焦農村受災困難群眾,特別是農村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殘疾人、貧困老年人、農村建卡貧困戶,以及脫貧監測戶、邊緣戶等重點對象,開展災后排查,準確把握重點對象、重災困難群眾生產生活困難情況,切實做好困難群眾災后救助安置工作,有效防止因災致貧返貧。
三、工作措施
(一)暢通救助渠道,落實各項救助政策
對受洪澇災害影響導致基本生活困難的受災群眾,符合條件的要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對因災導致的“特困”人員,要及時落實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對基本生活受洪澇災害影響,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的家庭和個人,要按照“先行救助”有關政策規定實施臨時救助,切實做到凡困必幫、有難必救。進一步暢通社會救助服務熱線,健全完善社會救助服務熱線值守工作機制,及時受理和回應困難群眾求助訴求;要簡化優化救助程序,確保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
(二)強化政策銜接,切實保障群眾基本生活
加強與應急管理部門協調聯動,做好與受災人員應急救助、過渡期生活救助、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等受災人員救助政策的銜接,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受災群眾納入社會救助范圍,保障好基本生活。對經應急期救助和過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較大困難的受災群眾,符合條件的要及時納入低保、特困供養和臨時救助范圍,進一步增強救助實效。要加強與扶貧等相關部門的數據比對和信息共享,及時掌握因災致貧返貧群眾兜底保障需求,做到早發現、早救助、早幫扶,最大限度防止因災致貧、因災返貧,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不受影響。
(三)著力防范化解風險,確保民政服務機構安全
牢固樹立“防范勝于救災”的思想,迅速針對本轄區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及各類養老服務機構的設施設備、周邊地質環境、給排水系統等方面安全隱患開展拉網式排查,特別是要督促對江河流域沿線、地質結構疏松等易遭受強降雨影響的民政服務機構加強汛期風險摸排管控,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嚴格落實責任人、完成時限、工作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立即進行整治。要進一步完善民政服務機構防汛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建立24小時值班和巡查制度,一旦發生汛情,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及時轉移安置服務對象,全力避免人員傷亡。要加強民政服務機構飲水消毒、食品安全、醫療衛生、消防安全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等工作,確保服務對象人身安全。
(四)加強巡查探訪,強化特殊群體關愛保護
要加強汛期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巡查探訪,提高巡訪頻次,詳細了解他們的生活保障及住房安全、飲水安全、用電安全等情況,幫助做好防災避險工作;對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存在困難的,要及時給予幫助解決,本部門不能解決的,要立即報告并轉介相關部門協助處置。要全面落實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委托照料服務和監護責任,對存在住房、飲水、用電等安全隱患的,要及時安置到供養服務機構。
(五)整合幫扶資源,推動社會力量參與救助
要積極配合應急管理部門建立健全社會應急力量參與災害救助應急聯動機制,積極引導應急救援領域社會組織、志愿服務組織(團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志愿者、社會工作者有序參與、協同開展災后相關應急救援、過渡安置、受災群眾心理撫慰和恢復重建工作。引導和支持慈善組織通過設立慈善項目、發動社會募捐等形式,積極參與對受災群眾的救助幫扶,并依法做好捐贈款物管理使用和信息公開工作。
(六)增強責任意識,合力救助幫扶困難群眾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認識做好受災困難群眾救助幫扶工作的重大意義,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加強與應急管理部門的協同配合,加快建立工作情況通報機制,加強信息溝通和工作交流;積極推進社會救助對象臺賬信息與應急管理部門掌握的過渡期救助臺賬、冬春救助臺賬等信息共享,為精準認定救助對象提供數據支撐;充分發揮縣級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作用,及時研究解決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中存在的突出困難和問題,確保各項救助政策不折不扣落實到位,切實保障好受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困難幫扶方案9
為進一步推動幫扶工作的深入開展,參與幫扶共建、履行社會職責,轉變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盡力解決貧困群眾的實際困難。現結合我公司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載體、以密切聯系群眾為目的、促進幫扶工作更有效、社會建設更和諧,為全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而努力奮斗!
二、組織領導
為更好地做好此項工作,我公司成立幫扶共建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如下:
組長由紀委書記、工會主席擔任,副組長由黨委工作部部松擔任,成員為中層干部、全體黨員。辦公室設在黨委工作部,負責日常工作開展。
三、具體措施
(一)明確對象開展幫扶工作。在xxxxx特困職工、烏蘭浩特市社區、紅聯村范圍內開展幫扶活動,針對殘疾人、特困戶、孤兒、特困職工等弱勢群體予以幫扶資助。
(二)開展調查研究。堅持調查先行,充分論證,確保幫扶方案落到實處。由領導組組長牽頭,深入幫扶范圍開展調研,了解情況,確保遇有重要活動、重大事件時隨時到聯系點開展工作。
(三)深入開展結對幫扶活動
一是工作組成員要在扶貧幫困、化解矛盾中砥礪品質、增長才干,要經常與被幫扶的困難戶溝通,幫助協調、解決幫扶活動開展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二是開展節日慰問。遇到中秋、春節等法定傳統節日,由領導組組長帶頭走訪慰問,開展談心活動,了解他們的思想和生活現狀,及時給予生產生活幫助,加強與被幫扶對象的`感情聯絡,并動員公司全體職工參與“獻愛心、送溫暖”活動,給予被幫扶對象一定資金和物品資助,使他們能過好傳統節日。
三是突出資金幫扶。針對幫扶對象的實際情況,積極為幫扶村牽線搭橋,協調相關部門解決被幫扶對象在住房、生活飲用水、用電、教育、衛生等方面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四是要堅持因地制宜,幫助困難戶分析查找困難原因,找準脫貧發展路子,切實讓困難戶增收致富。
(四)找準重點統籌推進各項工作。幫扶工作組成員要正確處理好日常工作與幫扶活動的關系,努力做到工作標準不降低、工作進度不拖延。一是要與加強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結合起來,推動全體干部轉變觀念、轉變作風。要及時了解掌握全中心干部在開展聯系幫扶工作中的表現,明確全體干部服務群眾、推動發展的積極性。二是要與為民服務、創先爭優集合起來,多為困難群體辦實事好事。三是要與培養鍛煉黨員干部結合起來,使得全體黨員干部進一步提高做群眾工作的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要求。分工到位、落實責任,明確工作要求和工作期限;
(二)精心組織實施,統籌協調推進。公司全體黨員干部要根據實施方案,結合各自實際,開展幫扶活動。要與深入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結合起來,做到科學統籌、合理安排、共同推進、協調發展,實現各項工作與開展活動兩不誤、兩促進,切實樹立起我公司真抓實干、清正廉潔、造福百姓的良好形象。
(三)嚴格方法程序,嚴肅紀律要求。幫扶工作組成員一年入戶不少于2次聯系困難戶,累計時間不得少于1周。真心實意地幫助群眾解決一些問題,真正把黨的溫暖送下去,把問題解決好、把政策落實好。努力在全區形成深入基層辦實事、轉變作風促發展、服務群眾爭一流的良好氛圍。
困難幫扶方案10
為貫徹落實省委主要領導批示精神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困難群眾救助幫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據《省民政廳省財政廳關于開展特殊困難群體幫扶服務試點的通知》以及縣政府下發的《縣特殊困難群體幫扶服務試點方案》文件,現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明確工作對象
1、持續做好“兜底保障對象”的社會救助對已納入低保和特困供養的家庭和個人,持續做好跟蹤。
對因疫情影響或因病因災造成生活困境的,給予臨時救助。
2、積極關注“低收入貧困對象”的幫扶救助。
要對人均收入在當地低保標準的1倍(含),家庭財產狀況符合規定,且因各種原因喪失勞動能力或因災因病因學造成困難的家庭或個人,及時納入低保救助或臨時救助。尤其是要關注受疫情影響,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臨時救助對象、近期申請未通過對象、近期退保對象中新出現的困難對象,做好篩查,對符合低保條件的,應保盡保,對支出型困難的予以臨時救助。
3、重點探索“特殊困難對象”的精準救助。
對以下四類重點困難對象,要分類分層實行精準排查,針對性地用好用足救助政策,織密兜底保障網。
(1)“老”對象:
80歲獨居老人,屬于無穩定收入的孤寡對象,納入特困人員集中供養。
80歲以上失能老人,除孤寡之外,享受失能社會化服務補貼,加強居家服務。
80歲以上困境老人,除孤寡之外,因病因災的予以臨時救助,符合低保的,納入低保。
80歲以上留守老人,屬于建檔立卡和困境的,納入低保,因病剛性支出的,予以臨時救助。
(2)“弱”對象:
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納入低保、特困人員供養和孤兒政策救助。
困境兒童。納入低保或視家庭情況,予以臨時救助,并確保此類兒童不因病因災因困而失學。
農村留守兒童:低保對象和建檔立卡對象,通過教育部門享受寄宿生營養餐和生活補貼,其他困難留守兒童予以臨時救助。
農村留守婦女:計生二女結扎戶,人均收入在當地低保標準的'1倍(含),家庭財產狀況符合規定,納入低保;大病支出型貧困的納入低保并予以臨時救助。
(3)“病”對象:
加大對因病而困群眾的救助,對因大病重病喪失勞動能力的,按照支出型貧困家庭納入低保。并對其醫療費自費超額部分,通過臨時救助和縣愛心扶貧基金兩個途徑進行救助。
(5)“殘”對象:
對重度殘疾人(含精神、智力三級殘疾),按照支出型貧困家庭納入低保。有因病剛性支出的,予以臨時救助。其他殘疾人,家庭困難符合低保條件的,應保盡保;因病因災有剛性支出的,予以臨時救助。
二、明確救助幫扶方向
1。生活救助。一是創新低保、特困標準自然增長機制,提高保障標準和補助水平;二是落實支出型貧困家庭低保政策,對扣除醫療、殘疾護理、教育等剛性支出(多重致貧可疊加扣除)后低于當地低保標準的支出型貧困對象,按規定納入低保(特困人員)。
2。急難救助。一是提高臨時救助籌資標準,發揮臨時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二是加大救助力度,著重將低收入對象納入臨時救助對象范圍;三是建立快速審批機制,對發生重大困難的,第一時間給予救助。
3。醫療救助。一是對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提高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補助比例;二是探索建立醫療幫扶基金,對因病困難對象給予一定比例的互助幫扶。
其他方面: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困難對象如有涉及,做好與扶貧辦、社會保障所、學校等部門的協調聯系。
三、明確工作任務
1、建立動態管理的特殊困難群體基本信息數據庫,編密織牢民生兜底保障網絡。
(1)摸底。按照全省統一部署,在對扶貧辦和殘聯等部門數據庫比對篩選基礎上,逐戶逐人摸清未兜底保障對象數,并對幫扶服務需求作出評估,精準識別各類特殊困難群體。
(2)建檔。在精準識別的基礎上,把特殊困難群體從因病、因殘(傷)、因學、因災(疫)致貧原因入手,按照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建檔立卡對象、重度殘疾人、精神病患者、困境兒童、孤寡困難老人、失能困難人員、低收入困難家庭等類別進行細化分類,形成特殊困難群體基本信息數據庫。
2、探索特殊困難對象分類分層幫扶服務工作機制。
在對“老、弱、病、殘”困難對象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礎上,進行精準幫扶施策。四類困難對象,總體要納入生活救助,有大病的要實施“臨時救助”。對困境兒童還要關注就學問題,確保接受九年義務教育,對失學和輟學的困境兒童要與教育部門及時協調解決;對殘疾和精神病患者,要重點關注有無辦理“殘疾證”,對事實患者且無“殘疾證”的對象,要單列整理,上報殘聯統一核對處理,對“殘疾證”未年檢換新證的對象,要敦促其及時換新證;對孤寡與留守的困難老人,還要關注住房條件,對住房有安全隱患的,要及時與村委反饋,協調有關部門進行解決,確保不發生住房安全事故。
3、積極穩妥做好低保和特困人員救助審批權限委托下放試點工作。
增強工作責任意識和“底線意識”,認真學習領會低保政策,執行好社會救助的工作紀律,既不“漏保”,也不“錯保”,堅決杜絕“人情保”。嚴格執行工作流程和要求,及時高效提供救助服務。
四、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1、組織準備階段(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
各村(社區)成立由主任掛帥的“特殊困難群體幫扶服務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增加人員力量;各村(社區)成立工作小組,并安排專職人員負責。
2、宣傳培訓階段(2021年5月10日前完成)。
各村(社區)組織召開動員部署會,并安排工作培訓,培訓對象為村(社區)業務人員。
3、摸底排查階段(2021年5月25日前)。
各村(社區)在有關部門的指導下,組織實施對本轄區的特殊困難群眾走訪調查和摸底排查,做到全覆蓋,不遺漏,在精準識別的基礎上,按因病、因殘(傷)、因學、因災(疫)等致困原因進行分類。并于5月25日前將摸底排查數據報送至街道特殊困難群體幫扶服務試點工作推進辦公室(設在街道社會事務辦)。
4、實施推進階段(2021年6月—12月)。
6月底前,完成特殊困難群體精準識別,錄入相關摸排數據表。
7—12月,用好“特殊困難群體基礎信息”,實施精準救助,同時組織引導群眾團體、社會組織、慈善基金會等社會各界力量進行結對幫扶。并做好動態管理。
困難幫扶方案11
為落實好省委、全總要求,扎實做好困難職工幫扶工作,現制定20xx年困難職工幫扶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為了認真貫徹全省改進工作作風為民辦實事為企優環境大會精神,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辦好20項民生實事的要求,切實履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竭誠服務職工群眾的基本職責。通過建立健全困難職工幫扶工作機制,精準幫扶困難職工解困脫困,不斷增強困難職工的幸福感、獲得感和安全感。
二、目標任務
鞏固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成果,推動困難職工幫扶與提升職工生活品質有效銜接,開展困難職工幫扶“四提一優”行動,即提升建檔立卡質量、提升動態管理質量、提升資金使用質量、提升跟蹤督導質量、優化幫扶服務流程。對我縣困難職工家庭統籌實施大病救助、生活救助、子女助學等措施,在往年基礎上提質擴面,切實做到拓寬幫扶范圍、嚴格幫扶程序、加大幫扶力度,推動我縣符合困難職工建檔標準的困難職工建檔和幫扶全覆蓋。不斷完善精準識別、精準施策、精準幫扶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制度,對我縣深度困難職工家庭、相對困難職工家庭、意外致困職工家庭實施幫扶救助,其中生活救助10戶、大病救助40戶、子女助學等15戶,推動我縣民生實事任務提質增效,再創佳績。
三、實施內容
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印發<中央財政專項幫扶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總工辦發〔20xx〕13號)《關于印發》(皖工辦發〔20xx〕13號)《六安市工會困難職工幫扶實施細則(試行)》(六工發〔20xx〕47號)等規定,按照“先建檔、后幫扶、實名制”原則,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建檔困難職工全部納入幫扶救助范圍,足額保障困難職工家庭生活水平達到低保標準以上。如遇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執行。
(一)建檔標準
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印發<中央財政專項幫扶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總工辦發〔20xx〕13號)《關于印發》(皖工辦發〔20xx〕13號)《六安市工會困難職工幫扶實施細則(試行)》(六工發〔20xx〕47號)等規定,結合我縣困難職工家庭收入和剛性支出因素綜合評估困難程度,按照“深度困難職工、相對困難職工、意外致困職工”等困難類別,建立梯度困難職工檔案。
1.深度困難職工家庭:指家庭收入扣減因病、因殘、因子女上學等家庭剛性支出必要費用后,家庭人均純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職工家庭。
2.相對困難職工:指家庭收入扣減因病、因殘、因子女上學等家庭剛性支出和必要就業成本后,家庭人均純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倍的職工家庭。
3.意外致困職工家庭:指職工本人或家庭成員因突發事件、意外傷害、患重大疾病,在獲得各類賠償補償、保險支付、社會救助和社會幫扶后,生活仍暫時有困難的.職工家庭。認定標準為年度內致困費用(損失)在2.5萬元以上造成家庭生活困難。
(二)幫扶標準
結合我縣實際以及幫扶對象家庭財產收入、剛性支出額度、困難類型等因素,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則,按照生活救助、醫療救助、助學救助等項目分類合理確定救助標準,并適時調整。
1.深度困難職工家庭:年度內生活救助標準不低于8個月我縣城市低保標準,不超過12個月我縣城市低保標準;醫療救助標準不超過個人承擔部分,2萬元以上報送省總工會審批,5萬元以上報送全總審批;高校(含職業學院)就學的子女助學救助標準為10個月我縣城市低保標準,高中(含中等職業教育)就學的子女助學救助標準為5個月我縣城市低保標準。
深度困難職工家庭幫扶救助應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則,最大限度幫扶困難職工。根據深度困難職工家庭狀況年度內可以給予多重救助,但在給予多重救助時,要將前一救助資金作為家庭收入進行建檔核算,依然符合建檔的給予救助。
2.相對困難職工家庭:具體幫扶標準參照深度困難職工幫扶標準的80%,只予單一項目救助,不予多重救助,其中醫療救助標準不超過個人承擔部分,最高不超過1.6萬元。
3.意外致困職工家庭。根據職工突發事件、重大疾病等因困支出總額的15%確定幫扶標準,最高不超過1萬元。
(三)建檔程序
1.深度困難職工和相對困難職工建檔按以下程序進行:
(1)困難職工本人申請。由困難職工本人向所在單位或鄉鎮街工會提出書面申請,如實填寫《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承諾授權書》并提供職工身份證、家庭戶口本,家庭財產收入證明,家庭困難證明材料等相關證明材料。
(2)基層單位工會初審。鄉鎮街和企事業單位基層工會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走訪調查,了解核實困難職工家庭收入和致困原因,填寫《困難職工家庭走訪調查表》。對符合條件的簽具初審意見蓋章,將相關申報材料上報縣總工會職工服務中心審核;對不符合條件的做好解釋說明工作。
(3)縣總工會審核。縣總工會職工服務中心對上報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提出審批意見。深入申請人家庭走訪核查,對建檔存疑的要做到走訪核查全覆蓋,本年度新建困難職工走訪核查不低于50%。
(4)信息比對和公示。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進行比對,比對結果顯示不符合建檔條件的,出具《不予困難幫扶告知書》,并做好解釋說明工作;比對結果符合建檔條件的,進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予以建檔幫扶。
2.意外致困職工建檔程序。按照困難職工個人申請、工會走訪調查、審核公示進行,符合條件的予以建檔幫扶。
3.困難職工分類建檔后,依檔發放幫扶資金。縣總工會負責發放幫扶資金。幫扶資金實行銀行卡打卡發放,直接支付到建檔困難職工個人賬戶,確保幫扶資金足額、及時發放到位。
(四)動態管理
1.對在檔困難職工實施動態管理。各基層工會組織應當按照全總和省總關于困難職工檔案動態管理要求,分類定期對檔案進行復核,根據核查結果實施動態管理。困難職工脫困是指困難職工經精準幫扶后,其家庭致困因素消除,家庭人均收入連續6個月超過當地低保標準,家庭生活狀況脫離困境,在困難職工幫扶系統中列入已脫困序列。困難職工解困是難以脫困的困難職工,經納入政府救助體系和工會幫扶后,家庭生活水平達到當地低保標準,家庭困境得到有效緩解,但是尚未達到脫困程度,在困難職工幫扶系統中列入解困序列。
2.困難職工退檔程序。困難職工本人自愿填寫退檔申請書的,予以退檔;各級工會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在走訪調查中發現困難職工達到脫困標準的,填寫《困難職工脫困登記表》,告知困難職工達到脫困標準,予以退檔。困難職工拒絕簽字或無法簽字的,由調查人注明情況并簽字。
困難職工對退檔有異議的,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個月內,可向單位工會、基層工會或縣總工會申請復核,相關工會在接到申請復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工作,對符合退出標準的予以退出,不符合退出標準的不予退出,并將復核結果以書面形式或短信等適當方式告知職工本人。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站位、落實責任。各級工會要充分認識困難職工幫扶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凝心聚力做好困難職工幫扶工作,明確專人負責,加強對本單位職工的關心關愛力度,常態化摸排困難職工,常態化幫助困難職工申報,做到盡報盡報,應幫盡幫。
(二)改進作風、用心服務。各級工會要貫徹落實全省改進工作作風為民辦實事為企優環境大會精神,在“精準”上下功夫,以“將心比心”的態度,“馬上就辦”的速度、“辦就辦好”的力度,用心用情用力服務困難職工群眾。要加強教育培訓,打造政治過硬、業務素質高、對困難職工有感情的工會干部隊伍。
(三)績效導向、提升民意。堅持績效導向,以幫扶困難職工解困脫困為核心,生活救助困難職工數、大病救助困難職工數以及子女助學數均納入年終民生考評范圍,縣總工會每月底向縣民生辦、市總工會報送困難職工幫扶工作進展情況。同時做好困難職工幫扶民生工程社情民意調查,收集社會公眾或受益對象對困難職工幫扶工程工作滿意度。
(四)加強宣傳、擴大覆蓋。各級工會要加強困難職工幫扶政策宣傳力度,采取線上線下相融合的方式,宣傳黨和政府及工會組織對困難職工的關心關愛,在宣傳困難職工幫扶救助等政策規定的同時,做好困難職工建檔流程宣傳工作,提升困難職工幫扶民生實事的知曉率,營造工會開展困難職工幫扶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困難幫扶方案12
20xx年度,xx工會聯合會為切實減輕困難職工及貧困家庭的生活負擔,實現重點扶貧濟困,保護和調動職工的積極性,促進xx和諧發展,特制訂此方案。
一、指導思想
區工會聯合會開展的困難職工幫扶工作是工會協助黨政解決困難職工群眾的生產生活問題,為困難職工提供救助、維權和服務,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平抑社會矛盾,促進景區改革發展,為黨組及行政分憂的一項重要工作。其指導思想如下:深入學習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維權觀,切實履行工會組織幫扶職能,積極協助黨組、行政解決好職工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想職工所急、解職工所難、辦職工所盼、務職工所需,真正把扶貧助困工作落到實處,竭誠為困難職工排憂解難。
二、幫扶范圍
1、凡屬xx正式編制且按時足額繳納工會會費的職工,本人或直系親屬因患重大疾病、意外傷害、自然災害等造成家庭生活特殊困難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鄭州市當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特困戶、或特困家庭子女考取大中專院校的,能夠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及證明,均可按要求申請成為工會聯合會扶貧濟困幫扶對象。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享受貧困幫扶:
①未按時足額繳納會費的職工;
②職工本人或直系親屬重病或意外傷害在上一年度已治愈或治療終結的;
③因違反計劃生育、自殺、醉酒、打架斗毆、賭博、吸毒或其他違法行為導致家庭生活困難的;
3、當年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請幫扶:
①擁有固定經營場所且使用雇工的;
②購買并使用汽車、高檔摩托車的;
③購買商品房或進行高檔裝修的;
④有購買股票等投資行為的;
⑤出資安排子女擇校就讀或自費出國留學的。
⑦特困家庭有成員在法定就業年齡內,有勞動能力而不就業的;
⑧經核實,屬于弄虛作假欺騙審查的;
三、所需證明及材料
1、申請人本人或直系親屬在市定點醫院或二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手術報告、以及病理切片、血液檢驗等經科學方法確認的疾病檢查報告單;
2、市社會醫療保險醫療費報銷計算表或住院費用發票;
3、特困家庭生活救助需提供《河南省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4、特困家庭子女入學救助,除需提供《河南省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外,還需提供子女入學的《錄取通知書》;
5、災難救助需提供意外事故或災難損失物品明細和依據災難類型由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門開據的證明;
6、本人困難情況說明。(要求有本部門的領導確認、簽章)
7、工會聯合會認為必須提供的'其它有關證明材料。
四、申請程序
1、符合條件的職工于xx年xx月@@日至——月日,攜帶相關材料到所屬工會填寫《困難職工幫扶申請表》。
2、11月11日至12月10日,各工會工作人員整理、核實、職工上交材料,并上報本工會困難職工情況。
3、12月11日至12月20日,工會聯合會組織各基層工會領導辦公會議,按照就急、就重、就難的原則,確定本年度困難職工及特困職工名單,確定被幫扶的職工名單及事由,需在該職工所在單位予以公示,接受職工監督。
4、12月25日后,工會聯合會按照市總工會要求步驟開展春節前困難職工的幫扶慰問工作。
五、虛報冒領困難補助的,視情節輕重、由工會聯合會提出意見,報聯合會主席審批。對當事人及原證明單位主管人員進行通報批評并責令當事人如數退回補助款項及物品,對于不能向當事人追討的,其涉及款項由原證明單位承擔。
困難幫扶方案13
一、活動主題:
關注山區、關愛青少年;寒冬至、送溫暖、捐衣物。
二、活動的目的及意義:
獻一片愛心,送一份溫暖!用我們的愛心,讓我們的行動,讓校園充滿溫暖!在學校生活了一段時間,作為大學生的我們已經久放了一些不合身的衣物了。為積極幫扶生活有困難的xx山區家庭和孩子,使他們度過難關,感受到愛心和溫曖;我們想在愛心的11月號召大家獻出一份愛心,捐獻一些陳舊的衣物,為他們送去一份貼心的溫暖。朋友,伸出你愛心之手,也許你的舉手之勞能贏得他們無限歡呼與希望!我們都是平凡人,我們無力去徹底改變他們的處境,我們無力去消除他們的貧窮。但是,作為社會一份子,我們一定能盡自己的力量去做一點點公益。
三、活動背景:
天氣漸寒,人心向暖。很多同學在尋找換季的衣服穿上,整理衣物的時候,發現許多過時的衣物擱置箱底,久未曾動過,看看多少因款式欠佳、顏色不再鮮亮的衣服永“無出頭之日”,卻又棄之不舍,嚴重占用了衣柜的空間。然而,在一些貧困的地方,貧困的'人們正為如何熬過這艱難的日子而嘆息。他們有的穿著編織袋做成的馬甲,光著腳丫子在雪地里放羊;有的為了讓誰穿家中唯一一條沒有補丁的褲子出門而煩惱;有的甚至在冬季里一家人蜷在一床破舊的被絮中取暖。那些在刺骨寒風中凍紅的面龐,干裂的唇角,長滿凍瘡的手腳,是否也會觸痛您的靈魂……我們都是普通人,我們無力去徹底改變他們的處境,我們無力去消除他們的貧窮。但是,作為一個有社會責任感的人,我們一定能盡自己的力量去做點什么。我們可以提供一個讓愛心流淌的渠道。
四、活動前言:
1、活動時間:xx年11月1日至12月10日
2、活動地點:貴陽市社區、xx省各大高校、乃至全國
3、募集對象:社會各界人士、xx省各大高校的師生、社會各單位、企業
4、接受衣服單位:xx省xx市威寧迤那鎮團委、貴陽市南明區林海中學
5、具體的受捐對象:xx省xx市威寧縣迤那鎮各中小學、貴陽市林海中學貧困學生
6、主辦單位:任知行公益(草根公益組織)
7、協辦單位:xx民間助學會
xx師范大學春暉愛心社
xx中醫學院春暉愛心社
xx師范學院春暉愛心社
xx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春暉愛心社
貴陽學院自行車協會
貴陽職業護理技術學院春暉愛心社
其他組織暫定8、贊助商(待定)
五、衣物接收標準:
為了保證給貧困地區的群眾捐贈更適宜的衣物,請各位朋友在捐贈衣服之前,注意以下事項:
1、接受范圍:以實用、日常必備衣物為主,包括外套、長褲、t恤(軍訓服裝亦可)。考慮到貧困地區主要缺乏秋冬防寒衣物,提倡捐贈棉衣褲、毛衣、羽絨服、大衣、手套、圍巾、帽子、鞋等物資;
2、不接受范圍:內衣褲、裙子、吊帶(包括過于個性、性感的衣物)、中短褲、襪、腰帶等。
3、檢查方法:檢查衣物是否存在破損、發黃、明顯污漬等現象,若發現予以退還。檢查衣物的紐扣、拉鏈是否完好,不完好、且不能輕易修訂的予以退還。
4、裝袋方法:請盡量把衣物疊好,然后依次按外套、長褲、恤衫、軍服等的分類順序自下而上裝袋。并且工作人員將捐贈衣物登記表放在膠袋內(捐贈衣物登記表如附錄1)。
六、前期工作準備
1)提前一個星期按規定申請場地,如在各大高校公共空地用于宣傳。
2)購買或申請所需物資,如宣傳物資和回收的膠袋(詳細請見附表2)
3)提前3天向宿管阿姨做好相應有效溝通,爭取得到其允許
4)11月20日前安排工作人員到貴陽市接收社會捐贈工作站取回衣服回收麻袋
5)11月10日前確定參與回收的各高校負責人名單、聯系方式和其地址;11月12日通知各高校負責人開會,并且安排具體工作。
宣傳工作:
1)制作宣傳單張1000份(宣傳單見附錄4)
2)利用網絡發布活動信息(qq群,空間、飛信和微博等)
3)11月1至11月25日在貴陽市各社區和貴陽市各高校宣傳并精心募捐
4)通過各高校相關負責人在本校進行宣傳,盡量提醒同學們回收時間和提前把需要捐贈的衣服整理好
5)通過項目團所有成員和各高校相關負責人在校宣傳。在回收之前盡量多去宿舍走訪動員,呼吁大家積極參與活動安排(11月1到25日為各高校負責人在本校和附近社區宣傳和募捐,在此不詳細說)
1、11月6——11月25日的活動安排
1)9:15-9:50安排7-10個工作人員到學院搬運帳篷、桌椅、宣傳物資等
2)10:00-12:45安排4-5個工作人員接受同學的咨詢和現場衣服回收
3)12:45-13:30收拾攤位,把相關物資放到宿舍樓內,并且儲放好衣物
4)16:00-18:30安排4-5個工作人員接受同學的咨詢和現場衣服回收
5)18:30-20:00安排7-10個工作人員收拾攤位,把相關物資歸回倉庫,并且把衣服放在儲存室
2、11月1——11月25日的活動安排
1)17:15安排在宿舍樓群下的4-6個工作人員集中
2)17:30-20:00接受學生捐贈衣物
3)18:30-21:00可以將衣服運送至各捐贈(助)站儲存室,并且儲存室安排3-4名工作人員留守,負責接收衣物
4)衣物分類、消毒
5)12月8日從貴陽出發,12月9日捐贈,12月13日返校、
七、后期工作:
1)在開展活動過程中,必須安排7-10工作人員去對衣服進行分類、清點和記錄
2)在開展活動過程中,按照衣服數量聯系捐助站,爭取他們派車過來。如果捐助站工作人員安排不了人員,我們將聯系車輛運送衣物到捐助站,剩下的衣服送往貴陽學院或者聯系各高校負責人讓其處理
3)歸還所借物資
4)衣服捐出以后,反饋信息給各個廣大的捐贈者和所有工作人員
5)活動結束后,做好各方面的工作總結、視頻制作、圖片處理、新聞編輯、網站更新、公布捐贈明細。感謝相關的支持單位、贊助商及廣大的捐贈者。
八、注意事項:
1)前期工作要落實到位,包括聯系捐助站,運送車輛和申請場地
2)工作人員要準時集合及時到位,各高校負責人要把好請假關,每位工作人員要清楚回收衣服的標準和上門回收時的態度以及行為
3)工作人員要帶夠麻袋,做好已詢問宿舍防止重復打擾
4)設立3到5個機動人員為各個小組提供應急幫助同時也可以為其他學校學生提供上門回收
5)注意保護好已回收衣服防止在回收和運送的過程中造成損壞和玷污6)盡量安排住在該宿舍樓的工作人員參與該棟樓的回收工作
九、應急方案:
1)假如運送衣服過程中遇到大雨可就近暫時寄存到所在宿舍樓
2)若捐助站不派車過來則我們要安排好備用車輛
3)若擺攤當天下大雨,如無太大影響就按原計劃進行,否則就取消定點回收,其他學校同學捐贈的衣服就電話聯系提供上門回收
4)若在活動之前無法確定具體工作人員的人數則在活動當天再具體安排具體地點
5)若市捐助站由于倉庫滿了,無法接受我們的衣物,我們將將把衣物暫存在學校的寢室,近期及時聯系其他捐助站接收我們的衣服。
困難幫扶方案14
為更好地服務教職工、做好困難教職工救助幫扶工作,把學校和工會組織的關懷與溫暖落到實處,根據《中國海洋大學教職工愛心基金管理辦法(修訂)》(海大工字〔20xx〕1號)和《中國海洋大學教職工困難補助金、慰問金管理辦法(修訂)》(海大工字〔20xx〕2號)等相關規定,校工會定于近期組織開展20xx年度困難教職工救助幫扶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申報
各部門工會組織符合條件的困難教職工申報“愛心基金”和“困難補助金”,申報范圍:
1.愛心基金:在職及離退休工會會員。
2.困難補助金:在職工會會員。
二、申報流程
1.愛心基金:原則上須由工會會員本人申報,并按要求提供有關憑證(花費票據等憑證的時限為20xx年11月5日-20xx年10月25日),因特殊情況無法個人申報的,由工會會員所屬部門組織(在職及離退休人員分屬所在部門工會和離退休工作處)協助其申報并經所屬部門工會審核。
2.困難補助金:原則上須由工會會員本人申報,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花費票據等憑證的時限為20xx年11月5日-20xx年10月25日),交所屬部門工會審核。
3.各部門工會要認真了解本單位困難工會會員情況,并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對申報者的`材料進行審核、在一定范圍內公示。
4.紙質材料需簽署意見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于10月28日(周五)前報至工會辦公室(行遠樓542房間),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
三、有關要求
1.各部門工會要高度重視,在各分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領導下,統籌安排,全面調查摸底,掌握本單位困難會員信息,摸清困難會員情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本單位困難工會會員檔案。
2.各部門工會要將學校“愛心基金”和“困難補助金”等困難教職工救助幫扶政策及時、準確傳達給所有教職工。
3.各部門工會要將救助幫扶與走訪慰問相結合,確保“愛心基金”和“困難補助金”按時、準確發放,切實把學校的關心和溫暖送達每一位困難教職工。
困難幫扶方案15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把“人民群眾得實惠”的活動要求落到實處,把鄉黨委和村委會的關懷和溫暖送到自然村貧困群眾中去,讓人民群眾感受到田心寨村民委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新氣象,努力構建和諧新農村,促進民生協調發展,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結合鄉黨委學習實踐活動中開展的“轉變作風抓落實、提高服務水平、加快農村發展”主題實踐活動,為幫助貧困弱勢群體解決實際生活困難,確保扶貧幫困工作的長效性和穩定性,特制定本實施方案,具體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開展深入學習科學發展觀活動為契機,以構建和諧社會為核心,以關愛弱勢群體為重點,通過鄉機關各黨支部、部門(單位)、廣大黨員干部的共同參與,進一步完善扶貧幫困工作機制,關心弱勢群體,切實解決農村困難群眾的生產生活問題,努力營造扶貧幫困、團結互助、奉獻愛心的良好社會氛圍,促進新農村“三個文明”建設健康協調發展。
二、組織機構
扶貧幫困工作堅持總支黨委統一領導,各支部齊抓共管的領導機制;建立鄉村聯動、社會參與、分工負責、相互配合、長抓不懈的工作機制。
(1)成立“田心寨村民委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任組長,各村小組組長為副組長,各村干部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田心寨村委會扶貧幫困工作的領導與貫徹落實,對村委會扶貧幫困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2)各自然村成立相應的“扶貧幫困領導小組”,由村黨委書記擔任組長,主要負責本村的扶貧幫困工作,積極主動協助村扶貧幫困領導小組工作,引導貧困戶依托上級部門(單位)幫扶自主創業,支持和幫助貧困戶提高自主創業致富能力,做好幫扶工作的正面宣傳工作,轉變貧困戶等、靠、要的依賴思想。
三、工作措施
(一)扶貧幫困機制
在村委會扶貧幫困領導小組的組織領導下,建立總支領導班子、自然村各支部、黨員干部多措并舉的幫扶機制,深入開展“一幫一”和“多幫一”結對工作,采取總支領導班子成員聯系村幫扶、各支部聯系戶幫扶、黨員干部聯系孤寡老人、孤兒幫扶的形式,深入貧困村、困難戶認真了解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解決他們眼前的困難,制定長期有效的脫困措施和幫扶制度,盡力幫助他們解決生活和生活中的實際困難,逐步使“空殼村”集體經濟穩步增長、貧困戶脫貧解困、貧困輟學兒童復學、孤寡老人生活有保障。
(1)總支領導班子成員聯系村幫扶。通過總支領導班子每一位成員聯系一個村,以所聯系村的集體經濟發展與農牧民人均收入增長為幫扶重點,分階段、有步驟的引導扶持村集體經濟發展,幫助解決村民就業問題,促進村民增收,使所聯系村群眾的生活質量和經濟收入有明顯改觀。實現“兩個增長”,即:集體經濟收入增長、農牧民人均收入增長。
(2)對有勞動能力的特困家庭和殘疾人家庭,可根據實際情況,通過資金扶持、技能扶持、就業扶持等多種形式,堅持“輸血”與“造血”相結合、長期幫助與臨時救濟相結合、物質幫助與精神鼓勵相結合,幫助提高生產技能、提供致富信息,幫助解決生產資料,引導和支持其依托旅游脫貧致富。把黨和政府的關懷送到困難群眾家中;對既無勞動能力、又無生活自理能力的殘疾人家庭,由村委會出資出力,幫助其改善生活狀況,增強其生活的信心;對有望康復的殘疾人員,要積極開展醫療救助活動,切實保障殘疾人能夠得到及時有效地救助。
(3)黨員干部聯系孤寡老人、孤兒幫扶。通過機關黨員干部與景區孤寡老人、孤兒結對進行救助幫扶,以黨員干部為主體,本著自愿、自覺、主動的原則,可以一位黨員干部或多位黨員干部聯系一名孤寡老人、孤兒,開展“一幫一”或“多幫一”幫扶活動,發動廣大機關黨員干部積極同貧困兒童、孤兒、孤寡老人等弱勢群體結對子,區別不同情況展開幫扶救助活動。對貧困兒童、孤兒,建立長期助學計劃,幫助其順利完成學業;對既無勞動能力、又無生活自理能力的`孤寡老人,發動黨員干部、群眾出資出力,幫助其改善生活狀況,增強其生活的信心。通過組織和引導機關黨員干部為群眾誠心誠意辦實事、盡心竭力解難事、堅持不懈做好事,切實加強和改進黨員干部作風,樹立起良好的形象。
(二)扶貧幫困工作制度
1、定期走訪制度。村委會領導班子成員、黨員干部每個季度至少定期走訪兩次幫扶聯系點,深入村、戶、點,了解實際情況,認真細致地搞好調查摸底,及時掌握貧困村、困難家庭、孤寡老人、孤兒情況,做好基礎性服務工作。
2、幫困協調制度。在全面了解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幫助結對村、家庭及孤寡老人、孤兒認真分析貧困主要原因,理清扶貧幫困工作思路,根據實際及時采取扶貧幫困措施,并及
時向扶貧幫困小組匯報情況,村委會領導班子成員、各支部廣大黨員干部相互協調,積極爭取和利用國家扶貧開發政策及民政救助政策等通過多種渠道幫助貧困家庭及孤寡老人、孤兒,從根本上解決貧困家庭的實際困難。
3、工作例會制度。扶貧幫困工作要納入村委會領導班子、各支部工作的重要議程,每半年召開一次例會,研究分析所聯系貧困村、困難戶、孤寡老人、孤兒的生產生活狀況,審核扶貧幫困對象及資金補助的金額,安排部署扶貧幫困工作,遇到重大事項要隨時召開緊急會議。
4、長效管理制度。扶貧幫困要改變以往單一的階段性或節日性捐助形式,要由“輸血型”向“造血型”轉變,引導和幫助幫扶對象逐步提高生產自救能力,形成一個長效、穩定的脫貧機制,使扶貧幫困工作逐漸走向制度化、經常化、社會化。
(三)扶貧工作措施
村委會扶貧幫困工作是一項長期的工作任務,搞好扶貧幫困工作,要采取多種措施,提高社會救助水平,有力保障貧困人群的生活。
(1)加快發展村集體經濟。貧困村聯系幫扶工作要始終把發展村集體經濟作為首要任務來抓,強化發展意識,要依托旅游發展,支持和鼓勵農牧民開展特色產品種養殖、種植,幫助村黨支部提高市場經營能力,鼓勵村黨支部牽頭成立各種農民合作產業協會,加快發展村集體經濟,更好帶領農民脫貧致富。
(2)建立就業救助機制。幫助困難家庭人員提高技能,促進就業與再就業。村委會各支部要充分整合各類資源,切實解決所幫扶對象的困難。一是增強綜合素質。要把提高貧困人群技能和文化素質作為重要突破口,按照“實際、實用、實效“的原則,廣泛組織開展免費的崗位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使他們掌握一技之長,乃至多種技能,幫助貧困群眾轉變就業觀念,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增強貧困人群的自我發展能力,增強其就業競爭力。二是要積極協調,深入各自然村宣傳發動,充分發揮牽線搭橋作用,為貧困人群提供更多的就業信息,推動貧困人群的就業再就業工作。三是鼓勵自主創業,各支部要積極主動為有創業愿望的困難群眾提供創業信息,并積極與有關部門協調,落實各項優惠措施,加大對困難群體自主創業的幫扶力度。
(3)實施生活救助機制。各支部要最大限度地解決所幫扶對象生活救助問題,扶貧幫困小組要主動與農戶溝通協調,盡可能的把家庭人均生活標準低于當年最低生活標準的困難群眾都納入低保范圍,做到應保盡保。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高度重視
扶貧幫困工作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黨員干部受教育、科學發展上水平、長治久安固根基、人民群眾得實惠”總體要求的重要舉措之一,開展好這項工作對于維護景區發展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景區領導班子、機關各部門(單位)、全體黨員干部要從講政治的高度提高對這項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周密安排,把落實扶貧幫困工作的各項任務作為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真抓實干,把扶貧幫困工作落到實處。
(二)明確責任,落實措施
一是景區政治部、社會事業管理局、林業局、農牧水利局等部門要聯合組織為有勞動能力的貧困對象積極提供有針對性、實用性的就業技能培訓,機關各部門(單位)及黨員干部要針對聯系幫扶對象,幫助他們轉變就業觀念,提高就業競爭力;同時要主動積極協調多方面提供就業機會,及時為貧困對象提供就業信息;二是景區社會事業管理局要建立貧困對象檔案,將貧困對象的管理工作納入社會事業工作重點工作,及時動態掌握貧困對象人數及相關情況;三是景區共青團要發揮職能優勢,協助扶貧幫困小組,積極開展扶貧幫困活動,在青年團員中開展對貧困對象進行文化教育和技術輔導志愿服務活動,倡導景區廣大共青團員為貧困對象提供學習、生活、工作上的幫助;四是景區機關各部門(單位)要加大宣傳力度,加強對扶貧幫困工作的宣傳報道,努力在社會上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范圍,擴大扶貧幫困工作的影響面,號召全社會都來關心、支持弱勢群體。
(三)真抓實干,講求實效
景區扶貧幫困工作涉及面廣,任務繁重,各部門(單位)及廣大黨員干部要在工作中想實招,辦實事,求實效,針對本部門(單位)本人聯系幫扶對象的實際情況,進一步研究制定相關措施和辦法,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從切實解決貧困人口的生活、工作、學習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入手,真正使扶貧幫困工作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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