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停車管理方案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科學有序進行,常常需要提前進行細致的方案準備工作,方案是解決一個問題或者一項工程,一個課題的詳細過程。方案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停車場停車管理方案,歡迎大家分享。

停車場停車管理方案1
為進一步提升我院停車場管理質量,建立良好的車輛停放秩序,保障車輛停放安全,院區交通暢順,出入有序,結合醫院實際情況,現制訂醫院停車場外包經營管理方案。
一、車場車位情況
醫院總共有車位453個,其中地下停車場145個。生活區固定停車位98個,醫療區固定停車位180個,露天臨時停車位30個。生活區業主、醫院職工車輛大約330輛。
二、車場存在的問題
1、隨著醫院的快速發展,就診量逐步增加,加上生活區業主、醫務人員的車輛也急劇增多,而院內停車位有限,導致供需矛盾。
2、由于院內停車位有限,道路狹窄,車輛進出不暢通,影響院內交通,加上場地分散管理難度大,不少車主見縫插針,造成車輛停放不規范,嚴重影響了就醫環境和院內交通秩序。
3、社會車輛、就診人員車輛、住院人員車輛未實施差別化停車收費。導致少數社會車輛長時間停放,嚴重影響車位的'周轉。
三、解決辦法
1、對院內主干道、車場車位、道路交通標志重新規劃。將醫院東面主干道改為雙向線(將放療中心至水電科前路段改雙向車輛行駛和1.5米寬人行道),西側主干線改為單向線(只出不進)。
2、因醫院周邊無大型停放場,為了緩解醫院停車難的問題,建議在現有停車位的基礎上適當增加機械車庫,解決車位少的問題。
3、為了提高車位周轉率,實施差別化停車收費。對非接送病人
停車場停車管理方案2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執行《蘇州工業園區停車場管理暫行辦法》,切實加強園區停車場的規范化管理,結合園區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停車場管理范圍
凡園區內所有經營性停車場(庫、樓)及占用公共地塊、道路的非經營性停車場都需納入本辦法管理范圍。
第三條本細則第二條所列的停車場,根據其使用性質不同可以分為以下四類:
第一類:臨時性停車場(點)。是指因大型集會、活動、或生產、生活、經營必需等臨時占用道路、空地所設置的停車場(點)。臨時停車場(點)的設置時間視客觀情況而定,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年,并應滿足環境、交通要求。
第二類:室外停車場。指占用道路、公用地塊設置的長期使用的停車場或在項目紅線范圍內設置的經營性停車場。
第三類:室內經營性停車場。指附著在主體建筑物內部的并開展停車收費服務的停車場。
第四類:特種停車場(庫、樓)。指單獨設置的,并可開展停車收費服務的停車場(庫、樓)。
第四條停車場設置應滿足以下要求:
1、停車場的設置不應對現有和潛在交通造成影響;
2、停車場應按國家標準GB5768《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的規定,設置明顯標志和標線,保障車輛安全進出;除臨時占用道路的停車場外,停車場應配建照明、消防、通訊等設施;第三、第四類停車場和有條件的第二類停車場必須安裝停車場監視設備。
3、除占用道路的臨時停車場外,停車場內應有安全設施、值班崗亭(房間),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有與停車場規模相適應的專職停車場管理員,管理員必須統一服裝,統一佩戴標志。
4、第三、第四類停車場還必須滿足規劃、建設、環保、消防等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要求。
第五條:停車場交通標志和標線應委托有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專項資質的單位進行設計和實施。
第六條各類停車場審批流程如下:
1、根據停車場分類性質,到蘇州工業園區一站式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一站式中心”)領取或從一站式中心網站直接下載《蘇州工業園區停車場設置申請表》,并按表格要求正確填寫完畢;
2、臨時性停車場和室外停車場若需占用機動車或非機動車道的,準備好規定的材料后報園區交警大隊審批;無需占用機動車或非機動車道的.,準備好規定的材料后報園區城管執法大隊審批;室內經營性停車場和特種停車場(庫、樓),應按基建報批程序取得施工圖紙規劃、環保、消防和建筑結構批準書。
3、取得以上報批部門的批準意見后,將以下材料報園區一站式中心申請停車場設置審批:
(1)填寫完畢并加蓋公章的《蘇州工業園區停車場設置申請表》;
(2)以上第2款所列的相關批準書或批準意見;
(3)停車場設置位置圖、總平面圖(非臨時性停車場需附電子圖)和加蓋有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專項資質單位公章的停車位圖;
(4)主要設備配置明細和設施情況說明;
(5)對占用地塊的,需提供場地產權或使用權證明;如設置單位非場地產權或使用權所有者,還需提呈設置單位與產權或使用權所有者的租賃合同或協議;
(6)經營性停車場,還需同時提供工商名稱核準書或營業執照。
4、對經營性停車場,業主取得停車場設置意見書后,方可到園區工商局申辦營業執照。
第七條除室內經營性停車場和特種停車場(庫、樓)的相關基建審批按照有關審批時限外,以上流程中各部門審批時限原則上均為3個工作日。
第八條停車場建設竣工后(或道路停車場設置完成后),業主應按照本類停車場的審批要求,分別向第五條第2款所列的相關審批部門報送驗收申請。
第九條取得各相關部門驗收合格意見后,停車場設置單位應到園區一站式中心領取《蘇州工業園區停車場驗收申請表》(或從一站式中心直接下載后填寫),并按表格要求正確填寫完畢。
第十條經營性停車場申請前還需到園區物價管理部門辦理收費標準核準手續。
第十一條表格填寫完畢,且經營性停車場取得收費標準核準后,占用機動車或非機動車道的,設置單位須報園區交警大隊申請驗收;無需占用機動車或非機動車道的,報園區城管執法大隊驗收(原則上每個環節不超過4個工作日)。
第十二條以上專業部門驗收合格并在驗收申請表上出具驗收意見后,設置單位到一站式中心申辦城管局驗收;城管部門在3個工作日內做出驗收合格或不合格的決定;合格者,業主需與園區城市管理局簽訂市容環境“門前三包責任書”;臨時停車場設置,業主還應提交保證書,保證在城市規劃建設和城市管理需要時,無論設置期滿或未滿均應無償拆除。以上手續完畢后,由園區城市管理局按停車場類別核發《蘇州工業園區停車場設置證》(非經營性)或《蘇州工業園區停車場經營登記證》(經營性)。對不符合驗收要求的,由設置單位限期進行整改,直至通過驗收。
第十三條驗收合格的經營性停車場申請者憑《蘇州工業園區停車場經營登記證》至工商、稅務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四條《蘇州工業園區停車場經營登記證》實行年審制度,自核發之日起每年年審一次,每三年換證一次。程序如下:
1、業主在一站式中心領取或從一站式中心下載《蘇州工業園區停車場經營登記證年檢/換證申請表》。
2、停車場設置期期滿前一個月內,業主應將填寫完畢并加蓋公章的申請表提交到一站式中心,提出年審或換證申請。同時提交原申請設置時所要求提交資料的最新材料。
3、由一站式中心分別轉交或業主直接呈交到原各相關審批部門驗收(原則上每個環節不超過7個工作日)并簽署合格意見后,符合設置要求的,一站式中心在《蘇州工業園區停車場經營登記證》上蓋年檢合格章(不超過2個工作日);因特殊情況需要會辦的,由一站式中心交相關部門討論同意后核發。
第十五條設置單位逾期未申請或通過年審的,將給予吊銷《蘇州工業園區停車場經營登記證》的處罰。
第十六條設置單位應當負責停車場的日常管理,保證設施齊全、設置規范、環境整潔、車輛停放整齊。園區城管執法大隊對不按規定管理、設施配置不到位、車輛無序停放的停車場,將責令其整頓規范,并依照相關規定處罰。
第十七條在《蘇州工業園區停車場管理暫行辦法》發布前在園區范圍內已設置的經營性停車場,設置單位必須在2個月內到園區城管局申領《蘇州工業園區停車場經營登記證》,或限期予以撤除;辦法公布以后擅自設置的停車場應予以撤除。
第十八條本細則適用范圍為中新合作開發區。周邊地區和各鎮參照執行。
第十九條本細則解釋權屬蘇州工業園區城市管理局。
第二十條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停車場停車管理方案3
燚智能”共享車位鎖解決方案,可以廣泛應用于智慧城市、共享車位、智能停車場管理、智能車位地鎖等場景。是一套基于NB-IoT新一代物聯網打造的智慧停車系統,能夠快速部署、在線支付、實時管理。
一人一天即可建成無人停車場!
應用場景
智慧城市智慧停車:
路邊劃線停車區、無人值守停車場。
管理零散停車位:
店鋪門口、自家院子、私人土地、共享汽車車位
共享私人停車位:
私家車位、租賃車位等
方案特點:
政策支持:
各地區都有出臺相關政策,鼓勵和支持建設智慧城市、交通智慧化、城市物聯網化。
減員增效:
減少80%以上的收費員,避免惡意逃費和糾紛。100個停車位需要至少4名收費員,使用燚智能共享車位鎖,搭建無人停車系統,只需要1人巡檢即可。一年節約10萬的費用。投入僅需5萬,半年即可收回成本。
增加收益:
提高停車收費率,減少收費流失。很多停車場晚間至早晨無法實現人工收費,但無人停車系統可以7x24小時收費。收費時間提升50%以上。
先充值再停車,避免惡意逃費,避免人工收費引起的停車糾紛乃至傷亡事故。全程移動支付,沒有人工接觸現金,避免收費流失。
零散車位管理
幾個車位也要雇人管理,收費都拿去發工資了,很不劃算。燚智能共享車位鎖專為零散車位做了優化,尤其適合于1-10個零散車位使用。例如店鋪門面的停車位、私人地塊、小型零散區域也可以劃為車位,開辟無人停車場,靈活利用零散收費空間。無需工作人員也能賺錢。
快速建立共享停車場
傳統停車場需要接入道閘和車位監控,費用高,安裝復雜。而普通車位鎖缺乏系統化的管理方案,只適合私家車位防止被占用,不適合批量化管理。
燚智能共享車位鎖解決方案,采用無線方案,可以即裝即用。買幾臺裝幾臺,掃碼開通即可使用,即裝即可收費。不需要復雜的布線和設置,無需購買數據流量卡,也申請支付通道,更不需要自己做任何的開發工作,一天之內就能搭建一個共享停車場。
便捷的用戶體驗:
地圖化的停車位標注和導航,用戶可以快速查找到附近的共享停車位。
顯著的.指示標牌,即使不打開手機,也能輕松看到共享停車位。
用戶掃描二維碼或微信搖一搖,均可以打開車位鎖,無需下車操作,簡單方便。
運維更容易
一個人可以管理一個城市的共享車位鎖:燚智能共享車位鎖采用加固三防設計,能經受車輛碾壓撞擊而不易損壞。車位鎖自帶運行監控,一旦出現異常會及時通知機主。機主可以通過手機隨時看到設備收入狀況和運行狀況。安裝完畢后,除了每年更換一次電池,幾乎不需要額外的維護。(太陽能充電版本建議每兩個月去清理一次灰塵)
方案架構:
車位鎖、客戶端小程序、機主管理端
輔助配件:
車位隔離樁:安裝隔離樁,避免車輛故意碾壓車位鎖,避免騎線停車繞開車位鎖等行為。
引導指示牌:安裝指示牌,可以更有效的引導用戶關注到偏僻區域的停車位,提升停車率。
監控攝像頭:通過手機直接查看車位鎖和停車區域的視頻影像,無需人工現場巡檢,震懾惡意破壞車位鎖的行為。
安裝和管理方法
購買設備:聯系燚智能洽談商務,采購設備。單次采購數量不限。
打孔安裝:采用膨脹螺栓安裝在硬質地面上,普通沖擊鉆打孔即可。
掃碼綁定:使用管理端掃碼,即可綁定設備,成為機主,對設備有完全控制權限。
設定收費:根據您當地的政策,選擇合理的收費模式。支持按時段計費、一口價計費、加價搶車位等。
開放使用:開放的車位會顯示在用戶界面中,也可以手動選擇不開放。
收入管理:查看停車記錄和收費記錄
車位管理:車位開放和關閉、定時
用戶使用方法:
尋找停車位:
根據標牌指示目視查找周邊的停車位、使用小程序在地圖上搜索周邊的停車位、在第三方地圖上搜索周邊停車場等。
掃碼、交費、開鎖:
用戶車輛開到車位鎖附近,掃描車位鎖上的二維碼或使用微信搖一搖,選定停車位,預付費用,系統自動打開車位鎖。
結算離場:
用戶離場的時候,在小程序中結算費用,并駛離車位。車位自動升起。
停車場停車管理方案4
為進一步提升停車場管理質量,建立良好的車輛停放秩序,保障車輛停放安全,交通暢順,出入有序,結合實際情況,現制訂萬達停車場外包經營管理方案。
一、車場車位情況
總共有車位453個,其中地下停車場145個。生活區固定停車位98個,員工區固定停車位180個,露天臨時停車位30個。生活區業主、職工車輛大約330輛。
二、車場存在的問題
1、隨著娛樂業的快速發展,游客逐步增加,加上生活區業主、就職人員的車輛也急劇增多,而停車位有限,導致供需矛盾。
2、由于停車位有限,道路狹窄,車輛進出不暢通,影響交通,加上場地分散管理難度大,不少車主見縫插針,造成車輛停放不規范,嚴重影響了環境和交通秩序。
3、社會車輛、就職人員車輛、游客人員車輛未實施差別化停車收費。導致少數社會車輛長時間停放,嚴重影響車位的周轉。
三、停車場管理解決辦法
1、對主干道、車場車位、道路交通標志重新規劃。
將東面主干道改為雙向線(改雙向車輛行駛和1.5米寬人行道),西側主干線改為單向線(只出不進)。
2、因周邊無大型停放場,為了緩解萬達停車難的問題,建議在現有停車位的基礎上適當增加機械車庫,解決車位少的問題。
3、為了提高車位周轉率,實施差別化停車收費。,按二類停車收費標準進行收費,具體收費標準以物價部門批復為準。對游客游玩的車輛,憑公司當天有關憑證(當天證明等),按現收費標準收費。
4、參照兄弟單位做法,能否調整員工、生活區住戶車輛停放月保費。
5、為了進一步完善車場停車場安全管理,對重點路口、路段和高峰時段實行定崗、定人管理(正門道閘、北門道閘、地下停車場、單車停放點、路面等崗位,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7:00-21:30西出口道閘收費員2人。7:00-18:30主要路段車輛指引和停放管理人員7人,大門進出入口處非法擺賣、車輛亂停亂放管理2人,停車場東路段車輛行駛指引、3號樓停車場、南樓路段、生活區停車場等部位)。
6、為確保車場及周邊道路車輛停放、通行安全,按相關部門要求車場及周邊道路安裝視頻系統。
四、停車場管理方式
方案一:維持目前停車場管理現狀,承包費在現行標準基礎上上浮,要求營運期間,停車場使用的水電費、地下室機械車位年維保費、停車場管理系統設備設施的維護費、稅費、保險費、相關證照的辦理和年審、公共設施因人為損壞的維修費以及其他不可預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等,由承包方負責。停車場管理人員的住宿承包方負責安排。
案二:承包方年上交停車場承包管理費萬元。承包方在方案一負責日常相關費用要求基礎上,按有關部門要求,在車場內安裝視頻監控,負責停車場管理系統設備設施改造、重新對內停車位和道路交通標志標線設計制作(將放療中心至水電科前路段改雙向車輛行駛和1.5米寬人行道)等,所需費用由承包方負責。
方案三:承包方年上交停車場承包管理費萬元承包方在案一和方案二的要求基礎上,負責道路改造將車場周邊主干路段改造瀝青路面,具體改造方案廣州市科馬電子有限公司負責制定,費用由承包方負責。承包方可根據現有的停車場地,在不影響整體規劃基礎上,適當增加機械車庫,解決車位少停車難的.問題。
五、車場管理要求
1、承租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依法經營,遵守有關規章制度,接受監督、檢查和管理。
2、承租方未經允許,不得對停車場進行任何改造。不得轉租、轉借他人,擅自改變用途或者不服從管理,有權提前收回場地并終止合同。
3、承包方在車輛管理中,不得扣押車輛停放者的證件和財物(若有爭議糾紛應由相關部門解決)。
4、在停車場所發生的汽車車損、事故,由承包方報相關人員處置,不承擔責任。
5、承包方應按要求,疏導引導的汽車到位,按畫線車位到車場停靠,不允許出現車輛亂停、亂放、擁擠、堵車,主干道、轉彎路段、出入路口必須通暢、不得堵塞通道,要求車輛進出有序;防止車輛停靠丟失和損壞,車場的車輛停靠安全由承包方負全部責任,如在管理中存在車輛糾紛、丟失,賠償問題由承包方處理解決。
6、如發生突發事件,糾份,急救搶救和現場救護等臨時需占用停車場所,承包方無條件服從安排和調度,不得拒絕。
7、員工、生活區住戶按規定收費。政府機關和相關部門的公務的車輛不得收費(包括:政府機關和相關部門如公檢法110、119,120急救車、救護車、水電氣、消防監控設施、運送藥品,送血及運輸的設備材料等的車輛)。不允許社會救護車在停放和轉運病人現象違者將按相關規定處罰。
8、來訪的車輛(包括營運出租車)卸客即離開的,30分鐘以內承包方不得收費。停車場如停車位已滿,應立即出告示,告知車主本車場車位已滿,并安排人員到入口處路面進行車輛疏散。
9、承包方的所有從業人員應在簽約時向提供相關證件復印件,并按規定簽訂履行合同責任書。承包期間,如發現承包方從業人員有違紀違章或違反有關規定不服從管理的,有權責成承包方換人,承包方應及時更換。
10、要求從業人員應統一服裝并佩戴上崗證,儀容整潔,著裝整齊,文明禮貌用語規范,文明服務,禮貌待人。未佩上崗證及行為不當,有損形象的每次罰款200元。停車場招聘員工需經保衛科備案并考核。
11、承包方自行到工商稅務部門辦理車輛停靠許可證,稅務營業執照,并在停車場顯目位置懸掛管理部門核發的車輛價格收費標準,收費許可證,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稅金、工商管理費,如未交納,則由承包人承擔相應處罰。
12、承包方應嚴格執行政府規定的收費標準,按稅收管理制度使用發票。不得使用假票和涂改及與單位不相符的票證,不得偽造有關證照和票據,如因違法違規給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或在承包期內發生的投訴,由承包人負責解釋、答復,情節嚴重的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13、承包方應依據國家法律和地方有關部門規定,自覺履行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義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認真做好各項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在停車內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和其他化學品。如有違反上述各項約定,將須承擔包括甲方直接和間接損失在內的一切經濟后果和法律責任。
14、承包方在承包期內應保護、維護停車場內的設備設施、綠化,停車場的衛生管理由承包方負責且必須符合衛生管理要求,如有重要檢查及大型活動,承包方應無條件配合。承包方如有違約或違規,將追究承包方責任。
停車場停車管理方案5
小區車輛管理一直以來都被物業管理方所重視,因為小區的交通秩序好壞直接影響著整體形象,尤其是對大型高端的別墅小區來說更是如此。因此,選擇一套完善的適用的小區停車場管理系統非常重要,性價比是其中重要的衡量指標,大手PM510經濟型月卡管理系統就是一套性價比非常高的穩定的停車場管理系統。
PM510經濟型月卡管理系統主要是面向于中小型小區、企事業單位等內部車管理停車場而設計的,功能包括最基本的車輛安全、秩序通行管理、收費經營管理等,并且該系統的外觀精簡大方、操作簡單快捷,完全足夠滿足別墅小區停車場的管理需求,是一款實用性和通用性極高的停車場管理系統。
別墅小區目前普遍存在的停車場管理難題主要表現在出入口處擁堵、車輛混雜、車輛和業主財產安全無法保障等,而一套簡單的PM510經濟型月卡管理系統便可以解決這些問題。
該系統只用于內部車輛的管理,即所有外來車輛都無法進入,要進入別墅小區需要登記,這個就避免了車輛混雜,外來潛在犯罪車輛進入小區給業主財產和安全帶來不必要的損失。車輛進出停車場時只需要自助地進行讀卡便可以實現快速進出,無需如傳統管理模式一樣進行人工登記,節約了車輛在出入口處的逗留時間,由此根除了出入口處擁堵的現象,給業主車輛帶來了便捷。
PM510經濟型月卡管理系統是一套性價比極高的小區停車場管理系統,能夠解決停車場出入口處擁堵問題,有效規范停車場管理,還能保障車輛和業主的財產安全,別墅小區停車場管理的首選。
停車場管理系統方案5
針對小區停車場的特點,小區內部車輛管理主要關注兩方面,一是內部車輛的安全,二是停車場的'智能化管理。大手PM610停車場管理系統就是一套性價比很高的小區內部車輛管理最佳方案,幫助您同時實現這兩方面要求。
一套完整的大手PM610純月卡停車場管理系統包括出入口控制機、電動道閘、ParkMagNet管理軟件、POS機等部分組成,為進一步適應不同停車場的需要,還可以搭配其他功能板塊,比如紅綠燈避讓、圖像對比和遠距離讀卡等。
大手PM610純月卡停車場管理系統具有很多功能,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車輛進出自助,實現出入口無人監守。該套系統只用于內部車輛的管理,車主可直接通過自助讀卡的方式進出場,無需人工操作。該系統還支持中、遠距離讀卡,其中遠距離讀卡車輛可以實現不停車出入停車場,使用起來更加方便快捷。
2、軟件操作簡單,適應停車場需求。通常情況下,停車場管理員的素質相對較低,因此,一套操作簡單的管理軟件對于停車場管理方非常必要。該軟件將多種常用功能進行人性化地設置,管理方可以簡便地進行日常停車場維護,以及月卡的發行與修改、數據查詢和報表打印等各種操作。
3、道閘穩定性高,防砸功能出眾。停車場道閘砸車砸人的情況經常發生,因此大手專門為該系統配置了專業的防砸道閘,這種防砸道閘采用的是精鑄四桿聯動機構,具有升優先、壓力波遇阻反彈、地感/紅外三重防砸功能,確保車輛出入安全萬無一失。
4、內部車專用,保證車輛財產安全。該系統是純月卡型的車輛管理系統,只針對內部車輛開放,對于外來到訪車輛,只有經過小區保安登記之后才會放行。這樣能夠很好地保護小區業主的車輛和財產安全。
5、其他功能:①全脫機管理,在脫離電腦聯機后仍然可以實現全部管理工作的正常進行,待重新聯機后自動將緩存數據上傳;②采用的CAN總線為工業現場總線,具有強大的自動檢驗糾錯和抗干擾功能,可以實現在長期無人監管的情況下仍然能夠穩定無故障的管理功能。
大手PM610純月卡停車場管理系統是一套專門應用于小區內部車輛管理的停車場系統方案,可以實現出入口處無人值守,內部車輛通過自助式地進出場,方便快捷,同時還能夠控制外來車輛進出,有效保證業主的車輛和財產安全。
停車場停車管理方案6
第一章
第一條為規范機動車停車場管理,適應機動車停車需求,維護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市區內機動車停車場(以下簡稱停車場)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停車場是指供機動車停放的露天或室內場所,包括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和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公共停車場是指為不特定社會公眾提供機動車停放服務的場所(道路臨時停車泊位除外)。
專用停車場是指主要為本單位、本住宅區提供機動車停放服務的場所。
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是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城市道路范圍內為停放機動車依法統一施劃的停車場所。
第四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辦法的具體組織實施,對本市停車場使用進行統一監督管理。
規劃、建設、城管執法、交通運輸、價格、工商、財政、稅務、消防、人防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據各自職責,配合做好停車場相關管理工作。
第五條停車場管理應當遵循科學規劃、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確保交通安全、有序、暢通。
第六條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鼓勵在符合規劃、環保、消防安全和特種設備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建設立體式停車場和利用地下空間建設停車場。
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大對公共停車場的用地供給和資金投入,在民間資本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的規劃、建設等方面給予政策扶持,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七條本市實行公共停車信息系統聯網管理。
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本市公共停車信息系統建設,應用停車誘導系統、停車自動計時收費等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車場和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公共停車信息系統的聯網管理規定和有關標準,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二章
第八條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停車需求狀況,會同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及建設、城管執法等行政管理部門編制停車場專項規劃,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停車場專項規劃批準后不得擅自修改。確需修改的,應當依法定修改程序進行審批。
第九條編制停車場專項規劃應當遵循節約利用資源和停車需求調控原則。
城市交通樞紐、城市軌道交通換乘中心應當規劃建設公共停車場。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物,應當按照停車場配建標準和相關設計規范配套建設停車場。
建設項目停車場配建標準由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建設項目停車場配建標準應當根據城市交通發展情況和城市停車需求變化適時進行調整。
第十條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在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應當征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意見。對不符合停車場專項規劃和配建標準的建設項目,規劃行政管理部門不得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配套建設的停車場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建設的停車場竣工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章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將已竣工驗收的公共停車場不投入使用;不得擅自將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車場停止使用、挪作他用。
因修改、調整城市規劃需改變公共停車場用途的,應當由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征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意見后進行審批。
第十二條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產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應當采取招標等公開競爭方式,選擇專業管理單位進行管理。
第十三條公共停車場建設單位或者經營管理者應當自公共停車場竣工驗收后15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申請公共停車場備案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備案申請書;
(二)土地、房屋使用權屬證明和公共停車場已竣工驗收的證明材料;
(三)土地或室內場地總平面圖及規劃藍線圖復印件;
(四)停車場泊位布置圖和場地的街道位置示意圖;
(五)停車場經營、管理者身份證明;
(六)停車場相關管理制度。
公共停車場收費的,還應當提交停車場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公共停車場停車泊位設置情況等備案信息發生變化的,其經營管理者應當提前10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告。
公共停車場確需停業、歇業或者停止使用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告,并向社會公告。
第十五條已開通公共停車信息系統聯網功能區域的公共停車場,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設置與城市公共停車信息系統相配套的實時停車信息數據傳輸系統,將其停車信息納入全市公共停車信息系統,對社會公眾實時公布。
第十六條公共停車場的經營、管理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使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統一監制的停車場標志;
(二)在停車場出入口的顯著位置明示服務時間;收費停車場還應當明示收費標準;
(三)確保照明、消防、排水和通訊設備及交通安全設施、電子監控設備等防盜、防破壞系統正常使用;
(四)制定并落實車輛停放、安全保衛、消防管理等制度;
(五)指揮車輛按序進出和停放,維護停車秩序;
(六)定期清點場內車輛,發現長期停放或者可疑車輛,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
(七)依照規定設置殘疾人專用停車泊位;
(八)市人民政府其他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禁止在公共停車場內從事影響機動車停放的其他經營性活動。
第十八條公共停車場實行收費的,其服務收費根據不同性質、不同類型,依照有關規定分別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公共停車場,其收費應當遵循城市中心區停車收費高于非中心區停車收費的原則。
公共停車場收費應當執行價格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使用稅務部門統一印監制的收費發票。具體收費標準由價格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制定。
第四章
第十九條規劃用于停放機動車的專用停車場,應當首先滿足單位、業主等的停車需求,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
第二十條已建住宅區內規劃建設的專用停車場不能滿足住宅區業主停車需要時,經業主大會決定,業主委員會可依法向規劃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將住宅區內道路(城市道路除外)以及其他空置場地設置為停車場,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不得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二)不得占用綠地;
(三)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妨礙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二十一條鼓勵專用停車場向社會開放,實行錯時停車,為社會提供免費或者收費停車服務;其中向社會提供收費停車服務的,其管理參照本辦法有關公共停車場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專用停車場應當配置必要的通風、照明、排水、消防、防盜等設施,并保持其正常運行;配備相應的管理人員,指揮車輛有序進出和停放,維護停車秩序,做好停車場防火、防盜等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十三條停放公交車輛、客貨運車輛首末站(場)的設置應當符合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在對公交、客貨運車輛首末站(場)設置進行規劃編制、實施行政許可時,應當征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意見。
設置公交、客貨運車輛首末站(場)不得占用城市道路。
公交車輛停車場、客貨運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章
第二十四條在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城市道路交通狀況,依法在城市道路范圍內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其他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設置、撤除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不得設置影響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使用的障礙。
第二十五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應當組織編制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施劃方案。
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施劃方案編制應當遵循以下準則:
(一)符合區域道路停車總量控制和城市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總量控制要求;
(二)與區域停放車輛供求狀況、車輛通行條件和道路承載能力相適應;
(三)區別不同時段、不同用途的停車需求。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編制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施劃方案時,應當進行專家論證,征求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門的意見,并進行公開聽證和社會公示。未經上述程序,不得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第二十六條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保障道路交通有序暢通;
(二)保障各類車輛和行人通行安全;
(三)集約利用道路資源,提高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周轉率;
(四)按照國家標準劃設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標志和標線;
(五)符合國家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施劃規范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七條下列區域或者路段禁止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一)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臨時停車的地點;
(二)機動車雙向通行的車行道路路面實際寬度小于8米、單向通行的車行道路路面實際寬度小于6米的;
(三)消防通道、無障礙設施通道;
(四)其他不宜施劃的區域或者路段。
距路外停車場出入口50米內原則上不予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第二十八條市區范圍內人行道區域不再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本辦法施行前已經施劃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同相關部門進行清理。
本辦法所稱人行道,是指城市規劃道路紅線范圍內專供行人通行的部分。
第二十九條城市規劃道路紅線與建筑物外緣之間的開放式場地,沿街經營單位可以用于臨時停車并自行管理,但不得違反《長沙市城市容貌規定》及其他相關規定。
人行道與上述開放式場地相連接無法明顯區分的`,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同市規劃、城管執法等行政管理部門采用標線等專業措施加以區分。
第三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施劃、使用情況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評估,并根據道路交通狀況、周邊停車場增設情況和相關街道、社區意見,對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予以及時調整,并向社會公示。
已施劃的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及時調整準予停車的時段或者撤除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一)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不符合施劃技術標準或條件的;
(二)道路交通狀況發生變化,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影響車輛、行人通行的;
(三)道路需要改建、擴建及維修、養護的。
第三十一條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收費標準的確定應當遵循以下原則,并定期進行評估和調整:
(一)路內停車高于路外停車;
(二)城市中心區停車高于非中心區停車;
(三)交通繁忙區域停車高于交通非繁忙區域停車;
(四)交通高峰時段停車高于交通平峰時段停車。
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管理方式以及有關收費辦法由市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確定。
第三十二條在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停車時,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標線停放機動車,并按停車實際占用的停車泊位數繳納停車費用。
第六章
第三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監督機制,依法對停車場進行監督檢查。
社會公眾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可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投訴和舉報。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未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履行備案、報告義務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處1000元罰款。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未按有關規定和標準設置與城市公共停車信息系統相配套的實時停車信息數據傳輸系統,將停車信息納入全市公共停車信息系統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000元罰款。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擅自設置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可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30000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處10000元以下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擅自撤除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或者設置障礙物影響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使用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并處警告或1000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對違反規劃、建設、工商、價格、交通秩序等有關管理規定的,由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在市區范圍內人行道上違法停車的,根據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規定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第三十八條規劃、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相關規定,致使建設項目的配建停車場達不到配建標準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對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有關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管理工作中,有其他不履行或者不當履行管理職責的情形,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對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拒絕、阻礙行政執法人員執行公務,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七章
第四十條本市各縣(市)機動車停車場的管理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四十一條裝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的車輛停放管理,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四十二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停車場停車管理方案7
一、車場運行管理細則
二、車場保安員工作細則
三、車場收銀員工作細則
四、車場員工配備及其他
五、車場守則
六、車場應急措施
七、車場財務收費制度
八、車場職級權限及監管
車場運行管理細則
(一)停車場設固定車位及非固定車位,固定車位需對號停泊,非固定車位車輛進入停車場均采取就近泊車原則停泊。
(二)免費車輛的使用
免費車輛需由公司總經理簽署后,交由車場主管發行免費卡。
(三)月租車輛的使用
1、有意租用月租車位的客戶可與財務部接洽,由財務部同事全面介紹車場使用及收費情況;
2、財務部同事與租戶簽訂車位租賃合同,租約復印件交管理處財務部備案,同時知會車場主管車位出租情況。由車場主管發行月票卡。
3、每月由財務部根據租約的`規定時間發單通知、催促承租人交繳租金。
4、租戶在繳完租金后,憑繳款單位由車場主管對卡進行延期。
5、注意事項:
領取月票卡時,需向財務部繳納100元/張作為押金。
a、如因原卡遺失、損壞等原因,需重做卡時,需向車場主管闡明原因并出示繳款證明后方可重新領卡。
(四)時租車輛使用方法
1、車輛駛至車閘旁取得泊車票,閘桿升起;
2、司機按車道標志指示駛入停車場;(注意服從保安員指揮)
3、車輛選擇車位泊好,鎖好車門,離開;
4、離開車場時,司機駕車并持時租車票駛經收銀處繳費;
5、泊車未到十五分鐘者,免收停車費,每小時5元/小時收取;
6、司機在繳完費后需盡快駛離大廈,以免阻塞車場出入口;
(五)卸貨車輛使用方法
——貨車進入首層卸貨時,需停泊在卸貨區內;
——卸貨車輛必須憑卸貨單到出口崗亭處領取卸貨車輛停車證,享受免費
1小時之服務,超過1小時收費標準與時租車輛一致;
——貨車收費標準與時租車輛一致;
——貨車在卸貨區泊妥后,需迅速卸下貨物,并把貨物運走;貨物不可在
停車場長時間擺放,且物品看管亦由貨主自行負責;
——貨車在卸完貨物、清點完畢后,需盡快離開,以便其他貨車進場;
——貨車離場時,持卸貨車輛停車證時租卡到收銀處繳費;
(六)摩托車使用方法
1、摩托車進場后,由摩托車收費員發卡,一半懸掛于摩托車上,另一半由車主保管;
2、摩托車必須聽從摩托車收費員安排,排放整齊;
3、摩托車出場時,需由摩托車收費員對卡進行核對后交付保管費方可離場;
4、摩托車收費標準為一元一張,月保費40元/月;
停車場停車管理方案8
1.目的
確保停車場內的設備、設施和停放車輛的安全,保證車場內整齊有序。
2.適用范圍
本公司轄區內停車場(庫)
3.職責
3.1車場收費員負責按標準收取駛出車輛的車位有償使用費,放行。
3.2車管員負責指揮車輛整齊停放、存放、巡視、監護并做好進出場記錄。
3.3安全班長負責車輛管理的監督、指導。
4.引用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管理條例》、《停車場建設和管理暫行規定》
5.工作程序
5.1硬件標準
5.1.1停車場內應按消防要求設置、配備手提或便攜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
5.1.2停車場和車行道路應做好停車位和行車線以及禁停、轉彎、減速、禁鳴、限高等醒目標識。
5.1.3停車場內應設置垃圾桶(箱),在必要的位置設置路障和防護欄。
5.2車輛進場必須服從車管員的指揮,遵守停車場管理規定,履行相關手續,按規定交納費用。
5.3停放好車輛后,必須上鎖,車箱、車簍內貴重物品隨身帶走。
5.4駕駛員、車輛使用人必須保持車場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車場內,車輛發生漏油時,車主應即行處理。
5.5停車場內禁止洗車、修車、試車、練習。
5.6任何人不得損壞停車場內消防、清潔、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5.7停車場由專職保管人員24小時值班。
5.8不準酒后取車啟動機動車輛并駕駛。
5.9停車場內禁止吸煙。
6.車輛進出
6.1車管人員應引導車輛使用人在指定位置停放車輛,主動、禮貌上前接待。
6.2車管人員在辦妥相應手續后方可允許車輛離場,如因私自放行導致車輛失竊,車管人員承擔一切責任。
6.3夜間停放的車輛,車管員應做好記錄并辦理交接班手續。
7.巡視
7.1車管員每半小時或臨時詳細檢查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油、未上鎖、車箱(車簍)遺留物品等情況應及時處理并通知車主,同時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做好記錄,特殊情況報告班長處理。
7.2逾夜車輛,或遇交接班時應清點、核對車輛數量,確保安全。
7.3班長檢查手提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發現逾期或其它異常情況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記錄并及時上報,立即處理。
7.4車管員負責維護好車庫內清潔衛生,保持車庫整潔。
8.意外事故的處理
8.1當車管員發現停車場內的車輛被盜或被損壞時,就立即通知業主,同時逐級報告班長和公司領導。
8.2屬撞車事故的,車管員不得放行肇事車輛,并應保護好現場。
8.3屬酗酒或尋釁肇事而引發的砸車事故,車管員應立即制止,并通過巡邏安全員上門通知車主,對造成的.事故進行確認。
8.4車管員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如實寫明逾夜停放車輛的數量、區域停放情況、發生事故的時間以及發現后的報告處理情況。
8.5車輛在停車場被盜后,車管員應立即匯報公司處理,待車主確認后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車管員以及車主都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調查處理工作,涉及公司內部人員責任問題,由公司組織調查,視情況做出處理決定。
停車場停車管理方案9
為切實提高水利服務水平,泰山區水利局找準癥結、高位推動,做到企業有期盼,部門有所為,通過四個提升,全力打造優質高效的營商環境。
提升工作作風,打造良好營商環境。區水利局全力提升服務水平,激發廣大干部職工熱愛水利、服務企業社會的工作熱情,在水利行業提出“人人都是環境,個個都是形象”的服務理念,加強對全區水利行業的監督指導,及時發現和糾正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行為,踐行好“店小二”有呼必應、無事不擾的服務理念。
提升管理水平,打造高效審批環境。積極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充分利用水利部、水利廳水資源管理平臺,進行水量遠程監管,網上提交,實現企業“零跑腿”完成業務辦理;加快“放管服”、“一網通辦”改革,深化標準化建設,注重與行政審批部門、稅務部門溝通協作,做到辦事材料目錄化、標準化、電子化、共享化,利用已共享的數據資源,實現“最多跑一次改革”,方便群眾辦事對標先進地區經驗做法,持續精簡流程、壓減耗時,努力創建審批事項少、辦事效率高、政務服務優的水利營商環境。
提升服務水平,打造優質服務環境。不斷強化服務效能,持續為企業提供高質量的“全流程”服務,不斷提高企業的政策獲得感和辦事便捷感。芝田河生態工程在河道清淤時面臨渣土外運難題,區水利局積極協調政府相關單位為工程辦理渣土外運手續,極大地縮短了手續辦理時間,為企業提供了實實在在的便利。
提升業務水平,打造文明執法環境。組織開展水行政執法業務培訓和普法宣傳,深入一線服務基層、服務企業,確保水利配套政策落地生根、開花結果,真正讓基層、群眾、社會滿意。加強對企業單位的.涉水服務保障引領,探索公眾參與水行政執法機制和舉報獎勵機制,全面提高執法效能。依法履職、文明執法、柔性執法、優質執法,讓水行政執法既有硬度又有溫度,既有力度又有風度。采用人性化執法方式,讓制度管理不再冷冰冰、硬邦邦,更符合監管對象的需求和期待。
下一步,泰山區水利局將廣泛宣傳推廣,加大宣傳力度,讓泰山區優環境、惠企業、便群眾的水利政策措施深入人心,凝聚起優化營商環境的強大社會合力,營造“人人都是營商環境、事事都是營商環境、處處都是營商環境”的濃厚氛圍,為全區建設良好營商環境提供強有力的水利支撐和保障。
停車場停車管理方案10
為進一步推進智慧城市建設,規范城區停車管理秩序,提高停車泊位運行效率,加快推進城區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探索建立適應市場化智慧化發展要求的停車管理機制,滿足市民、游客日益增長的停車需求。按照“政府主導、統一管理、企業運營”模式,將城區公共區域臨時停車場停車泊位移交區屬國有企業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統一運營管理,實現資源配置合理化、管理效率最大化,切實解決中心城區停車難、停車亂等問題。現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城市管理精細化市場化智慧化導向,發揮市場作用,創新治理方式,實行停車管理工作由政府管理向企業管理、政府監管轉變,全面提升市民、游客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依法依規,維護穩定的原則。按照市場法則合理配置資源,運用價格杠桿原理,調控解決城區停車難問題,倡導推動市民公共出行、綠色出行、低碳出行。
2.堅持統一運營,規范管理的原則。立足城區停車場管理現狀,對城區所有拍賣管理停車場采取一次性收回運營管理權的辦法,推進城區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
3.堅持因地制宜,合理公平的原則。積極穩妥解決城區議價管理停車場主體分散的問題,采取統一磋商、移交的辦法,由國有企業統一管理公共停車資源,實現同城同標、同類同價目標。
三、組織領導
為加快推進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成立寶塔區城區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賈君亮區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城管執法局,辦公室主任由陳德鑫兼任,副主任由李瑞雄擔任,具體負責城區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實施及日常工作。
四、主要內容
一是建設一個平臺。由區城管執法局牽頭,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具體負責,建設統一運營管理信息系統,采取手持終端錄入車輛號牌、精準計算停車費用,掃碼支付與現金支付相結合的'停車管理模式。二是制定一套制度。由區城管執法局負責,制定臨時停車場財務管理、人員管理、績效考核、收費稽查、文明服務等一系列監管制度,實現用制度管人管事。三是建立一個機制。實行收支兩條線財務制度,停車場收入全部繳入區財政局陜西省非稅收入待解繳科目專戶,區財政局按照停車收費總收入15%的比例,每月向區城管執法局進行獎補;區城管執法局負責采購設備、人員工資、平臺運營、地面維護、設備更新等支出費用,向區財政局申請核撥。交警、經發、價格監督等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建立相互配合的運行機制。
五、職責分工
1.區城管執法局:負責城區臨時停車場設置申報,停車場數量核實、交接,及業務管理、檢查指導、信息推送、督查考核等工作;負責召集相關成員單位對到期的議價管理停車場進行磋商,收回運營管理權,交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統一運營管理。
2.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負責城區臨時停車場的設備采購、平臺建設、服裝采購、管理員選聘培訓、泊位補劃編碼、公示牌制作、平臺運營維護、停車收費管理工作及破損毀壞市政設施的維修維護保養工作。
3.區財政局:負責核撥城區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產生的平臺建設、運行維護,設備購置、公示牌制作、破損毀壞市政設施的維修維護保養,人員工資、崗位培訓、社會保險等相關費用和停車場收費票據管理。
4.市自然資源局寶塔分局:負責擬設置人行道臨時停車場產權的勘界和議價管理停車場產權的勘界工作。
5.市城管執法局:負責城市道路(含人行道)設置臨時停車場的備案登記,對市政設施維修保養實施監督檢查。
6.市交警支隊:負責設置臨時停車場的審批工作。
7.區經發局:負責停車場收費價格的制定工作。
8.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停車場收費價格的執法工作。
9.區大數據管理局:負責對城管執法部門報送的停車管理違規收費及惡意逃費的相關人員納入個人信用記錄。
10.區審計局:負責城區臨時停車場財務審計工作。
11.區城指中心:負責停車信息系統的建設、運行、維護工作。
六、實施步驟
1.建設平臺。由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負責,于20xx年7月10日前,建立城區臨時停車場停車系統管理平臺,對停車泊位進行編號,對停車場、泊位、管理員、收費碼、收費標準進行統一公開。
2.采購設備。由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負責,于20xx年7月10日前,完成采購手持收費終端機、收費員服裝工作。
3.招聘人員。由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負責,按照停車場數量和工作需要適量招聘停車收費員和管理人員,于20xx年7月10日前完成,并完成收費管理人員崗前培訓工作。
4.移交管理。由區城管執法局負責,對城區未到期的24個拍賣管理停車場采取一次性收回運營管理權,于20xx年7月10日前統一移交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進行運營管理,配合區財政在一個月內完成退費工作,總計退費182.25萬元;對城區議價管理停車場進行磋商,于20xx年12月底全部收回運營管理權,交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統一運營管理。
5.建章立制。由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負責,對已移交的停車場進行為期一個月的統一運營管理試運行,之后進入常態管理。同時,健全臨時停車場停車收費的財務管理、人員管理、績效考核、收費稽查、文明服務等制度規范,實現常態監管。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各部門要認真學習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xx〕46號)精神,不斷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提高綜合管理能力,有效滿足人民群眾合理出行停車需求,著力解決停車難、亂停車問題。
2.密切配合。各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按照工作職責和實施步驟,積極主動推進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工作;區城管執法局要切實發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職責,細化、量化工作任務,明確完成時限,夯實工作責任,確保城區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順利落地實施。
3.宣傳引導。各部門要及時總結典型經驗做法,做好城區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的信息宣傳工作,擴大公眾知曉率和參與度,引導市民樹立停車付費、有序停車意識,全力營造良好的靜態交通秩序。
停車場停車管理方案11
根據《三明市城市管理局等六部門印發關于深化整治城區公共空間違規設立經營性停車場問題及規范收費管理等行為實施方案的通知》(明城管〔20xx〕7號)及《中共泰寧縣紀委辦公室《關于加強日常監督推動“點題整治”工作常態化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泰紀辦〔20xx〕3號)有關工作要求,為深化整治城區公共空間違規設立經營性停車場問題,進一步規范收費管理等行為,決定在全縣開展深化整治城區公共空間違規設立經營性停車場問題及規范收費管理等行為專項工作(以下簡稱“停車場整治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鞏固整治成果,完善停車場規劃、設立、備案、建設、經營、收費等方面長效制度,強化日常監管;新增城區公共空間違規設立經營性停車場和收費不規范行為明顯減少,對發現的問題按照常態化的監管制度及時整治到位;對合法設立的經營性停車場價格違法行為舉報線索核查率達到100%,對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場所,100%實施分區域(類別)、分時段差異化停車收費政策及實現夜間22:00至次日早上7:00不等的免費停車時段;加大停車場建設力度,力爭全年新增城鎮公共停車泊位50個。
二、職責分工
停車場整治工作各職能部門合力做好轄區內停車場整治工作的謀劃、部署、推動和提升,具體落實停車場整治工作,各職能部門具體分工如下:
泰寧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對實行政府定價(含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場所,實施分區域、分時段差異化停車收費政策,全縣100%實施分區域(類別)、分時段差異化停車收費政策,全縣道路停車泊位100%設置夜間22:00至次日早上7:00不等的'免費停車時段;對需要納入政府定價(含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城區公共空間合法設立的經營性停車場所,要完善相關收費規定,加強停車收費管理。
泰寧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負責城區道路范圍內違法設置停車泊位的摸排工作,20xx年底前,城區道路停車泊位摸排率達到100%。
泰寧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指導在開展國土空間規劃編制中充分考慮城市停車設施建設需求,合理安排停車設施規劃空間;規范利用儲備土地設立經營性停車場,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對排查發現的非法占用儲備土地設立經營性停車場的要依法依規查處到位,整治到位率達到100%。
泰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加大停車場建設力度,力爭全年新增城區公共停車泊位50個;嚴格對照20xx年問題臺賬,對已完成整改的城市公園、綠地、廣場逐一開展“回頭看”,確保問題零反彈;按照100%比例全部完成實地排查。
泰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持續宣傳停車場收費明碼標價“十個清”“十個不”倡議,推動停車場經營者增強規范收費主體責任意識,依法查處經營性停車場價格違法行為;合法設立的經營性停車場價格違法行為舉報線索核查率達到100%;配合縣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對移交的需辦理營業執照停車場名單進行核對,積極引導未辦理營業執照的停車場及時主動辦理,辦理情況及時向縣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反饋。
三、重點任務
(一)強化機制建設,在停車場規劃、設立、備案、建設、經營、收費等方面建立長效機制
1.落實長效制度。各職能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進一步加強停車場規劃、設立、備案、建設、經營、收費等方面規范化管理。
2.完善閉環機制。對投訴舉報受理、轉辦、調查取證、核實、整改、反饋等各環節實行閉環管理,明確各環節的責任部門、辦理時限和有關要求,暢通群眾評價反饋渠道。
(二)持續做好新增城區公共空間違規設立經營性停車場和收費不規范問題整治
1.加大宣傳,拓寬問題線索渠道。充分運用網絡、新媒體、宣傳海報、宣傳小冊子等載體,在街道、社區、居住小區和停車場等場所進行宣傳,公布投訴舉報電話,拓寬群眾投訴舉報渠道,提高群眾的知曉率和參與度。
2.加大力度,持續推進專項整治。綜合運用數據套合、資料審核、實地核查、信訪舉報線索收集等手段,繼續排查新增問題,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3.加強跟蹤,確保整治工作實效。不定期對整改后的停車場進行抽查、暗訪,防止回潮和反彈,鞏固整治成效。
(三)堅持疏堵結合,加強停車場規劃建設,增強停車泊位,不斷滿足群眾停車需求
1.堅持疏堵結合。堅持以改造提升為主,確需取締的,應另行補充相應的停車泊位數量,確保現有城區停車泊位總量不減少。
2.提高停車位使用效率。積極推廣公共停車設施智能管理平臺建設,探索錯峰停車,提高停車設施的使用效率。
3.多方式新設停車設施。采取增劃道路停車泊位、安裝機械式立體停車設備和新建停車場等方式增加停車設施。鼓勵利用政府儲備用地、待建土地、空閑廠區等閑置場所,依法設置臨時停車設施,緩解停車困難。
四、工作步驟
(一)部署推進(7月底前)
縣住建局按照“定主體、定目標、定措施、定進度”的原則,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各職能部門具體分工,推進專項整治工作。
(二)整改提升(9月底前)
各職能部門在全面梳理、總結去年實施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和存在問題的基礎上,認真分析原因,研究提出對策,進一步健全完善城區公共空間經營性停車場規劃、設立、備案、建設、經營、收費等方面的制度,強化日常監管,按照職責分工,對新發現的問題,逐宗建檔,實行臺賬管理,并結合實際依法依規進行處置,整治一宗,銷號一宗。
(三)驗收鞏固(10月底)
縣住建局對開展的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總結,并匯總形成“問題(整改)清單、制度清單、成果清單”三項清單,同時,建立健全停車場長效管理機制,規范停車場管理,加強常態化屬地日常監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提高認識。各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停車場點題整治工作,主要領導做到“親自部署、親自過問、親自協調、親自督辦”有關“點題整治”工作。圍繞整治項目和工作重點,細化、分解工作任務,加強跟蹤督促,及時研究解決問題,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并接受縣紀委監委的監督。
(二)部門聯動,形成合力。協調機制要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推動各職能部門之間的協同協作,增強工作合力,及時建立健全信息互通、線索移交、成果共享等工作機制;對排查出的清單,各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責依法依規處置到位;對整治工作推諉扯皮、進展遲緩、不作為、亂作為等行為的,要嚴肅追責問責;定期召開整治工作推進會,協調解決問題、困難,合力推動整治工作,推動全縣上下“一盤棋”開展整治。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堅持“開門整治”,主動公開監督舉報方式,及時做好“點題整治”項目的宣傳發布與政策解讀。要加強宣傳,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介廣泛宣傳整治工作開展情況。主動收集和及時反饋群眾訴求,每月通過信訪、“e三明”、“12345”等多渠道了解群眾訴求,幫助群眾協調解決困難和問題,建立有關臺賬,提高群眾參與的積極性,提升群眾滿意率。
(四)建立臺賬,及時報送。專項整治工作實行“工作臺賬”和“問題臺賬”雙臺賬月報告制度,縣住建局于每月23日前將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報送縣紀委監委相應紀檢監察室和市協調機制辦公室,10月8日前報送專項整治工作總結。
(五)建章立制,長效管理。縣住建局要督促各職能部門按照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逐項落實,梳理形成“問題清單、制度清單、成果清單”三項清單。對整治中發現的個性問題要及時整改到位;對共性問題要建立機制,堵塞漏洞。對已整改問題,每半年組織開展“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對在整治中發現的行業性、普遍性、政策性問題,要深入剖析原因,深化改革舉措,建立標本兼治的長效機制。
停車場停車管理方案12
為進一步調整優化提升我市停車場規范管理服務工作,發揮價格杠桿調節作用緩解群眾反映突出的“停車難、亂停車”問題,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關于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指導意見》《銀川市停車場規劃建設和車輛停放管理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鞏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學習成果,切實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全面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及“一高三化”目標為指導,堅持“綠色、高端、和諧、宜居”城市發展理念,以更高站位、更寬視野、更大作為推動我市城市管理、市域治理工作現代化,切實緩解我市“停車難、亂停車”問題,進一步增強整改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以實際行動推動我市各項工作在全區走在前列、勇立潮頭、作好表率,加快建設美麗新銀川。
二、基本原則
學習外地停車收費管理成熟經驗和先進做法,按照“白天高于夜間、城市中心區高于非中心區、繁華路段高于非繁華路段、路內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擁堵時段高于空閑時段、一般交通站點高于交通樞紐”的原則制定差別化和計時累計收費標準,發揮價格杠桿調節作用,相關責任單位各負其責、通力合作,規范停車場管理運營,提升服務質量,樹立文明城市良好形象。
三、職責任務分工
市轄三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停車場的綜合管理服務及政策宣傳解釋,積極做好轄區內停車場舉報投訴答復辦理工作,研究制定符合本轄區實際情況的背街小巷路側停車管理制度,以特許經營的形式管理運營,規范背街小巷停車管理,提高停車資源使用效率,緩解停車壓力。
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從優化資源配置的角度出發,合理制定建筑物配建停車場標準,配合公安交警部門編制城市公共停車場規劃和制定停車分類區域范圍。
公安交警部門負責機動車停車場的監管工作,加強機動車違停查處力度,抓好靜態交通管理平臺建設和停車場標識牌規范,持續改善道路交通環境,研究制定城市主次干道路側停車管理制度,指導市轄三區政府研究制定符合本轄區實際情況的背街小巷路側停車管理制度,充分發揮交通委員會作用,發掘現有可利用資源,及時新增停車泊位,研究解決我市“停車難、亂停車”問題。
住建部門負責會同綜合執法部門依法對住宅小區規劃紅線范圍內停車場進行規范管理服務,盡快修改完善出臺《銀川市住宅小區地下停車位實施租售并舉的`指導意見》。進一步規范、指導房地產開發商及物業服務企業合理制定住宅小區車位銷售價格、租賃價格、管理費標準。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市屬國有企業參與停車資源優化管理、提升服務工作,研究制定停車資源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盡快對公共停車資源進行整合,統一管理運營。
交通部門負責推進城鄉公共交通健康發展,促進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與停車場建設有效銜接,倡導市民綠色出行新時尚。
市政管理部門負責會同市國資委、發改委、交警分局等部門單位,探索提出公共停車資源特許經營管理運營模式,整合全市公共停車資源,實現統一運營主體、統一建設智慧收費管理體系和電子化平臺、統一服務管理、統一配套設施、統一收費票據,盡快解決我市公共停車泊位多頭管理、層層轉包等管理混亂的問題。
綜合執法部門負責配合公安交警部門、市政管理部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共同做好全市靜態交通管理工作,配合住建部門對住宅小區內部停車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停車場經營收費行為監督管理工作,對停車收費公示牌進行規范,對不執行停車服務收費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實施價格串通、價格壟斷、價格欺詐、無證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予以查處,督促停車場依法依規經營。
稅務部門負責停車場電子發票推廣工作,逐步用電子發票替代現行紙質發票,用信息化手段減少人為因素造成的亂收費、亂漲價等違法違規行為。
行政審批部門按照“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掌上辦”“集中辦”審批服務原則,及時辦理營業證件,確保經營者合法經營。
智慧城市管理指揮中心按照各部門及轄區政府停車場管理職責劃分,及時將群眾舉報投訴件轉辦相關部門或轄區政府并督促辦理落實。
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政府定價范圍內停車場收費標準,通過門戶網站公布本行政區域內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停車設施收費標準、收費依據等信息,建立政府定價管理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信息公開制度,對公眾投訴頻繁、矛盾突出以及價格明顯偏高的收費開展成本調查,向社會公開調查結果,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建議,引導經營者依法合理經營,根據此實施意見實際運行情況,不定期組織召開聯席會議,不斷修改完善。
四、優化調整內容
對具有自然壟斷經營和公益(用)特征,面向社會公眾開放的商業場所配套停車場、公共停車場、交通樞紐停車場、公共(益)性單位配套停車場、醫院停車場、旅游景點停車場收費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
(一)對執行政府定價(指導價)的停車場類型及范圍進行調整劃分:
1.商業場所配套停車場。包括商場、娛樂場所、酒店(賓館)、寫字樓等配套停車場。不同地段商業場所參照社會公共停車場區域劃分制定不同標準。
2.社會公共停車場。除商業場所配套停車場外各類社會停車場,具有自然壟斷經營和公益(用)特征,面向社會公眾開放的停車設施。根據土地地理位置、路網密度、公交便利程度,對市轄三區劃分不同收費區域(詳見附件2):
(1)A類區:指城市繁華地段、交通擁堵、停車需求大的區域。區域范圍:
興慶區:進寧街以東、清河街以西、北京路以南、長城路以北區域。
金鳳區:泰康街以東、正源街以西、枕水巷以南、北京路以北區域;寧安東巷以東、正源街以西、雪絨巷以南、新昌路以北區域。
西夏區:輕紡巷以東、文萃街以西、懷遠路以南、北京路以北區域;同心北街(北京路—懷遠路)兩側區域。
(2)B類區:指停車位基本滿足,供求基本平衡的區域。區域范圍:
興慶區:唐徠渠以東、麗景街以西、賀蘭山路以南、寶湖路以北A類區以外區域。
金鳳區:包蘭鐵路以東、唐徠渠以西、沈陽路以南、六盤山路以北除A類區以外區域。
西夏區:文昌街以東、包蘭線鐵路以西、賀蘭山路以南、長城路以北除A類區以外區域。
(3)C類區:指停車位較充足,停車矛盾較小的區域。區域范圍:
除A類區和B類區以外區域。
3.交通樞紐停車場。包括:飛機場、火車站、汽車站及其它交通樞紐站等公共場所面向社會公眾服務的停車設施。
4.公共(益)性單位配套停車場。包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及圖書館、博物館、體育場館(所)、青少年活動中心等單位的配套停車場。公共(益)性單位配套停車場必須安裝電子計時收費裝置,由市、轄區兩級政府以特許經營形式管理運營。
5.醫院停車場。將銀川市轄三區范圍內各類公立醫院設立的停車場劃分為兩類:
(1)A類醫院: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銀川市第一人民醫院、銀川市婦幼保健院(總院)。
(2)B類醫院:除A類醫院以外的其它公立醫院。
私立醫院按照所在區域社會公共停車場收費標準執行。
6.旅游景點停車場。包括三區范圍內各旅游景點配套停車場。
7.路側停車場。包括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兩側由公安交警部門施劃的停車場,由市、轄區兩級政府以特許經營形式管理運營。
(二)對車輛停放時段劃分進行調整:
商業場所配套停車場:白天時段8:00(含)至22:00(含),夜間時段22:00至次日8:00。
其它停車場:白天時段7:30(含)至19:30(含),夜間時段19:30至次日7:30。
(三)對現行停車場收費標準進行科學調整。(詳見附件1)
五、提升服務
(一)停車場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在停車場入口處和交費處醒目位置準確公示收費單位名稱、收費區域、收費時段、收費標準、免費規定、服務電話、監督機關及價格舉報電話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2.鼓勵經營者實行停車場智能化管理,將相關信息實時接入銀川市靜態交通管理系統平臺;
3.所有計時收費停車場應當設置電子計時設備,在提供停車服務時必須提供記載車牌號、出入場時間、收費金額、加蓋停車場印章的計時票據;
4.不設置電子計時設備的停車場實行按次收費,具體執行該類型停車場首時段收費標準;
5.實行電子收費的停車場,同時提供現金收費服務,滿足多元化支付需求;
6.保持停車場標志、標線及交通安全設施正常使用,維護停車場環境衛生秩序;
7.維護停車場內車輛停放秩序和行駛秩序,不得在停車場內從事影響車輛行駛和停放的活動;
8.配備相應的工作人員,統一著裝,佩帶明顯標識;
9.做好停車場防火、防盜等安全防范工作;
10.定期清點停車場內車輛,發現長期停放或者狀況異常的車輛,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二)機動車停放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聽從停車場工作人員引導,在規定的停車位停車;
2.按照規定繳納停車服務費用;
3.不得損壞停車場設施、設備;
4.不得裝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進入停車場;
5.不得在停車場內使用明火、試車、亂扔垃圾;
6.不得在停車場內從事倉儲、售賣、展覽等與停車無關的活動;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免費范圍
(一)執行任務的軍、警車輛和救護車、救災搶險車、郵遞車、環衛車、市政設施維護維修車及殯儀車免收停車服務費。
(二)各類停車設施停放時間30分鐘內(含30分鐘)免收停車服務費。
(三)對懸掛公安部門核發的新能源汽車號牌車輛,在社會公共停車場接受充電服務期間免費停放。
(四)對貼有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殘疾人機動車專用標志的機動車,殘疾人本人駕駛在各類非住宅小區內停車場停車,可享受免費停車3小時的優惠。
(五)經市政府批準,在規定免費時段和場所停放的車輛免收停車服務費。
(六)進入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及其他公益、公用企事業單位辦理業務合理時間范圍內并能提供相關憑證(如會議通知、辦理業務的回執、交費票據等)的車輛。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應當免收停車服務費的車輛。
停車場停車管理方案13
為進一步提升我院停車場管理質量,建立良好的車輛停放秩序,保障車輛停放安全,院區交通暢順,出入有序,結合醫院實際情況,現制訂醫院停車場外包經營管理方案。
一、當前醫院車輛、車位情況
醫院總共有車位453個,其中地下停車場145個,生活區:固定停車位98個,醫療區固定停車位180個,露天臨時停車位30個。由于醫院部分樓層裝修,有可能造成停車位數量的變化,其風險由中標人承擔。
二、停車場用途:
限用于醫院員工、生活區住戶、來院就診病人及家屬、等車輛的停放,不對外開放經營(醫院員工車輛大約330左右,目前每臺月保費100元)。
三、解決辦法
方案一:維持目前停車場管理現狀,收費標準在現行標準基礎上上浮%。
要求營運期間,停車場使用的水電費、地下室機械車位年維保費、停車場管理系統設備設施的維護費、稅費、保險費、相關證照的辦理和年審、公共設施因人為損壞的維修費以及其他不可預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等,由承包方負責。停車場管理人員的住宿承包方負責安排。
方案二:承包方年上交停車場承包管理費萬元。
承包方在方案一負責日常相關費用要求基礎上,按有關部門要求,在車場內安裝視頻監控,負責停車場管理系統設備設施改造、重新對院內停車位和道路交通標志標線設計制作(將放療中心至水電科前路段改雙向車輛行駛和1.5米寬人行道)等,所需費用由承包方負責。
方案三:承包方年上交停車場承包管理費萬元
承包方在案一和方案二的要求基礎上,負責院內道路改造將車場周邊主干路段改造瀝青路面,具體改造方案醫院負責制定,費用由承包方負責。承包方可根據我院現有的停車場地,在不改變醫院整體規劃基礎上,適當增加機械車庫,解決車位少停車難的問題。
四、崗位人員配置
醫院正門道閘收費、北門道閘收費、地下停車場管理、自行車停放點、路面巡邏崗等5個崗位,需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西出口道閘7-21:30分收費需安排2人,7至18:30分主要路段車輛指引和停放管理,需安排人員7人(醫院大門進出入口處非法擺賣、車輛亂停亂放管理2人,門診停車場、醫療區東路段車輛行駛指引、3號樓停東場、南樓路段、生活區停車場等部位,在醫院工作時間內安排專人管),共計:24人。
五、車場管理要求
1、承租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依法經營,遵守醫院的有關規章制度,接受醫院監督、檢查和管理。
2、承租方未經醫院允許,不得對停車場進行任何改造。不得轉租、轉借他人,擅自改變用途或者不服從醫院管理,醫院有權提前收回場地并終止合同。
3、承包方在車輛管理中,不得扣押車輛停放者的證件和財物(若有爭議糾紛應由公安部門或相關部門解決)。
4、在本院停車場所發生的汽車車損、事故,由承包方報交警處置,本院不承擔責任。
5、承包方應按醫院要求,疏導引導入院的汽車到位,按畫線車位到車場停靠,不允許出現車輛亂停、亂放、擁擠、堵車,院內主干道、轉彎路段、出入路口必須通暢、不得堵塞通道,要求車輛進出有序;防止車輛停靠丟失和損壞,車場的車輛停靠安全由承包方負全部責任,如在管理中存在車輛糾紛、丟失,賠償問題由承包方處理解決。
6、醫院內如發生突發事件,醫患糾份,急救搶救和現場救護等臨時需占用停車場所,承包方無條件服從院方安排和調度,不得拒絕。
7、院內員工、生活區住戶按醫院規定收費。政府機關和相關部門的來院公務的車輛不得收費(包括:政府機關和相關部門如公檢法110、119,120急救車、救護車、水電氣、消防監控設施、運送藥品,送血及運輸院方的設備材料等的車輛)。不允許社會救護車在院區停放和轉運病人現象違者將按醫院相關規定處罰。
8、凡載送患者就診,住院或來訪的車輛(包括營運出租車)卸客即離開的,30分鐘以內承包方不得收費。醫院停車場如停車位已滿,應立即出告示,告知車主本車場車位已滿,并安排人員到入口處路面進行車輛疏散。
9、承包方的所有從業人員應在簽約時向醫院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并按規定簽訂履行合同責任書。承包期間,院方如發現承包方從業人員有違紀違章或違反有關規定不服從管理的',院方有權責成承包方換人,承包方應及時更換。
10、要求從業人員應統一服裝并佩戴上崗證,儀容整潔,著裝整齊,文明禮貌用語規范,文明服務,禮貌待人。未佩上崗證及行為不當,有損醫院形象的每次罰款200元。停車場招聘員工需經保衛科備案并考核。
11、承包方自行到工商稅務部門辦理車輛停靠許可證,稅務營業執照,并在停車場顯目位置懸掛管理部門核發的車輛價格收費標準,收費許可證,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稅金、工商管理費,如未交納,則由承包人承擔相應處罰。
12、承包方應嚴格執行政府規定的收費標準,按稅收管理制度使用發票。不得使用假票和涂改及與單位不相符的票證,不得偽造有關證照和票據,如因違法違規給院方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或在承包期內發生的投訴,由承包人負責解釋、答復,情節嚴重的醫院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13承包方應依據國家法律和地方有關部門規定,自覺履行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義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認真做好各項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在停車內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和其他化學品。如有違反上述各項約定,將須承擔包括甲方直接和間接損失在內的一切經濟后果和法律責任。
14、承包方在承包期內應保護、維護院區停車場內的設備設施、綠化,停車場的衛生管理由承包方負責且必須符合醫院衛生管理要求,院方如有重要檢查及大型活動,承包方應無條件配合。承包方如有違約或違規,院方將追究承包方責任。
六、車輛停放收費標準
醫院停車場主要用于本院員工、生活區住戶、來院就診病人及家屬車輛停放,不對外開放經營。
1、本院員工、生活區住戶車輛停放保管服務收費標準,按醫院規定標準收費,每臺每月100元。
2、接送病人看病的車輛停放,對接送病人看病的車輛,憑該院當天門診或住院有關憑證(當天收費收據、住院押金收據)停放保管服務收費標準,按現收費標準收費。
3、對非接送病人看病的車輛,機動車停放保管服務收費標準,按二類停車收費標準進行收費。具體收費標準以物價部門批復為準。
停車場停車管理方案14
在“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我局做了大量推進和落實工作。
一是我局的權責清單經過歷次動態調整,現有行政審批事項143項。通過精細化梳理,盟級執法重心下移105項,下放7項,機構改革后劃轉3項,合并1項,取消6項;
二是在“內蒙古自治區一體化平臺”共認領、編制、發布了依申請六類承諾事項26項和公共服務事項3項,完成了情形化梳理事項10項,承諾事項改即辦事項10項。將這些依申請審批事項的無關證明材料全部予以了取消,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三是對所有事項的承諾辦結時限由231天壓縮到102天,壓縮比率由57%精進到81%;
四是1項公共查詢類服務事項接入蒙速辦APP,可以適時查詢,29項掌上辦事項實行“蒙速辦·掌上辦”APP端申報、一網通辦;
五是還梳理了“綜合一窗受理平臺的.事項清單”、“24小時自助服務辦理事項清單”、“排隊叫號事項清單”、“代辦幫辦事項清單”;
六是完成了“證照分離”改革事中事后監管方案,印制了涉企經營許可事項辦事指南,實現了1項電子證照應用工作;
七是實現了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和自治區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數據共享;
八是完成了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知識庫信息采集工作,年內及時更新完善了14條服務信息;
九是完成了工程建設項目區域評估成果應用工作,梳理了《錫林郭勒盟水利事項區域評估負面清單》和《錫林郭勒盟水利事項區域評估成果應用指南(試行)》。
停車場停車管理方案15
一、車場門衛服務規范
1、負責維護車場秩序,疏導交通,引導車輛入位,合理收費,文明服務。
2、指導車輛有序停放,保持車道和消防通道暢通。
3、負責做好車輛登記工作,做到出、入登記,認真填寫車輛進出計時卡的時間,對入場車輛進行車況檢查,如有損壞當場通知車主,并做好記錄。
4、車輛進出先敬禮,使用文明用語,嚴格執行收發卡和驗證制度,進場驗發卡,出場收卡,出入卡發出時間和收回時車輛應保持一致,出入卡不得丟失。
5、負責對出場車輛進行檢查校對,如發現可疑應拒絕出場,并立即報告負責人,直至校對清楚后方可其出場,夜間車輛出入需驗明“三證”(駕駛證、行駛證、車輛計時卡)。
6、負責提醒車主下車后鎖好車門、窗、貴重物品不要遺留在車內。
7、嚴禁小商、小販、閑雜人員進入車場或逗留。
8、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車場,嚴禁在車場內堆放雜物等。
9、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記錄及其他記錄,按規定辦理移交手續,交班前做好周邊衛生。
二、車場巡視人員服務規范
1、按規定的.路線時間進行巡視,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負責車輛引導入位及引導車輛出位,在巡視終端設置簽到進行簽字,確保巡邏人員忠于職守,巡視到位。
2、對車場內可疑人員、車輛進行監視、盤問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予以解決。
3、熟悉車場內設施設備情況,發現車輛碰撞或人為破壞立即制止并給予處理。
4、巡視停車場內車輛有無漏油或煙火、線路安全隱患,不能處理及時應及時報告車場主管或值班人員協助處理。
5、檢查停放車輛有無異常情況,門窗是否關好,車內有無貴重物品,有無被撬痕跡,并做好巡視記錄,必要時通知車主和車場主管。
6、檢查停車場內有無可疑箱包,危險物等,并及時處理。
7、遇重大緊急情況應立即報警。
8、夜班巡視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覺狀態,不得脫崗或打盹睡覺,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三、收費管理
(一)收費依據:長沙市相關部門規定
(二)收費標準按照上述規定,結合停車場實際停車情況,我公司建議將停車收費定為:
地面:小型車位****元/月,貨車----元/月,
臨時停車:起價----元/小時,兩小時以后加收----元
(三)收費管理形式
1、以固定車位月租及臨時停放形式,指定具體停車位,并保證繳費的業主車位不被他人侵占,做到專車專用。
2、對已繳費的業主發放停車證,憑證進出車場。
3、對一些特定車輛可采用免費發放停車場專用通行證。
4、對外來車輛發放計時卡,進門時登記時間,出門時根據停車時間計時繳費。
(四)出入收費
1、采用月繳費的車輛憑車證進出車場。
2、訪客及臨時出入車輛,進場時發放計時卡,同時將車況及進場時間詳細記錄,等車主離場時,按入場時間進行合理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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