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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年底改變年終獎方案

            時間:2025-10-19 21:32:49 方案

            公司年底改變年終獎方案范文(通用6篇)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高質量高水平開展,往往需要預先制定好方案,方案屬于計劃類文書的一種。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寫才規范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年底改變年終獎方案范文(通用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公司年底改變年終獎方案范文(通用6篇)

            公司年底改變年終獎方案范文(通用6篇)1

              第一條分配原則:

              按照獎勤罰懶、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原則進行獎金分配。

              第二條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銷售部所有銷售人員

              第三條實施辦法

              (具體內容)

              1、獎金總額管理

              銷售部根據部門年度經營業績,在年末對企業經濟效益做出較大貢獻的員工給予獎勵,經總經理審核,報人力資源部。

              2、分配方法

              (1)發放時間

              年終獎金每年發放一次,發放時間于報告年度末,年終獎金計算期間為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2)年終獎金兌現的前提

              根據公司薪酬制度第××條第××款規定,分配年終獎前提時公司凈資產收益率等經濟效益指標達到了董事會的.要求,對于凡沒有達到分解指標要求的各部門一律不予發放,銷售部門依據此規定執行。

              (3)年終獎金支付的標準:

              1)簽訂年度經營管理目標責任書的經營管理人員與銷售人員按事先約定的標準兌現;具體標準如下:

              第一:各人年終獎金數量應根據績效完成情況以及銷售部本年度業績對年度獎金進行發放。根據個人績效考核結果,確定個人績效年終獎金。

              個人績效年終獎金=個人績效考核系數×本年度個人年終獎標準

              部門績效年終獎金=部門績效考核系數×本年度部門年終獎標準

              個人年終獎總額=個人績效年終獎金+部門績效年終獎金

              2)其他員工的發放標準:個人本年度平均月工資額x加發月數x員工年度考核系數。

              (4)年終獎金的發放,與一年第12月崗位績效工資一同或單獨發放,但最遲也得在春節前五天匯到員工工資賬戶上。

              (5)年終獎金領取的資格

              1)在年終獎金計算期間,對于已離職者或于領取當月申請離職者,則取消其年終獎金領取資格;

              2)在年終獎金計算期間,實際工作時間不足三個月者,取消其年終獎金領取資格。

              第四條附則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擬制,經總經理批準后實施,如有變更亦同。

            公司年底改變年終獎方案范文(通用6篇)2

              一、考核宗旨

              本辦法以督促及改進工作為宗旨,目的是為了考核員工的工作成績,作為獎懲、調遷、升職、退職等的依據,及了解并評估員工的工作精神與潛在能力以作為培訓發展的'參考。

              二、考核程序

              1、員工考績每年定為一次,作為年終考績;

              2、農歷春節休假前15日,由人力資源部分發考核表至各單位,各單位主管須于春節前10日初考核完畢,遞交表冊至總經理室匯整,再呈報總經理復核廈批示;

              3、各單位主管考績由總經理初復核;

              4、春節前6日,總經理全部復核完畢,由人力資源部轉發各單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績事宜由總經理室督導,人力資源部執行,各部門配合。

              三、績效分等

              年度考績分為四等:90分以上為特等;80至89分為甲等;76至79分為乙等;70至75分為丙等。

              注:考績分數一律為整數。

              四、考核限制

              l員工及經理在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特等。

              (1)在考績年度內曾受任何一種懲戒處分未予撤銷者;

              (2)遲到早退壘年累計達13次以上(含)者;

              (3)曠工奎年選1日以上(不合)者。

              2于年度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甲等。

              (1)曾受記過以上處分未予撤銷者;

              (2)遲到早退壘年累計達20次以上(含)者;

              (3)曠工奎年選2日以上(不合)者。

              (4)人數限制:

              ①特等:

              人數為5人以下的單位,特等考績人數最高限為1人。

              人數5人以上的單位(不舍),特等考績人數最高限為2人。初核為特等考績者,該部門經理須另呈“特等考績報告書”呈予總經理。

              ②各部門考繢平均總分數不得逾越8

              0分(示例:某單位8人,則總分

              數不得超過8x80=640分。)但如果該部門經理認為該部門表現極佳,得簦呈總經理棱示,核準者為例外處理,但總分數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績分數不并入該單位考績總分數的核計。

              五、分數增減

              1員工于年度內,曾受獎懲者,其年度考績應執行加減分數,按下列規定執行:

              (1)記大功或大過一次者:加減5分;

              (2)記小功或小過一次者:加減3分;

              (3)嘉獎或申誡一次者:加減1分;

              (4)曠工1日者:扣2分;

              (5)遲到次數超過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5分。

              2本項增減分數,獨立于第四條考績平均總分數(80~85分)限制之外。

            公司年底改變年終獎方案范文(通用6篇)3

              一、總體原則:

              1、保證基本激勵。每年都有的,今年也要有。這部分獎金通常不會起到激勵效果,但是不發獎金會對員工造成很大的不滿意。

              2、兌現承諾獎勵。兌現公司承諾,這部分可以建立企業良好的`信用文化,滿足員工個人期望。達到激勵效果。

              3、合理設立獎勵名稱。通過設立獎勵名稱發放獎金,明確公司價值導向,體現公司員工關懷。

              4、獎金分配權限層次。通過設立總經理獎勵基金、總監獎勵基金、部門經理獎勵基金,增加各層次管理人員獎金分配權限。

              5、增加年終獎溝通環節。通過上下級之間溝通,明確員工拿到獎金數額多少,依據什么,在全員中位置。做到獎勵有理,達到激勵效果。

              6、成本控制與未來發展。考慮公司未來發展,合理控制獎勵成本。

              二、分配方式:

              1基本激勵:一個月基本工資。(年中入職員工,按照加入時間核算發放),

              2承諾兌現:盤點公司全年對員工的承諾,通過評估團隊、個人績效達成情況,發放獎金。

              3獎勵名稱部分:

              3.1全面獎勵:(例)a、公司業績貢獻獎;b、團隊業績貢獻獎。

              3.2團隊獎勵:(例)a、優秀部門獎;b、新產品研發獎;c、項目團隊獎。

              3.3單項獎勵(針對部門特點設立單項獎勵):(例)a、優秀員工獎;b、優秀新人獎;c、市場開拓獎;d、創新獎;e、服務之星獎;F、合理化建議獎;g、特殊貢獻獎。

              3.4長期獎項:(例)a、團隊業績獎(部門全部獎金中的一部分,作為未來一年部門活動經費使用);b、員工教育發展基金(未來一年個人、子女教育培訓費用使用);c、家庭健康保健基金(未來一年家庭醫療費用報銷使用)。

              4獎金分配權限層次:

              4.1總經理獎勵基金,授予全年突出貢獻的部門經理、員工個人。獎金由總經理個人分配。

              4.2總監獎勵基金,授予主管部門經理、員工個人。獎金由總監個人分配。

              4.3部門經理獎勵基金,授予主管部門優秀員工。獎金由經理個人分配。

              5獎項評比及獎金核算

              5.1評比方案:各種獎項評比方案設定,獎勵名稱可根據部門特點設置。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20日。

              5.2評比時間:20xx年12月20日——20xx年1月10日。

              5.3獎金核算:20xx年1月10日——20xx年1月20日。

              6年終獎勵溝通及發放

              6.1全員溝通:20xx年1月20日——20xx年2月5日。

              6.2發放時間:20xx年2月10日前。(20xx年2月13日除夕)

            公司年底改變年終獎方案范文(通用6篇)4

              一、目的

              為表彰先進,樹立楷模,激勵員工奮發上進,不斷增強企業凝聚力和向心力,特制訂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全體中基層員工,高層領導不參與評選。

              三、管理職責

              行政人事部負責組織優秀員工和先進員工的評選、獎勵等工作,并負責制訂、完善和維護評選條件和評選辦法,根據評選條件組織評選本單位內部優秀員工和先進員工,并將名單上報集團。

              四、評選條件

              1、公司轉正員工,截至評選日,在公司工作滿半年以上人員;

              2、本年度出勤率良好,病事假在十五天以內,遲到八次以下,無早退、曠工現象;

              3、品德端正,遵紀守法,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4、工作認真負責、積極主動,服從整體安排,能配合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無較大的.工作失誤;

              5、熱愛集體、愛崗敬業、樂于助人、與公司同事相處融洽;

              6、完全勝任本職工作,能夠立足崗位不斷提高工作效率,改進工作方法,較好完成工作任務。

              五、評選方法

              采取不記名方式投票,根據投票情況,依據得票數量多少的順序,分別產生優秀員工1人,先進員工2人。

              六、表彰和獎勵

              對獲獎人員通報表彰,同時頒發證書和獎金。

              七、附則

            公司年底改變年終獎方案范文(通用6篇)5

              一、目的與意義:

              明確銷售人員年終獎金的計算標準,同時為銷售人員的薪資調整、職務晉升及年終獎的發放提供依據。

              二、發放時間:

              春節前指定日期發放。

              三、獎金構成:

              年終獎金由“第13個月工資”與“獎勵基金”構成。

              四、第13個月工資:

              數額構成:年度月平均工資×(在職月數÷12個月)

              五、獎勵基金:

              1、獎勵基金:年度實際銷售總額×5‰。

              2、獎勵基金劃分:省區經理設名次兩名占“獎勵基金”的40%;業務代表設名次三名占“獎勵基金”的'60%。

              3、獎勵基金發放:以“年終績效分值”排名,省區經理:第1名60%、第2名40%,共計2名;業務代表:第1名40%、第2名35%、第3名25%,共計3名。

              六、年終績效分值計算方法:

              1、年終業績績效分值=年度實際銷售額÷年度目標銷售額×權重(60%);

              2、年終工作績效分值=年度工作績效總分÷在職月數×權重(40%);

              3、年終績效分值=年終業績績效分值+年終工作績效分值。

              例:小林20xx年目標銷售額為20萬,實際完成銷售額為15萬,且12個月的平均工作績效達成率為80%,小林的年終績效分值為:

              1、年終業績績效分值=150000÷200000×60%=75%×60%=45%

              2、年終工作績效分值=80%×40%=32%

              3、年終績效分值=45%+32%=77%

              既:小林年終績效分值為:77分(注:在績效考核中達成率1%即為1分)

              七、相關規定:

              1、在公司工作時間<6個月或年終績效分值低于60分的人員不參與獎勵基金發放方案。

              2、公司領導或部門主管提出有嚴重違紀行為的人員不計發第13個月工資及獎勵基金。

              3、年底發薪當日必須仍在公司工作崗位,如發薪前離職,包括發薪日前提出辭職或者過失、非過失解除勞動合同的將不計發第13個月工資及獎勵基金。

            公司年底改變年終獎方案范文(通用6篇)6

              一、總則

              (一)為了規范員工年終獎金發放管理,確定年終獎金發放的程序及額度,本著激勵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提高員工的忠誠度和歸屬感及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獎金發放。根據公司的經營狀況及發展規劃特制定本年度獎金發放方案。

              (二)本規定僅適用于長沙先馳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所有在職已轉正員工。

              (三)考勤、績效考核時間為二年終獎金的分配方案

              (一)考評由綜合部依據《公司人員考勤表》、《先馳投資員工手冊》得出考評結果上報董事會。

              (二)獎金分配以轉正后員工工作時限標準進行核算,獎勵分配原則如下:工作時限年終獎金

              3個月≤X<6個月當月工資的30%

              6個月≤X<12個月當月工資的50%

              12個月≤X<24個月當月工資的90%

              24個月≤X當月工資的110%

              二、發放方式

              (一)工作時限在一年以下的.員工,當月發放獎金的70%,第四個月發放獎金的30%。

              (二)工作時限在一年以上的員工,當月發放獎金的50%,第四個月發放獎金的50%。

              三、確定參與年終獎金分配的員工范圍

              (一)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時間超過3個月的員工有資格參加年終獎金分配。

              (二)下列員工不參與年終獎金分配:

              1、公司董事、公司股權獎勵者及項目股權獎勵者;

              2、即將辦理或正在辦理離職手續的員工;

              3、年度請假超過10天的員工(含病假、事假);婚假和產假除外。

              4、次年五個月內離職的員工,年終獎金全部沖抵應發工資。

              四、其他

              經公司董事會商議,年度不能參與年終獎金分配的員工,可提前發放當月50%的`基本工資。(公司董事、公司股權獎勵者及項目股權獎勵者除外)

              五、附則

              (一)本規定的解釋權、修改權歸董事會所有。

              (二)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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