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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

            時間:2025-11-08 04:12:31 方案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15篇

              為有力保證事情或工作開展的水平質量,時常需要預先開展方案準備工作,一份好的方案一定會注重受眾的參與性及互動性。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消防安全治理方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15篇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1

              按照省公安廳、建設廳、經貿委、工商局、安監局、人防辦《轉發公安部等六部局關于集中開展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市政府確定自20xx年7月7日起在全市集中開展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活動。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治理范圍及重點

              這次專項治理的范圍為容納顧客人數50人以上的室內、室外、地上、地下商場、市場(含集貿市場)。

              治理的重點包括:

              (一)因違章搭建將幾個獨立的商場、市場連在一起的;商場、市場周邊搭建棚、房等,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的;占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道、疏散通道從事經營的;在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部位設置柵欄或采取其他形式鎖閉、封堵的;疏散指示標志和火災應急照明燈被遮擋、覆蓋的;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在商場、市場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和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在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的。

              (二)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數量不符合要求,商住樓中商業營業部分與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開設置的;疏散指示標志和火災應急照明燈缺少、損壞和標識錯誤的';擅自擴大和改變防火分區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在商場、市場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的;電氣線路未按規定敷設的。

              二、各部門職責

              市公安局:認真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積極開展專項治理活動,排查整改火災隱患,查處消防違法違章行為,掌握匯總全市專項治理開展情況。

              市經貿委:調查掌握行業內商場、超市、市場等單位的消防安全狀況,積極督促各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嚴防重大火災事故發生。

              市規劃局:對商場、市場周邊的市政消火栓不符合規范要求的,按照有關規定將欠缺部分納入規劃,列出建設計劃,并負責新建消火栓的定點、定位工作。

              市建設局:對商場、市場周邊的市政消火栓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增建市政消火栓或改造市政給水管網,確保消防用水;對現階段確有困難無法保證消防用水的,要利用附近天然水源設置取水設施;對搭建違章建筑占用防火間距和消防車通道的,責令立即拆除。

              市市政局:負責市政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檢修,確保完整好用。

              市安監局:督促各單位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職責,落實消防安全措施,督促、協調重大火災隱患整改。

              市工商局:調查掌握在全市工商機關注冊登記的容納顧客人數50人以上的室內、室外、地上、地下商場、市場(含集貿市場)數量,對未登記注冊擅自開業的依法予以取締;對已經登記注冊但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依法責令其限期變更、注銷或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市人防辦:指導、督促本系統內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對在自查整改中不履行自查職責、弄虛作假和拒絕整改的,依法依紀給予消防安全責任人或其他責任人員行政、紀律處分,并督促單位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切實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消防安全工作事關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事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各縣區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這次專項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保障各項治理措施落到實處。市政府成立分管副市長為組長,公安、建設、經貿、工商、安監、人防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全市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活動領導小組(名單附名),負責全市治理工作的實施。各縣區也要成立相應機構,明確人員和責任,加強組織領導。7月10日前,各縣區要組織召開有關部門負責人及轄區內各商場、市場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會議,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二)深入調查摸底,建立商場、市場消防安全狀況基礎臺帳。各縣區要針對這次專項治理的范圍,認真開展調查,切實摸清商場、市場的基本情況,并逐一登記在案,建立商場、市場消防安全狀況臺帳。要做到“四清”:一是商場市場底數清。對轄區內容納顧客人數50人以上的商場、市場要做到心中有數;二是單位基本情況清。單位的建成投用時間,建審驗收及開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等消防行政許可手續辦理情況及單位的規模、員工數量等情況要清楚;三是消防安全狀況清。每個單位存在的突出隱患尤其是重大火災隱患要登記在案。公安消防部門對商場、市場的歷次檢查情況、依法采取的督改措施等情況也要逐一登記清楚;四是具體整改措施清。對存在的火災隱患,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當地政府采取了哪些措施督促整改,隱患整改計劃、整改責任人等情況要有詳細記錄。調查摸底工作要于7月20日前完成。

              (三)大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營造濃厚專項治理氛圍。各縣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各種媒體,大力宣傳專項治理的內容、要求和重要性,營造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的濃厚氛圍。要繼續加大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力度,凡未經培訓的商場、市場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專兼職消防人員要全部培訓一遍。

              (四)堅持聯合執法,形成整治火災隱患合力。各縣區公安、建設、經貿、工商、安監、人防部門要按照國家六部局的要求,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認真履行責任,形成整治火災隱患的合力。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整改不積極的單位實行政府掛牌督辦,年底前徹底整改。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商場、市場,不能保證消防安全的,要堅決責令其停業整改,確保不發生大的火災事故。

              (五)嚴格督導檢查,確保專項治理活動取得實效。專項治理工作中,各縣區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要加大督導檢查力度,協調解決治理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嚴格落實各項整治措施,確保治理成效。市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將對各縣區專項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督查。

              專項治理活動結束后,各縣區要將本地組織開展專項治理的情況寫出專題報告,于9月5日前分別報市公安局、建設局、經貿委、工商局、安監局、人防辦。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2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全市深化消防安全“331”治理機制工作推進會精神,持續提升“331”長效治理能力水平,推動落實區鎮兩級機制辦建設工作,根據蘇州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331”治理機制的意見》(蘇府辦〔20xx〕196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全面向好,牢固樹立“零事故”理念和目標追求,聚焦重點難點問題,科學處理查隱患與抓整改、治已病與防未病、立當下與促長遠的關系,全面提升“331”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堅決守牢安全底線,全力推動全市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平穩向好。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黨政統領與多元協同相結合。堅持黨委政府的堅強領導,建立完善全層級貫通的組織體系,形成黨政發動、專班推動、條塊聯動、群眾互動強大合力,走出符合太倉實際的基層消防安全治理之路。

              (二)堅持以人為本與依法治理相結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安全發展理念,以守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目標,加快推進基層消防安全治理標準化、制度化、法治化,有力實現基層消防安全長效常治。

              (三)堅持傳統手段與改革創新相結合。堅持問題導向、底線思維,融合行政、經濟、法律等傳統手段,創新數據賦能、智能應用、網格治理等新抓手,加快適應形勢任務新變化,不斷為“331”治理注入新動力、實現新增長。

              三、主要舉措

              (一)聚焦重點領域

              1.明確治理范圍。堅持什么問題突出就攻堅解決什么問題,將治理重點繼續聚焦出租房(群租房)、“三合一”場所、小餐飲場所和電動自行車等四個領域,集中資源力量一體推進依法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

              2.完善標準規范。針對性完善任務清單、履職清單、追責清單“三張清單”,提優升級系列安全整治標準,進一步解決好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等問題,做到防住明火、控住暗火、兜牢底線。

              (二)加強組織領導

              3.強化高位統籌。市級層面成立市消防安全“331”治理機制領導小組,由市長任組長,常務副市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各地各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實體化運行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機制辦主任由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擔任,常務副主任由市公安局負責同志(市新市民事務中心主任)擔任,日常負責人由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大隊負責人擔任。

              4.調優運行體系。市機制辦統籌負責定標準、給政策、強保障、嚴督導、抓考核等職能任務。根據蘇州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331”治理機制的意見》要求,撤并調整原有“331”機制辦常駐部門,現常駐部門為市公安局(含新市民事務中心)、資規局、住建局、城管局、水務局、應急局、市場監管局、商務局、消防救援大隊等9個部門。市機制辦內設7個工作組,分別為綜合協調組、出租房(群租房)工作組、“三合一”工作組、小餐飲工作組、電動自行車工作組和2個督查組。其中,綜合協調組、出租房(群租房)組和2個督查組由市公安局派員牽頭負責;“三合一”組、小餐飲組、電動自行車組分別由市應急局、市商務局、市消防救援大隊派員牽頭負責;其他常駐部門分別派員參加相關工作組。市機制辦調優后常駐人員共20人,其中市公安局7人(含新市民事務中心)、市應急局2人、市住建局(燃氣辦)2人、市消防救援大隊3人,市城管局2人,其他常駐部門各1人。

              各鎮(街道、開發區)均成立本地消防安全“331”治理機制領導小組,實行黨政一把手“雙組長”制。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鎮(街道、開發區)分管負責人擔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運行工作。鎮(街道、開發區)參照市級模式,設置綜合組和若干整治業務組,人員按照“選調+聘用”或引入第三方力量,全職進駐,也可與安監辦、消安辦合署辦公,原則上鎮(街道、開發區)機制辦常駐人員應配備10人以上。駐辦人員考核考評、工作績效等日常管理工作由各鎮區、街道“331”機制辦負責。

              (三)壓實安全責任

              5.完善責任體系。堅持“屬地主責、條塊聯動、齊抓共管”原則,“331”機制辦更好發揮協調推動作用,牽頭完善會議、通報、督查、約談、報告、考核等系列制度,構建“政府、部門、單位、公民”四位一體的責任體系。

              6.落實屬地責任。高標準建強用好市鎮(街道、開發區)兩級“331”機制辦,以鎮(街道、開發區)為基本責任單元、村(社區)為最小治理單位落實落細治理要求。

              7.落實部門責任。嚴格執行“三管三必須”要求,按照“職責法定”原則,切實發揮部門專業優勢、執法優勢、技術優勢,履行好主管職能。

              8.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制度規范,督促單位主管、場所業主“當好第一責任人”,強化管理措施和宣傳教育,提升全員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自救能力。

              (四)升級治理方式

              9.強化科技賦能。大力應用“331”治理機制大平臺,全量匯聚基層消防業務數據,集成形勢分析、質態監測、指令傳遞等多維功能;強化“331”智能場景開發應用,積極推廣物防技防設施,提升風險自動識別和預警預防能力;全面推進“331”分級分類管理,精準評估監管對象安全等級,差異化開展監督檢查和安全管控,將更多精力和資源投向高風險對象。

              10.規范執法查處。深入研究出租房屋、電動自行車、電力、燃氣等法律條例適應場景,強化日常監管與行政執法、刑事司法高效對接,形成高質量執法范本,強化法律震懾效應。

              11.提標示范創建。高標推進老舊小區、商業街區、村(社區)三項示范創建活動,一體抓好既有示范點“回頭看”和新增示范點“打磨精塑”,完善評審制度,嚴格驗收標準,推動基礎設施建設,著力打造全市“331”治理示范集群。

              12.做實共治格局。充分發揮“331”治理積累的民意基礎優勢,深化火災隱患網格化社會治理,完善受理舉報、快速處置、辦結反饋閉環鏈條,調動市民群眾參與火災隱患治理的'積極性。探索自主申報、自主檢查、自主整改的現實場景,倒逼企業和業主落實主體責任。

              (五)夯實配套保障

              13.完善輪崗制度。9個市級常駐部門挑選精兵強將全脫產進駐市機制辦,內設工作組負責人須選派在職干部,各單位抽調人員原則上每1年輪換1次,必要時經市機制辦和派駐單位負責人批準可視情延長。

              14.規范內部考評。市鎮(街道、開發區)兩級機制辦建立完善內部考評制度,嚴格常駐人員借調期間的考核評估,考評結果作為常駐人員在原單位職務職級晉升、優秀公務員評選、個人評優等重要依據。

              15.加大經費保障。市鎮(街道、開發區)兩級財政將“331”治理機制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加大基礎建設、人才培養、平臺開發、宣傳教育等支撐力度,做到足額保障、規范管理、科學使用。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3

              為扎實推進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有效預防和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根據湖南省安委辦《20xx年湖南省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湘安辦發〔20xx〕3號)和各級安委會統一部署,縣局決定從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縣部署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特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積極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推動建設一批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平穩可控。

              二、組織領導

              縣局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委委員、副局長涂繼偉任組長,消防大隊大隊長劉讓軍任副組長,縣局督察、治安、刑偵、經偵、政工室分管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消防大隊,具體負責專項行動的調度指揮、組織協調和督導檢查等工作。

              三、工作內容及措施

              (一)開展排查整治。要立即督促鄉鎮(街道)、村(居)委會、物業服務管理企業開展排查,特別是夜間錯時檢查。堅決執行電動車停放充電“三個決不能”(決不能進樓入戶,決不能違規充電,決不能停放在樓梯間)要求,發動基層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力量,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居民住宅區(樓)的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管理企業是消防管理第一責任人;沒有物業服務和管理單位的居民樓院,由當地鄉鎮、街道辦事處統一協調,明確和落實消防管理責任。

              (二)開展聯合檢查。積極聯合質監、工商等部門,嚴格電動自行車的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消防、治安和派出所民警要協同聯動,集中警力聯合開展檢查,確保綜合治理措施落到實處。要嚴格依法履行消防監督執法職責,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堅決依法予以處罰;對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強化宣傳教育。結合消防宣傳“七進”工作,深入居民住宅區,組織居民群眾,面對面講解電動自行車違規存放、充電的火災危險性,普及消防安全常識。廣泛運用各類媒體,深入宣貫公安部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通告,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和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四)嚴厲打擊違法行為。要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消防法》等有關規定,嚴格落實“四個一律”剛性措施,嚴查嚴處電動車違法違章行為。凡在建筑公共走道、樓梯間、門廳存放電動車或充電,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處罰并強制清理;凡居民小區建設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的,一律依法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凡因電動車違規存放、充電引起火災事故或者導致火災損失擴大的,一律依法對有關責任人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罰款;凡發生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的,一律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五)強化綜合治理成效。要督促住宅區物業服務企業和管理單位負責共用區域的電動車停放、充電管理,開展好消防安全檢查和宣傳;有條件的可設置固定的集中充電點或帶安全保護裝置的充電設施供居民使用。積極聯合住建、規劃、房產等部門,在居民小區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并加強日常巡查值守。健全與質監、工商等部門的.聯動協調機制,始終保持對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的高壓整治態勢,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的源頭管控。

              四、工作職責

              督察大隊要將綜合治理工作納入警務督察內容,每月組織對各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并在全縣通報督察情況。

              治安大隊要加大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將綜合治理工作納入治安巡邏檢查內容,協助消防大隊對違法單位和個人執行關停、查封、拘留等消防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加強對公安派出所綜合治理工作的檢查指導和考核,推動保安隊伍開展綜合治理工作。

              刑偵大隊要加大電動自行車火災刑事案件的偵辦力度,對涉嫌消防責任事故罪和失火罪的,一律予以立案調查。

              巡特警大隊要協助相關部門對公共場所以及小區、居民樓院內違規停放電動車以及違規充電現象的勸解搬離工作。

              政工室要主動協調新聞媒體,做好綜合治理工作的宣傳和典型火災案例的曝光活動。

              消防大隊要履行指揮部辦公室職責,負責統籌部署、調度推進,并認真抓好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和滅火救援工作,要指導派出所開展電動自行車專項治理工作,對城區大型小區和社區電動車停放和充電情況排查摸底造冊,建立檔案。

              派出所要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要在每個居民樓棟張貼電動車停放告知書,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督促社區(村)和物業服務企業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對轄區內電動車停放和充電情況排查摸底造冊,逐人逐車登記建立檔案并報消防大隊備案。

              其他警種部門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能分工,認真做好各自管轄范圍內的綜合治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是國務院安委辦和省安委辦部署的一個全國性的重大專項整治行動,是加強當前火災防控工作、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舉措。要結合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要分片包干、駐點聯系,層層落實責任,明確工作任務。

              (二)加強協作。要主動聯合住建、工商、質監、安監等部門,分行業分系統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聯合執法檢查;要組織發動鄉鎮街道、居(村)民委員會開展網格化排查。綜合治理工作小組成員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發動本部門、本警種全員參戰,相互配合,高質量完成綜合治理各項工作任務。

              (三)廣泛宣傳。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主流媒體、門戶網站和戶外媒體,以及居民區內板報、公示欄等宣傳陣地,高頻次刊播電動車火災預防類消防公益廣告,廣泛張貼《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的宣傳海報,大力普及電動車防、滅火和逃生自救等應急知識。整治期間,要組織開展進樓入戶式宣傳提示,集中曝光電動車火災事故和典型案件,警示社會,全面提高公眾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嚴格落實每個星期開放一次消防隊站、每周半天到社會單位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每周半天消防宣傳車進轄區、每日一查等工作制度,重點將《通告》內容納入面對面宣告內容,督促工作對象自覺遵守《通告》內容。

              (四)強化督導。縣局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采取“四不兩直”的方式開展督導檢查,嚴格落實獎懲措施,通報開展專項整治情況。對發生較大以上火災的,將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追責。對火災多發的區域,縣局將對相關人員進行約談。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4

              為認真汲取近期發生的11.5吉林商業大廈火災、11.15上海靜安公寓火災等重特大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冬季防火工作,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為我校教育工作又好又快發展營造良好消防安全環境。根據區政府下發的《xx市XX年冬季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經學校校務會研究,結合我校教育工作實際情況,決定自即日起至XX年3月底,在全學校范圍內開展冬季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并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貫徹落實新政辦字【XX】24號文件精神即全面普查、摸清底數、落實責任、消除隱患、穩定火災形勢的總體要求,以降低火災總量、遏制重特大火災為目標,使我校教育工作全面消除現有火災隱患,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為區經濟發展、構建和諧新華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冬季消防安全行動的領導,成立學校校長齊建國任組長,學校副校長任副組長,各處主任、副主任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學校安穩辦主任為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冬防行動實施方案的起草、組織、協調、行動信息的搜集、匯總及宣傳報道等工作。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XX年11月25日前)。學校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領導組織機構,制定冬季防火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人員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召開會議,對冬季防火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二)組織實施階段(XX年11月26日至XX年3月20日)學校要按照方案要求,結合正在開展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嚴厲打擊各種消防違法違章行為,集中整治各類火災隱患。

              一是開展班級、科室自查。各班級、科室從即日起要認真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及時排查發現和督促整改,形成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法律責任自負的良性工作機制。

              二是加強專項檢查。各班級、科室要針對冬季火災易發生的規律和特點,迅速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排查整改火災隱患。學校要集中整治學生宿舍、會議室、微機室、實驗室、圖書室、總務室、倉庫、鍋爐房、學生食堂、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倉庫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問題。重點解決消防安全責任制不落實、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暢通、消防設施器材配備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不規范等問題。

              三是深化四個能力建設。各班級、科室要以此為契機,進一步深化四個能力建設,落實主體責任、規范日常管理、整改火災隱患,維護消防設施,強化師生防火教育,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師生整體素質,打牢消防工作社會化基礎。

              四是加強防火檢查。各包年級(處室)干部要深入到所包地方進行檢查冬季防火工作,督促設立防火巡邏組織,加強看護巡邏。

              (三)總結驗收階段(XX年3月21日至XX年3月28日)班級、科室要認真總結冬季防火工作情況,完善和落實長效機制,鞏固成效。學校要進行檢查評比。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5

              為進一步做好金峰地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嚴防“9.23”火災事故再次發生,做到“舉一反三”,徹底消除消防隱患,杜絕火災事故,結合我鎮舊屋區消防安全工作實際,決定在轄區內開展舊屋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指導思想和目標

              本著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擔負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狠抓舊屋毗連區消防安全各項措施落實,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維護地區安定穩定。

              領導機構

              成立舊屋區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許敏任組長,鎮黨委副書記任常務副組長,其他黨政領導、金峰派出所所長、司法所等部門負責人為副組長,鎮黨辦、綜治辦、安辦、電信支局、金峰供電所、金峰工商所、金峰有限電視臺、城管中隊、自來水公司、義務消防隊及各村(社區)主干等人員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潘云俤兼任,工作人員等組成。

              專項整治的重點

              1、舊屋區的居民住宅區、商業店面;

              2、舊屋區的木屋毗連區。

              專項整治內容:

              1、開展舊屋區消防安全隱患宣傳工作,組織制定村間防火公約。

              2、進行舊屋區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徹底消除消防安全隱患。

              3、采取強有力措施將“二合一”、“三合一”及舊屋區內存有安全隱患的居民住宅、商業店面人員搬離。

              4、關停存有安全隱患的舊屋區內商業店面,凡達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查封。

              5、清理舊屋區內亂搭電線現象,落實好舊屋區電線及其他線路整改工作。

              6、嚴禁將舊屋房租賃給他人居住,落實好村(社區)防火巡視等制度。

              7、做好舊屋區以及無物業小區的消防設施配備工作。

              專項整治要求及責任領導

              1、金峰村、金峰社區分別負責轄區內存有安全隱患的舊屋區居民搬離工作,對特困戶、五保戶、二女結扎戶等名單進行張榜公布,上述對象中經公布無異議的,由鎮政府審核批準后,每月給予50元補貼。

              時間要求:10月15日前完成

              責任領導:

              2、金峰供電所負責對舊屋區住戶所有連接到每戶電表內外線路進行改造,由柯寶水主席負責牽頭協調電力部門,陳木珠副書記、鄭學松副鎮長及兩村居主干負責落實到戶(舊屋區每間房屋內的老化電線改造由房主自行改造,確屬困難戶的,經所在村(社區)和鎮政府審核把關確認后,由政府予以一定的補貼)。

              時間要求:10月31日前完成

              責任領導:

              3、對舊鎮區木屋房屋外的電力、電信、廣電等各種廢棄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此項工作由柯寶水主席牽頭電力、電信、廣電等部門分別進行落實(有用的整理清楚,無用的一律剪除)。

              時間要求:10月31日前完成

              責任領導

              4、對舊鎮區房內的`商業店面進行逐一排查,對不具備營業條件的,立即責令其關閉;對拒不服從的,組織職能部門采取強制措施,公安部門主動介入。

              時間要求:10月31日前完成

              責任領導:

              5、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起草收集專項整治行動過程中所有材料,并上傳下達,各村(社區)負責發放到戶,并在顯要位置張貼。

              時間要求:9月27日前完成

              責任領導

              6、其他村(社區)參照金峰村、金峰社區的做法,分別由包片黨政領導結合本村(社區)實際,遵照本文件精神,加以認真落實,對所管轄的村(社區)進行一次拉網式排查整治,并把隱患排查整治情況上報到辦公室,對經查存有重大安全隱患的,要及時上報,并納入鎮專項整治重點范圍。

              時間要求:10月31日前完成

              責任領導:各包片領導

              工作要求:

              1、速度要快。各村(社區)、各單位要有“安全責任大于天”的意識,要把握好隱患排查整改過程中的各項工作的時間進度,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2、整改要實。各黨政領導要認真做好此項工作,面對問題不回避、整改落實不走形式,對安全問題發現一起,解決一起,對經努力確定無法整改的以書面形式上報到領導小組辦公室,所有上報的文件要交由責任領導簽字,要做到文件存檔、照片留底、錄像存盤、有檔可查。

              3、力度要大。各黨政分管領導要切實負起責任,加大工作力度,按時保證完成各自任務。辦公室要根據上述各項工作的具體要求,督促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抓好落實,并及時將了解掌握到的情況上報給鎮主要領導,對整改中不配合、拒不整改,甚至暴力抗法的人員,公安機關要及時介入,依法予以查辦。

              4、驗收要到位。待隱患排查整改結束后,于11月初領導小組要組織力量對整改區域進行逐一驗收、登記造冊,形成匯報材料,上報主要領導,存檔備案。由鄭允輝副書記、陳潤官副鎮長負責落實。

              在專項整治行動中,對整改落實好的村居予以通報表揚,對仍存有安全隱患未按本文件第四、五點進行落實的,予以通報批評,對問題較嚴重的要追究相關領導及人員的責任。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6

              為進一步提升高層建筑抗御火災風險能力,持續鞏固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治理成效,根據《重慶市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提升計劃(20xx—20xx年)》,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發揮“三個作用”和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要指示要求,堅持“政府主導、部門指導、單位主責、綜合治理、標本兼治”原則,扎實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有效預防和遏制高層建筑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進一步提升全市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確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二)工作目標。緊盯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治理薄弱環節,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底線思維、系統思維,開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三深化、四鞏固、三提升”行動,持續整治消防安全重點問題,鞏固綜合治理成效。健全長效工作機制,推動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逐步實現法制化、標準化、數字化,提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治理水平。

              二、工作任務

              (一)深化“三項整治”。

              1﹒深化建筑消防設施隱患整治。持續開展消防用水問題整治,對前期整改完畢的高層建筑消防用水問題開展“回頭看”,重點排查消防供水功能是否正常,日常維護保養是否落實,發現隱患整治不徹底的,責成立即整改。對滾動排查出的消防用水、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防煙排煙等消防設施隱患問題,區分輕重緩急,制定年度計劃和整改方案,落實整治責任、資金和防范措施,由區縣(自治縣)政府和兩江新區、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管委會(以下統稱區縣政府)與屬地鄉鎮(街道)、責任單位逐級簽訂責任書,逐小區逐樓棟開展整治。對整改資金落實困難的老舊高層建筑,統籌納入老舊小區改造,分批分步按期推進整改。構成重大火災隱患的,由區縣政府采取掛牌督辦、警示約談、集中曝光等方式督促整改。

              2﹒深化“生命通道”重點區域整治。動態更新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嚴重的小區(道路)綜合整治任務清單,“一區域一對策”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責任、時間和措施,由區縣政府掛牌,推動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嚴重的小區(道路)開展重點整治攻堅,確保逐個銷號。按照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標識應設必設要求,由管理單位全面施劃完善;無明確管理單位的由鄉鎮(街道)組織設置。加強停車位規劃建設管理,將綜合整治的小區(道路)納入城市停車設施發展和中心城區路網更新重點,改造小區公共區域,挖掘停車資源,加快擴建新建停車設施,增設停車位。

              3﹒深化用電用氣隱患整治。組織供電供氣企業對前期排查發現的電氣、燃氣隱患問題整治情況開展清理,對未整治完畢的,建立隱患問題清單,逐項整改銷號;對問題集中的小區,由區縣政府實施綜合治理,推動整改落實。結合民生實事工程實施,完成4100處高層建筑電氣隱患整治。發動物業服務企業開展電氣隱患排查,20xx年6月底前,完成責任范圍內其他管溝與電力燃氣設施間距不足、電氣線路老舊破損、超負荷運行等問題整治。供電供氣企業按照居民用戶和非居民用戶檢查計劃,強化電力線路、燃氣管線檢查,及時發現和處置消防安全隱患,同時定期開展宣傳教育,提供指導服務。依法查處私拉亂接電氣線路、違規改裝電動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違規存放充電等違法行為。推廣采用智能化手段,防止電動自行車進入電梯、樓道。新改、擴建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和充電區域,引導電動自行車規范停放。

              (二)鞏固“四項機制”。

              1﹒鞏固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墻防護網整改防范機制。落實區縣政府屬地管理和市級部門屬事管理責任,組織開展高層建筑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墻防護網整治“回頭看”,對遺留隱患問題,在20xx年4月底前登記造冊,6月底前整改完畢。將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墻防護網整治納入市容環境提升、老舊小區改造重點內容,有序推進多層建筑整改。鞏固完善日常防范制度,推動物業服務企業切實履行發現、勸阻、報告違規搭建可燃雨棚、突出外墻防護網等行為以及宣傳教育職責,發揮日常安全管理前哨作用。持續加強雨棚和防護網生產、銷售、安裝等環節的管控,健全完善相關產品標準和管理規范,開展產品年度抽檢和綜合執法。

              2﹒鞏固隱患滾動排查機制。推廣“街鎮吹哨、部門報到”模式,建立以鄉鎮(街道)為基本單元,消防救援、城市管理、住房城鄉建設、公安、經濟信息等部門指導參與的隱患滾動排查整治機制。結合日常安全檢查和專項排查工作,實時掌握轄區高層建筑底數,摸排消防設施、“生命通道”、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墻防護網、用電用氣、安全管理等情況,定期組織住宅小區開展“三查三清”(檢查消防車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是否暢通,檢查防火門、滅火器、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是否完好有效,檢查是否違規施工、違章動火動焊、違規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清理樓梯間、前室、疏散走道,清理可燃雨棚、防盜網,清理違章搭建)。20xx年4月底前,各區縣按照“單位自查、鎮街普查、部門聯查、專業核查”的原則,組織對轄區高層建筑再開展一輪全面摸排,并建立完善新的基礎臺賬和隱患整改責任清單,推動隱患整改工作落實。

              3﹒鞏固消防設施質量管控和維護管理機制。強化整改工程質量管理,承擔整改工程設計、施工的單位應具有相應資質等級,鼓勵聘請有資質的監理單位進行工程監理。實施整改質量保修制度,明確不少于兩年的整改保修期限。強化聯合驗收,整改后由鄉鎮(街道)牽頭組織驗收,相關部門、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代表參與,驗收資料應收集整理并及時歸檔備查。強化后續維護管理,消防設施隱患整改完畢的高層建筑,必須逐棟明確日常管理單位和維護保養單位。對老舊小區或無統一管理的,由政府指定日常管理單位;對政府資金投入改造且無統一管理的',鼓勵采取購買服務方式加強后續維護管理。

              4﹒鞏固聯合執法和聯動響應機制。各區縣進一步落實“生命通道”監管執法長效機制和嚴格執法管理要求,健全完善會商研判、聯合執法、信息共享機制,常態化開展聯合執法,在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開展集中執法,保持整治高壓態勢。持續開展整治曝光行動,對公務車輛占用消防車通道的,對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處理。鞏固完善“綠波帶保暢”聯動機制,深化公安、消防警情聯動響應機制,通過交通管制、車輛分流、拖離清障、優化信號燈配時、驍騎伴護等措施,確保救援暢通無阻。

              (三)提升“三項能力”。

              1﹒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高層建筑逐棟明確消防安全管理單位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單位,高層公共建筑逐棟明確消防安全管理人、高層住宅建筑逐棟明確樓棟長,落實消防控制室雙人持證上崗制度,規范防火巡查檢查、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工作,并在顯著位置公示。鼓勵超高層建筑聘用注冊消防工程師擔任消防安全管理人。各區縣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風險排查納入網格化管理重點,在鄉鎮(街道)依法開展委托執法和賦權執法,督促指導對隱患及時整改。各區縣選取超高層建筑或典型高層建筑打造消防管理示范標桿,組織召開標準化管理現場會,推行達標創建活動。探索高層建筑實施分級分類差異化監管,將消防管理能力納入物業服務企業評級評星考核內容。

              2﹒提升居民防災應急能力。將“自覺維護建筑消防設施”“暢通生命通道”等內容納入全民普法范疇。依托“全民消防安全學習云平臺”,精準開展消防教育培訓。鼓勵為老舊小區高層建筑安裝獨立式火災報警探測裝置,指導居民家庭制定火災疏散逃生計劃。高層住宅小區全年至少開展1次疏散逃生演練,推廣購買火災惠民保險。在高層建筑密集區布點建設小型消防站,在高層公共建筑、高層住宅小區建設微型消防站,提升初起火災的處置能力。開展高層建筑居民消防安全素質調查,掌握全民防災自救能力水平。

              3﹒提升政策法規保障能力。加快推進《重慶市消防條例》《重慶市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修訂工作。貫徹落實《重慶市消防設施管理規定》,提升物業服務企業、消防服務機構消防設施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水平。出臺《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技術規程》,規范消防設施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修訂《消防安全管理標識》,對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提出更加符合重慶實際的消防安全標識化管理要求。建立完善超高層建筑規劃建設源頭管控機制,確保與救援能力相匹配。編制運用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自查指南和日常檢查指引,落實物業服務企業等管理單位主體責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重慶市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統籌開展全市20xx年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相關工作。全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深刻吸取重大火災事故教訓,高度重視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逐級分解任務、逐一壓實責任、逐項明確進度,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高層建筑管理單位要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強化提升管理水平,確保各項工作落實落地。

              (二)合力共管共治。全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持續加強會商研判、聯合執法、信息共享,充分發揮協同作用,形成齊抓共管治理格局。各區縣政府要認真梳理總結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經驗,對梳理出來的隱患問題要一抓到底,切實防范化解風險隱患,杜絕紙面整治、數據整治。

              (三)強化督導問效。市級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落實監管責任,加強對區縣的督促指導。市、區縣兩級督查部門要建立督辦推進臺賬,按照“定事、定責、定時、定人”的要求,每月掃描階段任務完成情況,定期開展明查暗訪,將整治工作納入政務督辦內容,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及時給予通報批評。對轄區高層建筑發生亡人火災或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各區縣要按照火災事故責任延伸調查程序,依法追究有關部門、單位和個人責任。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7

              為認真吸取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全區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灌云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灌安辦〔20xx〕33號)精神,經開發區領導同意,開發區管委會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區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建設一批電動車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二、治理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無證非法生產、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實標準規定。引導相關單位積極貫徹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xx),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落實國家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政策,督促共享單車企業限期清理回收共享電動自行車。

              (二)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督促指導新建住宅小區、勞動密集型企業等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同步建設具備過載保護、功率監測、充滿自停、故障報警等功能的電動自行車智能集中充電系統,老舊住宅小區等要列出計劃逐步增設,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嚴格整治。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的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督促企業、建設管理單位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和宣傳提示,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并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及時曝光違法生產企業和銷售、改裝單位,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群眾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和江蘇省《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和民用建筑燃氣使用場所消防安全須知》,通過制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指導園區企業和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治理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6月25前)。園區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到各有關部門、單位。要發布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通告,發動社會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6月25日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并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職責分工

              (一)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相關部門職責,組織實施使用管理環節綜合治理工作,組織對轄區居民住宅小區和企業場所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制止和有效處置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推動落實本地綜合治理各項工作。

              (二)印發由省消防總隊、住建廳、質監局負責制定出臺的我省地方標準《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規范》(見附件1)。

              (三)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能分工,負責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環節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綜合治理工作。

              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無證非法生產、不按標準或降低標準生產行為,嚴厲打擊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違法行為,嚴把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源頭關;依法負責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維修經營者以及倉庫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網絡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的監管。對監管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發布警示信息,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假冒偽劣和無廠名廠址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經營者非法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行為。

              規劃建設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和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將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工作納入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管理、評比內容。

              安監、派出所、經發等部門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按職責分工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依法調查處理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事故。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負責督促業主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

              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組織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住宅小區、樓院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制止并有效處置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等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制止和處置無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

              (五)為切實加強對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活動的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工作責任,扎實推進活動有效開展,經研究,按照開發區機關干部駐點包保責任企業的人員分工(見附件3),全面排查整治企業和小區內部電動自行車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園區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一項重點民生工程,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園區成立由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徐占兵任組長,管委會其他領導、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實施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開發區安監局辦公室。

              (二)強化部門協作。管委會要明確有關負有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職責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具體工作職責,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要及時協調,落實有關部門責任,防止推諉扯皮。派出所、經發、規劃建設、市場監管、安監等部門,要切實強化“一盤棋”的治理理念,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協調行動,形成監管工作合力。開發區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要及時掌握并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研究采取針對性措施;對綜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要提請政府統籌協調,在政策、組織、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推動問題及早解決。

              (三)嚴格督導檢查。開發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要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四)建立長效機制。園區及有關部門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生產標準、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鼓勵技術創新,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園區各有關部門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和部署開展情況,請于6月30日前報送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開發區安監局A213室);從7月份起,每月22日前報送當月工作開展情況。重大案件、重要情況隨時報送。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8

              新鄉市第二中學根據《河南省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切實做好電動自行車和儲能電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切實加強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保障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將我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部署情況匯報如下:

              一、領導小組

              我校始終把安全工作擺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實加強領導,全面鋪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整治行動,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華軒

              副組長:秦文勝侯寧孫華良王福君

              成員:全體中層干部,各年級年級長及各班班主任

              二、治理措施

              排查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安全隱患。(時間:9月—12月)

              負責人: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一)排查范圍

              校園及周邊環境等;水、電、等生活要害部位;其它發生火災可能性大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部位。

              (二)排查內容

              全面排查電動自行車在學校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宿舍走廊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電線路亂拉亂接等安全風險隱患及校內設置集中停放區域。

              (三)強化消防安全教育。(時間:9月-12月負責人:校安全辦、各班班主任)

              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國旗下講話、LED電子屏、班級宣傳欄、家長微信群等載體,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師幼、家長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室內、過道充電。

              開展一期主題安全教育活動。充分利用班會活動時間,向學生進行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增強安全防范。(時間:9月-10月負責人:各班班主任)

              組織開展消防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時間:11月9日負責人:校安全辦)

              6.20xx年12月31日前進行總結,(時間:12月30日負責人:校安全辦)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9

              一、組織領導

              辦事處成立街道商場、市場、沿街門店消防安全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事處主任任組長,辦事處武裝部長派出所治安大隊副隊長任副組長,街道安監辦人員、各科所長、各社區(村)主任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街道安監辦,李紅達任辦公室主任,切實加強對商場、市場、沿街門店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二、工作目標

              對轄區商場、市場、沿街門店全部排查一遍,徹底澄清底數,堅決整治消防設施不足、堵塞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車道、違規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違規使用電氣焊明火作業等行為。通過專項治理,排查消除一批火災隱患,整治一批消防違法行為,掛牌督辦一批存在重大隱患的商場、市場,確保商場、市場、沿街門店從根本上增強火災抗御能力,確保商場、市場、沿街門店不發生有影響的火災事故,有效預防亡人火災,堅決預防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

              三、工作方法

              (一)組織商場市場自查整改。各社區(村)要組織商場、市場的'管理單位和沿街門店商戶全面開展火災隱患自查整改活動。商場、市場管理單位和沿街商戶要認真開展自查整改,對存在的火災隱患,能夠立即改正的,必須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必須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間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對不能確保消防安全的,要自行停業整改危險部位(區域)。

              (二)全面開展拉網排查。各社區(村)要深入轄區商場、市場、沿街門店內部開展拉網式排查,逐一登記造冊。要發動巡防隊員、保安人員等基層消防力量開展不間斷巡查,確保第一時間發現和制止占用消防車道、堵塞疏散通道、違規動用明火等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三)堅持部門聯動。辦事處將組織消防、派出所、安監等部門成立聯合檢查組,對商場、市場、沿街門店開展聯合檢查、聯合執法,綜合治理,集中清剿火災隱患。

              (四)政府開展督導檢查。專項治理工作開展過程中,辦事處將對各社區(村)工作開展情況和依法履職盡責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凡發現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凡發現存在重大火災隱患久拖不改的;凡發現因排查整治不到位而造成較大影響火災事故發生的;辦事處將堅決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依規依紀,頂格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四、工作標準

              (一)商場、市場、沿街門店要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職責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商場、市場內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樓梯保持暢通,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戶外廣告牌等障礙物全部拆除。

              (三)商場、市場內每個商戶和沿街門店要配置2具滅火器、1個紅水桶、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燈不少于1具。商場、市場室內消火栓應配齊水帶、水槍,消火栓、滅火器及自動消防設施應保持完好有效且無被遮擋或挪作他用。并經常組織商戶開展滅火、逃生應急演練活動。

              (四)在場所內要設置警示性、禁止性等消防宣傳標識,設置消防疏散指示標識。從業人員要掌握檢查消除火災隱患、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和開展消防宣傳培訓能力。

              (五)用火、用電管理規范,無違規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私拉亂接電氣線路和使用大功率電器。

              (六)留宿值班人員不超過2人,且住宿與生產、經營部分之間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強化領導。各社區(村)務必要深刻汲取此次火災事故教訓,充分認識這次專項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真汲取切實將此項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結合轄區實際,針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動員一切力量,窮盡一切措施,確保工作實效。

              (二)統籌兼顧,狠抓落實。各社區(村)務必要將商場、市場、沿街門店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擺到重要位置,深入排查整治商場、市場、沿街門店火災隱患,務求做到火災隱患有人檢查、有人整改、有人跟蹤落實,切實把火災隱患消除在火災發生之前。

              (三)明確責任,嚴格追究。凡因工作措施不落實,導致商場、市場、沿街門店內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要嚴格進行責任倒查處理;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的,嚴肅追究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

              專項治理期間,各單位要及時上報信息,并認真填寫《商場、市場基本情況登記表》(附件1)和《三官廟辦事處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情況統計表》(附件2),于每周三下午15時前上報街道安監辦。專項治理結束后,各社區(村)要認真進行總結,上報工作總結,重大情況隨時上報。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10

              為認真吸取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園區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省、市統一部署,經園區管委會研究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園區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建設一批智能電動車集中停放充電點,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二、治理重點

              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群租房”、“三合一”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與相鄰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實標準規定。引導相關單位積極貫徹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xx),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適時出臺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的規定。

              (二)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群眾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范停放、充電,督促指導勞動密集型企業等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同步建設具備過載保護、功率監測、充滿自停、故障報警等功能的電動自行車智能集中充電系統,老舊住宅小區等要列出計劃逐步增設。

              (三)依法嚴格整治。嚴格電動自行車使用的監管。督促村企業和部門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和宣傳提示,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并督促建立嚴格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嚴防整治過后出現反彈。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及時曝光宣傳違規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群眾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和我省《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和民用建筑燃氣使用場所消防安全須知》,通過制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通過微信、微博、短信等平臺向廣大群眾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教育,屬地企業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的,及時開展現場滅火救援。指導屬地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職工逃生自救能力。同時,積極發動群眾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治理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7月中旬之前)。園區各企業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到人。要發布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通告,發動社會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7月中旬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使用企業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并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職責分工

              園區管委會:具體負責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屬地企業和部門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

              園區企業:要督促企業職工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企業車間、庫房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園區協調小組報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由示范區安監局牽頭,園區黨工委書記朱曉文為組長,各片區片長為副組長,各部門有關同志組成“園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園區協調小組)負責專項治理行動的具體落實工作。

              組長:朱曉文

              副組長:姜清華李正清于懷亞嵇明來

              成員:沈海霞孟炳才朱從茂吳陽

              (二)嚴格督導檢查。園區協調小組將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片區和企業,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企業,園區協調小組將派出專人駐點督導、重點督辦。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片區片長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工作人員和屬地企業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不斷完善本地電動自行車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11

              為加強城鎮公共區域安全管理,消除火災隱患,確保消防通道暢通、消防設施完好有效,進一步提升城鎮公共服務質量,減少城鄉結合部火災隱患存量,強化城市抗御火災能力,提升城鎮公共區域環境品質,依據省政府督查室《轉辦通知》(甘政督轉字〔20xx〕676號)文件要求,市政府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城鎮公共區域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由縣區政府主導、鄉鎮街道主抓、行業部門配合,按照“邊查、邊清、邊改”的原則,重點開展違法行為集中整治、基礎設施配套建設、管理制度制定、輿論引導宣傳4方面的工作內容,短期內有效解決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電動車亂停亂放、違規充電和城鄉結合部消防安全管理不完善的問題,實現消防違法行為明顯減少,城鎮公共區域消防安全環境明顯凈化。建章立制,進一步提升基層末端火災防控能力,形成電動車充電停放、消防車道消防設施管理、城鄉結合部消防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在全社會形成不占用疏散通道、按規定停放電動車、時刻保持消防設施完好有效的社會共識,基本形成物業服務企業自覺自律、街道社區有效監管、監管部門嚴格執法、人民群眾自覺遵守的管理機制,打造安全、有序、整潔的城市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領導

              市政府成立張掖市城鎮公共區域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消防安全委員會領導機構兼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協調、部署推進、抽查驗收等工作,抽查驗收工作另組成專班,人員從市消防安全委員會有關成員單位選派。

              三、整治內容

              全市范圍內的城鎮居民集中住宅小區(包括拆遷安置小區)、農村居民居住小區、建城區內公共建筑、城鄉結合部出租屋、小作坊、“三合一、多合一”場所等。重點整治住宅小區、公共建筑、城鄉結合部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消防連廊、安全出口,損壞、挪用、遮擋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占用、堵塞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違章建筑占用防火間距,電動車違規停放等影響消防安全的違法行為,重點解決城鎮公共區域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設施維護、車輛秩序管理等問題。

              四、整治措施

              (一)深入自查自改,落實隱患自除。各縣區要廣泛宣傳城鎮公共區域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號召居民自查自改身邊隱患,重點查改私拉亂接電氣線路;電動車亂停亂放;超負荷使用電熱毯、電熱器等大功率電器;違規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違規充裝、儲存、傾倒液化氣等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

              社區、居(村)民委員會、“網格管理員”對居民住宅樓、公共建筑、城鄉結合部出租屋、小作坊、“三合一、多合一”場所等公共區域進行逐棟排查,清理樓道內堆放的.廢舊家居、自行車等生活用品,打通疏散通道。要督促居民樓清理陽臺內堆放的可燃物品,及時消除占用、封閉消防通道等安全隱患。要開展一次居民用電安全大普查活動。規范敷設電氣線路,及時維修、更換老化電氣線路,定期進行電氣檢測;要嚴查隨意改電、接電、超負荷用電等違法行為,堅決杜絕電氣火災事故的發生。

              物業服務企業要拆除永久性隔離樁、收費亭等影響消防車通行的障礙物;在消防車通道畫定黃色警示線標識;加強對小區業主私家車的管理,規范車輛停放,堅決制止占用消防車通道的違法行為。在已專門設置電動車充電及存放場所的住宅小區和公共建筑的公共部位、首層門廳、樓梯間、疏散通道隨意停放電動車或為其充電的,要及時告知業主(使用人)立即改正。

              (二)全面排查摸底,嚴懲違法行為。由縣區政府主導,鄉鎮街道主抓,充分發動社區村組、公安派出所、應急所等基層網格管理力量,逐個住宅小區、公共建筑及城鄉結合部開展檢查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狀況,建立排查底冊和臺賬。公安派出所要履行開展消防監督檢查的法定職責,對排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跟蹤督促整改。對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等違法行為,各級住建部門、消防部門要嚴厲實施行政處罰。

              對建筑消防設施損壞等維修費用較大的,物業管理企業要充分利用涉及公共安全問題可以緊急啟動維修基金的政策規定,按照程序啟動維修基金盡快修復。各級政府要主動作為,公安、城管執法、住建、消防等部門要加強聯合執法,用足用好停產停業、停止使用、臨時查封等剛性執法措施,重點整治違章搭建、違規操作、違規住人、違規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員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隱患問題。對一時難以整改的火災隱患,要督促物業服務企業、管理單位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實臨時性防范措施。對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隱患的,要提請政府統籌解決、掛牌督辦。

              (三)強化源頭把關,完善基礎設施。所有住宅小區必須建設電動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確保消防車通道暢通、消防設施完好有效。對已投入使用、未設置集中停放電動車和充電裝置的住宅小區及公共建筑,物業管理單位要立即規劃集中停車區、新增充電樁。對擬建、新建的居民住宅小區、公共建筑,要將配建電動車庫(棚)和具備自動斷電功能的集中充電設施等內容納入規劃設計及工程驗收環節。對消防設施、集中充電設施配置不到位的老舊住宅小區和城鄉結合部公共區域,鄉鎮街道要全面排查摸底,提請政府將其納入政府改造工程,列出計劃盡快補建到位。要強化住宅小區消防車道和滅火救援場地、登高場地管理,劃定黃線區域,設置警示標識;對確實存在停車難的老舊小區,可以通過綠地調整等措施增設停車場地,確保發生事故時能夠快速打通救援通道。要鼓勵、推動出租屋、小作坊、“三合一、多合一”場所以及居民家庭增設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簡易噴淋裝置、燃氣泄露報警器等簡易消防設施,增強本質安全性。

              (四)創新工作舉措,建立長效機制。各縣區、有關部門要探索實用舉措,形成可推廣可復制的模式。推動每個小區建立一個微型消防站。無物業服務住宅小區由鄉鎮街道、社區及村(居)委會幫助指導加強消防安全管理。組建或引進物業服務企業入駐無物業服務住宅小區。綜合采取增補車位、建設立體車庫、周邊單位閑置車位停放相結合的方式逐步解決停車難問題。所有住宅小區須建設電動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固化整治行動中好的經驗做法,探索出臺住宅小區消防安全管理、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規范性文件。

              (五)強化宣傳引導,營造輿論氛圍。各縣區、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居民住宅區戶外視頻、LED電子顯示欄、社區櫥窗等宣傳載體和媒介,加強對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宣傳發動,,鼓勵市民群眾自查自改身邊火災隱患,切實增強業主(使用人)的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自救能力。要充分運用電視、廣播、網絡、微博、微信等載體,大力宣傳城市管理法律法規、消防通道違法停車的危害后果、法律責任,正確引導廣大群眾及社會力量支持,共同參與整治工作,在全市形成全員共同參與居民住宅區消防隱患排查整治的良好氛圍。

              五、整治步驟

              (一)自查自改階段(20xx年11月11日-20xx年11月29日)。物業服務企業在住宅小區、公共建筑每棟樓單元門口張貼《通告》,自查自改火災隱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辦法,劃定消防車通道。對于物業服務企業棄管的、企事業和產權單位自管或產權界定不清楚的住宅小區、公共建筑及城鄉結合部出租屋、小作坊、“三合一、多合一”場所,由鄉鎮街道或企事業和產權單位分別負責開展以上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1月30日-20xx年5月31日)。鄉鎮街道成立專班組織專門力量對住宅小區、公共建筑、城鄉結合部出租屋、小作坊、“三合一、多合一”場所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進行全面排查,對存在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設施方面的隱患問題建立臺賬,責令改正。隱患整改完畢,物業服務企業(房屋、產權管理單位)要立即申報復驗,由鄉鎮(街道)組織復查,復查合格后由物業服務企業(房屋、產權管理單位)確定責任人,加強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防止隱患反彈或新增。對拒絕改正或整改不徹底的,要及時采取防范措施,并報上一級政府綜合整治。住建部門、消防部門要督促物業企業落實整改措施,打通消防安全通道,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行為,確保消防設施完好有效。

              (三)鞏固驗收階段(20xx年6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將城鎮公共區域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成效納入縣區政府經濟社會發展指標。市政府將每半年組織對各縣區政府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查,每年組織對各縣區政府專項整治工作進行驗收,并在全市范圍通報。對專項整治工作推進不力、未按時完成整治工作任務的,將嚴肅追責。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整治成果,落實相關責任,規范城鎮公共區域消防安全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強領導。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切實擔負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政治責任,全力抓好城鎮公共區域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各級人民政府要相應成立組織機構,精準發現問題、深入研究問題、以革命斗爭精神善于解決問題,全力防控重大安全風險的指示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和底線思維,增強工作主動性、前瞻性和實效性,毫不松懈地抓好當前火災防控工作,全力維護消防安全形勢穩定。

              (二)分工協作,形成合力。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甘肅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明確的消防安全職責,結合專項行動要求,健全定期會商、情況通報、聯合執法等機制,加強分工協作、協調配合,強化隱患防控和應急聯動,合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風險水平。

              (三)跟蹤問效,狠抓落實。專項行動列入市政府年度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應急救援考核內容。各縣區要加強綜合協調和督促指導,形成常態化工作機制,堅決防止走形式、簡單化、一陣風。要強化工作落實,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要及時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凡本行政區域內或本行業、本領域發生較大以上亡人火災事故、連續發生火災事故且影響重大或者火災造成惡劣影響的,市政府將予以通報,并對有關人員進行約談,凡本行政區域內或本行業、本領域發生重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市政府將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12

              為切實從源頭上消除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預防和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按照省政府安委會《關于印發全省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魯安發〔20xx〕13號)要求,區安委會決定自20xx年6月開始至20xx年底在全區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抓源頭、治違法、促規范”,集中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嚴格規范維修改裝行為,提升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推動規劃建設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電動自行車使用安全意識明顯提升,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發生。

              二、組織領導

              區安委會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協調小組。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消防大隊,主要承擔日常協調工作。各街道辦事處、區安監局、區房管局、區城鄉建設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規劃分局、區公安分局等相關部門為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各單位要成立或指定專門工作機構,定期分析調度,具體負責組織本單位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三、治理時間

              6月開始至20xx年年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6月20日前)。各單位要對綜合治理工作進行全面動員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綜合治理組織機構,明確工作目標、任務、措施和職責,細化工作標準,制定檢查考核標準,廣泛宣傳發動,迅速組織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6月20日至11月30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公安分局要對本轄區內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單位,電動自行車回收、改裝單位(場所)進行排查,建立檔案臺賬,強化對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各街道辦事處、區房管局、區城鄉建設局、各派出所要對居民社區、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問題進行集中排查整治,針對新舊住宅小區等不同情況,分門別類,逐一采取相應治理措施,切實解決在公共走道違規停放、充電等問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做好《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宣貫工作,推動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的落實。

              (三)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12月)。各單位要于12月22日前完成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總結工作。區安委會將牽頭組織對本區綜合治理工作進行檢查考評,考評情況納入區政府20xx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內容。對綜合治理部署不到位、治理措施落實不到位的街道辦事處和行業部門予以通報。

              四、治理內容和措施

              (一)開展電動自行車生產單位專項治理。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組織,區公安分局等相關部門配合,對本地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單位開展摸底排查,登記造冊,加強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管。嚴格電動自行車產品生產許可證核發,嚴把市場入口關,集中查處無證生產、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產品等行為。按照《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等技術標準要求,督促生產單位嚴格落實電動自行車電器裝置、絕緣性能、蓄電池密封性以及欠壓、過流保護功能等相關技術標準。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產品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生產單位應當設置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依法重點查處以下問題:生產單位在電動自行車及相關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偽造電動自行車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行為。對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二)開展電動自行車銷售和維修單位專項治理。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組織,區公安分局等部門配合,對本地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銷售、維修經營者開展摸底排查,登記造冊,加強銷售維修領域監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依法重點查處以下違法行為:銷售單位無照經營;產品沒有質量合格證,沒有明確標注廠名廠址的;產品來源不明的;產品質量不合格的;銷售的產品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要重點檢查電動自行車回收、維修經營場所,依法查處銷售存在安全質量問題的二手電動自行車和蓄電池,依法查處維修經營者使用不合格配件、超標準更換蓄電池、拆除減速器等違法行為。對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規范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管理。由各街道辦事處、區城鄉建設局、區房管局、區規劃分局等相關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區城鄉建設局、區規劃分局要牽頭負責研究制定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規劃建設標準,組織有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加強居民住宅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建設和管理;凡新建的住宅小區,嚴格源頭管控,同步規劃建設停放充電場所和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對受客觀條件限制,難以建成車庫(棚)、充電設施的老舊住宅小區,劃定一個或多個相對獨立的安全區域,設置符合安全條件的小型集中臨時充電點,滿足居民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的需求。

              (四)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專項治理。各街道辦事處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指導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制定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管理規定;指導無建設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樓院明確管理主體單位,確定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要對管理區域的電動自行車實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向各街道辦事處、各派出所等部門報告。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消防大隊等部門要依法負責指導各街道辦事處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行為。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要負責強化對電動自行車的道路管控,對違規改裝電動自行車的行為應依法予以處罰教育。各派出所要督促居民委員會、住宅區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省公安廳《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要求開展自查自改。對存在違規行為拒不改正,以及電動自行車違規存放、充電引起火災事故的,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山東省消防條例》,依法追究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五)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公交、樓宇視頻等宣傳載體,大力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區廣電中心要負責指導、協調各級主流新聞媒體播出相關電動自行車安全節目;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做好《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宣貫工作;各街道辦事處、區房管局、各派出所要深入社區、單位、群租房等場所宣講電動自行車火災危險性,普及撲救火災、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識;要廣泛張貼《電動車消防安全五條禁令》等宣傳掛圖,在公共走道、樓梯間、門廳內張貼禁止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標識;要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委員會等定期組織群眾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強化領導。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結合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嚴密責任鏈條,穩步推進綜合治理。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對區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內容。

              (二)認真履責強化配合。要堅持齊抓共管,壓實屬地街道辦事處、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對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要及時溝通協調,落實具體責任,防止推諉扯皮。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等工作機制,及時通報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全鏈條監管,切實形成執法合力。

              (三)嚴格檢查強化督導。區安委會要加強本地區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充分發揮協調督促和工作督查職能,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區域,要加強檢查督導力度。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在綜合整治期間,因管理整治不力,造成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追究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13

              為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高發勢頭,維護各單位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辦〔20xx〕13號)、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和市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本市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滬安委辦〔20xx〕24號)、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加強本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滬消防委辦〔20xx〕20號)等有關要求,區教育局決定在本系統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規范停放電動自行車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二、整治重點

              電動自行車存放及充電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不集中,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充電區域不按時巡視,無監控設施,室內存放場所無自動滅火設施。充電區域亂放、亂堆雜物等。

              三、工作措施

              (一)嚴格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按規定標準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做到規定停放充電場所以外無亂停及充電現象。推行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并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二)嚴格開展整治活動。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制,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大力開展宣傳教育。廣泛運用各類媒體,多渠道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發動校內各條線力量開展宣傳引導,在各類建筑(場所)明顯部位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并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師生逃生自救能力。

              四、時間和步驟

              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底前)。在市、區部署基礎上,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全面部署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單位先進行自查,并針對停放、充電的管理情況進行整改。

              五、職責分工

              (一)區教育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分工。

              (二)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制定實施方案和電動自行車管理標準,并對各單位的管理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

              (三)區教育系統各單位。負責落實自查和整改,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和違規改裝、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的危險性、危害性,力爭做到全面覆蓋、入腦入心。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廣大師生反復播放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片,普及防火滅火常識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導發動師生積極舉報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自覺加強火災防范。

              六、實施標準

              各單位在自查和整改過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統一管理,防范到位原則,統一思想、落實標準。

              (一)電動自行車庫(室內)

              1、分類集中停放,并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安裝自動噴淋裝置(有條件可增加煙感裝置)。

              5、功能空間內無易燃材料、無人員居住或辦公。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于2小時/次)并做好相應記錄。

              (二)電動自行車棚(室外)

              1、分類集中停放,并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棚體為阻燃材料。

              5、距車棚15米以內無易燃物。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于2小時/次)并做好相應記錄。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結合進博會安保工作、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各單位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小組,并定期檢查匯總。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單位在自查的基礎上,加強與所屬街道(鎮)和消防部門的協調、溝通,并及時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采取針對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嚴格督導檢查。區教育局、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將組織人員加強過程的檢查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單位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各單位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于20xx年12月28日前發送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郵箱(XXX@163.com),郵件主題和文件名均為:20xx年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單位全稱)。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14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應急管理部關于深刻汲取臺灣高雄“城中城”大樓火災教訓切實加強當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委辦明電〔20xx〕31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應急管理部關于加強超高層建筑規劃建設管理的通知》(建科〔20xx〕76號)、《福建省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閩消安委辦〔20xx〕1號)、《泉州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消安委辦〔20xx〕14號)進一步全面提升我鎮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水平,鎮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7月底前在全鎮部署開展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具體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進一步摸清全鎮高層民用建筑基本情況,集中整治一批高層建筑的消防安全難點、痛點問題,力爭實現高層建筑安全隱患得到有效治理,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得到有效落實,全面優化提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堅決預防和遏制高層建筑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

              二、整治重點

              (一)建筑管理

              主要問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未明確消防安全管理機構,未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對建筑消防設施、電氣、燃氣進行定期檢測、維護,物業服務企業未按照合同約定對高層住宅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護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務,未按規定組建微型消防站或組建的微型消防站不具備“早發現、早處置”的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等問題。電動自行車管理方面,違規在居民住宅的樓梯間、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區域停放電動自行車及充電行為,未規范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場所。消防宣傳培訓落實不到位:整治物業服務企業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履職不到位,未按照頻次定期開展對居住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疏散演練,消防安全警示提示工作不深入。

              工作措施:探索建立高層建筑專職消防安全經理人制度或“樓長”制度,真正做到每棟高層建筑都有人抓、有人管。充分發揮社會中介服務機構作用,落實建筑消防設施檢測、維護保養制度,確保消防設施始終保持完好狀態。健全完善城市基層治理機制,落實村委會、居(村)管理責任,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納入基層網格化管理,納入居(村)委會常態化巡查檢查。明確并落實高層建筑物業服務企業的主體責任,推行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不斷提高檢查消除隱患、宣傳教育培訓、組織人員疏散和撲救初起火災“四個能力”。

              (二)建筑防火

              主要問題:建筑消防設施故障、損壞、癱瘓或未按消防技術標準設置消防設施或設置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疏散樓梯、安全出口數量、疏散樓梯間設置形式不符合標準。防火門損壞或構件缺失影響防火防煙功能。電纜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獨立設置、設置不符合要求、堆放雜物或防火封堵、分隔不到位等問題。

              工作措施:對缺失消防設施的高層建筑,要結合改建、擴建工程,按照消防技術標準增補;對消防設施損壞的,責令限期整改修復,落實定期維護保養檢測制度,確保完好實用。對疏散樓梯數量不足的,采取增設室外疏散樓梯等措施。對電纜井、管道井等管井以及電纜橋架封堵缺失或不嚴密的,使用防火封堵材料嚴密封堵。對1998年之前的未設置火災自動噴淋、報警系統的老舊高層住宅建筑,要推動在建筑公共區域設置火災應急廣播,在居民家庭推廣安裝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結合老舊高層住宅改造工程推動安裝簡易噴淋設施和電氣火災監控裝置,提高初起火災預警和處置能力。

              (三)建筑電氣、燃氣

              主要問題:消防用電負荷不符合要求,電氣線路亂拉亂接或敷設不符合規范,電氣設備容量負荷超標或安裝不規范。使用燃氣的場所、部位不符合相關技術標準;燃氣管線、燃氣用具的敷設、安裝等不符合相關安全技術標準;公共建筑使用燃氣部位未設置燃氣泄漏報警裝置和緊急切斷裝置;電氣、燃氣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檢測等管理措施不落實。其他用火、用電、用氣不規范等問題。

              工作措施:供電公司和新奧燃氣要對高層建筑進行全面檢查,督促整改電氣、燃氣問題。高層建筑使用單位或物業服務單位要按要求配備專業電工,嚴格落實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測維護電氣線路、燃氣管線,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四)外墻保溫材料

              主要問題:使用易燃可燃外墻保溫材料的高層建筑主要集中在20xx至20xx年,重點排查這期間我鎮建設的高層建筑外墻外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防火要求。

              工作措施:組織制定改造計劃,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抓緊組織實施。外墻保溫防護層改造前存在局部封堵不嚴、開裂、脫落、裸露的,業主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實施修復,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申請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尚未建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要積極組織業主籌集資金。設有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的高層民用建筑,管理單位應當在主入口及周邊相關顯著位置,設置提示性和警示性標識,標示外墻外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防火要求。禁止在建筑周邊地帶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燃放煙花爆竹,嚴禁安裝空調、廣告牌等構件時明火作業;外墻上現有廣告牌、燈箱等易產生高溫發熱的設備元件要組織拆除,清理老化電線。

              (五)救援場地

              主要問題:影響滅火救援的架空電力設施、綠化景觀、戶外廣告設施和占用消防救援場地和車道等問題。在消防車通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設置構筑物、停車泊位、固定隔離樁等障礙物。

              工作措施:逐一劃定高層建筑消防車道、消防救援場地標識,設立明顯標志,禁止停放車輛、堆放雜物。對消防救援場地區域的立體空間內有影響滅火救援的架空電力設施、綠化景觀、戶外廣告設施以及在建筑救援面設立的戶外廣告設施,要改造、拆除。

              三、任務分工

              各級各部門要嚴格落實《福建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依據職責分工,務實推進整治工作,切實形成合力。

              (一)各村,鎮消防安全委員會有關成員單位要落實屬地責任,負責具體組織實施綜合治理,制定操作性強的工作方案,明確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監管部門工作職責。抓緊完善超高層建筑規劃建設管理協作機制,嚴格落實相關標準和管控要求,探索建立超高層建筑安全險。加強與超高層建筑消防救援需求相匹配的`消防救援能力建設,建立專家庫,定期開展既有超高層建筑使用和管理情況專項排查分行業分領域組織開展排查治理。要將本次綜合治理納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內容,加強檢查督導,確保工作落實。

              (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監管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福建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結合部門實際深入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履行以下職責:

              村鎮辦負責高層建筑施工工地(含建筑外墻改造工程)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開展管理區域內高層建筑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縣氣象局依職責協助做好高層建筑防雷裝置的安全檢查,防止因雷擊引起的火災。

              行政執法隊負責督促燃氣部門開展高層建筑燃氣管道、設施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園林部門整治城市園林綠地內因城市綠化景觀工程導致堵塞、占用消防車通道、消防登高場地等火災隱患問題;督促供水部門落實市政消火栓維護保養職責,根據消防部門要求改造高層建筑周邊不符合滅火救援要求的城市消防供水設施。依法清理影響高層建筑滅火救援的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在建筑之間影響消防車通行或設置在建筑外墻封閉門窗影響滅火逃生以及設置在消防救援場地內及周邊影響消防云梯車作業的戶外廣告設施)。

              供電公司負責排查整改不符合規范要求的供電企業產權的建筑供配電設施;依法檢查用戶產權重要負荷的配電設施、自備應急電源的配置及設備運行狀況,對不符合規范要求的,通知產權人限期整改并報縣政府,由縣政府組織有關部門督促落實。

              公安派出所負責排查整治由其規劃設置在高層建筑周邊影響建筑滅火救援的停車泊位。

              消防站履行綜合監管職能,提供消防安全業務指導,對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高層建筑開展消防監督抽查,依法查處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加強高層建筑滅火應急救援準備,組織開展實戰演練,加強對高層建筑微型消防站的聯勤聯訓。

              教育、工信商、衛健、民政、文體旅、住建、鐵路派出所、郵政等部門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在職責范圍內做好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供水、供電、供氣、通信、有線電視等專業運營單位依法對高層民用建筑內由其管理的設施設備的消防安全負責,并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

              (三)村委會要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納入基層網格化管理,納入村常態化巡查檢查。村委會、派出所、消防工作站、微型消防站等網格力量要開展針對性排查整治,清理疏散樓梯、疏散走道堆放的雜物以及違規停放、充電的電動自行車,清理消防車通道堆放的雜物以及違規停放的私家車,確保消防車道暢通。加強對高層建筑業委會的管理,引導其支持消防設施改造和安全基礎提升。指導超高層建筑業主或其委托的管理單位逐棟按標準要求補建微型消防站,組織物業服務人員、保安人員、使用單位人員、志愿者等力量,建立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對老弱病殘等特殊群體,要上門入戶開展安全用火用電、火災自防自救常識宣傳提示,指導消除火災隱患;要結合鄰里守望、幫扶關愛行動,引導物業服務企業或鄰里在緊急情況下協助老弱病殘群眾疏散逃生。

              (四)高層建筑業主、使用單位、管理單位要按照《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福建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等法規規定,組建消防安全專業管理團隊,鼓勵聘用符合相關規定的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開展火災隱患自查自改。要對建筑消防設施、電氣、燃氣進行一次全面檢測,定期組織防火巡查;要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加強員工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履職,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和火災疏散逃生演練。要按要求配備專業電工,嚴格落實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測維護電氣線路、燃氣管線,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要推行“樓長”制度,落實防火巡查、消防宣傳教育職責,經常性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高層火災自防自救常識普及。要逐一劃定高層建筑消防救援場地區域和消防車通道,設立明顯標志,禁止停放車輛、堆放雜物,禁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進電梯、入家門。

              除上述職責外,超高層建筑業主或其委托的管理單位按照《住建部應急部關于加強超高層建筑規劃建設管理的通知》(建科〔20xx〕76號),強化超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結合超高層建筑設計使用年限,制定超高層建筑運行維護檢查方案,委托專業機構定期檢測評估超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等設施設備狀況,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修繕維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委會、鎮直有關單位要牢固樹立風險意識、責任意識、管控意識,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高層消防安全管理作為城市安全發展的“紅線工程”,確保消除一批火災隱患,整體提升我鎮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水平。對綜合治理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要認真研究解決辦法,區分輕重緩急,在政策支持、組織建設等方面加強保障。將高層建筑綜合治理工作納入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重點攻堅督辦任務和年度工作考核內容。

              (二)加強重點攻堅。要加大高層建筑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力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有關部門、單位的整改責任和整改期限,落實整改措施。部分超高層建筑存在避難層和救援場地被占用、擅自變更建筑使用功能等整改難度較大的火災隱患,各地各部門要加強會商研判,聯合執法,綜合施策,確保隱患整改到位。要運用物聯網、云計算等現代先進信息技術的物防技防手段,提高消防安全防控的科技含量和總體效益。專項整治結束后,各村委會、鎮直有關單位要認真總結,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健全高層建筑火災防控長效工作機制。

              (三)加強達標創建。各村委會、鎮直有關單位要將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與消防安全標準化達標創建工作緊密結合起來,通過消防安全標準化達標創建,推動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建立高層建筑管理單位、使用單位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檢查指導力度,督促所屬系統領域高層建筑單位對照整治內容、措施和《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標準化檢查清單》(附件)逐項逐條開展自查自評,建立工作檔案。。

              (四)加強宣傳教育。要充分利用電視、報紙、廣播以及各類新媒體平臺和高層建筑、社區宣傳欄,發布火災預警信息和消防安全提示,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識。要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教育,普及防滅火和自救知識,加強消防安全從業人員培訓,嚴格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制度。治理工作期間,要集中查處、曝光一批存在嚴重違法行為和拒不整改火災隱患的單位,形成整治高壓態勢。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15

              近期,平昌縣接連發生火災事故,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全面提升大寨鎮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提高社會治理能力,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四川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宗旨,以最大限度減少災害事故危害為目標,明確“政府領導、轄區主體、部門主責、消防指導、群眾參與”的工作原則,開展為期六個月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全面摸排消防安全隱患,對標整改問題,建立長效機制,確保不發生較大及以上消防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認真落實“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方針,推進社會消防安全管理創新,前移火災預防關口,提升社會火災防控水平,最大限度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整治時間

              20xx年7月7日-20xx年12月31日

              三、整治內容

              (一)社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重點整治社區消防通道雜物堆積;違規搭建的簡易棚、設置隔離欄桿阻礙消防通道通行、占用防火間距、擴大防火分區等涉及火災隱患的建筑;加強社區消防栓、公共消防設施規劃、建設和維護;規范車輛停放,嚴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督促相關管理單位加強社區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災隱患排查工作;加強消防安全知識宣傳,增強社區居民防滅火意識,建立健全應急值班值守制度,實行 24 小時值班,確保第一時間發現火情、第一時間報告信息、第一時間處置火災。

              (二)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重點整治超市、醫院、學校、養老院、文化娛樂場所、旅館、火鍋店等消防重點單位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規范要求,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是否齊全,消防設備設施是否齊全有效,疏散通道是否暢通,用火、用電、用氣管理是否規范,按要求設置消防控制室,配備專業管理人員,控制設備是否齊全完好。

              (三)易燃易爆場所專項整治:排查加油站和煙花爆竹銷售營業點,各單位消防安全布局、消防審批許可情況、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專(兼)職消防隊伍建設情況、消防設施完好情況、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嚴格查處未經消防設計審核、驗收,擅自施工、投入使用的生產經營場所。

              (四)居民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重點整治居民住房建筑物通道是否規范設計并保持暢通;疏散樓梯、安全出口是否暢通;檢查旅館消防栓、防火門、滅火器、應急照明燈、疏散指示標志等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檢查是否違規施工、違章動火動焊、違規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督促相關管理單位加強管轄區消防安全管理,加大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力度,確保消防安全;加強消防安全知識宣傳培訓,增強居民防火意識和滅火能力,減少火災發生幾率。

              (五)校園及周邊環境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重點排查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規章制度建設情況、消防基礎設施完好有效、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情況、周邊消防安全隱患情況、滅火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等情況,整治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

              四、整治方式及步驟

              (一)成立領導小組,確定工作成員

              (名單見附件)

              成 員:各村民委員會主任、鎮級各單位負責人。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安全辦,由付良賢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安冬負責日常事務協調處理。

              (二)開展業務培訓,摸底排查問題(7月8日-8月15日)

              1.由安全辦牽頭組織,派出所對各轄區干部和網格員進行消防檢查業務培訓,派出所準備相關培訓資料和公告,培訓內容務必科學實用,做到受訓人員熟知善用。

              2.轄區主要領導牽頭,組織抽調專班人員和轄區干部、網格員對所負責區域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隱患,每日匯總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隱患,經主要負責人審核把關后,上報鎮安全辦,做到“日查日報、日報日清”。

              3.鎮安全辦認真梳理各村(居)、單位上報排查的問題,分析歸納后提請召開工作協調會,組織各部門對排查問題進行會商研判。

              4.各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將整改措施與建議上報鎮人民政府,鎮政府研究審定后再予印發具體整改實施方案。

              (三)重點整治階段(8月16日-11月30日)

              對第一階段排查發現的火災隱患,按照“專項整治、集中整治和綜合整治”的工作原則,落實整改責任單位,明確整改責任人,采取“一般隱患立即整改、較大隱患限期整改、重大隱患督辦整改”的`方式進行重點整治,整治過程中各牽頭領導必須親自指揮、親自督辦、親自落實。

              (四)督查驗收階段(12月1日-12月31日)

              再次對排查的問題和整改效果進行全面回頭看、回頭查,逐個檢查驗收、逐一復評銷號,認真總結先進做法和優秀經驗,及時歸納專項整治行動的工作開展情況和取得的成效,對存在的問題以及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對策和建議。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村(居)、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安排部署,組織2-3人業務骨干參與專項整治,于7月10日前將人員名單報鎮安全辦,確保此次整治行動真查隱患實做整改,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二)落實任務、迅速行動。各村(居)、各單位要迅速開展隱患排查,對排查出的隱患和問題要建立隱患管理臺賬,落實治理清單、整改責任,到期驗收復查,在行動過程中要注重實際,不能弄虛作假,應付了事,搞形式主義。

              (三)建章立制、標本兼治。各村(居)、各單位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形成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達到整治一片、見效一片、規范一片。專項治理工作結束后,各村(居)、各單位要認真總結工作經驗,按照“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原則,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切實提高自救能力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逗硬驗收、考核問效。領導小組密切跟蹤關注整治開展情況,對工作作風不實、應付了事造成火災事故發生的單位和個人,將嚴格依規依紀從嚴問責,對涉嫌違法犯罪行為,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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