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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

            時間:2025-09-05 00:18:48 代理合同

            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

              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 篇1

              出讓方(土地所有者):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受讓方(土地使用者):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方將依法擁有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給乙方。根據國家、省、市關于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出讓土地的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甲方,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 乙方在受讓使用權的土地范圍內所進行的開發、利用、經營土地的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廣東省的有關規定,并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 乙方根據本合同付清全部出讓金并領有土地使用證后,在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使用年限內,土地使用權按有關規定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

              第五條 土地使用權發生轉讓、出租、抵押的,雙方當事人均要簽訂書面合同,并于合同簽訂后三十日內到當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和按規定繳納稅費。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地塊位于_________,土地總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大寫:_________平方米),集體土地所有證號為_________,其位置及四至范圍詳見附圖。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第七條 甲方交付乙方的土地的.現狀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準規劃用途為_________用地。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____年,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或增加總建筑面積,應當取得甲方和土地、規劃部門同意,并經原批準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批準,依照有關規定補簽或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條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法律法規目前尚未要求繳納的稅款,如合同生效后需補交的,雙方同意按規定予以補交。

              第十二條 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單價為_________元/平方米,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第十三條 經雙方商定,乙方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給甲方: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2、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具體如下:

              (1)第一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_________日內,乙方須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2)第二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_________日內,乙方須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3)第三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_________日內,乙方須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第十四條 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交給乙方使用的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如甲方不能按時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交給乙方使用,延遲期間甲方同意按本合同出讓金總額的_________%(大寫:百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賠償。延期超過兩個月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及時退還乙方已支付的全部出讓金并承擔乙方由此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應付款項,逾期兩個月內(含兩個月),乙方愿意按合同出讓金總額的_________%(大寫:百分之 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逾期超過兩個月仍未按合同規定繳齊應付的款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追索由此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乙方已支付的出讓金,扣除違約損失后,予以退還。

              第十六條 乙方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三十日內,應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及申領《集體建設土地使用證》的手續;甲方應予以全力協助。

              第十七條 出讓期間,政府為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的,本合同自行終止;征地補償(不含地上附著物補償)屬甲方,甲方對乙方所剩余的出讓年限應給予合理補償。

              第十八條 本合同規定的出讓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最遲在期滿前一年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或集體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土地使用權外,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期權;并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后,雙方簽訂續期合同,并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乙方未申請續期或雖申請未獲批準的,甲方屆時無償收回該地塊的使用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雙方約定作如下處理:_________。乙方應于期滿后三十日依照規定到當地縣級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

              第十九條 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均不需負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損失并及時書面告知對方。

              第二十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調整。

              第二十一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

              ①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②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畫押)后生效。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_________市_________縣(市、區)簽訂。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送土地所在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留存。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貳份由_________市(縣、區)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留存。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手機):_________

              電話(手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委托合同

              工程招標代理授權委托書

              最新采購招標代理協議書樣本模版參考范文通用參考

              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

              工程招標代理人員人員崗位職責

              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 篇2

              (以下簡稱甲方)委托 (以下簡稱乙方)承擔下列項目的服務招標代理。為明確雙方的責任與權利,經詳細協商,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 建設項目概況:

              1.1 項目名稱:

              1.2 服務地點:

              2. 服務內容:

              2.1 服務招標代理。

              3. 雙方責任:

              3.1 甲方責任

              3.1.1 辦理前期的各種申報及審批手續。

              3.1.2 按時提供足夠的工程技術資料給乙方制作招標文件。

              3.1.3 甲方必須指派一位充分了解本項目情況的代表,迅速地解答問題及提供資料給乙方及投標單位。

              3.1.4 按照合同金額及支付方式,向乙方交付酬金。

              3.2 乙方責任

              3.2.1 代理甲方編制招標文件等招標事宜中的一切文件、表格;

              3.2.2 發布招標文件,主持開標及評標會議;

              3.2.3 填報相關資料,由甲方發出中標通知書;

              3.2.4 為甲方編制設計合同;

              3.2.5 為甲方詳細解釋招標代理的具體程序及操作步驟。

              4. 酬金:

              代理酬金:一筆算人民幣伍仟元整。

              5. 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項目招標服務并提交招標過程資料后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6. 合約有效期

              本合約有效期自20_年04月至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為止。本合同規定的'服務項目,在發展過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或雙方不可控制的原因,需中斷合約或延長合約時,乙方為此項目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如屬乙方原因,則乙方為此項目開支的費用由乙方自負。

              7. 違約責任

              7.1倘若任何一方不按本合約履行義務,另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其違約內容,如該違約事項繼續發生,則14天后可以書面通知違約方終止合約。合約終止后,違約方必須負責因其違約使合同終止而引致對方的損失。

              7.2倘若項目為貸款項目,因貸款協議沒有執行,或國家計劃項目,因故停建緩延,則本合約終止。而甲方必須對乙方直至終止日期前提供的服務支付費用并就乙方未完成服務的已投入部份,給予補償。

              8. 其他事項

              8.1 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需要,經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合同或協議。

              8.2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有分歧意見時,盡量采取協商解決,仍不能一致時,可報請建設主管部門協調;經協調仍不能一致的,請當地仲裁機關或法院解決。

              8.3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全部費用結清后自然失效。

              8.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 篇3

              川建發[XX]142號

              四川省建設廳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訂

              XX年11月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委托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1.招標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招標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招標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招標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指定聯系人:

              姓名:_______職務:__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__

              二、代理人概況

              1.代理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資格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擬派專職人員:

              (1)姓名: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為______________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人,承擔本工程的________招標工作。

              四、委托范圍

              委托范圍如下口中劃√者:

              口起草招標公告

              口代擬投標邀請書

              口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口協助招標人評審投標資格預審文件

              口編制和發售招標文件

              口編制工程量清單或標底

              口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答疑、草擬答疑紀要

              口協助招標人或受招標人委托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

              口協助招標人或受招標人委托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會

              口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向未中標的投標人發出中標結果通知書

              口編制招標報告

              口辦理招標的備案手續和有關事項的公示手續

              口代擬合同

              口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

              (1)招標代理服務費:以招標規模計算合同價、以中標金額計算結算價,累進計取,浮動______%,合同價為¥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量清單編制費:以招標規模計算為¥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編制費:以招標規模計算合同價、以標底(或招標控制價)計算結算價,合同價為¥

              ____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招標代理服務費,在合同簽訂后_____日內預付合同價的_____%,中標通知書發出后 日內按中標金額結

              算,余款一次付清。

              (2)工程量清單編制費,在合同簽定后_____日內預付_____%,余款在乙方遞交成果報告同時一次付清。

              (2)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編制費,在合同簽定后_____日內預付______%,余款在標底(或招標控制價)公布后_____日內按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結算,余款一次付清。

              六、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托人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的委托招標代理業務,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建議;

              (3)審查代理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代理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于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托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托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委托人的義務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項批準手續或相關資料及資金落實情況;

              (2)向代理人提供滿足完成代理招標業務的全部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代理人詳細交底;并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代理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5)按本合同條款約定的支付方式、幣種及時間,向代理人支付代理報酬;

              (6)委托人不得提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否則代理人有權拒絕其這類要求;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七、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1.代理人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托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托人做出的`決定,代理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提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復;

              (4)拒絕委托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托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于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使用或復制的權利;

              2.代理人的義務

              (1)選擇有足夠經驗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完成招標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3)向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咨詢服務;

              (4)向委托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法定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5)應對招標工作中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的科學性和正確性負責;

              (6)開標、評標結束后 日內,向委托人提交招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7)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業務;

              (8)未經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9)合同履行期內和合同終止后,未經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10)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八、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代理人進行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托業務,需要變更約定事項時,須經雙方協商并達成一致后方能變更。

              4.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_____元整。代理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全額退還委托人。委托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應支付的代理費(按正常完成已開展的工作計算)全額支付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范圍等行為,則委托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例第__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它

              1.本協議未詳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標通知書發出并結清款項后失效。

              十一、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 篇4

              委托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光大銀行小天竺支行 工程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于20xx年 2 月 28 日在成都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1、招標人名稱:光大銀行成都分行

              2、項目名稱:光大銀行小天竺支行工程

              3、建設地點: 成都市小天竺街7號

              4、招標范圍: 室內裝飾裝修

              5、招標規模:900平方米

              6、招標方式:邀請招標

              7、指定聯系人:

              姓名: 路杰 職務: 技術職稱:

              二、代理人概況

              1、代理機構名稱:四川精正建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擬派專職人員:

              (1)姓名:劉華娟 技術職稱: 工程師

              身份證號:

              (2)姓名: 金文技術職稱: 工程師

              身份證號:

              (3)姓名: 技術職稱:

              身份證號:

              三、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為光大銀行小天竺支行工程 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人,承擔工程的招標工作。

              四、委托范圍

              委托范圍如下□中劃√者:

              其他事項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

              招標代理服務費:按中標價的0.8%取費。

              2、支付方式

              招標代理服務費,在合同簽訂后 5 日內預付合同價的 50 %,中標通知書發出后 5 日內按中標金額結算,余款一次付清。

              六、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托人的權利:

              (1) 按合同約定的委托招標代理業務,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建議;

              (3)審查代理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代理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于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托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托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委托人的義務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項批準手續或相關資料及資金落實情況;

              (2)向代理人提供滿足完成代理招標業務的全部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代理人詳細交底;并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代理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根據需要,作好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5)按本合同條款約定的支付方式、幣種及時間,向代理人支付代理報酬;

              (6)委托人不得提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否則代理人有權拒絕其這類要求;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七、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1、代理人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托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托人做出的決定,代理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提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復;

              (4)拒絕委托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托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于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使用或復制的權利;

              2、代理人的義務

              (1)選擇有足夠經驗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完成招標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3)向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咨詢服務;

              (4)向委托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法定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5)應對招標工作中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的科學性和正確性負責;

              (6)開標、評標結束后 15 日內,向委托人提交招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7)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業務;

              (8)未經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9)合同履行期內和合同終止后,未經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10)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八、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代理人進行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托業務,需要變更約定事項時,須經雙方協商并達成一致后方能變更。

              4、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金額退還委托人。委托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應支付的代理費(按正常完成已開展的工作計算)金額支付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范圍等行為,則委托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十、其它

              1、本協議未詳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標通知書發出并結清款項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 篇5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地點:________________規模:________________招標規模:________________總投資額: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為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代理報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承擔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范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后生效。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 篇6

              合同編號:XXXX委托人(全稱):代理人(全稱):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XX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XXX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1、招標人名稱:

              2、項目名稱:

              3、建設地點:

              4、招標范圍:

              5、招標規模:

              6、招標方式:

              7、指定聯系人(姓名):XXXXXXX職務:XXXXXXXXXX技術職稱:XXXXXXX。

              二、代理人概況

              1、代理機構名稱:

              2、資格等級:

              3、證書編號:XXXX

              4、擬派專職人員:

              (1)姓名:XXXXXXXX,技術職稱:XXXXXXXXXXX,身份證號:XXXXXXXXX。

              (2)姓名:XXXXXXXX,技術職稱:XXXXXXXXXXX,身份證號:XXXXXXXXX。

              (3)姓名:XXXXXXXX,技術職稱:XXXXXXXXXXX,身份證號:XXXXXXXXX。

              三、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為XXXXXX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人,承擔本工程的XXXXXXXXX招標工作。風險提示:委托代理范圍

              委托人需要明確約定的委托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范圍和內容,并書面形式確定下來,最好詳細約定,避免工程驗收時候因代理事項因為代理事項沒達到雙方滿意程度,造成不必要糾紛。

              四、委托范圍委托范圍如下口中劃a;adc;者:口起草招標公告口代擬投標邀請書口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口協助招標人評審投標資格預審文件口編制和發售招標文件口編制工程量清單或標底口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答疑、草擬答疑紀要口協助招標人或受招標人委托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口協助招標人或受招標人委托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會口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向未中標的投標人發出中標結果通知書口編制招標報告口辦理招標的備案手續和有關事項的公示手續口代擬合同口其他事項XXXXXX風險提示:委托代理報酬

              在招標代理業務范圍內所發生的費用(如: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等),由委托人與受托人在協商約定。

              委托人如果在合同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預付費用,自應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代理預付費用的利息等。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

              1、收費標準:

              (1)招標代理服務費:以招標規模計算合同價、以中標金額計算結算價,累進計取,浮動XXXXXX%,合同價為XXXXXXXXXX元,大寫:XX;

              (2)工程量清單編制費:以招標規模計算為XXXXXXXXXX元,大寫:XX;

              (3)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編制費:以招標規模計算合同價、以標底(或招標控制價)計算結算價,合同價為XXXXXXXXXX元,大寫:XX。

              2、支付方式

              (1)招標代理服務費,在合同簽訂后XXXX日內預付合同價的XXXXX%,中標通知書發出后日內按中標金額結算,余款一次付清。

              (2)工程量清單編制費,在合同簽定后XXXX日內預付XXXXX%,余款在乙方遞交成果報告同時一次付清。

              (3)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編制費,在合同簽定后XXXX日內預付XXXXXX%,余款在標底(或招標控制價)公布后XXXX日內按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結算,余款一次付清。

              六、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托人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的.委托招標代理業務,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建議;

              (3)審查代理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代理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于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托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托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委托人的義務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項批準手續或相關資料及資金落實情況;

              (2)向代理人提供滿足完成代理招標業務的全部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代理人詳細交底;并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代理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5)按本合同條款約定的支付方式、幣種及時間,向代理人支付代理報酬;

              (6)委托人不得提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否則代理人有權拒絕其這類要求;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七、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1、代理人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托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托人做出的決定,代理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提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復;

              (4)拒絕委托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托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于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使用或復制的權利;

              2、代理人的義務

              (1)選擇有足夠經驗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完成招標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3)向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咨詢服務;

              (4)向委托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法定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5)應對招標工作中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的科學性和正確性負責;

              (6)開標、評標結束后日內,向委托人提交招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7)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業務;

              (8)未經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9)合同履行期內和合同終止后,未經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10)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風險提示:違約責任

              委托人可以與受托人約定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最好明確約定受托人賠償委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等。

              另外,委托人約定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托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稅金),否則相關條款可能被認定無效。

              八、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文件的解釋由代理人進行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托業務,需要變更約定事項時,須經雙方協商并達成一致后方能變更。

              4、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XXXX元整。代理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全額退還委托人。委托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應支付的代理費(按正常完成已開展的工作計算)全額支付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范圍等行為,則委托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例第XXXX種方式解決:

              1、提交XXXXXXXXXXXX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XXXXXXXXXXXX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它

              1、本協議未詳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標通知書發出并結清款項后失效。

              十一、補充條款

              1、XXXXXXXXX;

              2、XXXXXXXXX;

              3、XXXXXXXXX;

              4、XXXXXXXXX。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開戶銀行:

              賬號:

              編碼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XXXX年XX月XX日

              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住所:

              開戶銀行:

              賬號:

              編碼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XXXX年XX月XX日

              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 篇7

              委托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建設項目概況

              招標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標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指定聯系人:

              姓名:_______職務:__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__

              二、代理人概況

              代理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格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擬派專職人員:

              (1)姓名: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技術職稱: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為______________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人,承擔本工程的________招標工作。

              四、委托范圍

              委托范圍如下口中劃√者:

              口起草招標公告

              口代擬投標邀請書

              口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口協助招標人評審投標資格預審文件

              口編制和發售招標文件

              口編制工程量清單或標底

              口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答疑、草擬答疑紀要

              口協助招標人或受招標人委托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

              口協助招標人或受招標人委托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會

              口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向未中標的投標人發出中標結果通知書

              口編制招標報告

              口辦理招標的備案手續和有關事項的公示手續

              口代擬合同

              口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

              收費標準:

              (1)招標代理服務費:以招標規模計算合同價、以中標金額計算結算價,累進計取,浮動______%,合同價為¥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2)工程量清單編制費:以招標規模計算為¥________元,大寫:_____。

              (3)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編制費:以招標規模計算合同價、以標底(或招標控制價)計算結算價,合同價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支付方式

              (1)招標代理服務費,在合同簽訂后_____日內預付合同價的_____%,中標通知書發出后日內按中標金額結算,余款一次付清。

              (2)工程量清單編制費,在合同簽定后_____日內預付_____%,余款在乙方遞交成果報告同時一次付清。

              (2)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編制費,在合同簽定后_____日內預付______%,余款在標底(或招標控制價)公布后_____日內按標底(或招標控制價)結算,余款一次付清。

              六、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委托人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的委托招標代理業務,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代理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建議;

              (3)審查代理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代理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代理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于代理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托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托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代理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委托人的義務

              (1)向代理人提供本工程立項批準手續或相關資料及資金落實情況;

              (2)向代理人提供滿足完成代理招標業務的全部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代理人詳細交底;并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代理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5)按本合同條款約定的支付方式、幣種及時間,向代理人支付代理報酬;

              (6)委托人不得提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否則代理人有權拒絕其這類要求;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七、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代理人的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托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托人做出的決定,代理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提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復;

              (4)拒絕委托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托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于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使用或復制的權利;

              代理人的義務

              (1)選擇有足夠經驗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完成招標代理工作;

              (2)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3)向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咨詢服務;

              (4)向委托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法定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5)應對招標工作中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的科學性和正確性負責;

              (6)開標、評標結束后日內,向委托人提交招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7)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業務;

              (8)未經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9)合同履行期內和合同終止后,未經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10)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

              八、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招標文件的解釋由代理人進行解釋。

              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可能完成委托業務,需要變更約定事項時,須經雙方協商并達成一致后方能變更。

              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_____元整。代理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全額退還委托人。委托人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應支付的代理費(按正常完成已開展的工作計算)全額支付給代理人。

              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范圍等行為,則委托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例第__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它

              本協議未詳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中標通知書發出并結清款項后失效。

              十一、補充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 篇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項目)的招標委托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總則:

              1.雙方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建立委托代理關系,遵守和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條例和法規,以保證招標工作的順利完成。

              2.雙方承諾本著對國家利益和企業利益負責的原則,為保證項目設計的質量,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努力,確保高質量、高效率地完成本項目的設計招標工作。

              二、委托范圍:

              1.委托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內容:

              三、工作分工:

              1、甲方職責:

              (1)向國家有關部門辦理項目審批手續。

              (2)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招標項目的背景情況、項目批準文件(復印件)和項目招標所必需的技術資料、圖紙等。

              (3)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招標項目所需資金落實情況的證明。

              (4)協助乙方進行有關招標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

              (5)參與標前答疑會和開標大會。

              (6)組建評標委員會。

              (7)根據乙方發出的中標通知書,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2、乙方職責:

              (1)在甲方委托的招標范圍內,組織招標工作。

              (2)負責招標文件的編制。

              (3)招標文件的印刷和發售。

              (4)編寫和刊登本項目的招標公告。

              (5)澄清投標人提出的有關招標文件中的問題。必要時,修改招標文件。

              (6)組織現場勘察和標前答疑會。

              (7)接收投標文件、組織和主持開標,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將開標記錄報送有關主管部門。

              (8)負責組建評標委員會,與甲方共同研究確定評標委員會的人員組成。評標委員會中技術及經濟專家由業主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從當地政府專家庫(或者招標代理機構的專家庫)中隨機抽取。

              (9)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通知中標人與甲方簽訂合同。

              (10)整理招標、評標文件交甲方存檔。

              3、共同責任

              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相關規定;招標活動進行過程中和招標完成后,雙方均有責任對對方的有關商業和技術秘密保密。

              五、費用

              1、甲乙雙方各自承擔招標過程中自己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2、乙方直接向中標方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78000元(七萬八千元人民幣)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在5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40%的.代理費用作為本項目招標的前期費用,待整個招標結束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全部代理費。

              3、乙方按有關規定收取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具體金額在招標文件中確定),并在招標完成后按有關規定負責退回給投標單位(不計利息)

              六、保密:

              有關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名單,投標文件的審查、澄清、評估、比較,以及有關授予合同的意向,均不得透露給任一投標人或與上述工作無關的人員。

              七、協議書生效及其它:

              1。本代理協議一式陸份,甲方肆份、乙方貳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的方式解決,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國家頒布新的法律或規定與本協議相矛盾,以國家法律規定為準。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 篇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1、甲方委托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2、工程概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次招標范圍:

              (1)招標代理的內容: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文件);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咨詢等業務。

              (2)招標代理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臨時許可證、建設項目資金來源證明等。

              2、委托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或者經符合資質條件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編制的建設項目投資預概算。

              3、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委托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托證書。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簽發后自行廢止。

              四、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____元(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____元(大寫)。付款方式為____(現金或轉賬),代理費用應在開標前全部付清。代理費用不包含編制標底的費用、資格預審及評標專家費用。

              2、投標單位購買標書每份工本費計人民幣____元(大寫),所得歸乙方。

              五、委托人的權利

              1、委托人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

              3、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稱職的人員或應回避的人員。

              4、委托人有權確定代理人的具體工作內容。

              5、如委托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代理人在代理活動中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或建設程序并經確認,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糾正,直至中止合同。

              六、委托人的義務和責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開展招標代理業務之前應按照有關規定辦全本項目招標所需的有關審批手續,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

              2、委托人應當向代理人及時、無償、真實、詳細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范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如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等)。

              3、對代理人提出的書面要求,委托人應當在____日內做出書面答復,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托人負責。

              4、在合同履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工作認真負責的____作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詢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委托人應當書面提前____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托人負責。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簽訂工程合同,并在簽訂合同后提交招投標監管機構備案。

              8、承擔由于自己過失造成代理人的經濟損失。

              9、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處費、禮金、有價證券和其它禮物;不得在代理人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10、委托人應當完成的其它工作。

              七、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范圍內辦理委托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建議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托方人員。

              4、如委托人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議委托人進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

              5、除發包方案、中標通知書及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由委托人蓋章簽字,中標通知書再加蓋代理人公章外,自擬定發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所形成的`資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蓋章簽字。

              八、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托授權范圍內為委托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托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系應主動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動中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6、對代理過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7、代理人成立招標代理項目組,并任命____為項目組組長,負責該項目招標代理工作。

              8、因代理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服務費總額(除去稅金)。

              9、因不可抗力導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擔責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賄、給予其他利益或者詆毀他人等不正當手段進行競爭。

              九、違約和爭議的解決

              1、由于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由于違約造成第三方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3、委托人與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它

              1、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簽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份,甲方___份,乙方___份,報招標管理機構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代理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 篇10

              本合同雙方:

              委托單位(甲方):

              代理人(乙方):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委托方委托乙方對項目進行招標,根據《_______》及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代理業務的內容和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項目概述:

              本次招標的范圍:

              1、招標代理內容:填寫申請表,準備招標文件(包括資格預審文件);審查投標人的資格;組織投標人現場參觀并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標前咨詢等服務。

              2、招標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條件和合作事項:

              1、建設項目規劃臨時許可證、建設項目資金來源證明等。(見建設工程招標需提交的材料清單)。

              2、委托方應提供能滿足施工和計價要求的施工圖紙和技術資料;或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編制的建設項目投資預算。

              3、在代理過程中,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投標的`法律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序進行,并接受招投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委托代理人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出具委托證書。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自中標通知書發出后自動廢止。

              四、付款方式和日期:

              1、工程費用為人民幣(大寫),代理費總額為人民幣。付款方式為現金或代理費應在開標前全額支付。代理費不包括標底編制費、資格預審費和評標專家費。(收費標準:國家計委計[20xx]1980號)

              2、投標人購買每份投標文件的費用為人民幣(大寫),收益歸乙方所有、、

              動詞(verb的縮寫)違約責任:

              1、雙方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托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并按第四條第一款約定支付代理費,否則一切責任由委托方承擔。

              3、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均可通過協商或相關部門調解解決。

              4、雙方變更代理合同條款時,必須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不及物動詞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公司地址:

              電話:

              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建設工程招標代理示范合同二趙海代字(第)______號

              項目名稱:

              委托單位:(公章)

              (甲方)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乙方)

              合同簽署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 篇11

              委托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地 點:

              規 模:

              招標規模:

              總投資額:

              二、甲方委托乙方為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貨物采購□設計□施工□監理)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

              代理報酬為人民幣 元。或

              按原國家計委計價格1980號規定標準計算。由中標人支付。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范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 后生效。

              委托人(蓋章):

              ___年____月____日

              受托人(蓋章):

              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 篇12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

              地點:

              規模:

              招標范圍:

              總投資額: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為為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具體工作內容以委托人實際委托內容為準。

              三、合同價款

              1.代理報酬費用為。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范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xx年xx月xx日

              合同訂立地點: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此下無正文。

              委托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帳號:

              受托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帳號:

              第一部分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招標代理合同:委托人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工作委托給具有相應招標代理資質的受托人,實施招標活動簽訂的委托合同,

              1.2通用條款: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需要所訂立,通用于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條款。

              1.3專用條款:是委托人與受托人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委托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指受托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設項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委托代理招標的工程。

              1.8招標代理業務: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實施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工作內容。

              1.9附加服務: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條款4.1款和專用條款4.1款中雙方約定工作范圍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報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托人按照約定應收取的代理報酬總額。

              1.11圖紙: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滿足招標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2書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的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3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4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雙方無法控制和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或其他雙方一致認為屬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招標代理業務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托人的義務

              4.1委托人將委托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范圍和內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準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所需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受托人詳細交底,并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指定專人與受托人聯系,指定人員的姓名、職務、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6)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標代理范圍的合理化建議,經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經濟效益,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經濟獎勵。

              4.4委托人負有對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知識產權保護的責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托人的有關損失。

              5、受托人的義務

              5.1受托人應根據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委托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范圍和內容,選擇有足夠經驗的專職技術人員擔任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的姓名、技術職稱、身份證號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2)應用專業技術與技能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相關的咨詢服務;

              (3)向委托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合理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3受托人應對招標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負責。

              5.4受托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中委托招標范圍之內的相關的投標咨詢業務。

              5.5受托人為本合同提供技術服務的知識產權應屬受托人專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受托人須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5.6未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標人的禮品、宴請和任何其它好處,不得泄露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合同終止后,未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托人的有關損失。

              6、委托人的權利

              6.1委托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建議;

              (3)審查受托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受托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托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托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7、受托人的權利

              7.1受托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托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托人做出的決定,受托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要求委托人補足資料或作出明確的答復;

              (4)拒絕委托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托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于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知識產權,委托人僅有使用或復制的權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委托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托代理報酬

              8.1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招標代理業務范圍,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托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金額、幣種、匯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8.2受托人對所承接的招標代理業務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員數量和費用,經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8.3在招標代理業務范圍內所發生的其它費用(如: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等)由中標單位支付。

              9、委托代理報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本合同簽訂后10日內,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報酬20%的代理預付款,具體額度(或比例)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由甲方支付代理報酬的,在中標人與委托人簽訂承包合同5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委托代理報酬一次性支付給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標代理工作范圍以外的工作,為附加服務項目,應收取的報酬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9.3委托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預付費用,自應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代理預付費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報酬,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代理報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報酬應由委托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法和時間,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約定直接向甲方收取。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委托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致使招標工作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報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受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托人賠償受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委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托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稅金)。

              10.2受托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咨詢服務;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業務;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受托人賠償委托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托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托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稅金)。

              10.3第三方違約。如果一方的違約被認定為是與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則應由合同雙方中有違約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再由承擔違約責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賠

              11.1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委托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受托人造成損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7天內,向委托人發出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后,于7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受托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7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受托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受托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確定的時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賠。

              12、爭議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協商和解或者向有關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合同變更、生效與終止

              13、合同變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簽訂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續履行招標代理業務時,委托人應及時通知受托人暫停招標代理業務。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應當在正式恢復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暫停時間超過六個月,當需要恢復招標代理業務時,委托人應支付重新啟動該招標代理工作一定的補償費用,具體計算方法經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確定。

              13.2本合同簽訂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規發生變化或由于任何后續新頒布的法律、行政法規導致服務所需的成本或時間發生改變,則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報酬和服務期限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相應調整。

              13.3本合同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與對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當事人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對方的損失,賠償方法與金額由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條件雙方在協議書中另有約定外,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終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標代理業務,且委托人或甲方支付了全部代理報酬(含附加服務的報酬)后本合同終止。

              15.2本合同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雙方應協商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如果雙方不能就本合同繼續履行的條件或終止本合同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行終止。除委托人應付給受托人己完成工作的報酬外,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15.4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數

              16.1雙方約定本合同正本貳份,副本肆份,其中:委托人肆份,受托人貳份。副本根據雙方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合同招標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未涉及的內容進行補充。

              第二部分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1、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1.1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執行通用條款第2.1條,但2.1條文件如內容存在沖突的,以簽訂時間在后的為準,如無法確定簽署時間的,以2.1條所列文件排序在前的為準。

              2、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2.1語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為:中文

              2.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法》、《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的規定、津政令第30號《天津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規定》、《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等與招標投標相關的國家法律、法規及天津市相關規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3、委托人的義務

              3.1委托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范圍和內容:。

              3.2委托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準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的時間:無約定;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標業務所需的全部資料的時間:無約定;

              (3)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無約定;

              (4)指定的與受托人聯系的人員

              姓名:

              職務:

              職稱:

              電話:

              (5)需要與第三方協調的工作:無約定;

              (7)應盡的其他義務:無約定;

              4、受托人的義務

              4.1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姓名:

              電話號碼:

              4.2受托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組織招標工作的內容和時間:按照委托人認可的招標文件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招標工作。

              (2)為招標人提供的為完成招標工作的相關咨詢服務,同時下列服務由受托人組織實施:

              1、根據委托方提供的資料編制招標公告、招標文件、評標辦法、招標程序;

              2、發布招標公告;出售招標文件及有關資料,收取投標保證金;

              3、組織踏勘現場、召開答疑會議和編寫答疑紀要,完成備案及發放工作;

              4、按照《招標代理管理辦法》的規定,組建評標委員會;

              5、接收投標文件、主持開標會議;

              6、組織評標會議,編寫招標情況報告;

              7、刊登中標公示,填寫、發放中標通知書;

              (3)應盡的其他義務:。

              5、委托人的權利

              5.1委托人擁有的權利:

              (1)委托人有權利確定資格預審文件或招標文件等招標過程文件中的全部條款,如項目名稱、工程承包方式、標段劃分;委托人指定分包的項目;項目的開竣工時間和工期;圖紙押金金額及返還時間;評標辦法的確定;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及時間,保修金數額;結算方式;投標保證金的金額;履約保函的金額;工期獎罰規定;招標組織機構成員組成,評標專家的確定等。

              (2)委托人有權利要求受托人在招標代理前對其所要進行的工作提交一份詳細的計劃,包括

              ①招標工作的組織;

              ②招標工作的人員安排;

              ③招標工作的進度安排;

              ④招標工作階段性會議、向委托人應作的階段性匯報以及里程碑時點的安排;

              ⑤招標工作的風險管理等等,并有權要求受托人嚴格按計劃進行招標代理活動。

              (3)委托人有權利要求受托人在出現非正常情況或重大問題時及時向委托人匯報,而不是自行決定等。其他內容執行通用條款第6.1條第(1)款至第(7)款的約定。

              5.2委托人擁有的其他權利:無約定。

              6、受托人的權利

              6.1受托人擁有的權利:執行通用條款第7.1條第(1)款至第(6)款。

              6.2受托人擁有的其他權利:受托人可向投標人收取出售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的工本費,則不得再要求委托人無償提供食宿、交通等或收取其他費用。受托人收取工本費的,應向投標人開具相應收據或發票。

              三、委托代理報酬與收取

              7、委托代理報酬

              7.1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

              代理服務費的金額或收取比例:

              代理報酬的幣種:人民幣匯率:

              代理報酬的支付方式:由中標單位支付;

              代理報酬的支付時間:中標通知書發放完畢后三十日內由中標單位一次性付清招標代理報酬。

              8、委托代理報酬的收取

              8.1預付委托代理費用為x/元整

              8.2逾期支付時,銀行貸款利率:雙方無約定。

              8.3逾期支付時,應收取的利息:雙方無約定。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9、違約

              9.1本合同關于委托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無約定;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的約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報酬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無約定;

              (3)雙方約定的委托人的其他違約責任:無約定;

              9.2本合同關于受托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的約定,向委托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咨詢服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因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的有關招標咨詢服務有誤而造成委托人損失,并支付代理報酬的30%作為違約責任賠償金;

              (2)受托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咨詢業務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受托人須承擔因未告知委托人其經營的或參與經營的咨詢公司或者下屬咨詢公司,委托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委托該咨詢公司承擔相關咨詢業務造成的相關責任,均由受托人全部承擔,并支付代理報酬的30%作為違約責任賠償金;

              (3)受托人違反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不應泄露的招標資料和情況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應支付代理報酬的70%作為違約責任賠償金,且承擔委托人因此造成的全部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4)雙方約定的受托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1、受托人未按委托人要求完成本協議項下相關代理工作,造成招標工作中斷、暫停、終止,或者因受托人過錯,造成本工程招標工作出現瑕疵,受托人應賠償委托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2、受托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包括投標單位)所提出的問題不能按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受托人應承擔責任,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由于受托人不當代理或無權代理而使委托人遭受損失的,受托人應當予以賠償;

              4、受托人因違反國家及天津市相關規定超額收取出售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的工本費、圖紙押金等費用造成的投訴、違規等損失,受托人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5、其他受托方違約責任,受托方應賠償委托人相應損失的情形。

              10、爭議

              10.1雙方約定,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他

              11、合同份數

              11.1雙方約定本合同正本貳份,副本肆份,其中:委托人肆份,受托人貳份。

              12、補充條款:

              12.1該項目招標代理期間不得更換投標文件中的招標工程師,項目招標代理過程中,如連續兩次不能及時響應委托人要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更換招標代理公司。

              12.2本合同未明確約定的,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委托人:

              受托人:

              簽約日期:

              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合同 篇13

              引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下簡稱委托人)與(以下簡稱代理人)就(工程名稱)的招標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工程項目審批文件:

              3、資金來源:

              4、工程規模:

              5、總投資額:

              二、委托范圍

              1、委托代理招標內容(有委托的在□中打√,并說明具體內容,無委托的在□中打×):

              □勘察

              □設計,具體包括:

              □施工,具體包括:

              □監理,具體包括:

              □設備,具體包括:

              □材料,具體包括:

              2、委托代理范圍內單項合同估算價:

              3、委托代理的事項(有委托的在□中打√,無委托的在□中打×):

              □代擬發包方案;

              □發布招標公告(發出投標邀請書);

              □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組織接收投標申請人報名;

              □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確定潛在投標人;

              □編制招標文件;

              □編制工程量清單;

              □編制工程標底;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組織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與發包有關的其它事宜:

              三、委托人權利

              1、委托人有權參與招投標的有關活動。

              2、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及時提供代理工作階段性的進展情況。

              3、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稱職的人員或應回避的人員。

              4、委托人有權確定代理人的具體工作內容。

              5、如委托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代理人在代理活動中違反有關的法律、法規或建設程序并經確認,委托人有權要求代理人糾正,直至中止合同。

              四、委托人義務

              1、委托人在代理人開展招標代理業務之前應按照有關規定辦全本項目招標所需的有關審批手續,使招標工作具備條件。

              2、委托人應當向代理人及時、無償、真實、詳細的`提供招投標代理工作范圍內所需的文件和資料(如建設批文、資金證明、地質勘察資料、施工圖紙等)。

              3、對代理人提出的書面要求,委托人應當在日內做出書面答復,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托人負責。

              4、在合同履行期間,委派熟悉業務、知曉法律法規、工作認真負責的作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詢項目中如內容、時間等有重大調整,委托人應當書面提前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調整相應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時間延長由委托人負責。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簽訂工程合同,并在簽訂合同后提交招投標監管機構備案。

              8、承擔由于自己過失造成代理人的經濟損失。

              9、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處費、禮金、有價證券和其它禮物;不得在代理人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10、委托人應當完成的其它工作:

              五、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拒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人為干預。

              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授權范圍內辦理委托項目的招標工作。

              3、有權建議更換不稱職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參與招標活動的委托方人員。

              4、如委托人的某些條件和要求不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議委托人進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

              5、除發包方案、中標通知書及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由委托人蓋章簽字,中標通知書再加蓋代理人公章外,自擬定發包方案至提交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所形成的資料、文件均只需由代理人蓋章簽字。

              六、代理人義務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從事招投標代理活動。

              2、在委托授權范圍內為委托方提供招標代理服務,不得將本合同所確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有義務向委托方提供招標計劃以及相關的招投標資料,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解釋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員如與本工程潛在投標人有任何利益關系應主動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動中不得泄露依法應當保密的任何信息。

              6、對代理過程中提出的技術方案、數據參數、技術經濟分析結論負責。

              7、代理人成立招標代理項目組,并任命為項目組組長,負責該項目招標代理工作。項目組組成人員情況見附件一。

              8、因代理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服務費總額(除去稅金)。

              9、因不可抗力導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擔責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賄、給予其他利益或者詆毀他人等不正當手段進行競爭;

              七、代理費

              1、根據國家現行取費政策,按照以下計算方法確定招標代理服務費金額:

              2、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支付,采用以下方式。

              (1)由委托人支付。

              (2)與投標人約定,由中標人支付。

              采用第(2)種方式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招標文件必須寫明,并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3、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時間:

              八、時間要求

              1、代理工作開始時間:

              2、代理工作完成時間: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時間延誤,結束時間相應延長;代理結束以完成時間為準。

              九、爭議解決

              1、由于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由于違約造成第三方損失的,也由違約方在賠償另一方損失的基礎上再賠償第三方損失。

              3、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簽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與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時,雙方可以協商解決爭議:或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十、合同文本

              雙方約定合同正本一式3份,雙方各執1份,報招投標監督機構1份,副本2份,各執1份。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

              開戶:

              帳號:

              電話:傳真:

              E—mail:

              代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

              開戶:

              帳號:

              電話:傳真:

              E—mail:

              附件1:

              工程代理項目組組成人員情況及事項表

              工程項目名稱招標內容

              人員情況

              姓名職務職稱注冊資格上崗證號備注

              組長

              成員

              成員

              成員

              成員

              代理事項及承辦人安排

              代理事項承辦人簽名代理事項承辦人簽名

              代擬招標方案編制標底

              發布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投標申請人報名組織開標、評標

              編制資格預審文件代擬中標公示

              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代擬中標通知書

              編制招標文件草擬工程合同

              編制工程量清單編制招投標書面報告

              代理人:(蓋章)

              注:本表中承辦人簽名一欄必須由本人親自簽字。

              附件2:

              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授權委托書

              (委托人即招標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系

              (招標人名稱)的法定代表人,現授權委托(招標代理機構名稱),為(擬招標項目名稱)的代理人,以招標人的名義辦理以下事項(有委托的在□中打√,無委托的在□中打╳):

              □代擬發包方案;

              □發布招標公告(發出投標邀請書);

              □編制資格預審文件;

              □組織接收投標申請人報名;

              □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確定潛在投標人;

              □審查潛在投標人資格,確定潛在投標人;

              □編制招標文件;

              □編制工程量清單;

              □編制工程標底;

              □組織現場踏勘和答疑;

              □組織開標、評標;

              □草擬工程合同;

              □編制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與發包有關的其它事宜:

              招標代理人在代理招標過程中辦理上述事宜所簽署的一切文件和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委托人均予以承認,但發包方案、中標通知書、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需經委托人簽署。代理人無轉委托權。

              本授權委托書的有效期為。

              特此聲明。

              委托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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