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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包合同

            山林承包合同

            時間:2024-05-23 15:25:52 我要投稿

            山林承包合同15篇(優選)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山林承包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山林承包合同15篇(優選)

            山林承包合同1

              甲方:____組___長:_______身份證號:____副組長:_______身份證號:____

              乙方:____村___民:_______身份證號:____

              簽訂合同時間: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規定,縣街街道辦事石莊村委會小石莊村民小組,對安林證字(20__)第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業經登記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小石莊村民小組本著發展林業,繁榮林業,拓展林業經濟。召開黨員會,村民代表會及戶長大會,將小石莊集體所有和部分村民經營的林權林地招標公示。經公示競標結果,同意轉讓給本村村民___承包經營管理。雙方經多次反復協調,核實,對林地流轉讓,承包給的問題,共同達成以下協議:____

              一、承包競價面積,按林勘面積178.6畝,另外小山頭有約___80___畝林地(80畝由中標者到林業部門審批后方可采伐),實際面積待過林權證手續時甲、乙雙方請有關測繪部門測量數為準。

              二、在轉讓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別為:____

              東至:____以__為界;

              南至:____以__為界;

              西至:____以__為界;

              北至:______起為界。

              三、荒山林地轉讓承包的含義:____

              1、一次性將林地上的.樹木出賣,采伐手續由承包人去辦理;

              2、林地采發以后,由承包人重新種植經濟林木;

              3、轉讓承包期限__年,從20__年10月10日起,至20__年10月10日止。到期后,若因政策影響,可延長__年。

              四、轉讓承包的價款及支付方法:____經村民代表,黨員會議多次研究決定:____招標竟價總價不低于人民幣伍拾萬元。支付方法是以競價當天現金支付。20__年10月10日招標競價,本村村民已人民幣五十萬五千元取得承包權,尾數五千元為村小組辦完相關手續后支付。

              五、轉讓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須是以林權證上界定的范圍為準,并以甲乙雙方到林業部門給予辦理林權流轉手續,村民以戶為單位由村小組辦理,簽名蓋章為證并備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后,由乙方自主經營經濟林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甲方不作干預。

              七、乙方采伐林木,必須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核批準,數量,樹種,范圍,時間及重新營造林木的要求及繳納的相關費用。

              八、承包期間,若地下發現礦藏資源可利用,需要開采,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繳納相關費用;并且向村小組按規定繳納有關費用。

              九、承包期間,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規定,幫助乙方協調與鄰近社隊發生的相關問題,特別是護林防火,安全保衛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問題。

              十、在承包期間,國家征用該林地的賠償,地上附著物,設施的賠償歸乙方所有;土地賠償款扣減乙方不滿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開發費后歸甲方所有。企業單位占用,應賠償的林地開發費歸乙方所有。若國家征用和企業占用,承包期不滿,甲方應按不滿年限計算和荒山林地開發費,賠償給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間,遇國家對林業發展優撫的各種政策優惠及補助,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歸乙方享用。

              十二、違約責任:____屬于國家政策變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響,不算違約。甲乙雙方造成的違約責任,按地上附著物和設施的現行價格,請有資質的評估公司評估,按地面附著物和設施總價值的20%比例,作違約賠償付給守約方,合同照樣執行。

              十三、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反,若有異議,雙方共同協商,以書面補充完善。

              甲方:____乙方:____

              年___月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2

              承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流轉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三人:____鎮____村組(系原發包方)

              經周____鎮____村組社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一致同意承包方(甲方)將所承包的荒山經營權流轉。流轉承包方自愿承包。據此,在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下,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協議:

              一、土地(荒山)承包方(甲方)自愿將位于周家鎮龍虎村6組土地(荒山)流轉承包,流轉承包方(乙方)自愿承包經營。

              二、流轉承包土地(荒山)地址:位于____鎮____村組的硝洞坪土地(荒山),其四至界為:東以_______________為界;南_______________以為界;西_______________以為界;北_______________以為界;

              三、流轉承包土地(荒山)的面積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

              四、土地(荒山)流轉的用途:用于修建開辦碎石廠的基礎設施、設備。

              五、土地(荒山)經營權流轉轉讓金及附著物賠償費的支付方式為:

              ①荒山:按每年600元/畝×實際流轉荒山面積計算;

              ②土地:按每年1200元/畝×實際流轉土地面積計算;

              ③田:按每年1600元/畝×實際流轉田土面積計算。

              乙方在承包當年的第一個月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不因市場的變化而發生變化(上漲或下跌)。甲方流轉土地為以上第___________種。

              六、承包期限:

              ①耕地為30年;

              ②草地(荒地)為50年;

              ③林地為70年。即從20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計算。

              甲方流轉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為以上第___________種。

              七、權利與義務:

              1.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需確保所流轉土地(荒山)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得損害第三人和乙方利益。

              (2)甲方享有土地(荒山)流轉的經營權轉讓金及青苗附屬物賠償費用等。其中計算標準以本合同第五條所約定的支付方式計算。

              (3)甲方在對土地(荒山)承包期內,享有該土地(荒山)的承包經營權和收益權。承包經營期滿,由乙方與第三方(原發包方)自行商議,與甲方無關。

              (4)甲方在對土地(荒山)承包期內,因其它原因如農轉非等情形,則其承包收益權終止,由第三方(原發包方)收回,并與乙方自行協商,與甲方無關。

              (5)甲方享有優先的在乙方碎石廠提供勞動和享受勞動報酬的權利。

              (6)在乙方生產、經營期間,甲方不得無理取鬧或指使他人干涉、阻擾乙方正常的生產和經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情節嚴重者,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7)在甲方生產經營期間(或期滿),乙方自愿放棄對甲方提出其它要求的權利。如上漲流轉承租金、復耕等。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正常的生產、經營的權利,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包括甲方)因此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糾紛。

              (2)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利益自享、風險自擔。

              (3)乙方有權決定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自主確認和聘用員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提供勞動力和享有勞動報酬的權利。

              (4)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甲方不得無理取鬧,破壞生產設施設備,阻擾生產,否則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的權利,情節嚴重者,有保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權利。

              八、乙方在向第三人支付山體管理費后,第三人有義務協調處理甲乙雙方矛盾和糾紛,合理確保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和甲方的合法利益。其中乙方按以下方式支付第三人山體管理費:第一年為4000元;第二年為5000元;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后,在上一年度山體管理費的基礎上逐年遞增10%。

              九、此協議是在經第三人____鎮____村組村民代表討論通過,一致同意甲方對土地(荒山)承包經營權流轉。甲、乙雙方自愿流轉承包。

              十、違約責任:此協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無任何脅迫、誤解和規避法律法規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則除賠償守約方損失外,另支付守約方違約金10000元。除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如山洪、地震等。

              十一、此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后,無需公正即產生法律效力。

              十二、此協議為第三人____鎮____村組及全部村民代表在場予以見證的情況下,雙方自愿達成。

              十三、此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周家鎮龍虎村6組及周家鎮龍虎村委會各執一份。

              十四、未盡事宜,另行商議。

              甲方(簽名捺印):

              乙方(簽名捺印):

              第三人(及村民代表):____鎮____村組

              在場人:

              20____年7月28日

            山林承包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公開、平等、互利、自愿的情況下,為發展林業經濟,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國家開發荒山有關精神,經共同協商,甲方同意將集體荒山,地名,承包給乙方管理經營。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擁有的荒山約____畝,地塊四至界限為東至____,南至____,西至____,北至____。如有爭議由甲方負責解決。

              二、承包期限為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月3月1日止。

              三、承包費每畝一年共計人民幣____元整(____元),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元整(____元)。付款方式為____一付。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租金。承包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漲所承包荒山承包費。

              四、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于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甲方依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書。

              五、乙方因經營需要從承包地塊河溝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費用,如需拉電和修路,甲方應積極配合協調各方予以幫助,拉電和修路所占農戶土地一律不予補償,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六、荒山承包期間,所承包荒山一切管理使用權歸乙方,乙方可根據需要進行開荒等經營管理,甲方不得干涉。荒山承包期內,如國家有針對荒山(耕地)造林的優惠政策,所有相關補償(補助)資金歸乙方所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歸乙方享有。

              八、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而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一是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二是甲乙雙方名稱改變;三是甲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小組,或者甲方與其他村民小組合并為一個村民小組以及其它一些不可預見的情況等。

              十、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雙方當事人簽字生效,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乙方中途違約,付甲方總承包款____%違約金。甲方中途違約賠償乙方總承包款___%違約金外加全部成本費用。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村小組(簽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

              農戶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違約金外加全部成本費用。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村小組(簽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

              農戶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_______%違約金外加全部成本費用。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村小組(簽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

              農戶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

            山林承包合同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規定,縣街街道辦事石莊村委會小石莊村民小組,對安林證字(20xx)第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業經登記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小石莊村民小組本著發展林業,繁榮林業,拓展林業經濟。召開黨員會,村民代表會及戶長大會,將小石莊集體所有和部分村民經營的林權林地招標公示。經公示競標結果,同意轉讓給本村村民沈克川承包經營管理。雙方經多次反復協調,核實,對林地流轉讓,承包給的問題,共同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競價面積,按林勘面積178。6畝,另外小山頭有約80畝林地(80畝由中標者到林業部門審批后方可采伐),實際面積待過林權證手續時甲、乙雙方請有關測繪部門測量數為準。

              二、在轉讓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別為:

              第一林班

              東至:以村民上山路的左邊為界;

              南至:第一段以文家林地為界;

              第三段埂上為界;

              第四段上為界;

              西至:以八角亭上山路邊為界;

              北至:起為界;

              第二林班

              東南邊至:上為界;

              西至:右邊為界;

              北至:第一段;

              第二段:為界;

              第三林班

              東至:以沈家墳堂下村民上山路(麻栗坡—團地)的左邊為界;

              南至:第一段:為界;

              第二段:為界;

              西至:第一段為界;

              第二段:為界;

              北至看守房后墻邊兩米為界;

              三、荒山林地轉讓承包的含義:

              1、一次性將林地上的樹木出賣,采伐手續由承包人去辦理;

              2、林地采發以后,由承包人重新種植經濟林木;

              3、轉讓承包期限三十年,從20xx年10月10日起,至20xx年10月10日止。到期后,若因政策影響,可延長20xx年。

              四、轉讓承包的價款及支付方法:經村民代表,黨員會議多次研究決定:招標竟價總價不低于人民幣伍拾萬元。支付方法是以競價當天現金支付。20xx年10月10日招標競價,本村村民已人民幣五十萬五千元取得承包權,尾數五千元為村小組辦完相關手續后支付。

              五、轉讓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須是以林權證上界定的'范圍為準,并以甲乙雙方到林業部門給予辦理林權流轉手續,村民以戶為單位由村小組辦理,簽名蓋章為證并備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后,由乙方自主經營經濟林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甲方不作干預。

              七、乙方采伐林木,必須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核批準,數量,樹種,范圍,時間及重新營造林木的要求及繳納的相關費用。

              八、承包期間,若地下發現礦藏資源可利用,需要開采,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繳納相關費用;并且向村小組按規定繳納有關費用。

              九、承包期間,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規定,幫助乙方協調與鄰近社隊發生的相關問題,特別是護林防火,安全保衛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問題。

              十、在承包期間,國家征用該林地的賠償,地上附著物,設施的賠償歸乙方所有;土地賠償款扣減乙方不滿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開發費后歸甲方所有。企業單位占用,應賠償的林地開發費歸乙方所有。若國家征用和企業占用,承包期不滿,甲方應按不滿年限計算和荒山林地開發費,賠償給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間,遇國家對林業發展優撫的各種政策優惠及補助,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歸乙方享用。

              十二、違約責任:屬于國家政策變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響,不算違約。甲乙雙方造成的違約責任,按地上附著物和設施的現行價格,請有資質的評估公司評估,按地面附著物和設施總價值的20%比例,作違約賠償付給守約方,合同照樣執行。

              十三、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反,若有異議,雙方共同協商,以書面補充完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5

              甲方:

              組長:身份證號:

              副組長:身份證號:

              乙方:

              村民:身份證號:

              簽訂合同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規定,縣街街道辦事石莊村委會小石莊村民小組,對安林證字(20__第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業經登記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小石莊村民小組本著發展林業,繁榮林業,拓展林業經濟。召開黨員會,村民代表會及戶長大會,將小石莊集體所有和部分村民經營的林權林地招標公示。經公示競標結果,同意轉讓給本村村民沈克川承包經營管理。雙方經多次反復協調,核實,對林地流轉讓,承包給 的問題,共同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競價面積,按林勘面積178.6畝,另外小山頭有約80畝林地(80畝由中標者到林業部門審批后方可采伐),實際面積待過林權證手續時甲、乙雙方請有關測繪部門測量數為準。

              二、在轉讓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別為:

              第一林班

              東至:以村民上山路( )的左邊為界;

              南至:第一段以文家林地為界;

              第三段埂上為界;

              第四段上為界;

              西至:以八角亭上山路邊為界;

              北至:起為界;

              第二林班

              東南邊至:上為界;

              西至:右邊為界;

              北至:第一段;

              第二段:為界;

              第三林班

              東至:以沈家墳堂下村民上山路(麻栗坡-團地)的'左邊

              為界;

              南至:第一段:為界;

              第二段:為界;

              西至:第一段為界;

              第二段:為界;

              北至看守房后墻邊兩米為界;

              三、荒山林地轉讓承包的含義:

              1、一次性將林地上的樹木出賣,采伐手續由承包人去辦理;

              2、林地采發以后,由承包人重新種植經濟林木;

              3、轉讓承包期限三十年,從20__年10月10日起,至20___年10月10日止。到期后,若因政策影響,可延長12年。

              四、轉讓承包的價款及支付方法:經村民代表,黨員會議多次研究決定:招標竟價總價不低于人民幣伍拾萬元。支付方法是以競價當天現金支付。20__年10月10日招標競價,本村村民 已人民幣五十萬五千元取得承包權,尾數五千元為村小組辦完相關手續后支付。

              五、轉讓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須是以林權證上界定的范圍為準,并以甲乙雙方到林業部門給予辦理林權流轉手續,村民以戶為單位由村小組辦理,簽名蓋章為證并備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后,由乙方自主經營經濟林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甲方不作干預。

              七、乙方采伐林木,必須經林業主管部門審核批準,數量,樹種,范圍,時間及重新營造林木的要求及繳納的相關費用。

              八、承包期間,若地下發現礦藏資源可利用,需要開采,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繳納相關費用;并且向村小組按規定繳納有關費用。

              九、承包期間,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規定,幫助乙方協調與鄰近社隊發生的相關問題,特別是護林防火,安全保衛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問題。

              十、在承包期間,國家征用該林地的賠償,地上附著物,設施的賠償歸乙方所有;土地賠償款扣減乙方不滿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開發費后歸甲方所有。企業單位占用,應賠償的林地開發費歸乙方所有。若國家征用和企業占用,承包期不滿,甲方應按不滿年限計算和荒山林地開發費,賠償給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間,遇國家對林業發展優撫的各種政策優惠及補助,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歸乙方享用。

              十二、違約責任:屬于國家政策變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響,不算違約。甲乙雙方造成的違約責任,按地上附著物和設施的現行價格,請有資質的評估公司評估,按地面附著物和設施總價值的20%比例,作違約賠償付給守約方,合同照樣執行。

              十三、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反,若有異議,雙方共同協商,以書面補充完善。

              甲方:乙方:

            山林承包合同6

              發包方:單位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通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群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鳳凰村一組的山林進行發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范圍

              (詳見合同簽訂后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年,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___年共計金額為__萬元整,于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_,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項)。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__%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后,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并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加蓋公章)乙方: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

              二00_年__月__日

            山林承包合同7

              發包方:________鄉(鎮)________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住址:________村____組(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基本情況

              甲方將______畝山林發包給乙方(具體地塊見登記表)。承包林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乙方在承包期內享有林地承包經營權,承包時間______年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二、乙方的權利

              ①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和林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②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③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三、乙方的義務

              ①維持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設;

              ②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③依法依規自覺上繳稅費;

              ④有責任保護承包林地上的林木及林業生產設施;

              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四、甲方的權利

              ①發包本集體所有的林地;

              ②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的約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③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林地、林木及林業生產設施的行為;

              ④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五、甲方的義務

              ①維護承包方的山林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不得擅自解除承包合同;

              ②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③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為承包方提供生產、技術等服務;

              ④執行市、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林業基礎設施建設;

              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六、合同變更

              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除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林地或承包方依法承包林地合同自動解除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變更、解除山林承包含同。

              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山林承包經營發生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要求鄉(鎮)政府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及林業站各留存___份,申辦林權證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8

              發包方:單位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身份證號,現住。(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通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群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村組的山林進行發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范圍(詳見合同簽訂后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年,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年共計金額為人民幣萬元整,于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項)。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后,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并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

              甲方:單位名稱(加蓋公章)乙方: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山林承包合同9

              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誠實守信的原則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特訂立本林地的承包經營轉讓合同。

              一、林地名稱、坐落、面積、用途

              林地名稱:合同檔的為該林地的承包經營權

              林地所有人:

              甲方林權證號:

              坐落:

              林地類型:

              面積: 畝,共一宗。

              第一宗( 畝),四至界限為:東至 責任山;西至 責任山,南至

              責任山;北至 責任山。

              詳細四至界線見本合同附件1的附圖。

              用途:本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

              二、轉讓期限和起止時間

              以轉讓方式流轉,流轉的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法轉讓已登記取得林權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轉讓費。

              3、向發包方提供乙方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人民政策申請權屬變更登記,并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處理有關流轉的事宜;確保轉讓林地產權清晰、未設定擔保;第三人對本合同轉讓的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和維護發包人的林地所有權,既是報經發包方同意。

              3、轉讓承包經營權不得損害相鄰森林林地權利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

              1、于本合同生產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依法享有甲方對發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等權利;對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權及其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收益權(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再行轉讓,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其它方式承包的,還可抵押);

              享有國家相關扶持、優惠政策;

              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權利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對在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為進行抗辨,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3、知悉甲方承包經營情況和林地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交付轉讓費。

              2、全面履行甲方對林地的發包人應當履行的各項義務;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

              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斷加大對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推進開發利用進度;

              不拋荒承包林地,不損害林地和森林資源,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荒、采石、取土、建窯等;

              保護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和植物;

              采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

              制止在林地違章用火的行為,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服從、支持縣(區)鄉(鎮)林地利用總體規劃;

              接受發包人依法進行的監督、指導。

              3、向發包人通報有關情況,善意履行合同有關附填義務。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四、轉讓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轉讓費每年 元,合計 元,(大寫: ),自 年 月 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違法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產后,應當善意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且無合理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大寫:

              );若造成損失的,應當采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六、爭議的解決

              本轉讓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若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項

              1、本轉讓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成立,經甲乙雙方確認簽字后生產。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鄉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簽證單位)各執一份,發包方備存一份。

              轉讓方(蓋章) 受讓方(簽名)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證單位(蓋章) 簽證人(簽名)

              年 月 日

            山林承包合同10

              發包人(甲方):_____鄉_____村村民委員會

              承包人(乙方):_____開發公司

              茲有_____鄉_____村荒山一處,因經費短缺,無力管理,經研究協商,決定由xx承包。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該處荒山西起_____,東至_____,北起寫,南至_____。共計_____畝。

              二、經甲乙雙方共同點數,荒山內現有楊樹X棵(其中成材樹x棵),李樹x棵,均已掛果,其他雜樹x棵。

              三、承包期為_____年。承包期間,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樹,不得做其他經營,但乙方可以自主選擇種樹的種類,甲方不得干涉。前三年內,包括乙方,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隨意砍伐現有樹木,更不得毀林開荒,違者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內,應嚴格執行“開荒育林”的方針,除加強管理、防火防盜外,每年應有計劃地培育幼林_____棵。承包期結束之時。荒山上的樹木不得少于X棵,否則少一棵罰款x元。

              五、乙方每年付給甲方荒山管理費_____元,甲方應提供開荒育林資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間如有被偷伐、毀損等情況.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經有關部門批準,可間伐樹木,所得收入歸乙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協議制定荒溝管理規定,甲方需協助執行規定的實施。若有違反規定者,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內履行協助義務,甲方應追究責任人毀林等相關責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務不能完成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合同內容或無故中止合同,不得違反合同有關規定,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方:_____村委會

              代表人:_____(蓋章)

              乙方:_____(蓋章)

            山林承包合同11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乙方就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一事,甲乙雙方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森林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地點、四至及面積

              乙方承包甲方林地小地名:尖兒灣。四至:東至田公路;南至灣(羅家灣山交界);西至嶺(羅家灣交界);北至公路面積12畝。林地詳細四至界線見附后的`萬分之一地形圖。

              二、承包方式、期限

              乙方承包甲方荒山造林,乙方擁有承包甲方荒山造林后林木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承包林木所得收益甲乙雙方采取比例分成方式。林地承包期限為25年,即從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4月31日止。

              三、分成方式

              承包林地上林木的所得收益由甲、乙雙方按比例分成,甲方享受林木收益的30%,乙方享受林木收益的70%(若林木由乙方自行采伐出售須扣除采伐時的稅收、人工費、搬運費及其它雜費)。承包期內,在不損害甲方利益情況下,乙方有權將林木所占份額由子女繼承或出讓給第三方,甲方不得阻攔。

              四、責任和義務

              承包合同簽訂后,乙方負責完成造林任務并承擔管護責任,并使成林。其生產人員安排及生產方式由乙方自主決定, 甲方無權過問。造林和管護所需資金由乙方金額承擔。甲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權屬清楚、無山林糾紛,并協助乙方防止山林火災和人畜破壞。若發現村民耕牛等性畜在造林地放牧或人為毀壞林木,乙方一經查實有權依鄉規處罰。未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承包林地內從事其它非林業生產活動(如放牧、挖礦、取土等)或出讓給第三方。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好有關林權證書。

              五、甲方林權證不能抵押出賣,如果抵押出賣,后果自負。

              六、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依據《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甲乙雙方在林地承包期內發生爭議的,盡量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解決。

              七、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八、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縣林權辦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12

              出租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為了加快山地資源的綜合開發,發展生態農業、森林產業和生態旅游等綠色產業,解決農村勞動力就業和農民增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業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進行了平等協商。甲方并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一)。甲方依據該決議并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與乙方簽訂本林業用地承包合同如下:

              甲、乙雙方就承包___縣___鄉___村集體山地山林簽訂本合同,以茲遵守。

            承包標的:甲方所有權項下的本次紅線劃定集體山地山林。

              1、轉讓林地應具備如下條件:

              1)、林地權屬的四至界限清楚一一出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書》原件,并提供復印件(附件二)。

              2)、無糾紛、爭議、沒有被抵押、查封、租賃承包給他方或他方合作經營等。

              3)、經批準的分類經營劃定的商品用材林林區的林地。

              2、具體地點、面積和面積測量:

              1)、四至界限以雙方簽名確認的林業、土地部門測繪的1:10000地形圖勾繪的界線為準。見衛星測繪圖件(附件三)。

              2)、以實際承包面積計算租金。

              3)、面積測算方法:用[ft=,+0,]1:[ft=,+0,]10000地形圖勾繪的界線按水平面面積進行求算,或用[ft=,+0,]GPS(衛星定位儀)測算。

              3、以林業部門辦理的《林權證》記載的內容為準,該《山林所有權證》及附圖復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限:

              自承包期限為年,即從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0日止,共計70年。本合同獲得村和縣鄉政府批準確認之日為起租日。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乙方每年支付給甲方共計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整,每3年支付一次,第一支付于合同簽訂之后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以后每次支付日期為8月30日前。每5年為提增一次,提增的幅度為 %。

              四、承包山林的交付:

              本合同經有關部門批準之日起為起租日,自該日起甲方落實人員將承包范圍四至砍出標示,人工費用由乙方支付,完成現場清界定界后,將標的物的林地經雙方簽字后,甲轉移由乙方經營和使用。

              承包性質與山林用途:

              1、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處置權,對山地享有經營自主權、分包開發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甲方及當地鄉政府應全力予以支持和配合。

              乙方按照當地各級政府和林業、農業、旅游等各部門法律政策,根據市場的需求,對山地使用進行系統規劃或項目開發,林地的規劃、投資和經營由乙方負責,開發全部收益包括政策性收益亦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在履行本合同的基礎上,乙方可以不經甲方同意轉租或與第三人聯營合作開發項目,但所形成的一切債務與甲方無關。

              在承包期內,乙方經政府與有關部門批準,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管理用房、生產用房、經營設施等,以滿足生產經營管理的需要。

              六、管護責任:

              在乙方承包使用山林期間,乙方應自行承擔對林木的'管護責任,做好消防、治安、森林病蟲害的防治等工作,費用乙方負擔。

              七、甲方的義務:

              1、協助辦理必須以其名義申報、用印的項目或事項。

              2、協助處理山地權屬糾份和林木盜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確保乙方生產經營所必需的水、電、路等公共基礎設施的正常使用。

              3、做好承包經營權流轉山林范圍之內的林權、土地、資產、墳墓、林木的政策處理,保障承包劃線范圍內的一切資產經營權、處置權為乙方所有,保障經營權流轉后山林范圍內山林和土地規劃開發的無障礙。

              4、協助做好村民對乙方開發經營期間的干擾,做好周邊山林相鄰糾紛的處理。

              5、協助申請辦理每年的森林采伐計劃,費用由乙方支付。

              6、乙方在承包期間,需要開設林區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土地、山地時,甲方必須無償提供解決,并協助做好相關的政策處理工作,所占用土地補償費按當地鄉鎮修建康莊路的補償標準進行補償,其費用由乙方一次性補清。

              7、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內種植各種作物,如種植乙方有權清除,所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

              八、租期屆滿后雙方的權利、義務:

              1、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將該林地發包的,在同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乙方可以要求合同展期,有權優先繼續承租該山林。

              2、如乙方不要求繼續承包或甲方不同意繼續承包,應在租期屆滿前一年內通知對方,山林附屬的林木資源、地面建筑和附屬設備及其它所有資產由甲、乙雙方按當時評估價格的2:8折價進行分配,即80%的份額歸乙方所有,20%的份額歸甲方所有。

              3、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經營的林木資源、地面建筑和附屬設備及其它所有資產補償款應在雙方合同屆滿時償付,如甲方未能按時償付該款,乙方有權繼續經營該山地,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增加租金。

              九、地面附著物的處理

              1、甲方將該承包山地現有地面附著物所有權轉讓給乙方:

              (1)林木;

              (2)建筑物及設備(以資產清單記錄為準,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四)上述地面附著物在交付承包山地的同時交付給乙方所有。

              2、乙方一次性支付地面附著物轉讓費人民幣 元,此款在甲方將出租的山地及地面附著物交付給乙方后支付。

              3、如遇合同在租期屆滿之前中止或解除,根據雙方對造成合同中止或解除的過錯責任,甲方應將尚存的地面附著物按評估價80%返還給乙方。

              十、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 %的違約金。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會履行,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違約方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全部賠償守約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雙方都有違約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則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如甲方在山地權屬上設定有其它權利暇疵造成糾紛,影響乙方承租經營權的行使,乙方有權要求減少或免除糾紛解決期間的租金,甲方并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并按前款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無故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付款義務,經甲方催要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林區的經營權,乙方已經交納的款項予以沒收。

              十一、免責條款

              1、在承包山地經營期間如因不可抗力導致乙方遭受損失、合同無法繼續繼續履行,乙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2、如合同不能獲得批準或經修改的合同條件乙方不能接受,甲方應將定金返還給乙方。

              3、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和,雙方互不承擔損失賠償責任,善后工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依法設立相關經營開發公司,公司成立后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由該成立的公司承受。

              2、在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可以將其承租的山林分割和轉租給他人開發經營。

              3、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十三、糾紛的解決和處理

              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盡量協商解決,確實協商不成,雙方可以由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調解,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合同的法律效力:

              本主合同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償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政府部門批準確認后生效,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承包合同13

              委托單位:xxxxxxxxxxxxxxxxxxxxxx縣xxxxxxxxxxxxxxxxxxxxxx國有(或集體)林場,以下簡稱甲方

              護林單位:xxxxxxxxxxxxxxxx縣xxxxxxxxxxxxxxxx鄉xxxxxxxxxxxxxxxx村xxxxxxxxxxxxxxxx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護林業資源,減少山林火災,防止盜伐林木,促進林木速生豐產,特訂立本護林承包合同,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 護林面積及方位

              甲方將xxxxxxxxxxxxxx山的xxxxxxxx畝林木承包給乙方看護管理,其中,成林xxxxxxxxxxxxxx畝,中幼林xxxxxxxxxxxxxx畝。該片林木北起xxxxxxxx至xxxxxxxxxxxx,南起xxxxxxxx至xxxxxxxx,東起至xxxxxxxx,西起xxxxxxxx至xxxxxxxx。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為xxxxxxxx年,從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為止。

              第三條 報酬及收益分配

              1.現有成材林,如甲方在xxxxxxxx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xxxxxxxx元付給乙方護林費;xxxxxxxx年以后至承包期屆滿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元付給乙方護林費。

              (護林費也可采取工資形式付給)

              2.中幼林間伐材(指胸徑在xxxxxxxx厘米以下的規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員參加下按xxxxxxxxxx:xxxxxxxxxx比例分成,甲方得xxxxxxxxxxxx成,乙方得xxxxxxxxxxxx成。

              3.護林區內雜木柴草歸乙方受益,但不得傷害植被。

              4.乙方抓獲盜伐林木者,按每盜伐一株xxxxxxxx元罰款。所罰款項,甲乙雙方按xxxxxxxx:xxxxxxxx 分成,被盜伐成材木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交給乙方的護林區必須四至清楚,山林沒有所有權爭議。

              2.甲方必須適時派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

              3.甲方砍伐成木驗收后xxxxxxxx日內,必須向乙方支付護林費。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保護山林資源不受破壞,在護林區內,不準開荒種植作物,不準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墳墓,嚴禁盜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災。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護林指導,接甲方的要求進行補植、間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蟲害、開設防火溝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進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xxxxxxx日內,乙方應選派責任心強、身體健康、在群眾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xxxxxxxx名組成護林隊,訂立護林公約。并經常對所屬村民進行遵紀守法、愛護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在護林區內林木被盜伐乙方未抓獲盜伐林木者,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成材木被盜伐一株,按其根莖計算大小,罰乙方以國家木材價格的xxxxxxxx_倍賠給甲方;中幼林木被盜伐一株,罰乙方賠償甲方xxxxxxxx元。

              2.由于乙方失職引起山林火災,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燒毀成材木數,乙方應按國家木材價格賠償甲方;燒毀中幼林木數,乙方除應即時補植外,每株賠償甲方元。

              3.護林區內,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墳墓,罰乙方賠償甲方元。

              4.甲方交給乙方管理的護林區如所有權爭議,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甲方不按期付給乙方護林費,逾期一日,應按該護林費的xxxxxxxxxxxxxx%向乙方付償付違約金。

              6.甲方不按時派出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指導,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護林地帶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不以乙方違約論。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同期屆滿即失效。合同期滿后雙方如認為有繼續承包之必要,必須另訂合同。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xxxxxxxx份,分送縣林業局、鄉政府、縣銀行(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代表人:(蓋章)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開戶銀行: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賬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乙方:(公章)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代表人:(蓋章)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開戶銀行: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賬號:

              xx年xx月xx日

            山林承包合同14

              發包方:

              承包方

              男(女),一九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現琢,山林承包合同樣本。(以下簡稱乙方)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通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群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鳳凰XX一組的山林進行發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范圍(詳見合同簽訂后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為215;年,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215;年共計金額為萬元整,于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_,若需辦理有關手續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項)。

              八、違約責任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后,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并經發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合同范本《山林承包合同樣本》。

              十、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215;存檔一份,公證機關一份。甲方:單位名稱(加蓋公章)乙方:簽字法人代表:簽字二0215;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租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了加強山林管理,盤活集體資產,美化、綠化家園,現將集體有所有權的山林租賃給乙方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一、承包地名:王XX。四至為:面積:

              二、承包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計________年

              三、上交租賃款:共計人民幣(大寫)萬仟佰拾元角分整。

              四、交款方式及時間:租賃款人民幣萬元整,一次付清現金萬元,下欠兩萬元按合同上交壹仟元,上交時間為每年____月____日。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經營管理權,山林改造種植需報公司同意見;

              2、

              2、在合同租賃期內,如遇租賃范圍土地被國家征用或農場規劃使用,乙方必須服從,征用后,乙方損失由乙方與開發方協商處理解決,甲方可進行協調。

              3、乙方在合同租賃期內無權拒絕本族人在王XX葬墳,但葬墳對山林造成的損失因協調處理,適當補償。

              4、承包期后________年,乙方砍伐應由生產隊控制,確保承包期結束后保持山林原貌不變。

              5、乙方在以后續包中有優先承包權。

              6、乙方獲得承包合同權后,如不按時上交年費、亂砍亂伐、任意改變山林地貌等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無需退還乙方所有上交款,且收回山林經營權,其乙方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7、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六、本XX版合同式3份,甲方和乙方各執1份,報果茶公司備案1份。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公章):

              乙方(蓋章):________年____月

            山林承包合同15

              訂立合同雙方:

              委托單位:____縣____國營(或集體)林場,以下簡稱甲方;

              護林單位:____縣____鄉____村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護林業資源,減少山林火災,防止盜伐林木,促進林木速生豐產,特訂立本護林承包合同,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護林面積及方位

              甲方將____山的____畝林木承包給乙方看護管理,其中,成林____畝,中幼林____畝。該片林木北起____至____,南起____至____,東起____至____,西起____至____。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為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報酬及收益分配

              1.現有成材木,如甲方在______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__元付給乙方護林費;____年以后至承包期屆滿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__元付給乙方護林費。

              (護林費也可采取工資形式給付)

              2.中幼林間伐材(指胸徑在____公分以下的規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員參加下按____∶____比例分成,甲方得____成,乙方得____成。

              3.護林區內雜木些草歸乙方受益,但不得傷害植被。

              4.乙方抓獲盜伐林木者,按每盜伐一株____元罰款。所罰款項,甲乙雙方按____∶____分成,被盜伐成木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甲方義務

              1.甲方交給乙方的護林區必須四至清楚,山林沒有所有權爭議。

              2.甲方必須適時派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

              3.甲方砍伐成木驗收后____日內,必須向乙方支付護林費。

              第五條乙方義務

              1.保護山林資源不受破壞,在護林區內,不準開荒種植作物,不準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墳墓,嚴禁盜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災。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護林指導,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補植、間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蟲害,開設防火溝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進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應選派責任心強、身體健康、在群眾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____名組成護林隊,訂立護林公約。并經常對所屬村民進行遵紀守法、愛護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在護林區內林木被盜伐乙方未抓獲盜伐林木者,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成材木被盜伐一株,按其根徑計算大小,罰乙方以國家木材價格的____倍賠償給甲方;中幼林木被盜伐一株,罰乙方賠償甲方____元。

              2.由于乙方失職引起山林火災,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燒毀成木數,乙方應按國家木材價格賠償甲方;燒毀中幼林木數,乙方除應即時補植外,每株賠償甲方____元。

              3.護林區內,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墳墓,罰乙方賠償甲方____元。〖〗

              4.甲方交給乙方管理的'護林區如有所有權爭議,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甲方不按期給付乙方護林費,逾期一日,應按該護林費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6.甲方不按時派出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指導,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護林地帶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不以乙方違約論。

              第八條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屆滿即失效。合同期滿后雙方如認為有繼續承包之必要,必須另訂合同。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縣林業局、鄉政府、縣銀行(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小區綠化承包合同·衛生承包合同·廣告承包合同·土建承包合同

              甲方:____縣__林場(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乙方:____縣____鄉____村____組或村民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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