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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漢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調劑信息

            時間:2024-07-23 12:22:15 研究生考試 我要投稿
            • 相關推薦

            武漢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調劑信息2017

              根據教育部《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6]9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武漢大學研究生復試工作管理規定》(武大研字[2009]26號)和武漢大學研究生院《關于做好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告》等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武漢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調劑信息2017

              一、指導思想

              以提高選拔質量為核心,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證同等標準,促進穩定,優化結構,實現協調共享發展。深化人才選拔機制改革,擴大培養單位自主權,鼓勵遵從規范、結合實際進行差異化探索。強化制度建設和信息公開,注重對考生創新能力、專業素質和綜合素質的綜合考察,增強復試工作的科學性、有效性和規范化,提高生源質量,保障招生錄取工作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二、復試的組織領導

              1.根據學校要求,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錄取工作小組,負責制訂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對有關人員進行政策、紀律、規則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組織對考生的復試考核;審核和提出各專業的擬錄取名單,受理考生申訴并進行解釋,公開有關信息。

              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 長:潘 敏

              副組長:徐業勤 曾國安 李燕萍

              成 員:朱劍平 鄔明建 汪 濤 沈作霖

              2.按二級學科專業組織專業課的筆試工作。

              3.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由各系(所)按專業成立復試小組按本細則進行面試環節的復試考核工作。復試小組成員須無直系親屬報考所在專業2017年碩士研究生。

              4.由研究生教學管理辦公室負責安排考務工作,包括復試和筆試的命題組織、考務、復試資格審查以及考生和系(所)、導師和研究生院之間的銜接等。

              三、指標分配、復試分數線及復試比例

              按照學校制定的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劃線原則,我院采取差額復試方式。根據各類學科專業招生計劃、考生報考及成績分布情況,制定各學科專業研究生復試基本分數線如下:

            一級學科代碼及名稱
            二級學科(專業)名稱
            復試分數線
            總招生
            推免接收
            人數
            統考招生
            人數
            復試比例
            政治
            外語
            數學
            專業課
            總分
            0201理論經濟學
            政治經濟學、經濟思想史、經濟史、西方經濟學、世界經濟和人口、資源與環境經濟學
            60
            60
            100
            100
            380
            50
            38
            12
            137%
            0202應用經濟學
            國民經濟學、區域經濟學、財政學、金融學、金融學(數理經濟與數理金融方向)、產業經濟學、國際貿易學、勞動經濟學、數量經濟學、金融工程、保險學、房地產經濟學和統計學
            60
            60
            100
            100
            380
            121
            99
            22
            1201管理科學與工程
             管理科學與工程
            60
            60
            100
            100
            365
            37
            22
            15
            1202工商管理
            會計學、企業管理、旅游管理、技術經濟及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和市場營銷
            60
            60
            100
            100
            380
            95
            85
            10
            合計
             
            /
            /
            /
            /
            /
            303
            244
            59

              四、夏令營優秀營員政策

              在武漢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2016年優秀大學生暑期夏令營獲得優秀營員證書的考生,未取得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推免資格”的優秀營員,如第一志愿報考武漢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參加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初試成績達到經濟與管理學院所報考專業復試基本分數線,經體檢合格即可依據夏令營選拔考核招生計劃,按選拔考核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錄取,免復試。

              五、調劑政策

              (1)因生源充足和考試科目以及學科要求不同,我院不接受校外和校內其他培養單位調劑考生,也不允許在學院內跨一級學科調劑。

              (2)考生按照報考專業參加復試,按照考生報考專業總評成績(指入學考試初試成績和復試綜合成績加權分,下同。總評成績項目構成和計算公式見本細則后續條款相關內容)高低從高到低依序確定擬錄考生,但擬錄人數不得超過該專業統考計劃招生指標數。

              (3)考生所報考專業統考計劃招生指標數等于或多于合格生源(指符合復試基本分數線以及本細則其他有關條件,下同)人數的專業的考生不允許提出調劑申請。

              (4)在考生所報考專業統考計劃招生指標數少于合格生源人數的情況下,允許被原報考專業淘汰的考生提出調劑申請,但接收調入申請專業限于與報考專業屬于同一個一級學科的其他合格生源不足的專業;研究生教學管理辦公室將通知前述被淘汰考生填報調劑申請的截止時間,考生在截止時間前未提出調劑申請的,視為放棄申請調劑的權利;復試綜合成績不及格者(具體含義見本細則后續條款相關內容)不具有在本院提出調劑申請的資格;符合提出調劑申請條件的考生一次只能申請一個調入志愿專業,在第一次申請調入專業被淘汰后,如果仍有招生專業有多余指標,被淘汰的考生可以按上述規則再申請一次。

              合格生源不足的專業在報考本專業合格生源中確定擬錄考生后,多余指標可用于接收報考專業非本專業,且與本專業屬于同一個一級學科下的其他專業合格生源中被原報考專業淘汰的考生,接收調入申請考生的專業按照全部申請人總評成績高低從高到低依序接收其他專業提出調入申請的合格考生,在總評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入學考試初試成績總分高低從高到低依序接收,若入學考試初試成績總分相同,則按入學考試初試中專業課成績高低從高到低依序接收。

              (5)所有符合復試基本分數線的考生均參加所報考專業的復試,調劑時所依據的復試綜合成績以其參加所報考專業的復試綜合成績為準。

              (6)接收調入的專業及人數。接收調入的專業及人數見下表。

            可接收調入申請的專業
            所屬一級學科
            可接收調入的人數
            政治經濟學
            理論經濟學
            2
            經濟史
            理論經濟學
            1
            人口、資源與環境經濟學
            理論經濟學
            3
            保險學
            應用經濟學
            1
            國際貿易學
            應用經濟學
            2
            勞動經濟學
            應用經濟學
            1
            技術經濟及管理
            工商管理
            2

              說明:在出現考生放棄所報考專業復試或出現考生不符合錄取條件的情況下,若該專業出現多余指標,將及時在學院網站上公布接收調入專業和人數,考生依照本細則前述程序提出申請。

              六、復試要求

              1.具體安排

              (1)3月18日8:00-9:45,考生辦理復試手續,領取復試通知單,查看筆試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

              辦理復試手續的程序:領取填寫資格審查表——資格審查——繳復試費——領取復試單(加蓋公章)——領取復試安排。

              (2)3月18日,考生憑復試單和有效證件參加筆試和面試。

              筆試時間:18日上午10:00-12:00

              面試時間:18日下午2:00開始

              筆試、面試地點:具體見3月18日復試安排通知

              2.資格審查

              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持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證;(2)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持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3)初試準考證;(4)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公章),非應屆畢業生考生可從人事檔案中調取成績單復印后加蓋檔案管理單位公章。

              其中,畢業證復印件、應屆考生的學生證復印件、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公章)在資格審查時交工作人員存檔備查。

              經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不予復試。考生不按時參加資格審查及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資格審查時需按學校財務部門有關規定收取復試費用。復試費用:100元/人。

              3.復試內容和形式

              (1)筆試

              筆試主要為專業課測試。考察學生對基礎理論、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的理解與掌握;考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筆試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

              同等學力考生(包括畢業滿兩年的大專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普通高校本科結業生等)須另加試兩門課程的筆試,加試的科目是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且與初試科目不相同,具體加試科目見《武漢大學2017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每門課程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100分。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總成績,但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2)面試

              面試包括外語面試和綜合面試。

              外語面試測試外語聽和說的能力。

              綜合面試突出考察考生的治學態度、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創新能力、表達能力、動手能力、治學態度、心理素質等綜合素質和培養潛力。

              面試分小組進行,復試小組由不少于5名本專業的具有副高以上職稱、辦事公正、無親屬報考本專業研究生的教師組成,設組長一人。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每個復試小組必須有專人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詳細記錄。復試小組當場給出評語和分數,并填寫《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記錄表》。面試小組成員的平均評分即為面試成績。

              4.成績核算

              入學考試的總評成績(初試成績和復試綜合成績加權分)和復試綜合成績均為百分制。復試成績占總評成績的40%;復試綜合成績不及格者(按百分制未達到60分,下同)不予錄取。根據各學科專業培養要求和考試形式,總評成績各項目構成和計算公式如下:

            類型
            專業
            總評成績各項目構成和計算公式
            學術學位
            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四個一級學科下各專業
            總評成績=【[(初試政治課成績+初試外語成績+初試數學成績/1.5+初試專業課成績/1.5)÷4]×60%+[復試筆試成績×25%+綜合面試成績×10%+復試外語面試成績×5%]】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退役后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的,初試總分加15分;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指工作單位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范圍且為原單位委托培養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即:“雙少”考生,不含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其復試基本分數線總分或單科可降低10分。

              符合教育部規定、可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須于3月15日前聯系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處并出具相關證明材料,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處審核通過后,方可按要求參加復試。

              5.信息公開公示

              學院將在學院網站上公布復試細則,參加復試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綜合成績、總評成績,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等信息。

              七、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一)對復試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學院將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三)復試小組將在面試時與考生面談,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學院將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還會根據情況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進行核查。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將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八、體檢

              為保證錄取質量,根據教育部、衛生部、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文件標準,我校在復試階段由校醫院對復試考生(含本校推免生)進行體檢。體檢結果不符合標準的考生不予錄取;對體檢有疑問的考生須在一周內進行復檢,復檢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外校推免生入學時須補辦體檢手續。

              九、錄取原則、錄取類別及獎學金

              1.錄取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科學選拔,擇優錄取。嚴格按照招生指標和復試細則進行錄取(夏令營優秀營員按相關規定執行)。

              2.錄取類別

              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就業。

              3.培養方式

              培養方式為全日制,即全脫產在校學習。

              4.學費及獎學金

              碩士研究生的學費標準、學業獎學金及助學金的發放標準均按學校有關部門文件執行(參閱《武漢大學2017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十、復試工作流程

              1.3月4日,劃定復試基本分數線,制定和上網公布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2.3月7日前通知上線考生參加復試。

              3.3月18日8:00-9:45,考生辦理復試手續,領取復試通知單,查看筆試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

              (1)辦理復試手續的程序:領取填寫資格審查表——資格審查——繳復試費——領取復試單(加蓋公章)——領取考務須知和專業筆試考場座位圖。

              (2)考生須帶資料: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持學生證)及復印件和準考證、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公章)。對于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不予復試。考生不按時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3)地點:武漢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二號門廳及財務七科。

              (4)復試費用:100元/人。

              4.3月18日,考生憑復試單和有效證件參加筆試和面試。

              (1)筆試時間:3月18日上午10:00-12:00

              筆試地點:《復試(筆試)地點及時間安排》。

              (2)面試時間:3日18日下午2:00開始。

              面試地點:學院各辦公室,具體見《復試(面試)地點及時間安排》。

              5.3月21日,進行復試專業課筆試試卷的集中閱卷工作。

              6.3月22日前,各系所將所有復試考生的復試記錄表、復試成績登記表、入學考試總評成績登記表由復試小組組長簽字后,交鄢洪平老師處。

              7.3月25日前,學院研究生工作招生領導小組依據上述結果確定初錄名單,上報學校研究生院審核,3月31日左右公布擬錄取名單,請留意經管院網上公告。

              十一、其他工作要求

              (一)《復試記錄表》應本著認真負責、實事求是的原則現場填寫。錄取考生報考材料按時歸檔保存,未錄取考生報考材料須保存一年。

              (二)各復試小組應將復試過程全程錄像、錄音,并提交研究生教學管理辦公室保存備查。

              (三)各復試小組及其他相關工作單位和人員要認真、嚴格地執行有關規定。如違反招生政策和紀律,將按照有關法規和學校規章進行處理。

              十二、咨詢

              1.電話

              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處:電話027-68754125

              學院各學科專業咨詢見下表:

            類型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辦公室
            地址
            學術學位
            鄢老師
            027—68753847
            研究生教學管理辦公室
            B136

              2.網上查詢

              考生可登錄“武漢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服務系統” (網址:http://gsrecruit.whu.edu.cn)、“武漢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網站(網址http://ems.whu.edu.cn)查詢有關工作通知及錄取名單。

              溫馨提示:復試參考書目請登陸“武漢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網站,在“人才培養”下列表中單擊“研究生教學”查看。

              武漢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2017年3月4日

             

              附件:2017年學術型碩士復試名單.xls (27.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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