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績效管理的辦法(精選10篇)
為全面了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發現優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今天呢,小編就為大家推薦員工績效管理的辦法,希望能幫到大家哦~

員工績效管理的辦法 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全面了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發現優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考核范圍
第二條 凡公司全體員工均需考核,適用本辦法。
第三章 考核原則
第三條 通過考核,全面評價員工的各項工作表現,使員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現與取得報酬,待遇的關系,獲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動力。
第四條 使員工有機會參與公司管理程序,發表自己的意見。
第五條 考核目的,考核對象,考核時間,考核指標體系,考核形式相匹配。
第六條 以崗位職責為主要依據,堅持上下結合,左右結合。定性與定量考核相結合。
第四章 考核目的
第七條 各類考核目的:
1. 獲得晉升,調配崗位的依據,重點在工作能力及發揮,工作表現考核;
2. 獲得確定工資,獎金的依據,重點在工作成績(績效)考核;
3. 獲得潛能開發和培訓教育的依據,重點在工作和能力適應性考核。
第五章 考核時間
第八條 公司定期考核,可分為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以考勤為主。
第九條 公司為特別事件可以舉行不定期專項考核。
第六章 考核內容
第十條 公司考核員工的內容見公司員工考評表,共有4大類18個指標組成考核指標體系。
第十一條 公司員工考評表給出了各類指標的權重體系。該權重為參考性的,對不同考核對象,目標應有調整(各公司依據自身企業特點,生成各類權重表)。
第七章 考核形式和辦法
第十二條 各類考核形式有:
1. 上級評議;
2. 同級同事評議;
3. 自我鑒定;
4. 下級評議;
5. 外部客戶評議。
各種考核形式各有優缺點,在考核中宜分別選擇或綜合運用。 第十三條 考核形式簡化為三類:
即普通員工,部門經理,公司領導的評議。
第十四條 各類考核辦法有:
1. 查詢記錄法: 對員工工作記錄檔案,文件,出勤情況進行整理統計;
2. 書面報告法: 部門,員工提供總結報告;
3. 重大事件法。
所有考核辦法最終反映在考核表上。
第八章 考核程序
第十五條 人事部根據工作計劃,發出員工考核通知,說明考核目的,對象,方式以及考核進度安排。
第十六條 考核對象準備自我總結,其他有關的各級主管,下級員工準備考評意見。
第十七條 各考評人的意見,評語匯總到人事部。根據公司要求,該意見可與或不與考評對象見面。
第十八條 人事部依考核辦法使用考評標準量化打分,填寫考核表,統計出考評對象的總分。
第十九條 該總分在1~100分之間,依此可劃分優,良,好,中等,一般,差等定性評語。
第二十條 人事部之考核結果首先與考評對象見面,征求員工對考核的意見,并需其簽寫書寫意見,然后請其主管過目簽字。
第二十一條 考核結果分存入人事部,員工檔案,考核對象部門。
第二十二條 考核之后,還需征求考核對象的意見:
1. 個人工作表現與相似崗位人員比較;
2. 需要改善的方面;
3. 崗位計劃與具體措施,未來6個月至1年的工作目標;
4. 對公司發展的建議。
第九章 特殊考核
第二十三條 試用考核。
1. 對試用期屆滿的'員工均需考核,以決定是否正式錄用;
2. 對試用優秀者,可推薦提前轉正;
3. 該項考核主辦為試用員工部門經理,并會同人事部考核定案。
第二十四條 后進員工考核。
1. 對認定為后進的員工可因工作表現隨時提出考核和改進意見;
2. 對留職察看期的后進員工表現,作出考核決定;
3. 該項考核主辦為后進員工主管,并會同人事部共同考核定案。
第二十五條 個案考核。
1. 對員工日常工作的重大事件即時提出考核意見,決定獎勵或處罰;
2. 該項考核主辦為員工主管和人事部;
3. 該項考核可使用專案報告形式。
第二十六條 調配考核。
1. 人事部門考慮調配人員候選資格時,該部門可提出考評意見;
2. 人事部門確認調配事項后,該部門提出當事人在本部門工作評語供新主管參考;
3. 該項考核主辦為員工部門之經理。
第二十七條 離職考核。
1. 員工離職時,須對其在本公司工作情況作出書面考核;
2. 該項考核須在員工離職前完成;
3. 公司可為離職員工出具工作履歷證明和工作績效意見;
4. 該項考核由人事部主辦,并需部門主管協辦。
第十章 考核結果及效力
第二十八條 考核結果一般情況要向本人公開,并留存于員工檔案。
第二十九條 考核結果具有的效力:
1. 決定員工職位升降的主要依據;
2. 與員工工資獎金掛鉤;
3. 與福利(住房,培訓,休假)等待遇相關;
4. 決定對員工的獎勵與懲罰;
5. 決定對員工的解聘。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辦法由人事部解釋,補充,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通過后頒布生效。
員工績效管理的辦法 2
為了深化“勞動、人事、分配”辦法改革,加強和提高內部管理水平,不斷完善員工崗位履職考核辦法,建立科學的業績考核評價體系,使考核工作標準化、科學化。特制定本辦法。
1·總則
1·1履職考核的目的是全面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建立履職考核機制,培養員工愛崗敬業精神,以期達到培養一支綜合素質高,有開拓、務實、廉潔、進取精神的員工隊伍。
1·2履職考核結果作為員工上崗、轉崗、待崗、晉升、加薪的依據。
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物資采購部門所有員工。
3·基本原則
3·1堅持合法、科學、合理的原則。
3·2堅持客觀公正和實事求是的原則。
3·3堅持獎罰分明,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
3·4遵循上一級考核下一級的原則。
3·5堅持以量化考核為主的原則。
4·考核內容
4·1工作態度:重點考核紀律性、責任感、主動性與協作性。
4·2工作能力:重點考核業務水平、技術水平、理解能力。
4·3工作業績:重點考核工作質量、工作數量、工作效率、工作目標完成情況。
5·考核內容及標準
以基準分100分為績效基準分,并將每月得分情況以當月績效掛鉤;考核內容主要圍繞工作紀律、工作業績、工作態度三個方面著重考核。
5·1工作紀律考核標準
5·1·1遲到、中缺、早退發生1次的,降績效分5分;曠工1次的降績效分20分;會議時間無故遲到、缺席、早退的1次降績效分5分,無故不參加部門會議1次降績效分10分。
5·1·2在工作時間干私活和在工作時間內吵架降績效分10分。
5·1·3工作時間在電腦上玩游戲、上網的每發現一次降績效分5分。
5·1·4工作時間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報雜志的每發現一次降績效分5分。
5·1·5串崗、脫崗、睡崗每發現一次降績效分5分。
5·1·6違反有關規定損壞公物,價值1000元以下降績效分10分。
5·1·7未經上級同意,擅自泄漏公司重要信息降績效分10分。
5·1·8考核責任人對所屬考核對象發生的違紀違規行為,未進行嚴格考核或隱瞞不報,被上級領導或單位發現的降績效分10分。
5·1·9利用職務資源,從事違法違紀或謀取個人利益行為的降績效分100分,同時提級到公司層面處理。
5·2工作業績考核標準
5·2·1每月25日上報月工作總結及下月工作計劃;每周五上午12:00前上報周工作小結(部門所有員工),未按時上報總結及計劃的每延遲1天降績效分5分;無特殊原因不能按計劃開展和完成工作的每項工作降績效分5分;未按規定時限上報相關報表、報告及工作信息的每延遲1天降績效分5分。
5·2·2因個人原因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的每項工作降績效分5分。
5·2·3因其他原因造成自己所管轄的業務不能按時完成的,每項降績效5分。
5·2·4因工作質量不良造成返工的每項工作降績效分5分。
5·2·5工作責任心不強,工作中出現推委扯皮現象,未造成嚴重后果者每次降績效分10分;造成嚴重后果的提級到公司層面處理。
5·2·6在監督、指導下,亦不能完成工作任務的每項工作降績效分10分。
5·2·7不能掌握職務上的要點、不善于整理、總結自己的日常工作、了解與工作相關的信息的降績效分5分。
5·2·8工作中重復出現簡單的同類錯誤的每次降績效分5分。
5·3工作態度考核標準
5·3·1不能與別人配合和睦地工作,工作上不樂于幫助同事的每次降績效分5分。
5·3·2不服從工作安排,經說服仍不執行的每次降績效分20分。
5·3·3工作懶散經說服仍態度傲慢不改正的.降績效分30分。
6獎勵
6·1月出勤率高于常出勤率的,按天計算每高出1天獎勵績效分2分,加分上限為10分。
6·2能時時跟進,追蹤工作,保質保量,提前完成工作任務(計劃)的,按要求時間節點每提前1天獎勵績效分1分,加分上限為10分。
6·3能管控各項工作任務,圓滿完成任務的,每項獎勵績效分1分,完成工作任務受上級表揚的每項加5分,加分上限為10分。
6·4一個月內無遲到、中缺、早退、請假的在當月獎勵績效分5分。
6·5能按時、優質完成主任交辦的配合及非份內臨時工作,每項加績效5分。
7績效計分及分配方法
7·1績效分以100分為基準,若員工違反以上任一條款的按對應分值扣減績效分(即:100分—違反條款對應分值相加=最終得分);若員工不違反以上任一條款的并得到獎勵項條款內加分的(即:100分+獎勵項條款對應加分=最終得分);
7·2降分項及績效分配:(即:最終得分/100×崗位績效工資=最終績效工資);并將被扣崗位績效工資合并做為獎勵績效資金。
7·3崗位加分項及績效分配:(即:被扣崗位績效工資合并金額/各崗位加分分值×崗位所加分值+原崗位績效=崗位最終績效工資)。
7·4無加分項僅有扣分項績效分配:若部門各崗位均無出現加分項,僅出現扣分項時將被扣分值對應扣除績效資金進行二次分配(即:被扣崗位績效工資合并金額/各崗位總績效分值×崗位績效得分)。
7·5無扣分項僅有加分項績效分配:若部門各崗位均無出現扣分項,僅出現加分項時按人事部門下發績效分配方案執行。
8附則
8·1本辦法由物資部編制并解釋。
8·2本標準從發布之日起實施。
員工績效管理的辦法 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依據《員工績效管理制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強化員工以責任結果為導向的價值評價體系,不斷提高人均效益和增強工廠的整體核心競爭力。
第三條 各級管理人員通過績效管理三個階段的實施,確保部門工作不漏項,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管事憑效果,管人憑考核。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基層專業及管理人員(含部門主管)和車間專業及管理人員(含車間副主任)。
第二章 指導思想
第五條 員工的工作分為本部門工作和跨部門團隊工作,沒有派出的概念。
第六條 考核者要對被考核者進行客觀公正的考核,同時必須通過績效管理幫助下屬員工提升績效成績。
第三章 績效管理的操作方法
第七條 員工績效管理按月進行,并分為三個階段。(范文網 )包括績效目標制定階段(考核期初)、績效輔導階段(考核期中)、考核及溝通階段(考核期末)。
第八條 績效目標制定階段由部門負責人(或委托人)與員工共同制定"個人績效承諾"(PBC)表。個人績效承諾包括該職位考核期應承擔的工作任務、達到的目標、措施、完成時間、考核的標準、提供的見證性資料等進行詳細列示,作為員工工作受控的具體標準。
第九條 個人績效承諾來源包括:
1、來源于為完成部門指標而必須完成的工作任務和措施,體現出該部門或職位對總目標的貢獻。
2、來源于員工參與跨部門團隊或業務流程最終目標,體現出該職位對跨部門團隊目標或流程要求的支持。
3、來源于本職位應負責任。
4、創新性目標或計劃。
5、個人績效改進計劃。
第十條 個人績效承諾的制定應符合明確、可測量、可達到、與職位關聯和有時限的原則。
第十一條 部門內所有員工達到績效考核規定的工作要求后,應保證部門內所有工作的正常展開,包括:部門KPI指標的實現、業務流程的運行、部門和個人績效水平的提高。
第十二條 各級員工必須對本職位考核期績效要求進行承諾。
第十三條 績效輔導階段是考核者督促、指導、支持員工共同達成目標和計劃的過程,同時考核者應對員工行為與結果及相關的關鍵事件或數據進行收集及記錄。
第十四條 各部門必須在部門內建立健全"雙向溝通"制度,如:例會制度、總結制度、匯報/述職制度、關鍵事件記錄、工作日志制度等,保證各項工作信息的及時和真實傳遞。
第十五條 每月結束各部門負責人對照員工績效承諾的項目和標準,做出客觀的評價,經考核復核者復核后,考核者就考核結果向員工進行反饋溝通。
第十六條 考核責任者必須與員工進行正式的面對面反饋溝通,內容包括考核結果、工作成績、工作不足及改進措施,并共同確定下一階段的個人績效目標(含績效改進目標)。對于考核結果為"不合格"者,還需特別制定改進計劃。
第十七條 被考核者必須進行對考核結果的"被告知"簽字確認。若被考核者不認同考核者對自己的評價,可在相應考核表的"員工意見欄"表述,考核者有責任就員工的不同意見與員工進行溝通。
第十八條 被考核者如果對考核者的處理意見仍有異議,可按PBC考核流程在兩日內向人力資源部提出書面申訴。人力資源部需在受理日起5個工作日內做出處理,并將處理意見反饋給申訴人。
第十九條 對于主要精力投入到跨部門項目工作中的人員,部門在進行月/年度考核時,原則上應采用或參考項目組的評價結果。
第四章 考核結果及其應用
第二十一條 員工PBC考核采取百分制進行衡量,員工年度績效考核成績為當年12個月的`平均考核分數。
第二十三條 主管、車間副主任的月基本工資按職位工資的70%發放,其余部分納入考核,直接與當月績效等級掛鉤發放:
主管和車間副主任月績效工資=本人職位工資*30%*當月績效結果對應的百分比
第二十四條 基層員工的月基本工資按職位工資的80%發放,其余部分納入考核,直接與當月績效等級掛鉤發放:
基層員工月績效工資=本人職位工資*20%*當月績效結果對應的百分比
第二十五條 員工連續三個月考核結果為D、全年累計4個D、年度考核結果為D的,直接淘汰。
第十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的解釋、修訂權歸人力資源部。
第二十七條 各部門可在本制度的原則范圍內進行細化并報人力資源部備案,負責組織實施。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自二00八年五月一日起執行。
員工績效管理的辦法 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績效意識,加強裕龍物流對員工績效結果及其形成過程的有
效控制,特制定本制度。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宗旨在于:
1.考察員工的工作績效;
2.作為員工獎懲、調遷、薪酬、晉升、退職管理的依據;3.了解、評估員工工作態度與能力;
4.作為員工培訓與發展的參考;
5.有效促進員工不斷提高和改進工作績效。
第二條:績效管理是指上級為不斷提高和改善下屬員工職業能力與業績所做
的管理活動。
第三條:績效考核是指上級對直接下級的工作結果進行定期評估,是績效管理的重要環節。
第四條: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是各級直線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責任,人力資源部負責指導、監督,并提供技術方面支持。
第五條: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檔案,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礎性材料,必須妥善保管。
第六條:本制度規定的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對象:控股公司及下屬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及一般員工(計件制員工除外)。
第七條:本制度規定的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責任主體是有直接下屬、并對下屬承擔直接管理責任的各級管理人員。
第八條:各級管理者必須強化對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認識,牢固樹立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責任意識,包括:
1、員工的業績就是管理者的業績;
2、各級管理者是員工責任的最終承擔者;
3、不斷提高和改善下屬的職業能力和工作業績,是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責任;
4、在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過程中,管理者必須與下屬溝通,保證下屬高度
的參與性。
第二章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程序和實施辦法
第一條: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考核的基本程序:
第二條:制定績效目標:各級主管根據公司對員工要求和期望以及上一考核周期的考核結果,在與各部門和員工協商的基礎上確定本考核周期工作目標。
第三條:中高層管理人員的考核內容:
1、本制度規定的中高層管理人員包括公司副總裁、各職能部門經理(或相當)及主管(或相當);下屬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各職能部門經理(或相當)及主管(或相當)。
2、中高層管理人員的`考核依據目標考核與述職報告制度來進行,并對中高層管理人員每個月的關鍵業績指標的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詳見《裕龍物流目標考核與述職報告制度》)。
3、中高層管理人員的考核內容包括:
3.1關鍵業績指標考核:針對由企業關鍵指標分解而來的個人關鍵指標的考
核;
(以上部分月考、季考、半年評,其中半年評權重為80%,其他為100%。
指標權重分配由述職人提出,人力資源部核定);
3.2綜合素質考核:目的是促使管理人員不斷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實現員工
素質與工作業績的共同提升;
(該項半年評,半年評時權重為20%;參見附表一和《裕龍物流目標考核與
述職報告制度》附表)。
3.3不良事故考核。
第四條:職員的考核內容:
1、職員關鍵業績指標考核系統的適用對象為第三條1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員工。
2、職員的考核內容包括:
2.1關鍵業績指標考核:員工在考核周期內的個人關鍵業績指標的考核,指
標數量一般在5個左右;參見
附表二(該項月考和年評,其中年評指標權重為80%。指標權重分配由上級主管核定并報人力資源部或本單位相關部門備案。)
2.2工作行為與態度考核:(該項年評,指標權重為20%)
(參見附表三)
2.3不良事故考核。
2.4職員的績效考核重點指月度績效考核;年度績效考評是對本人工作表現
的總評價,影響勞動合同的簽訂或續簽。
3、臨時職員的考核內容:參照聘用合同,另行規定。
第五條:各單位、各部門需根據企業戰略經營目標的逐級分解確認不同績效考核周期所適用的各項指標,同時就各項指標的權重比例(或重要性排序)及評價標準進行設定,并呈報上級主管認定。
第六條:建立工作期望:
1、為了確保員工在業績形成過程中實現有效的自我控制,各級主管在填寫
考核表后,必須與所轄員工就考核表中的內容和標準進行溝通;
2、溝通的基本內容包括:
2.1期望員工達到的業績標準;
2.2衡量業績的方法和手段;
2.3實現業績的主要控制點;
2.4管理者在下屬達成業績過程中應提供的指導和幫助;
2.5出現意外情況的處理方式;
2.6員工個人發展與改進要點與指導等。
3、在溝通的基礎上,管理者與被管理者雙方共同填寫“績效改進指導書”
(見附表四)。
第七條:管理者必須在下屬績效形成過程中予以有效的指導,并把下屬在業績形成過程中存在的比較突出的問題、良好的表現以及管理者的指導,如實隨時記錄在“行為監督指導記錄”(見附表五)中,以便為實施績效管理積累評價依
據。
第八條:各級管理者在考核時,必須依據客觀事實進行評價,盡量避免主觀,同時做好評價記錄,以便進行考核面談。
第九條:在一個考核周期結束后,各級管理者必須與每一位下屬進行考核面
談,面談的主要目的在于:
1、肯定業績,指出不足,為員工職業能力和工作業績的不斷提高指明方向;
2、討論員工產生不足的原因,區分下屬和管理者應承擔的責任,以便形成雙方共同認可的績效改善點,并將其列入下一考核周期的績效改進目標;
3、在員工與主管互動的過程中,確定下一考核周期的各項工作目標和績效
改進指導書;
如有必要,經上級主管同意后可修訂考核周期內的“績效改進指導書”。
第十條:員工的考核結果,經其直接上級核準后報各級人力資源部,以便統一備案與管理;
第十一條:公司人力資源部和下屬公司相關部門在對考核結果進行確認后,報總裁及下屬公司總經理核準,并按核準后的考核結果執行。
第十二條:考核資料必須嚴格管理,人力資源部和子公司相關部門須將原始
表格歸入員工檔案,其他部門和員工個人只能保留復印件。
第十三條:任何員工對自己的考核結果不滿,均可以在一周內向上一級主管投訴,也可以直接向人力資源部投訴。接到投訴的主管或人力資源部,在接到投訴后一周內,組織有關人員對投訴者進行再次評估。如投訴者對再次評估仍不滿意,可以進入勞動爭議處理程序。
第十四條:考核資料的管理
1、公司所有人員的考核原始材料和結果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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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下屬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的考核原始材料和結果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3、各下屬公司等級制職工的季度考核原始材料由各部門自行備案、備查;
4、職工季度考核資料在次月15日內以書面和電子形式報人力資源部;
5、職員的年度考核資料在次年30日內以書面和電子形式報人力資源部;
6、考核資料保存備查期為三年。
第三章考核結果的應用
第一節總論
第一條:本著公正、客觀的原則,應用考核結果。
第二條:考核結果與員工利益的相關性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績效工資的確認;
2、工資晉級資格的確認;
3、職務晉升資格的確認;
4、培訓資格的確認;
5、其他資格的確認。
第三條:考核成績與職務晉升的關系,人力資源部另行擬訂,呈總裁核準后執行。
第四條:培訓資格的確認:
1、公司各部門中,凡涉及需要提高員工履行工作職責能力的培訓,由該部門負責人(或相當)根據考核結果提出,經部門匯總后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安
排;
2、公司各部門中,凡涉及員工職業發展能力培養,由該部門負責人(或相當)根據員工連續兩年考核優秀的結果以及員工職業發展報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以便編制單獨的職業培訓計劃;
3、下屬公司可根據上述原則,由本下屬公司相關部門自行提出、制定、審
核和確認培訓資格并編制職業培訓計劃,呈報人力資源部審批;
4、所有中高層管理人員的培訓條件,見相關管理制度。
第五條:凡出現涉及勞動合同規定的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實行單項否決,予以辭退。
第二節中高層管理人員考核結果的應用
第一條:中高層管理人員的月度考核:
1、針對中高層管理人員關鍵業績指標和追加業績指標季度考核,對于每一個關鍵業績指標或追加業績指標,如果評價等級在c(不含)以下者,考核者應與被考核者進行績效面談,提出績效改進計劃,視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提出警告。
2、月度考核不涉及職務和績效薪酬,但與崗位工資直接掛鉤。
考核分數90-100分75-89分60-74分59分以下
述職考核評價等級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稱職)
崗位工資考核系數1.00.90.80.7
第二條:中高層管理人員的季度考核:
1、針對中高層管理人員關鍵業績指標和追加業績指標季度考核,對于每一個關鍵業績指標或追加業績指標,如果評價等級在c(不含)以下者,考核者應與被考核者進行績效面談,提出績效改進計劃,視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提出警告。
2、一次考核為不稱職者,警告;
3、連續兩次考核為不稱職者,降職直至免職。
第三條:中高層管理人員的述職考核:
1、中高層管理人員每年對關鍵業績指標、追加業績指標完成情況進行兩次
述職,并結合綜合素質進行兩次評價;
2、述職考核標準分滿分為100分,綜合評價時劃分為四個等級,述職考核
評價等級與考核分數的對應關系見下表:
考核分數90-100分75-89分60-74分59分以下
述職考核評價等級a(優秀)b(良好)c(稱職)d(不稱職)績效年薪考核系數1.00.850.70.0
第四條:中高層管理人員述職考核結果與績效年薪的關系:
1、中高層管理人員績效年薪的發放比例根據年度績效考核系數和所在公司
該年度整體業績指標的完成情況綜合確定。
2、個人績效年薪與公司整體業績掛鉤,如本年度公司整體業績指標未完成,則實發績效年薪需根據公司整體業績指標的實際完成量同比折算。
3、根據不良事故考核(不良事故條款及等級由人力資源部另行規定),對績效年薪的實際發放進行調整:根據不良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的影響程度,劃分為a(重大)、b(一般)、c(輕微)三個等級,相應管理辦法見下表:
不良事故等級a(重大)b(一般)c(輕微)
績效年薪管理不享受該述職周期內績效年薪扣除該述職周期內50%績效年薪扣除該述職周期內20%績效年薪
第三節職員考核結果的應用
第一條:本節的績效工資專門指員工的崗位工資。
第二條:職員季度考核結果劃分為a、b、c、d、四個等級,考核等級直接
與考核分數相對應,關系見下表:
等級a(優秀)b(良好)c(稱職)d(不稱職)
考核分數90-100分75-89分60-74分59分以下
第三條:職員月度考核結果與員工崗位工資的關系:
1、崗位工資根據月度考核結果以月為單位發放,同時參照部門業績,如考核周期內(月度)部門業績未達到經營目標70%,則個人崗位工資適當下調,最低可調至70%;
2、實發崗位工資占崗位工資總額的百分比具體標準見下表:
部門目標完成情況實發崗位工資等級比例(%)100%及以上86%-99%71%-85%70%以下
不稱職70%70%70%70%
稱職100%85%80%70%
良好100%90%85%70%
優秀100%95%90%70%
第四條:職員考核結果的其他具體應用為:
1、年度內,連續兩次月度考核d級(不稱職)者,警告;
2、年度內,連續三次月度考核d級(不稱職)者,降職、免職直至辭退;
第五條:職員年度考核與晉級的關系:
1、年度考核等級為稱職及以下者,免晉級;
2、年度考核等級為良好及以上(含稱職)者,可在本職等內晉升一級;
3、如果在本職等內沒有晉級空間,公司可根據該員工實際情況,考慮調整
其他層次較高的崗位。
第六條:職員年度考核與晉等的關系(特殊情況除外):
1、職員的晉等以存在晉等空間為前提條件;
2、職員連續三年考核為良好(或以上)者,且薪資等級已處于所在職等的
最高職級,可晉升一個職等。
第七條:考核成績與職務晉升的關系,由人力資源部根據情況擬訂,呈報總裁核準后執行。
第八條:不良事故考核根據相關不良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的程度,劃分為a(重大)、b(一般)、c(輕微)三個等級。職員不良事故懲罰辦法見下表:
不良事故等級a(重大)b(一般)c(輕微)
崗位工資管理免職直至辭退扣除該月度內50%崗位工資扣除該月度內20%崗位工資
注:不良事故條款及等級由各部門根據具體工作情況確定。
第九條:職員在出現以下幾種情況時,不予考核:
1、病事假季度累計22.5個工作日者,不予以月度考核;
2、其他公司總裁及下屬公司總經理認為不予以考核的事項,需提前審批。
第十條:根據考核結果,給予職員若干單項獎,如:合理化建議、革新與創造獎、提案獎、總裁特別獎(或總經理特別獎)等。有關部門另行規定。
第十一條:職員考核結束后,直接上級主管會同人力資源部對績效考核結果進行分析(參見附表七)。分析結果應用于人員薪酬晉級(等)、人員晉升、績效改善和指導、培訓要素確認等。
第四章附則
第一條:本規定未盡事項,另行規定或參見其他規定的相應條款。
第二條:本規定的解釋權在人力資源部。
第三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生效,修改時亦同。
員工績效管理的辦法 5
第一條為建立良好的激勵機制,充分發揮員工個人才能,不斷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公司成立由公司高管人員及各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考核小組,考核小組負有監督、協調和仲裁職能。人事部門為具體的執行部門。
第四條考核采用100分制。考核結果分為五檔,分別對應考核得分如下:優秀91-100分;良好81-90分;稱職71-80分;基本稱職60-70分;不稱職59分(含59分)。
第五條員工的工作包括日常工作和例外工作。日常工作考核比重占80%,例外工作占20%。直接主管對本部門的工作進行分配,將各崗位的日常工作構成崗位職責,崗位職責是績效考核的主要參考依據。部門主管根據各崗位職責,對所述工作確定權重分值。根據公司特點,除崗位職責的日常工作外,員工還有例外工作,董事長和總經理安排的工作(包括部門主管對下屬員工安排的工作),視為職責人的例外工作,列入績效考核表,列入例外工作的績效考核最多不超過四項。
第六條對于部門正副經理級別員工在考核時除日常工作外,還包括其計劃、協作、督導和培訓指導四個方面的潛力進行考核。
第七條每周的`部門周工作總結計劃應細化,各部門需將各項工作落實到具體的執行人,工作完成的結果和及時性作為其考核的主要依據。各部門的周工作總結計劃表需在每周一報送行政部,未按時報送的每次扣部門負責人當月績效考核分2分/次。
第八條在月未考核時,未完成的主要工作按該項工作分值的80%扣分,未按要求完成按50%扣分,未及時完成按20%扣分;例外的工作未完成按3分/項扣分,未按要求完成按2分/項扣分,未及時完成按1分/項扣分。
第九條根據公司制度的規定,每違反公司制度中的一項,扣0.5分/次。個性地,對于上班時間玩游戲、大聲喧嘩、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紙屑或其他雜物者、上班時間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報、網站者,每違反一次扣1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
第十條考核流程:
(1)每月最后一個星期,人事部將各職位的《員工月度考核表》發放到各部門經理處,部門經理分發給員工。
(2)員工對照自己的工作完成狀況進行自評,并填寫未完成的工作及其原因、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善措施、工作體會及對公司部門的要求與推薦。員工應在每月2前將《員工月度考核表》報送直接部門主管處。
(3)直接主管依據員工崗位職現,并結合員工實際工作狀況,根據《員工月度考核表》進行考核,于5日前交人事部。
(4)人事部負責審核、匯總各部門員工的業績考核狀況,將考核狀況于每月8日前匯總報總經理核批。
(5)人事部將經總經理核批的考核結果于10日前反饋到各部門負責人處,各部門負責人應透過面談的形式把考核結果反饋給被考核員工,并與員工共同針對不足進行分析,指明今后努力方向,為員工實施績效改善計劃帶給幫忙,并跟蹤改善效果。
(6)每月的考核結果在最近的一次公司例會上予以通報。
第十一條員工只有在較好地完成本職工作和臨時安排的例外工作的前提下方可評為良好,只有在具有突出表現時方可評為優秀,評為優秀時考評人員應列出具體事例。對績效考核中被評為不稱職的員工,考核人務必進行說明,并經該部門的經理審核同意。
第十二條公司績效工資結合崗位工資發放,計算辦法為:
崗位績效工資=[(最終績效評分-80)/80+1]+崗位工資
第十三條如員工表現個性優秀,為公司作出重大貢獻的,除評為“優秀”外,公司還將另行獎勵。如員工犯嚴重錯誤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除扣除全部工資外,將視損失大小追究其賠償職責。
第十四條員工如對當月考核結果有重大疑義,能夠向部門經理或人事部提出申訴。
第十五條如考核結果調整,本月仍將按原考核結果發放工資,在下月發放工資時再予以調整。
第十六條員工自評和部門經理在對下屬員工進行績效考核時,應對照其工作計劃的完成狀況,認真客觀地評分,不得敷衍應付。如敷衍應付的,扣除其當月績效考核分3分/人次。
第十七條人事部于每年1月份綜合全體員工上一年度各月績效考核結果,協同考核小組對員工上年度之工作績效進行年終綜合考評。
第十八條人事部為每位員工建立考核檔案,考核結果將作為獎金發放、評選先進、薪資調整、職務調整等的重要依據。
第十九條對貼合以下條件者,給予“考核辭退”處理:
1、一個考核年度內有三次月度考核被評為不稱職的;
2、一個考核年度內,連續三次月度考核被評為基本稱職和年度績效考核被評為基本稱職的,又無適合的空缺崗位可調配或不服從公司重新安排工作崗位的;
3、每個年度績效考核結束后,對全體員工進行考核成績排序,除上述2項產生“考核辭退”的條件外,對排序處于尾端的人員實行績效考核的“尾端辭退”;年度的考核辭退率(包括尾端辭退)的比例由總經理確定。
公司同時與被考核辭退的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本辦法解釋權歸人事部。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生效。
員工績效管理的辦法 6
一、總則
目的:
1、客觀、公正地評價公司各級員工的工作績效,肯定和體現員工的價值;
2、幫助部門建立一個有效的雙向溝通平臺,建立績效考核反饋機制,提高員工素質和個人績效;
3、規范績效管理流程,使其制度化、標準化。
4、推廣在績效考核方面先進部室的經驗,在全公司范圍內形成注重考核的良好氛圍。
二、績效考核的實施
㈠、考核對象
本制度的考核對象為公司全體員工,但以下人員不包括在內:
1、因公休、請假等原因,考核期間出勤率不足20%的員工;
2、試用期員工、實習人員。
㈡、考核項目
1、對員工的績效考核包含業績考核和行為考核兩個方面。
2、業績考核是對員工的工作結果進行評估,工作結果可以是職位說明書規定的崗位職責,也可以是主管根據工作需要臨時分派的工作任務。(請各部、室在《員工考核表》的基礎上進行完善和調整)
3、行為考核是對員工的工作過程進行評估,是公司/部門業務發展對每一個員工素質要求的'體現。主要為團隊協作、溝通與聯系、客戶服務導向等,具體內容見附件,行為考核內容各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并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㈢、考核頻率
1、各級員工績效考核每月進行一次。如遇法定節假日,考核時間順延。
2、各部門于次月的月初(8號以前)將員工本月的月度績效考核的結果報人力資源部。具體表格見附件。
員工績效管理的辦法 7
1.0 目的
規范員工績效考評工作,確保公平、公開、公正考評員工的德、績、能、勤。
2.0 適用范圍
適用于安全處、消防管理中心員工的績效考評工作。
3.0 職責
3.1安全處消防管理中心班組長負責依照本規程進行安全員、消防員的周檢工作。
3.2安全處、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負責依照本規程進行班組長、安全員、消防員的周檢工作。
3.3物業部分管經理負責依照本規程進行班組長、安全員、消防員的月檢,主管的周檢工作。
3.4公司分管經理(主管)負責依照本規程進行主管的月檢工作。
4.0程序要點
4.1安全處員工的工作標準
4.1.1固定崗安全員每日當值工作應符合安全處《封閉廣場物品、人員出入管理標準作業規程》中的各項工作要求。
4.1.2巡邏崗安全員每日當值工作應符合安全處《治安巡邏標準作業規程》、《出租屋暫住人員、施工人員及三無人員管理標準作業規程》、《交通管理標準作業規程》中的各項工作要求。
4.1.3安全員(治安應急分隊安全員)在每日工作交接班時,必須依照《安全處交接班管理標準作業規程》要求進行交接班。
4.1.4停車場安全員(車管員)每日當值工作必須符合安全處《停車場管理標準作業規程》中的各項工作要求。
4.1.5當廣場發生突發事件時,安全處《突發事件處理標準作業規程》中要求參與工作的安全處員工,必須依規程盡職盡責。
4.1.6安全員(治安應急分隊安全員)的內務、作息標準應當達到安全處《安全處、消防管理中心內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的各項要求。
4.1.7安全員(治安應急分隊安全員)每日當值的儀容儀表、言行舉止應符合《物業部員工服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的各項要求。
4.1.8安全員(治安應急分隊安全員)在使用警用器械、機動車時應嚴格遵守安全處《保安巡邏機動車保養、維修、使用管理標準作業規程》和《保安警用器械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的各項要求。
4.1.9安全處干部的產生應符合《保安、消防干部競爭上崗標準作業規程》的程序和考核要求。
4.1.10安全處員工必須按《安全處員工培訓實施標準作業規程》的要求參加培訓和達到培訓要求。培訓合格后上崗。
4.1.11安全處各級干部均應按上述各項標準作業規程履行自己的職責、符合標準作業規程的要求。
4.1.12安全處各級員工除應嚴格按安全處的標準作業規程進行工作外,還需嚴格遵守公司其他相關標準作業規程的要求。
4.2消防員的工作標準
4.2.1消防管理中心監控室消防員每日當值工作應嚴格執行《消防系統操作標準作業規程》、《消防系統維修保養標準作業規程》的各項要求。
4.2.2消防管理中心全體員工在日常消防檢察、監管過程中應當嚴格按照《防火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火警、火災應急處理標準作業規程》進行工作。
4.2.3消防管理中心全體員工在工作中使用消防器材時應符合《消防器材管理標準作業規程》、《保安巡邏機動車使用、保養、維修標準作業規程》中的各項要求。
4.2.4消防管理中心全體員工在組織消防演習時應嚴格執行《消防演習標準作業規程》、和《滅火預案標準作業規程》。
4.2.5消防管理中心全體員工必須定時參加相關知識培訓,達到《消防培訓實施標準作業》的要求。
4.2.6消防管理中心員工的內務作息應當符合《安全員、消防員內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的要求。
4.2.7消防管理中心員工當值時的儀容儀表、言行舉止必須符合《物業部員工服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的要求。
4.2.8消防管理中心員工在參加干部競爭上崗時應嚴格按照《保安、消防干部競爭上崗標準作業規程》進行競爭。
4.2.9消防管理中心各級干部均應嚴格執行所有消防管理中心標準作業規程,克盡職守,達到標準作業規程的各項要求。
4.2.10消防管理中心全體員工除應按消防管理中心各個標準作業規程進行作業外,還需嚴格遵守執行公司其他相關標準作業規程。
4.3考評評分結構
4.3.1績效考評由日檢、周檢、抽檢內審、管理評審構成,各種檢查考評的要求詳見公司《績效考評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4.3.2安全員績效考評的日檢、周檢、抽檢評分均按百分制進行。具體構成:
a) 崗位工作質量(滿分20分);
b) 交班質量(滿分10分);
c) 培訓質量(滿分10分);
d) 內務質量(滿分10分);
e) 工具設備使用、維護、保養質量(滿分10分);
f) 服務質量(滿分20分);
g) 執行其他相關作業規程質量(滿分10分);
h) 其他質量(滿分10分);
4.3.3消防管理中心消防員績效考評的日檢、周檢、月檢、抽檢評分均按百分制進行。具體構成為:
a) 崗位工作質量(滿分30分);
b) 培訓質量(滿分10分);
c) 內務質量(滿分10分);
d) 工具設備使用/運行、保養、維修質量(滿分10分);
e) 服務質量(滿分10分);
f) 執行公司其他相關標準作業規程質量(滿分10分);
g) 其他質量(滿分10分);
4.3.4安全處、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副主管、班組長績效考評的周檢、月檢、抽檢評分按百分制進行。具體構成為:
a) 崗位工作標準作業規程的執行質量(滿分10分);
b) 培訓質量(滿分10分);
c) 自身工作技能(滿分10分);
d) 服務質量(滿分10分);
e) 工作效果(滿分10分);
f) 工作責任心質量(滿分10分);
g) 處事公正性質量(滿分10分);
h) 遵守相關作業規程質量(滿分10分);
i) 團結配合質量(滿分10分);
j) 道德水準(滿分10分);
4.4績效考評扣分細則
4.4.1安全員考評扣分細則:
a) 崗位工作質量考評扣分細則:--固定崗安全員.每次檢查發現不符合《封閉廣場物品、人員出入標準
作業規程》要求的每發現一項一般不違規扣減該象評分1-2分;嚴重違反作業規程操作的嚴重違規,每發現一項扣減該項3-5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6-20分。扣完為止;--治安應急分隊巡邏安全員.每次檢查發現不符合《治安巡邏標準作業規程》、《出租屋暫住人員、施工人員、三無人員管理標準作業規程》要求的,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該項1-2分;嚴重違反作業規程操作的;每發現一項扣減該項3-5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該項6-20分。扣完為止;
b) 安全員交接班違反《安全處交接班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的每次檢查發現一項,一般違規 扣減交接班質量項目5-10分。扣完為止;
c) 安全員在發生突發事件時,不按《突發事件處理標準作業規程》工作的.,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對應項目1-2分;嚴重違規扣減對應項目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對應項目5-10分。扣完為止;
d) 安全員內務不符合《安全員、消防員內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要求的,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對應項目0.5-1分;嚴重違規扣減對應項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對應項目4-10分。扣完為止;
e) 安全員在使用保安裝備、器械時違反《保安巡邏機動車保養、維修、使用管理標準作業規程》和《保安警用器械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的,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對應項目0.5-1分;嚴重違規扣減對應項目2-3分;引起不量后果的,視情況對應項目4-10分。扣完為止;
f) 安全處員工在競選干部時,必須遵守《保安、消防干部競爭上崗標準作業規程》,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崗位工作質量項目0.5-1分;嚴重違規扣減崗位工作質量項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崗位工作質量項目4-10分。扣完;
g) 安全員必須按《安全處員工培訓實施標準作業規程》要求參加培訓并考試合格。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對應項目0.5-1分;嚴重違規扣減對應項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對應項目4-10分。扣完為止;
h) 安全員當值時違反《物業部員工服務標準作業規程》,言行舉止、儀容儀表達不到要求的,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對應項目1-2分;嚴重違規扣減對應項目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對應項目5-20分。扣完為止;
i) 安全員除應按本部門標準作業規程工作外,還應同時嚴格按公司其他相關標準作業規程工作,否則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對應項目0.5-1分;嚴重違規扣減對應項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對應項目4-10分。扣完為止;
4.4.2消防員扣分細則
a) 崗位工作質量扣分細則:消防管理中心監控室消防員當值工作時違反《消防系統操作標準作業規程》、《消防系統運行管理標準作業規程》、消防系統維修保養標準作業規程》、《消防演習標準作業規程》、《防火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火警/火災應急處理標準作業規程》、《滅火預案標準作業規程》的,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作業,扣減對應評分項目1-2分;嚴重違反作業規程操作,每發現一項扣減對應評分項目3-5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對應評分項目6-20分。扣完為止;
b) 消防員不按《消防培訓實施標準作業規程》參加和進行消防培訓或達不到培訓要求,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作業,扣減對應評分項目0.5-1分;嚴重違反作業規程操作,每發現一項扣減對應評分項目2-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對應評分項目5-10分。扣完為止;
c) 消防員違反《安全員、消防員內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達不到內務要求標準的,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作業,扣減對應評分項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對應評分項目4-10分。扣完為止;
d) 消防員在工作中使用消防器材時違反《消防器材管理標準作業規程》、《治安巡邏機動車保養、維修、使用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的,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作業,扣減對應評分項目0.5-1;嚴重違反作業規程操作,每發現一項扣減對應評分項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對應評分項目4-10分。扣完為止;
e) 消防員當值時的儀容儀表、言行舉止不符合《物業部員工服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的,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作業,扣減對應評分項目1-2分;嚴重違反作業規程操作,每發現一項扣減對應評分項目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對應評分項目5-20分。扣完為止;
f) 消防員除應本部門標準作業規程工作外,還應同時應嚴格按公司其他相關規程工作,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作業,扣減對應評分項目0.5-1分.嚴重違反作業規程操作,每發現一項扣減對應評分項目2-3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對應評分項目4-10分。扣完為止;
4.4.3安全處、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副主管、班組長績效考評扣分細則:
a) 嚴格按安全處、消防管理中心各個標準作業規程中的規定的操作要領、程序作業,組織、監控/檢查工作,每項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對應項目1-2分;嚴重違規扣減對應評分項目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對應評分項目5-10分。同時應判斷發生違規的主觀因素。屬培訓未達標造成的,在檢查表培訓欄目內同時連帶扣分,屬自身工作技能、素質低造成的,在檢查表工作技能欄目內同時扣分;屬工作責任心不夠造成的,在檢查表責任心欄目內同時連帶扣分;屬處事偏差,有失公正造成的,在檢查表公正處事欄目內同時連帶扣分。屬團結不力、配合不暢造成的,在團結配合欄目內同時連帶扣分。屬道德水準有失造成的,在道德水準欄目內同時連帶扣分。如同時數項違規,應在違規的所有欄目內同時連帶扣分。直至對應項目分值扣完為止(一般扣減1-2分;嚴重的扣減3-10分);
b) 安全處、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副主管、班組長當值時儀容儀表、言行舉止達不到《物業部員工服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要求的,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1-2分;嚴重違規扣減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視情況扣減5-10分。并同時按本款a)項的方法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觀因素,在相應欄目內同時扣減相應項目分值(一般違規扣減1-2分;嚴重的扣減3-10分)。
c) 保安、消防主管、副主管、班組長組織安排、監督、檢查不力,員工工作或本部門、本班組工作效果達不到各個相關標準作業規程要求的,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一般違規扣減對應項目1-2分;嚴重違規扣減對應項目3-10分并同時按本款a)項的方法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觀因素,在相應欄目內同時扣減相應項目分值(一般違規扣減1-2分,嚴重的扣減3-10分);
d) 不遵守公司其他相關標準作業規程的,每次檢查每發現一項,視程度在相關規程欄目內扣減相應項目分值(一般違規扣減1-2分;嚴重違規扣減3-4分;引起不良后果的,
視情況扣減5-10分);并同時按本款a)項的方法分析造成不合格的主觀因素,在相應欄目內同時扣減相應項目分值(一般程度扣減1-2分;嚴重的扣減3-10分)。
4.4.4一般違規、一般程度、一般情況是指偶發性的,因粗心大意引起的發。或因記錄簽名不清、不合要求或有一定的客觀因素(需經確認)造成的輕微程度不合格。嚴重違規、嚴重程度是指明知故犯引起的不合格;造成不良后果是指引起連鎖反應。造成實際損害、惡劣影響或引起其他工作質量受到連帶影響的結果。
4.4.5其他欄目是為本公司相關作業規程所包括,或超出本規程4.4.1/4.4.2和4.4.3所列處的原因造成的不合格所設置,如果未發生或未出現,該欄目考評時應當給出滿分10分。
4.4.6檢查、考評時,如出現《行政獎罰標準作業規程》中所列明的應受嘉獎事件,則應視情節在正常考評完畢在總分中追加1-20分(但總分不超過100分),另依據《行政獎罰標準作業規程》對受考人進行獎勵。
4.4.7獎評時受考人的行為造成的不良后果觸犯《行政獎罰標準作業規程》所列出的必須加以懲處的情形,則除在考評檢查表相應欄目內扣完相應分值外,另依據《行政獎罰標準作業規程》對受考人追加處罰。
4.5扣分細則的解釋權在公司品質部
5.0記錄
5.1《安全員工作日檢、周檢、月檢、抽檢考評表》
5.2《消防員工作日檢、周檢、月檢、抽檢考評表》
5.3《安全處、消防管理中心主副主管、班組長日檢、周檢、月檢、抽檢考評表》
6.0相關支持文件
6.1《績效考評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6.2《安全處所有標準作業規程》
6.3《公司所有標準作業規程》
6.4《行政獎罰標準作業規程》
員工績效管理的辦法 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健全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績效管理體系,規范員工績效管理,客觀、地考核評價員工履行職責情況,促進員工個人發展和公司經營目標的實現,依據集團公司績效管理辦法,結合公司目前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考核目的
(一)通過對員工績效的考核,來實現在工作過程中對員工行為的控制和引導,使其保持在一定的可控范圍內,從而公司經濟效益。
(二)通過績效管理,對員工的能力、工作態度及工作表現加以評價,幫助員工提升自身工作水平和綜合素質,從而有效建立適應公司發展戰略的人力資源隊伍。
(三)通過績效管理,為員工個人提供了認識自己和評價自己的機會,以便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務,提高工作績效,促進員工個人發展。
第二章考核基本原則
(一)目標導向原則
考核制度及相關制度修訂的審批;對整個考核激勵體系的運行進行;對各部門年度績效考核結果進行綜合評價;員工考核的最終處理。
(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合管理部,是具體組織執行考核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公司員工績效考核管理辦法的制定;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以及員工績效考核結果的審核、匯總和等。
(三)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的績效考核工作。負責幫助本部門員工制訂工作計劃、任務績效考核指標及權重;具體實施對本部門員工的績效評價;向本部門員工反饋考核結果,并幫助本部門員工制訂績效改進計劃;協調處理本部門員工的考核。
第三章績效考核體系
第六條績效考核類別
員工績效考核體系包括兩個類別,即:領導班子人員績效考核、科級及以下員工績效考核。
(一)領導班子人員績效考核按照《集團公司所屬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綜合考核評價實施辦法》的相關執行。
(二)科級及以下員工績效考核分為管理序列員工績效考核、專業技術序列員工績效考核。
第七條績效考核權限
考核者負責與被考核者共同制定考核指標和考核標準,對被考核者業績進行評價;被考核者有權參與本崗位業績考核指標的制定,及時了解考核結果,在對考核結果有疑義時可提出。
第八條績效考核周期
公司領導班子人員及科級及以下員工以一個自然年度為考核周期。根據年初確定的工作目標任務及月度工作計劃,采取每月督查,年度考核的方式進行。
員工年度績效考核工作原則上一般在次年一月底前完成。考核期如果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延后的,員工績效考核領導小組有權將考核時間順延。
第九條考核內容與考核方式
員工績效考核包括崗位業績和綜合能力兩方面內容。崗位業績是年度、月度督查的.主要內容,綜合能力只在年底進行評價。
(一)崗位業績考核:考核指標包括量化指標和非量化指標。考核方式以量化指標為主,非量化指標為輔。業績指標由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共同簽訂業績合同。年度業績指標可分解到月度。
(二)綜合能力考核:結合不同崗位特點,綜合能力考核側重點有所不同,公司每年將根據需要采取自評、互評、直接上級評價、考試、現場操作等方式進行。
科級及以下員工績效考核內容:重點考核工作態度、專業能力、溝通協作等。科級領導人員考核內容還應包括但不限于領導能力(指導、溝通、協調、激勵、決策)、團隊建設(團隊整體執行力)等。
(三)崗位業績與綜合能力考核在員工年度績效總結果中所占的比重原則上為8:2。
第四章績效計劃與考核指標
第十條員工績效計劃是對公司、部門績效計劃的細化和分解。各部門要上下貫通、層級管理、全面參與、充分溝通、整體聯動的原則,對目標任務逐級分解落實。
第十一條各部門應根據績效計劃,科學設置績效考核指標,為績效實施和績效考核奠定基礎。
第十二條考核指標設立要求
(一)關鍵性:項目不宜過多,選擇考核周期內的工作重點或崗位職責中的關鍵性要素作為考核指標,一般不超過8項為宜。
(二)挑戰性:考核目標的制定既要接近實際,又要具有一定的挑戰性。
(三)一致性:各層次目標應保持一致,下一級目標要以分解、上一級目標為基礎。
(四)性:績效考核指標擬定后,考核者與被考核者應充分溝通,共同商定。
第十三條業績考核指標及分數
員工業績考核指標包括量化指標和非量化指標,基礎分值為100分,其中量化指標權重不低于60%。單項考核達到期望目標得滿分,超過期望目標可加分,單項考核加分不超過單項基礎分值的100%。員工業績達到期望目標為100分,超過期望目標可高于100分;未達到挑戰目標的,最高不超過135分;超過挑戰目標的,可高于135分。此外設特殊加分項,加分最多不超過20分。業績考核最高分數為150分。
(一)量化指標(KPI類指標):數字化衡量的指標。每個崗位都可從對應崗位職責和目標任務中提煉出關鍵業績考核指標。鼓勵員工業績超出預期,可根據情況設挑戰值。
(二)非量化指標(工作任務類指標):不能數字化的指標,包括專項、特別工作,但要可以衡量評價。
(三)特殊加分項:根據情況對員工獲得榮譽或做出特殊貢獻等增設的加分項目。
(四)業績考核指標確定后,在考核周期內原則上不予調整,確需調整時,可由員工提出申請,上級審核、批準。
第五章績效考核實施
第十四條簽訂員工業績合同
(一)員工業績合同指員工與上級就應實現的工作目標訂立的正式書面協議,包括崗位關鍵業績指標、工作目標、考核內容的權重及評價標準等。
(二)每年初,考核者與被考核者簽訂年度《員工業績合同》(見附表一)一式兩份,公司、員工各執一份。由綜合管理部將相關信息錄入集團人力資源管理信息系統。
(三)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可將年度《員工業績合同》細化分解到月度。
第十五條績效指導
建立健全員工與直接上級持續、互動式溝通機制。考核者應及時收集、分析和共享信息,指導幫助被考核者查找績效薄弱環節和問題,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持續改進工作績效,確保目標和工作任務順利完成。
第十六條考核評價
(一)各部門按期組織完成本周期內員工業績考核,及時將考核結果提交綜合管理部。
(二)每年年底,由綜合管理部組織進行員工綜合能力評價《員工綜合能力評價表》(見附表二)。
(三)次年年初,由綜合管理部匯總員工年度業績考核、綜
合能力評價結果,核算員工年度績效成績《員工績效成績匯總表》(見附表三)。
第十七條考核結果評定
(一)按照員工績效考核表現,評定員工績效考核結果與績效等級。
員工績效考核結果等級分布表
按員工績效考核表現評定員工績效等級外,同時性約束分布比例:優秀以上人員不得超過公司在崗員工總數的25%,特別優秀級人員不得超過公司在崗員工總數的2%。
第十八條考核
(一)員工如對考核結果有,可逐級向上級提出,若不能達成共識,員工可在得知考核結果1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公司綜合管理部提出《員工績效考核表》(見附
表四),綜合管理部在接到的7個工作日內組織提出處理意見和處理結果,并及時將調查處理結果提交公司員工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二)公司員工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對調查處理結果進行審定,審定結果為最終考核結果。
第六章績效面談與績效改進
第十九條績效面談
(一)績效面談是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就績效改進與能力提升所進行的溝通,應做到:
讓被考核者了解自身工作的成績和存在不足;
對下一階段工作的期望達成一見;
討論制定雙方都能接受的績效改進計劃。
(二)績效面談每年至少一次。
第二十條績效改進
(一)考核者須指導考核結果待改進和不稱職的員工制訂改進計劃《員工績效改進計劃表》(見附表五),監督被考核者落實。
(二)考核結果稱職及以上的員工按照績效面談結果落實績效改進計劃。
第二十一條考核資料的保存
(一)做好員工績效考核資料的保存和歸檔工作,保存期不少于5年。
(二)綜合管理部在每年一月底前將年度員工績效考核結果上傳到集團人力資源管理信息系統。
第七章績效考核結果應用
第二十二條績效考核結果的應用
員工績效考核結果應與績效工資分配掛鉤,還可應用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職位評定。
(二)崗位調整。
(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聘及職業技能鑒定等。
(四)評優、評先工作。
(五)崗位培訓。
(六)勞動合同的續訂、終止等工作。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本辦法由綜合管理部報集團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員工績效管理的辦法 9
1、目的
為使新員工盡早了解企業的情況和文化,并盡快熟悉工作環境,掌握必要的工作手段和技能,使新進人員能更快地勝任新的工作,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新進公司的員工
3、培訓時間、地點、內容
3.1、經面試合格員工需進行入職培訓,培訓時間為2天,培訓結束進行考試。
3.2、培訓地點為公司的培訓教室。
3.3、培訓內容為公司員工手冊、消防、安全知識、生產工藝流程、企業文化。
4、培訓考核
4.1、新員工在培訓期間要遵守培訓紀律,不遲到、早退,不曠課。
4.2、員工在培訓期間的表現按百分制進行量化,遲到、早退在10分鐘以內扣5分,遲到、早退在10-30分鐘扣10分,遲到、早退在30分鐘以上按曠課半天處理。曠課半天扣30分,曠課一天取消培訓資格。
4.3、培訓期間因特殊情況無法參加新員工入職培訓的,經黨群部主任批準后,可以請假,但最多不能超過1天。事后請假視為曠課。代假者視為曠課。
4.4、培訓結束后,培訓主管將對新員工在參訓期間的紀律、態度表現(占30%)及筆試考試(占70%)進行等級評定。考核等級如下:
綜合成績90分以上(含90分)為A。80-90分(含80分)為B。60-80分(含60分)為C。60分以下為D。
4.5、對培訓考核綜合成績為A的學員,將予以公司內通報表揚,并將其放于員工檔案內。
4.6、學員如在培訓中出現以下任意一種情況,將視為培訓不合格,不予錄用。
4.6.1、請事假1天以上(含1天)。 4.6.2、曠課一天。
4.6.3、綜合成績在60分以下。員工績效考核管理制度3
第一條目的':
檢測、檢查各級、各類員工工作績效,保障工作質量,提高員工積極性和主動性。
第二條適用范圍:
適用于在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考核內容及辦法
1、考核以工作能力、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相關知識、溝通、日常行為規范為內容。
2、總經理負責公司部門經理的考核;
3、品質技術部負責各管理處經理的考核,并報總經理核查審批。
4、各部門、管理處經理負責本部、處員工的考核并經品質技術部審核,報行政人事部匯總后,總經理審批。
5、品質技術部每月組織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檢查情況記錄于《考核檢查表》上,并將每人的扣分、獎分審核匯總后,報送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經核實報總經理簽批。
第四條每月績效考核時間為當月的20日—27日季度考核時間為下一季的第1月1日—5日年度考核時間為下一年度1月1日—20日
第五條月績效考核內容及實施
1、月績效考核由崗位職責完成情況和日常行為規范兩部分組成,崗位職責完成情況按照各《崗位月績效考核表》考核,日常行為規范按照《員工守則》考核,兩部分考核成績比例為7:3。由品質技術部組織進行。
2、月績效考核成績計算公式:總得分=(100—月考核扣分)_70%+(100—日常行為規范扣分) _30%—不定期檢查得分3、月績效考核成績的劃分
員工月績效考核成績劃分為A、B、C、D、E五等,標準如下:A優秀級:90(含)—100分
B優良級:80(含)—89分
C較好級:70(含)—79分
D一般:60(含)—69分
E差:50(含)—59分
4、月績效考核工資發放形式
考核結果在D、E級的員工,按以下公式給予扣除相應的個人績效工資。
應發績效工資=(100—考核所扣績效分數)_1%_本人績效工資第六條月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的處理
1、考核結果若出現連續兩次"差"或連續三次"一般",由行政
人事部簽發《停職培訓通知書》報總經理批準后,對被考核者再次進行為期兩周培訓,培訓期間無任何待遇。培訓考核結束后由總經理視情況做出復職、下崗、辭退等處理。
2、考核結果若出現連續三次"優秀",由行政人事部簽發《表揚通知書》報總經理批準,并做為年終晉級和獎勵的依據。
員工績效管理的辦法 10
1. 總則
(1) 為全面了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發現優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 凡公司全體員工均需考核,適用本制度。
2. 考核原則
(1) 通過考核,全面評價員工的各項工作表現,使員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現與取得報酬、待遇的關系,獲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動力。
(2) 使員工有機會參與公司管理程序,發表自己的意見。
(3) 考核目的,考核對象,考核時間,考核指標體系,考核形式向匹配。
(4) 以崗位職責為主要依據,堅持上下結合,左右結合,定性與定量考核相結合。
3. 考核目的
(1) 獲得晉升,調配崗位的`依據,重點自愛工作能力及工作表現考核。
(2) 獲得確定工資、獎金的依據,重點在工作成績(績效)考核。
(3) 獲得潛能開發和培訓教育的依據,重點在工作和能力適應性考核。
4. 考核時間
(1) 公司定期考核,可分為月考、季度、半年、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以考勤為主。
(2) 公司為特別事件可以舉行不定期專項考核。
5. 考核內容
(1) 部門經理:領導能力、策劃能力、工作績效、責任感、協調溝通、授權指導、品德言行、成本意識、出勤及獎懲。
(2) 非部門經理:專業知識、工作績效、責任感、協調合作、發展潛力、品德言行、成本意識、出勤及獎懲。
上述各項除獎懲之外,其余各項均分為五個標準,每個標準是一個等級,每個等級規定一個最高分。
6. 考核程序
(1) 《職員考核調查表》,由員工自行填寫,該表作為部門考核的依據。
(2) 《職員考核表》分自行評分、初核評分、復核評分三欄。
① 自行評分:由職員根據自身情況,實事求是地填寫。
② 初核評分:分部門經理和非部門經理。
a. 部門經理初核由各部門主管根據《職員考核調查表》、《職員考核表》自行評分以及平時考核記錄和印象,客觀公正的評分并寫出初核評語。
b. 非部門經理初核由各部門經理根據《職員考核調查表》、《職員考核表》自行評分以及平時考核記錄和印象,客觀公正的評分并寫出初核評語。
③ 復核評分:分部門經理和非部門經理
a. 部門經理復核由總經理根據上述考核結果,客觀公正的評分,并寫出復核評語。
b. 非部門經理復核由各部門主管根據上述結果,客觀公正的評分,并寫出復核評語。
c. 考核評分以總經理批準分數為最終得分。
7. 考核形式和辦法
(1) 各類考核形式有:
① 上級評議。
② 同級同事評議。
③ 自我鑒定。
④ 下級評議。
⑤ 外部客戶評議。
各種考核形式各有優缺點,在考核中宜分別選擇或綜合運用。
(2) 各類考核辦法有:
① 查詢記錄法:對員工工作記錄檔案、文件、出勤情況進行整理統計。
② 書面報告法:部門員工提供總結報告。
③ 重大事件法。
所以考核辦法最終反應在考核表上。
8. 考核結果處理
(1) 考核結果將計入個人人事檔案。
(2) 根據考核成績,分為四個等級: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各等級考核成績標準如下:
① 優秀:不低于90分,有資格晉升一級工資。
② 良好:不低于80分,保留原級。
③ 一般:不低于65分,保留原級。
④ 較差:65分以下,有降一級工資的資格。
(3) 晉級、晉升采用定期和不定期兩種形式。
① 定期:每年4月1日,根據公司的經營目標,統一安排晉升的考核、實施。
② 不定期:員工每為公司服務滿一年,工齡工資自動增加100元,5年后不再增加。職員在平時績效考核中,對組織有特殊貢獻、表現優異者,隨時得以提升,每年破格提升的名額控制在10%左右,主要向業務人員傾斜。
(4)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列入優秀:
① 考核期內受過任何記過處罰,未撤銷者。
② 考核期內有過曠工或累積遲到,早退兩次以上者。
③ 考核項目中有一項低于第三個標準者。
④ 存在其他不宜列入優秀者。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列入良好。
① 考核期內受過警告以上記過處罰,未撤銷者。
② 考核期內有過曠工或累積遲到、早退四次以上者。
③ 存在其他不宜列入良好問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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