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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蘇大學高考保送生招生簡章

            時間:2021-03-29 18:41:03 我要投稿

            江蘇大學2015年高考保送生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江蘇大學2015年繼續面向全國招收保送生。具體辦法如下:

            江蘇大學2015年高考保送生招生簡章

              一、招生對象

              取得2015年保送資格(以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名單為準)且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優秀、綜合素質突出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外語語種為英語)。

              二、招生計劃

              2015年江蘇大學保送生計劃數控制在本年度普通本科招生計劃的1%以內。

              三、招生專業

              外語類保送生:英語和日語專業任選。

              競賽類保送生:與獲獎科目相關專業任選。

              四、報名程序

              外語類保送生報名由具有保送資格的外國語學校組織推薦,競賽類保送生由考生本人自主報名。

              (一)網上報名

              即日起至2015年2月1日12:00,考生登錄“江蘇大學本科生招生信息網”,點擊“網上報名”,進入“用戶登錄”頁面,首次登錄考生需先點擊“注冊”按鈕,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注冊成功后,重新進入“用戶登錄”頁面,方可登錄進入網上報名系統填寫、修改、打印報名表等。

              (二)郵寄材料

              報名材料統一以A4紙大小按以下次序裝訂,于2015年2月1日下午17:00前(以寄出郵戳為準)用EMS快遞寄送至江蘇大學招生辦公室。

              1.報名表。打印網上提交的報名表,由中學填寫相關意見并加蓋學校公章(照片上請加蓋騎縫章),除中學相關意見外其余內容必須通過報名系統填寫。

              2.高中階段每學期學習成績及年級位次匯總表(須為原始材料復印件,并加蓋所在中學教導處公章)。

              3.個人陳述。個人陳述應全面展示學生本人的學習能力、愛好特長、交流與合作能力、性格特點、未來規劃等。個人陳述要求學生本人撰寫并手抄,不超過800字。

              4.第二代身份證(或戶口簿)、學生證復印件。

              5.獲獎證書復印件以及其他證明自己特長和優勢的材料(須加蓋中學公章)。競賽類保送生必須提供證明具有保送資格的獲獎證書復印件。

              特別說明:外語類保送生報名材料由中學將考生全部報名材料匯總后,統一出具成績冊,連同中學推薦江蘇大學保送生名單匯總表一并寄往江蘇大學,否則視為無效材料。所有報名材料概不退還。

              五、選拔程序

              (一)資格審查

              根據教育部規定的保送生條件和保送生報名材料,江蘇大學對考生材料進行審查(報名材料不全者視為審查不合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江蘇大學組織的`考核。合格名單將于2015年2月5日前在江蘇大學本科生招生信息網上公布,請考生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江蘇大學不另行通知。

              (二)準考證打印

              資格審核合格考生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上需粘貼照片并加蓋所在中學騎縫章。

              (三)考核

              1.考核內容:文化考試和面試,其中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面試內容包括語言表達、綜合素質、特長、分析問題與解決問題能力等。

              2.時間安排:2015年2月8日(具體安排見考核通知),請考生于2015年2月7日到江蘇大學招生辦公室報到。

              (四)確定擬錄取名單及公示

              江蘇大學根據文化考試成績和專家組面試意見以及教育部公示的資格名單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報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批準。保送生擬錄取名單在江蘇大學招生信息網上公示,同時通知學生所在中學,在中學校內進行公示,并報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備案與公示。經公示無異議者,確定為江蘇大學2015年保送生。

              (五)錄取

              2015年4月1日前,被江蘇大學認定的保送生須將填寫好的所在省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印制的2015年保送生登記表和縣級及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表寄至江蘇大學招生辦公室。江蘇大學在教育部公示的保送生名單中再審核擬錄取考生的保送資格,審核通過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保送生錄取手續,并寄發錄取通知書。在未接到江蘇大學寄發的錄取通知書之前,擬錄取考生必須做好參加高考的準備。

              六、監督機制

              (一)考核過程全程錄像。

              (二)江蘇大學校紀委、監察處全程監督。

              (三)監督電話:0511-88780012。

              七、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鎮江市學府路301號江蘇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12013

              聯系電話:0511-88780048

              傳 真:0511-88791785

              八、若國家或江蘇省招生政策有所變動,江蘇大學將做相應調整。

              九、本實施辦法由江蘇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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