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省民政廳獲悉,我省強化低保線與扶貧線“兩線合一”動態管理,今年我省各地農村低保標準提高到2855元以上,農村低保補差標準不低于150元/月。以下為您帶來詳細內容,歡迎瀏覽!
2017年至2020年,農村低保標準與扶貧標準同步提高。各地調整農村低保標準時,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城鄉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水平等因素,適當調整城市低保標準、特困人員供養標準和孤兒養育最低標準。
按照我省規定,各地要建立社會救助對象動態管理機制,每年組織一次集中核查活動,做到社會救助對象有進有出、動態管理。縣級民政部門依據核查結果,對已經脫貧、不再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予以清退;對因年老、身患重病、重度殘疾等因素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新返貧且符合條件的納入低保或特困人員供養范圍;對充分享受低保政策,足額領取低保補助金后,家庭生活仍有較大困難的,通過臨時救助幫助解決生活困難;對需要醫療救助的,按政策給予救助。要認真落實按戶施保政策,以戶為單位將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納入低保范圍。全面落實低保金據實發放,對有一定收入的低保家庭,按照人數足額補差;對無勞動能力、無任何收入的低保家庭,按照當地低保標準全額補助。
【相關新聞】
伊春:提高低保標準 惠及困難群眾
24日,記者從伊春區獲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今年伊春區由每人每月的440元提高到500元,農村低保標準由每人每年2700元提高到3500元。
為了讓政府工作更加貼近群眾需求,讓困難群眾生活得到基本保障,今年,伊春區政府在財政十分緊張的情況下,工作重心向民生傾斜,提高低保救助水平,將城市低保和農村低保標準同步提高。
伊春區新欣社區居民竇傳廣患有精神殘疾二級和Ⅱ型糖尿病疾病,二十多年來與母親相依為命,是低保救助人員。今年的低保補助提標中,他的補助金由原來的440元提高到了500元,雖然每月只提高了60元,卻也緩解了這對母子的生活困難。
伊春區政府為了把低保這項惠民實事辦好,圍繞“分類施保、核定收入、差額補助、應保盡保”的工作方針,保持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保障應該享受低保政策的困難居民都享受到黨和政府的惠民政策,不該享受的堅決清退。他們還成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評審領導小組,相關部門共同進行審批,保證所有環節接受監督,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大連低保標準7月起再提高
城市低保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610元提高到640元,增幅為4.92%。
農村低保
普蘭店區(不含原普灣新區)、瓦房店市、莊河市農村
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380元提高到410元,增幅為7.89%;
長興島經濟區、花園口經濟區、保稅區農村
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與當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一致,為每人每月640元,增幅為4.92%;
普蘭店區所轄原普灣新區的農村
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維持原標準;
金州區的農村
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可結合本地實際自行調整。
農村五保供養
集中供養
由每人每月700元提高到750元,增幅為7.14%;
分散供養
在執行當地新的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保稅區、長興島經濟區、花園口經濟區
由每人每月620元提高到650元,增幅為4.84%;
其他地區
由每人每月390元增加到420元,增幅為7.69%。
待金州區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出臺后,金州區農村五保對象供養標準在農村低保標準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城鄉低保標準連續6年增長
2011年以來,大連市連續6年提高城鄉低保和農村五保標準。
城市低保標準
由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640元,增幅52.4%;
農村低保標準
由每人每月210元提高到410元,增幅95.2%;
農村五保集中供養標準
由每人每月475元提高到750元;
農村五保分散供養標準
由每人每月210元提高到420元。
截止2016年5月,大連市共有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66492戶、95771人,每年投入最低生活保障資金4億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