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委、吉林省政府印發《吉林省國有林場改革實施方案》,正式啟動我省國有林場改革。下面,yjbys小編為您帶來相關內容,歡迎瀏覽!
《方案》確定了改革的指導思想:緊緊圍繞保護生態、保障職工生活兩大目標,理順管理體制,推動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實現管護方式創新和監管體制創新,推動林業發展模式由木材生產為主轉向生態修復和建設為主、由利用森林獲取經濟利益為主轉向保護森林提供生態服務為主,建立有利于保護和發展森林資源、有利于改善生態和民生、有利于增強林業發展活力的國有林場新體制。
改革的總體目標是:2017年年底前完成國有林場改革主要任務,改革過渡期為5年。到2020年,全省國有林場森林面積增加200萬畝以上,森林蓄積量增長5000萬立方米以上,森林(濕地)生態系統服務功能顯著提升;富余人員基本安置,職工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國有林場數量整合40%以上,基本形成功能定位明確、層級清晰有序、人員精簡高效、森林管護購買服務、資源監管分級實施的林場管理新體制。
《方案》明確了改革的范圍:已經列入國家林業局國有林場數據庫管理的國有林場、森林經營局、葦場、林木良種基地、森林公園、公益林管護中心等。國有苗圃合并到國有林場及目前由其他行業管理的國有林場劃歸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后,可納入改革范圍。國有林場改革采取“試點先行、分步推進”的辦法,已經選擇了13個縣份先行開展試點,分別是梅河口市、公主嶺市、大安市、梨樹縣、伊通縣、東豐縣、東遼縣、九臺區、磐石市、汪清縣、通化縣、長白縣、臨江市。
相關新聞:《吉林省國有林場改革實施方案》正式印發
近日,吉林省委、省政府正式印發《吉林省國有林場改革實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國有林場森林面積增加200萬畝以上,森林蓄積量增加5000萬立方米以上,森林(濕地)生態系統服務功能顯著提升;富余人員基本安置,職工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國有林場數量整合40%以上,基本形成功能定位明確、層級清晰有序、人員精簡高效、森林管護購買服務、資源監管分級實施的林場管理系體制。
《方案》分為總體要求、改革范圍、主要任務、政策支持、實施步驟和保障措施六大部分。
《方案》明確了吉林省國有林場改革的范圍:并入到國有林場的國有苗圃、歸屬或重新劃歸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的國有林場;列入國家林業局國有林場數據庫管理的國有林場、森林經營局、葦場、林木良種基地、森林公園、公益林管護中心等。
《方案》主要圍繞明確公益屬性、創新經營機制、加強資源監管、妥善安置富余人員等4個方面展開。
一是明確國有林場公益屬性。將國有林場主要功能定位為保護培育森林資源,提供生態公益服務,維護國家生態安全。通過加掛牌子、新設立公益服務事業性質國有林管理機構等方式合理界定國有林場屬性。通過全省統籌的方式,按照西部平原區每2000畝核定1人,中部半山區每3000畝核定1人,東部山區每4000畝核定1人的標準,科學核定事業編制。將國有林場員額經費及公用經費納入同級地方財政預算,保證財政供給。理順管理體制,優化管理層級,調整林場布局,按照西部平原區不低于5萬畝,中部半山區不低于10萬畝,東部山區不低于15萬畝的標準對國有林場進行整合。逐步推進政事分開,加快職能轉變,落實國有林管理機構法人自主權,剝離辦社會職能。
二是創新經營機制。將國有林場公益林管護引入市場機制,向社會購買服務。對國有林場從事的經營活動實現市場化運作,盤活森力資源,鼓勵發展特色產業,增加職工收入。
三是加強資源監管。建立健全森林資源產權制度、林地和森林保護制度、森林資源監督考核制度、森林資源經營管理制度和國有林場森林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從制度層面建立起歸屬清晰、權責明確、監管有效的資源監管體系,管好、盤活國有林場森林資源。
四是妥善安置富余人員。探索職工轉移就業機制,不搞強制性買斷,不搞一次性下崗分流,通過購買服務、開發崗位、技能培訓等方式鼓勵和引導部門職工轉崗就業。另一方面健全社會保障機制,確保全部林場職工“應保盡保”,建立健全困難職工幫扶檔案,將符合低保條件的林場職工和家庭成員納入低保,加大幫扶力度。
到2017年底前完成國有林場改革主要目標,按照“試點先行、分步推進”的辦法,選擇了13個縣份先行開展試點,分別是梅河口市、公主嶺市、大安市、梨樹縣、伊通縣、東豐縣、東遼縣、九臺區、磐石市、汪清縣、通化縣、長白縣、臨江市。
按照國務院提出的完成國有林場改革的時限要求,《方案》倒排時間明確了改革實施步驟并提出具體要求,即:一是試點先行,先行啟動改革,其他縣市區完成改革方案編制等先期準備工作;二是試點縣份改革完成后,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全面啟動改革;三是按照國家要求時限如期完成改革工作,通過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