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正確用權不亂為
3月20日,洪澤縣三河鎮劉尖村黨總支書記朱明巧來到該村農路施工工地,現場監督檢查施工質量。開建十多天,他每天必來工地查看。
“這條路關系著3個組82戶村民的出行,作為村書記我負有監督責任,確保質量不能差,這是‘權力清單’中要求的。”朱明巧告訴記者。
朱明巧所說的“清單”,是洪澤縣出臺的村書記權力“正負清單”。去年,該縣從規范村書記權力入手,圍繞貫徹執行、主持決策、審核把關、組織領導、教育管理和督查問責六個方面,梳理編制了村書記權力正面清單20條和負面清單10條,明確劃定村書記權力邊界,管好“小村官”手中的“大權力”。
縣委書記徐東海表示,為村官制定“權力清單”,就是將嚴管干部的責任鏈條延伸至基層末端,讓村書記有責必須為、有權不亂為,打造一支干凈干事的農村黨組織帶頭人隊伍。記者了解到,在“清單”編制過程中,該縣突出權責一致,把權力還原為責任,厘清村書記工作職責,讓村書記明白抓什么、怎么抓。岔河鎮陳向村黨總支書記陳祥生坦言:“三年前剛干書記的時候,自己的權力和職責具體有哪些,還不是特別清楚。現在有了清單,心里就有譜了。”
在農村,群眾最關心的莫過于村里的“三資”管理和工程項目建設,這在清單中都有明確要求:1000元以上的支出村書記必須審核;標的5000元以上的集體資產租賃、發包、拍賣、投資等事項,必須經黨群議事會討論通過;單體投資2萬元以上的項目必須進入農村產權交易市場公開招標……同時,“負面清單”也對此作出嚴格規定,村書記不得擅自違規處置村集體“三資”,個人不得利用職權參與購買、承包或入股集體資產,不得在項目建設、物資采購等事務中暗箱操作、優親厚友……
1月16日,岔河鎮濱河村1355畝集體農田經營權轉讓項目在縣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公開招標,成交價比標底價高出22.6萬元。采訪中,村民馬濤高興地對記者說:“以前的項目都是村干部說了算,現在按規矩辦了,還是‘權力清單’管得好。”村書記趙長洪也感慨:“有了‘權力清單’,少了人情招呼,多了干事底氣。”
為讓“權力清單”看得見、好監督,洪澤縣將“權力清單”在全縣各村(居)上墻公示,全面公開清單內容。同時,要求各村每月召開黨群議事會、村務監督質詢會等,將村里大小事務曬在陽光下。
村書記要定期向黨員群眾報告履職用權情況,并接受質詢。此外,該縣還整合黨員群眾、村務監督委員會、鄉鎮黨委、上級職能部門和縣委黨建督導員五方力量,強化權力行使的過程性監督;將“權力清單”執行情況納入村書記年度述職評議、勤廉測評、考核考察的重要內容,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在鄧碼村近日召開的黨群議事會上,就出現了村民與村書記這樣的一段對話:“老村部對外出租,去年租金就有2.3萬元,承包人說今年租金已經交了,賬上怎么一分沒看見?”“這個租金收入和魚塘發包收入記一起了,賬上都附有明細,這是我們賬務處理不規范,以后一定注意。”這是“權力清單”實施后,村民對村書記用權進行監督的尋常一幕。
相關統計顯示,自“權力清單”實施以來,全縣村級2萬元以上項目全部實行公開招標,去年各村承諾的500余件惠民實事無一落空,縣鎮兩級信訪量同比下降23%,村干部的辦事效率和群眾的滿意度明顯提升。
洪澤縣委常委、組織部長許根林說:“通過建立‘權力清單’有效解決了村干部在位不為、用權失范等問題,增強了村干部的責任意識、規矩意識,進一步促進了農村的和諧、穩定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