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來,我市積極落實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政策,全市共17名符合補償條件的大學生村官獲得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資助,目前省、市級資金已全部發放到位。
我市按照省財政相關規定,對畢業后自愿到我市財政困難縣艱苦行業工作滿3年的高校應屆畢業生實施學費或國家助學貸款財政補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資金由省財政與畢業生就業所在市、縣(市、區)財政按5:3:2的比例共同承擔。
符合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資格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3年后,補償資金于次年一次性發放給學生本人。該項政策的落實,更好地引導了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促進基層事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