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官日常管理,四川德陽市通過建立完善四項制度,確保大學生村官在村在崗、履職盡責。
該市建立大學生村官掛職鍛煉申報制度,縣(市、區)直及以上部門不得借用大學生村官,經縣(市、區)黨委組織部批準,可以有計劃地組織大學生村官參加縣(市、區)、鄉鎮的集中性工作和到信訪、綜治等崗位鍛煉,但每年不得超過3個月時間。健全完善考勤制度,規定大學生村官年度在村(社區)出勤率必須達到85%,否則當年不得評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建立督查通報制度,全方位督查大學生村官在崗履職情況。建立目標考核制度,將大學生村官到村工作情況納入縣、鄉鎮的年終目標考核,對違規借用大學生村官3個月以上的鄉鎮或相關部門,年度考核時予以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