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障民眾知情權,政府部門在對外發布信息時設置了新聞發言人,為及時回應來自網絡的各類質疑和訴求,更直接有效地化解政府壓力,“政府網絡發言人”走出幕后。這是政府部門實施政務公開的又一具體內容,體現了政府執政為民的本意,改進了政府部門的工作作風。是政府職能從管理型政府到服務型政府、法制型政府轉變的重要舉措。
首先,在使用新聞發布這種現代化政治公關手段時,要突破體質慣性,實現話語體系的現代化。
其次,新聞發言人和新聞媒體要建立一種穩定的關系,新聞發布工作要適應新聞規律;新聞發言人和媒體之間能夠互相適應,并共同以符合新聞規律的做法來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制度。
第三,新聞發布適應新媒體技術的發展和社會輿論多元化的挑戰;隨著互聯網、多媒體等手段的繼續發展,信息源和傳播渠道也在日漸多元。新聞發布工作不再是簡單的說——問——答,還需要介入新媒體技術手段,并且能夠直面社會輿論的多元化,直面熱點問題和不同意見。
最后,加強新聞發言人活動的規律性和自主性。近年來,在研究新聞發言人制度的學者中間,新聞發言人專職化成為了一個熱門的詞匯。它是針對大量的政府部門新聞發言人由其他重要部門如辦公廳等的負責人兼任,致使發言人負擔過重、約束過多而言的。而新聞發布工作難以計算工作量,成績也不是非常明顯,對于新聞發言人也沒有明確的激勵機制。這個問題的解決,還需要一個較長的行政思維轉變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