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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交城建稅會計分錄

            時間:2024-05-28 08:59:31 辦稅指南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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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交城建稅會計分錄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我國為了加強城市的維護建設,擴大和穩定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來源,而對有經營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個稅種。

            已交城建稅會計分錄

              城建稅的會計分錄

              賬戶設置

              企業應當在"應交稅金"賬戶下設置"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明細賬戶,專戶用來核算企業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發生和繳納情況。該賬戶的貸方反映企 業按稅法規定計算出的應當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借方反映企業實際向稅務機關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余額在貸方反映企業應交而未交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如果出口企業當期的應納稅額>0,企業會進行以下會計處理: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出口企業根據稅務機關出口退稅審核系統的預審反饋情況,計算當期的應退稅額和應免抵稅額,如果當期的應免抵稅額>0,企業應進行以下會計處理: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很顯然,出口企業根據“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和“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這兩個科目當期的借方發生額就可以計算出當期應納的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城建稅的會計分錄實例

              某工廠1998年11月30日計算出企業當月應交的增值稅為68000元。該企業地處某城市,則計算出當月應納城市維護建設稅為:

              應納稅額=68000×7%=4760元

              則企業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       4760

              貸:應交稅金--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4760

              12月4日,企業按規定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4760元,則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4760

              貸:銀行存款            4760

              [例2]某企業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分期預繳增值稅和消費稅,每10日預繳一次,月終匯算清繳。1998年1月2日、12日、22日分別預繳增值 稅340000元,消費稅120000元,則同時預繳城市維護建設稅,應預繳額為:

              應預繳額=(340000+120000)×7%=460000×7%=32200元

              則企業按規定預繳時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32200

              貸:銀行存款            32200

              月末,企業計算出企業當月實際應繳納增值稅為1180000元,消費稅為420000元,則實際應納城市維護建設稅為:

              應納稅額=(1180000+420000)×7%=1600000×7%=112000元

              則企業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       112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112000

              企業當月實際已預繳城市維護建設稅96600元,則12月2日企業與稅務機關匯算時應補交其余未交稅金15400元 (112000-96600),則補交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15400

              貸:銀行存款            15400

              拓展:

              注會考試《稅法》城建稅征收管理

              征收管理城建稅的征收與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征收同時進行,所以,納稅環節、地點、納稅期限的規定,均按上述三稅的規定辦理。但是,屬于下列情況的,納稅地點為:

              1、代扣代繳、代收代繳“三稅”的單位和個人,同時也是城市維護建設稅的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義務人,其城建稅的納稅地點在代扣代收地。

              2、跨省開采的油田,下屬生產單位與核算單位不在一個省內的,由油井所在地繳納增值稅的同時,一并繳納城建稅。

              3、對管道局其應納城建稅,也應由取得收入的各管道局于所在地繳納營業稅時一并繳納。

              4、對流動經營等無固定納稅地點的單位和個人,應隨同“三稅”在經營地按適用稅率繳納。

              [典型例題]

              [例題1]某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位于市區),主要經營內銷和出口業務,2007年4 月實際繳納增值稅40萬元,出口貨物免抵稅額4萬元。另外,進口貨物繳納增值稅17萬元,繳納消費稅30萬元。該企業2007年4月應納城市維護建設稅(B)萬元。

              A.2.80 B.3.08 C.2.52 D.5.81

              【答案】城建稅=(40+4)×7% =3.08

              [例題2]某外貿公司(位于縣城)2005年8月出口貨物退還增值稅15萬元,退還消費稅30萬元;進口半成品繳納進口環節增值稅60萬元,內銷產品繳納增值稅200萬元;本月將一塊閑置的土地轉讓,取得收人500萬元,購入該土地時支付土地出讓金340萬元、各種稅費10萬元。該企業本月應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D)萬元。

              A.21.44 B.17.84 C.17.6 D.16.64

              【答案】=200×(5%+3%)+(500-340)×5%×(5%+3%)=16.64(萬元)。

              [例題3]位于市區的某自營業出口生產企業,2007年6月增值稅應納稅額為-280萬元,出口貨物的“免抵退”稅額為400萬元;企業將其自行研發的動力節約技術轉讓給一家科技開發公司,獲得轉讓收入80萬元。下列各項中,符合稅法相關規定的有(BD)。

              A.該企業應繳納的營業稅4萬元

              B.應退該企業增值稅稅額為280萬元

              C.該企業應繳納的教育費附加為8.52萬元

              D.該企業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為8.4萬元

              [例題4]某城市一卷煙廠委托某縣城一卷煙廠加工一批雪茄煙,委托方提供原材料40000元,支付加工費5000元(不含增值稅),雪茄煙消費稅稅率為25%,這批雪茄煙無同類產品市場價格。受托方代收代繳消費稅時,應代收代繳的城市維護建設稅為( ) 元。

              【答案】=(40000+5000)/(1-25%)×25%×5%=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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