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理解亞里士多德的時概念(本文試圖把“時”與“時間”作為兩組有別的概念),從他的著作Physics入手,幾乎是可肯定的。本文根據在互聯網上流傳的《物》英譯版(http://etext.library.adelaide.edu.au/a/aristotle/a8ph/book4.html),由R. P. Hardie以及R. K. Gaye翻譯的Physics, Book4, 10~14節作為領會亞氏時概念的線索。
“最好的方案是將其有關的難題用現有的議題加以解決來開始。首先,它是屬于存在之物還是不存在之物?其次為它有什么性質?”譯者既然以things that exist or thing that do not exist作為問題的開端,斗膽地問譯者用exist到底有沒有扭曲了亞氏的本意呢?這句話到了海氏手里會否變成being or not-being呢?無論如何,亞氏明顯地把他要解決的難題置放在一個矛盾律的框架中。然而亞氏對這一矛盾并非完全接受,可以說基本上他沒有正面回答第一個問題。他說:“一部分曾經是而非,另一部分則將會是而未是。”One part of it has been and is not, while other is going to be and is not yet.亞氏是否在說“時”曾經“存在”現在卻“不存在”,將會“存在”卻還未“存在”呢?也即使說,他不肯定究竟“時”屬于存在之物還是不存在之物。從這里可以假定亞氏提出的第一個問題“內部”不諧調,并不是一個解答得好的問題。存在與否并不能作為領會時的屬性,“存在的是'時間','時'卻不一定'存在'”,也既是說亞氏把'時'作為'存在者'追問,至少已經丟失了某種層次上的“存在論”領會。亞氏是明白那難處的。要是簡單地說成“時是存在的”又或“時間可以不存在”,亞氏也無須說“這可以作為有關時性attribute of time的難題。
把“今”并非“時”的部分(今即now)說出,并非說“今”不屬于“時”,而是要說明“可分解之物”必須會有“部分”,說的是“時”并非由多個“今”組成,“但是'時'呢有部分曾經是,有些將會是,而沒有部分是可分解的。”But of time some parts have been while other have to be, and no part of it is though it is divisible.何況“今”并不可把握:“'今'一直是同一還是常變的,很難說。”
幾乎可以肯定Hardie和Gaye也是被這兩段敘述“今”的段落弄得焦頭爛額的,懂得希臘文的海德格爾也許會用完全不同的視野來翻譯這兩段。但是中文的先前及后來畢竟是在時空二者間糾纏不清的,比英文before and after和類似拉丁的prior et posterior更模糊時空的界限。
還是回到亞里士多德對這兩段的注腳:這可以作為關于時性的難處之敘述。
既然是難題,進一步的探討也是值得的。
用“今”而不用“現在”這比較的詞來對應亞氏的nun除了想回到“原意”的考慮與節省字元,“現在”的“現相”味道太“現”了,很輕易的會淪陷回“遮蔽”中。中文更大的窘狀是時態的表現,西文字尾變化的中文沒有同樣的對策,這一點要從海氏曾考慮用Temporalien來稱Exitenzialien(見odore Kiesel, The new translation of Sein und Zeit: A grammatological lexicographer's commentary,刊于1997 Man and World 30: pg241)來顯示tensorality。即便如此,要揭開亞氏對“時”的論說,并非單從時態入手而已。英文與希臘文的時態狀況也非一致,中文雖說不從字尾變化顯示時態,一些綴字如曾、已、正、了,都可以作為過去現在的時態表現。
比較起對“今”的質問,用“變化”和“運動”來否定畢竟比較容易從空間化來領會。亞氏所指出的“什么是時”卻不能單從這否定來領會,否則接下來的11~14節也就不必出現了。在接下去談及以下章節前,還是問海氏的現象學有沒有為這里解蔽。基本上,海氏以沒有把“變”與“動”作為他對時之存在論領會的主題。在《存在與時間》81節里,海氏引用了《物》11里有kinesis除外,見Lexicon的motion(Aristotle)條:428,432n30,435. 429:"Time" is connected with "location" and "motion".及Being and Becoming(Sein und Werden)條,243,430-434;"Become what you are," 145: "Become what you can be", 199, 243,305.與海氏說的“否定”(14節)相比,亞氏也頗有現象學的解蔽意味。
“'今'在某種意義上是同樣的,在另一中卻不相同。”所謂的同樣,是否某“今”與另一“今”相同?是的。既然亞氏把“今”分成這兩層來談,就依循他這兩層意義順水推舟:在連續中是相異的;在與“體”相應、動的之前與之后則相同。這里,分水嶺是“被帶的”what is carried。設若“被帶的”為一存在者,即“帶”carry是存在,那么兩層即存在者狀態上的與存在論上的。這么看,亦即指責亞氏把存在及存在者搞混了。是否如此?把“帶”形容成存在,并非理想的比喻。以一動詞來代替一系詞也犯了范疇錯誤。那,以此責問亞氏公平嗎?“被帶的是一實在之物,運動則不。”運動不什么呢?不是被帶的,還是不是一實在之物,還是兩者均是?后者為最終答案。這段的“意義”sense,其實基于一含糊的存在論。And the body is carried along is different, in so far as it is at one time here and at another there.這里的遮蔽,不容易解除。For it is body means of the body that is carried along that we become aware of the 'before and after'the motion, and if we regard this as countable we get the 'now'.的確,不從空間性看,安能說動?安能解時?但是,海氏最終是要大革命,不以空間來領會時。這一段的substratum和body是否累贅?
接下來的更像是一循環論證:“它們互相定義,時與動。”時空的混淆是否就如:從這里去某處有多遠?-約是一小時路程吧。問的是空間的距離,答的是時間的單位。動,無疑是將時空摻雜的,把時與空合并:"It is natural that this should happen; for the movement goes with the distance and the time with the movement; for we measure the movement by the time and vice versa."難免有空間化的嫌疑。
"To be in time"與海氏的"being-in"當然有可以比較的地方,但是海氏的"being-in"側重于他的存在論領會,而亞氏提出"to be in time"還是為了解釋時。
“它同時度量動與它的本質”,此處的“它”指的是時、"to be in time"、“動”,還是別有所指?無論何指,都是一代名詞,無疑地已物化、存在者化,又糾纏于與存在的分別的混亂中。再看“它”本身與“它的本質”,究竟何以“本質”必須介入呢?“本質性”是希臘獨有的還是可以與其他文化相對應的?(暫且放過追究“本質”與“現象”的不同處,將二者視為一,雖然很不當,但也算是一種往下探討的方式。)
將"to be in time'解成(1)“當時存在時存在”及(2)“如我們說某物是'在數內'的”。〖(2)的與數掛鉤還是重復說了時的數性。〗“時存在了才存在”、“在時存在去存在”、“去存在當時存在”,這句話的別扭其實乃用中文理解“存在”概念,尤其是海德格爾的sein概念的大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