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世紀60年代,以英國學者為主,交際教學法(Communicative Approach)又登上了外語教學的“舞臺”。交際法提出,外語教學的目標是學生的“交際能力”(Communicative Competence),反對以語法為基礎的教學方法,又摒棄聽說法(Audio-lingual Method)。它的重要特征就是“通過外語學外語”(English Only Approach),主張教會學生語言的不同功能(function)、使用語言的方法等等。這也就承襲了直接法輕視母語的觀點。交際法影響頗大,它的倡導者和追隨者則紛紛著書立說,來宣揚它的理論和方法。讓我們回顧一下近年來在外語教學界頗具影響的幾本書。 Hubbard等人著的 A Training Course for TEFL 和Haycraft的An Introduction to English Language Teaching兩本書根本沒涉及到母語的作用,Harmer所著 The Practice of English Language Teaching只在4處偶爾提及,Gower和Walters合著的 A Teaching Practice Handbook沒有提及母語的作用,卻警告人們不要濫用母語。在一些稱為“人本主義”(humanistic)教學著作中,如 Moskovitz的Caring and Sharing in the Foreign Language Classroom和Sterick的Teaching English a Way and Ways也沒涉及到這個問題。我們知道,語言是與思維直接聯系的。那么,有多少外語學習者在學習過程中能完全脫離母語,而僅用外語思維來進行交際呢?
隨著改革開放的進一步發展,外語教學,特別是英語教學,在我國方興未艾。大量的說英語國家的教師執教于我國大中學校。其中有些是稱職的(qualified),但也有一些是沒有受過正規訓練的(unqualifed),雇請他們的原因往往僅是因為他們是講英語的本族人。他們的共同點就是:絕大部分不懂漢語。開始一段時間里,學生對外籍教師的“全英化課堂”(all English class。)感到新鮮,因此學習積極性特別高,尤其在口語訓練方面,更是受益匪淺,我們似乎因此可以得出學習外語就要忘掉母語的結論。但結果如何呢?學生和外籍教師之間產生了摩擦,學生報怨不懂的知識外教不去教,對已掌握的東西外教卻講個不停。甚至有的學生拒絕去聽外教的課,與開始的積極性形成明顯的對比。當然,這其中原因很復雜,有文化差異方面的原因,也有教師、學生自身的因素。但我們是否已認識到:教師不懂學生的母語,外語教學是不會取得成功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