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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廈門新引進人才生活補貼怎么申請

            時間:2024-10-05 01:27:51 生活補貼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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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廈門新引進人才生活補貼怎么申請

              在我國,生活補貼指為保障職工及其家庭實際生活水平不降低而給予職工生活費的補償。下面是小編分享的廈門新引進人才生活補貼怎么申請,快來看看吧!

              申報條件

              一、新引進人才:

              (一)申報對象

              自規定時間起(研究生自2017年7月10日起、本科生自2018年11月26日起),新引進到廈門市轄區范圍內企業(含民辦非企業)、駐廈省部屬和市、區(園區)屬事業單位(不含參公事業單位)工作的在職在崗且符合條件的人才。未在規定期限內(即自引進之日起一年內)經由所在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的,視為放棄申請。

              (二)申報條件

              1、具有廈門戶口;

              2、引進時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或經教育部認證在境外取得的碩士以上學位、“雙一流”建設高校“一流大學”或“一流學科”、或國際公認的三大世界大學排名最新排前200名大學的全日制本科學歷,其中本科不超過30周歲、碩士不超過35周歲、博士不超過40周歲;

              3、經市組織、人社、教育部門核準已辦理人事關系入廈;

              4、申請時在廈繳納社會保險費滿三個月以上(含三個月)并且社會保險關系仍在申報單位。

              二、臺灣人才

              (一)申報對象

              自規定時間起(研究生自2018年4月10日起、本科生自2018年11月26日起),新引進到我市轄區范圍內企業(含民辦非企業)、駐廈省部屬和市、區(園區)屬事業單位(不含參公事業單位)工作的在職在崗且符合條件的臺灣同胞。

              (二)申報條件

              1、引進時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經教育部認證在境外取得的碩士及以上學位、或“雙一流”建設高校“一流大學”或“一流學科”全日制本科學歷、或國際公認的三大世界大學排名最新排前200名大學的全日制本科學歷;

              2、引進時本科生不超過30周歲、碩士不超過35周歲、博士不超過40周歲;

              3、在廈工作滿一年(綜合勞動合同、就業手續、在廈繳納社保或個人所得稅等判定),申請時仍在申報單位工作,且仍在申請時限內(即自在廈工作滿一年之日起一年內)。

              三、廈門本地高校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

              (一)申請對象

              2020年廈門本地高校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人事關系入廈,自畢業生正式接收之日起一年內經由所在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逾期視為放棄申請。

              (二)申報條件

              1、2020年廈門本地高校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年齡不超過30周歲;

              2、同時滿足其它條件

              具有廈門戶口;

              經市組織、人社、教育部門核準已辦理人事關系入廈;

              申請時在廈繳納社會保險費滿三個月以上(含三個月)并且社會保險關系仍在申報單位;

              與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

              支持方式

              新引進人才和臺灣人才:本科生20000元/人,碩士研究生30000元/人,博士研究生50000元/人,一次性發放到本人賬戶。

              新引進本地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本科生10000元/人(不超過30周歲)。補貼資金一次性發放至個人提供的本人賬戶。

              申報材料及方式

              申請時限:新引進人才應自引進之日起一年內,經由所在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逾期,視為放棄申請。

              申報方式:全程網辦,申報單位無需到現場辦理,通過網絡系統申報,無需提交紙質材料。臺灣人才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電子版:《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勞動(聘用)合同;在廈繳交社保證明,或在廈繳納個人所得稅證明;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或經教育部認證在境外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學位。

              辦理程序:

              1、申請:新引進人才向所在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用人單位審核同意后,通過市人社局網上辦事大廳(https://app.xmhrss.gov.cn/ggfwwt-portal)中的“新引進人才生活補貼”欄目申請。

              2、受理:市人社局、教育局、各區人社局以及園區管委會受理申請。

              3、審核:各受理部門按季度匯總審核生活補貼申請。

              4、公示:各受理部門對符合條件的人員進行公示。

              5、發放:經公示無異議的,各受理部門發放生活補貼(一次性發放至受理部門指定銀行的個人賬戶)。

              辦理時限:120天(每季度第一個月審核發放上一季度生活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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