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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營社保轉移指南

            時間:2024-07-04 06:52:07 盛林 社保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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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營社保轉移指南

              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并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東營社保轉移指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東營社保轉移指南

              辦理條件

              1、參保人員的社保賬戶已暫停

              2、無任何欠費記錄

              3、跨省轉入還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男性不滿50周歲、女性不滿40周歲的;

              (2)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的;

              (3)經縣以上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調動的;

              (4)達到退休年齡時最后參保地繳費不足10年,按規定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至上一個參保滿10年的參保地,或因沒有10年以上參保地轉至戶籍地的。

              辦理材料

              轉出:

              (1)身份證原件;

              (2)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3)《解除(終止、中止)勞動合同證明書》;

              (4)轉入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具的接收函。

              轉入:

              (1)身份證原件;

              (2)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3)原工作單位《解除(終止、中止)勞動合同證明書》;

              (4)《參保繳費憑證》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5)《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單》;

              (6)《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辦理流程

              轉出:

              申請轉出人員提報轉移申請→→審核人先審核申報的社會保險材料是否符合規定,復核人員再復核申報材料→→符合條件的及時辦理,材料不全的告知補齊后及時辦理,特殊情況報分管領導或中心辦公會研究同意后,辦理轉出手續(轉出基金的分管領導簽字),不符合轉移規定的書面告知。

              轉入:

              1、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流程:

              申請轉入人員提報轉移申請→→審核人先審核申報的社會保險材料是否符合規定,復核人員再復核申報材料→→符合條件的及時辦理,材料不全的告知補齊后及時辦理,特殊情況報分管領導或中心辦公會研究同意后辦理→→社會保險經辦人員與財務科對賬→→轉移資金到位后15個工作日內將轉移信息表錄入數據庫。

              2、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臨時賬戶轉移流程:

              申請轉入人員提報轉移申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審核轉入人員原工作單位《解除(終止、中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參保繳費憑證》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等資料→→對不符合一般轉移規定的出具《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不予受理告知書》→→向對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建立臨時賬戶聯系函》并建立臨時賬戶。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不包含轉出地社保機構工作時間)

              辦理費用:免費

              辦理地點

              東營市社會保險管理服務中心

              聯系電話:8089715

              辦理地點:市社會保險管理服務中心大廳東北廳5號窗口

              社保轉移手續

              因工作調動,需要轉移到省內其他地市工作的參保人員,只需在原參保地社保機構開具一張養老、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交至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由業務經辦人員審核確認同意轉入即可。余下的轉移工作則由兩地社保經辦機構內部銜接完成。

              具體的社會保險轉移手續如下:接收地社保機構經辦人員審核憑證后確認同意轉入,開具《轉移聯系函》,按照《憑證》上的聯系方式寄送至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聯系函》后生成《基本養老、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回寄給新參保地便可轉移成功。整個轉移流程不再需要參保人員兩地來回跑,極大地方便了參保人員。

              特別提醒廣大參保人員,辦理社保轉移時,參保人員如在原參保地和新參保地有重復繳費記錄的,應遵循以下原則:個體繳費與單位繳費存在重復的,原則上先清退個體繳費部分,再辦理轉移。重復時段均為用人單位參保產生的重復繳費,則按照“先轉后清”的原則,先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手續,再由轉入地社保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社保關系及賬戶,將同期重復繳納部分中的個人賬戶儲蓄額清退給本人。

              社會保險轉移手續的四個環節

              1、發憑證。

              當你要離開這個城市,且肯定不會再回到這個城市就業的時候,可以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領取一張你的參保憑證。憑證主要記錄三項關鍵的信息:一是你在當地參保的起始時間;二是你實際繳費的月數;三是你在本地參保期間個人賬戶的全部存儲額是多少。

              2、打電話。

              有關部門在網上公布了全國2800多個縣級和縣級以上的社保經辦機構的聯系方式,不清楚的問題可以電話咨詢。

              3、辦手續。

              由本人或者所在單位向新的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接續申請,其他事情就由當地社保經辦機構在規定的時間內來辦理就可以了。

              4、轉移資金。

              除了轉關系之外,要把前面講到的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的資金,還有單位繳費規定比例的資金要轉移到新的就業地。這樣整個轉移流程就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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