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總監
目前我國對此職位尚無明確權威的解釋,理論界也沒有統一的認識。企業的財務總監是履行所有者財務職能的。從理論上說,任何企業都可設置財務總監,因為這是企業的所有者為解決“內部人控制”問題,監督企業財務會計活動的需要。因此,財務總監必定是由企業的所有者或所有者代表來決定的。
財務總監崗位職責
1.審核集團公司的重要財務報表和報告,與集團公司總經理共同對財務報表和報告的質量負責;
2.參與審定集團公司的財務管理規定及其他經濟管理制度,監督檢查集團子公司財務運作和資金收支情況;
3.與集團公司總經理聯合審批規定限額范圍內的企業經營性、融資性、投資性、固定資產購建支出和匯往境外資金及擔保貸款事項;
4.參與審定集團公司重大財務決策,包括審定集團公司財務預、決算方案,審定集團公司重大經營性、投資性、融資性的計劃和合同以及資產重組和債務重組方案,參與擬訂集團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5.對董事會批準的集團公司重大經營計劃、方案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6.依法檢查集團公司財務會計活動及相關業務活動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有效性,及時發現和制止違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的行為和可能造成出資者重大損失的'經營行為,并向董事會報告;
7.組織集團公司各項審計工作,包括對集團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內部審計和年度報表審計工作;
8.依法審定集團公司及子公司財務、會計、審計機構負責人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事項。
財務總監崗位要求
1.財務總監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勇于承擔責任,能夠承受各種壓力并妥善處理各種危機沖突等,嚴格執行法律法規;
2.必須具備微觀與宏觀經濟學知識;
3.必須熟練掌握財務會計、財經法規等專業知識;
4.熟練掌握金融、貿易、法律和管理學、社會學、心理學以及信息技術等方面的邊緣知識;
5.具有豐富的工作經驗。
財務總監發展方向
可向總經理、財務管理咨詢顧問等方向發展。